【文艺生活014】詹姆斯•帕特森:畅销书生产线
2014-10-16 姚人杰 文艺生活
美剧《灵书妙探》(Castle)里,男主角理查德·卡索尔是名畅销犯罪小说家,时常与几位作家同行聚在一起,边打扑克牌,边聊天讨论。剧中理查德的那4位同行却并非演员,而是现实生活里实打实的畅销小说家,受剧组邀请而出镜表演,他们分别是迈克尔·康奈利、史蒂芬·J.坎贝尔、丹尼斯·勒翰以及詹姆斯·帕特森。
4位作家都称得上是美国畅销书排行榜上的常客,其中,詹姆斯·帕特森可谓是争议最大的一位。他著作固然无比畅销,有数据显示美国近年来每售出17本精装本小说,其中就有一部是“帕特森的作品”——打上引号是因为更准确的说法是帕特森与他人合写的作品;他如今的大部分作品都是合作的产物,美国报章径直将此现象称之为“詹姆斯·帕特森小说生产线”。不仅如此,他还公开声称那些与他合写书的人实际上还付钱给他,因为他们从他身上学到很多。图书行业的人瞧不明白为何帕特森的不少书在亚马逊等网站上获得的读者评价不佳,却仍然能雄踞畅销书排行榜。
另一方面,帕特森的某些举动也确实赢得了读书人的好感。比如他掏出100万美元来捐助美国的独立书店,今年上半年已经发出去50万美元,剩下的50万下半年继续发,而且最近在英国启动了同样的项目。欧美作家富豪不少,拿出真金白银来向书店伸出援手的,好像也只有他一位而已。前不久亚马逊与阿歇特公司之间因电子书定价而起纷争时,帕特森也屡屡出声,呼吁美国立法部门迅速采取行动,体现了他身为公众人物的担当。
在我看来,帕特森绝对称不上是写得优秀的畅销书作家,但他绝对是畅销书作家里最懂商业与营销的一位。
美剧《灵书妙探》里扮演自己的詹姆斯·帕特森,面对着我们的那个就是他。
1947年3月22日,帕特森出生于纽约州纽堡市,母亲是教师,父亲在保险行业工作,他们共生育了四个孩子,一男三女,帕特森是长子。与许多小说家不同,童年时代的帕特森并不嗜书如命,甚至可以说是“不怎么读书”。大一结束那年的暑假,帕特森在麦克林精神病医院里打工,诗人罗伯特·洛威尔当时是这所医院里的病人,按照规定他不能单独出病房,便时常让帕特森陪同他一起出去散心。洛威尔经常说起自己的诗作,阐述创作诗作的原因,在旁的帕特森便成了他的听众。大概是因为与洛威尔的接触,帕特森从这时开始爱上了读书,继而产生写作的念头。他在范德堡大学求学时,便递交了一部长篇小说来代替论文。这部名叫《父亲写了部海明威小说》(Father Wrote a Hemingway Novel)的作品至今未出版,帕特森也从不愿多谈其中的内容,反倒令外界好奇起来。
放弃读博的帕特森进入智威汤逊(J. Walter Thompson)广告公司,从初级文案作家做起,那时是1971年,当年的畅销小说还是威廉·布拉蒂的《驱魔人》和弗·福赛斯的《豺狼的日子》。在欧美,文案作家是最容易诞生小说家的群体之一,如F.S.菲茨杰拉德、唐·德里罗、舍伍德·安德森、约瑟夫·海勒、彼得·凯里、达希尔·哈米特、埃尔莫尔·伦纳德、多萝西·塞耶斯等作家均干过文案作家的工作。
进入广告公司后的短短几年间,帕特森由初级文案作家被逐步提拔为管理层,但他同时也没落下小说创作的爱好。1976年,帕特森出版了首部长篇小说《托马斯·贝瑞曼密码》(The Thomas Berryman Number),并在此年获得爱伦·坡奖最佳首作奖,这对于一位年轻通俗小说家来说,是个良好的开始。此后,帕特森又接连出版了三部长篇小说,反响平平,接着是一段沉寂期,在十年间仅出版了两部小说。
出版于1993年的《蛛丝马迹》(Along Came a Spider)创造了亚历克斯·克罗斯这一黑人警探形象。那时已是广告公司高层的帕特森在这本书的营销上花了大力气,自己出资在重点城市播放电视广告片,内容是一只蜘蛛从屏幕上落下,同时有画外音“你可以不必苦苦等待下一部《沉默的羔羊》了”。这条广告片借了当时热卖电影的东风,勾起了消费者的好奇心理。《蛛丝马迹》成为畅销书,广告片有莫大的功劳。
诗人罗伯特·洛威尔,可能就是他让帕特森爱上了读书。
帕特森的小说《蛛丝马迹》在2011年被拍成了电影,摩根·福里曼扮演主人公亚历克斯·克罗斯。但小说里的很多情节在电影里都被删掉了。
帕特森在电视上向青少年推销自己的书,经常还会根据书的内容配以相应的装扮,敬业啊。
帕特森自此找到了人生的新目标,之后出版的几本“亚历克斯·克罗斯”系列作品均成为畅销书,他也顺理成章地在1996年辞去广告公司地区总裁的职位,成为一名全职作家。
在上世纪90年代,帕特森与别的通俗小说家并无不同,每年出版一两本书,逐步开拓新的小说系列。虽然他早在1996年就与他人合写了小说《第17洞的奇迹》(Miracle on the 17th Green),但将合写的手段“发扬光大”,得要从2002年算起,那年帕特森共出版了三部长篇小说新作,其中两本都是与他人合写的。
其实,找人来合写小说并不是稀罕之事,汤姆·克兰西、克莱夫·卡斯勒等通俗小说家从九十年代中旬起就常常这么干,但干到帕特森这种程度的,放眼出版圈还唯独他一人。譬如在2014年,总计有14本打着“詹姆斯·帕特森”名义出版的新书,其中仅有两本书算是他的独自创作。
于是,难怪2010年《纽约时报杂志》上报道詹姆斯·帕特森的文章取了《詹姆斯·帕特森公司》这个标题。帕特森谈及写作时,屡屡把“故事”放在第一位,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读者并非文学爱好者,而只是想看个好看故事放松一下的普通人。
在他心目中,卖书与卖别的商品别无二致,需要告诉消费者有什么东西在卖,而你为什么要买;他对营销手段了如指掌,会根据作品销售数据才采取不同营销措施;他与23位作家有过合作,至今出版了130多本作品,从惊险小说、侦探小说、科幻小说到言情小说、青少年奇幻小说、儿童文学无所不包,而且是什么类型热门,他就出版什么类型。当北欧罪案小说在欧美当红时,他会找到瑞典犯罪小说家莉莎·马克伦合作,最终的产物《明信片杀手》以瑞典文和英文同时出版;与他合作的作家也不再是清一色的无名小辈,还出现了迈克尔·怀特这样的英国资深作家(大陆出版过怀特的十多本科普书籍与小说译本,由此就可见一斑)。假如从经营“詹姆斯·帕特森”这个品牌的角度来说,他无疑是成功的。
在美国的批评家眼中,詹姆斯·帕特森不值一提,就连斯蒂芬·金也说帕特森“是个糟糕的作家”。可是,赚得盆满钵满的帕特森并不在意这些不和谐的声音,而且对自己走的路深信不疑:“如果你想要为自己而写作,去拿日记本吧;如果你想要为若干友朋而写作,写博客吧。但如果你想要为许多人而写作,那么稍许为他们着想下。读者喜欢什么?他们的需要是什么?许多美国人麻木地度过一天又一天。他们需要娱乐。”
美剧《灵书妙探》(Castle)里,男主角理查德·卡索尔是名畅销犯罪小说家,时常与几位作家同行聚在一起,边打扑克牌,边聊天讨论。剧中理查德的那4位同行却并非演员,而是现实生活里实打实的畅销小说家,受剧组邀请而出镜表演,他们分别是迈克尔·康奈利、史蒂芬·J.坎贝尔、丹尼斯·勒翰以及詹姆斯·帕特森。
4位作家都称得上是美国畅销书排行榜上的常客,其中,詹姆斯·帕特森可谓是争议最大的一位。他著作固然无比畅销,有数据显示美国近年来每售出17本精装本小说,其中就有一部是“帕特森的作品”——打上引号是因为更准确的说法是帕特森与他人合写的作品;他如今的大部分作品都是合作的产物,美国报章径直将此现象称之为“詹姆斯·帕特森小说生产线”。不仅如此,他还公开声称那些与他合写书的人实际上还付钱给他,因为他们从他身上学到很多。图书行业的人瞧不明白为何帕特森的不少书在亚马逊等网站上获得的读者评价不佳,却仍然能雄踞畅销书排行榜。
另一方面,帕特森的某些举动也确实赢得了读书人的好感。比如他掏出100万美元来捐助美国的独立书店,今年上半年已经发出去50万美元,剩下的50万下半年继续发,而且最近在英国启动了同样的项目。欧美作家富豪不少,拿出真金白银来向书店伸出援手的,好像也只有他一位而已。前不久亚马逊与阿歇特公司之间因电子书定价而起纷争时,帕特森也屡屡出声,呼吁美国立法部门迅速采取行动,体现了他身为公众人物的担当。
在我看来,帕特森绝对称不上是写得优秀的畅销书作家,但他绝对是畅销书作家里最懂商业与营销的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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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剧《灵书妙探》里扮演自己的詹姆斯·帕特森,面对着我们的那个就是他。
1947年3月22日,帕特森出生于纽约州纽堡市,母亲是教师,父亲在保险行业工作,他们共生育了四个孩子,一男三女,帕特森是长子。与许多小说家不同,童年时代的帕特森并不嗜书如命,甚至可以说是“不怎么读书”。大一结束那年的暑假,帕特森在麦克林精神病医院里打工,诗人罗伯特·洛威尔当时是这所医院里的病人,按照规定他不能单独出病房,便时常让帕特森陪同他一起出去散心。洛威尔经常说起自己的诗作,阐述创作诗作的原因,在旁的帕特森便成了他的听众。大概是因为与洛威尔的接触,帕特森从这时开始爱上了读书,继而产生写作的念头。他在范德堡大学求学时,便递交了一部长篇小说来代替论文。这部名叫《父亲写了部海明威小说》(Father Wrote a Hemingway Novel)的作品至今未出版,帕特森也从不愿多谈其中的内容,反倒令外界好奇起来。
放弃读博的帕特森进入智威汤逊(J. Walter Thompson)广告公司,从初级文案作家做起,那时是1971年,当年的畅销小说还是威廉·布拉蒂的《驱魔人》和弗·福赛斯的《豺狼的日子》。在欧美,文案作家是最容易诞生小说家的群体之一,如F.S.菲茨杰拉德、唐·德里罗、舍伍德·安德森、约瑟夫·海勒、彼得·凯里、达希尔·哈米特、埃尔莫尔·伦纳德、多萝西·塞耶斯等作家均干过文案作家的工作。
进入广告公司后的短短几年间,帕特森由初级文案作家被逐步提拔为管理层,但他同时也没落下小说创作的爱好。1976年,帕特森出版了首部长篇小说《托马斯·贝瑞曼密码》(The Thomas Berryman Number),并在此年获得爱伦·坡奖最佳首作奖,这对于一位年轻通俗小说家来说,是个良好的开始。此后,帕特森又接连出版了三部长篇小说,反响平平,接着是一段沉寂期,在十年间仅出版了两部小说。
出版于1993年的《蛛丝马迹》(Along Came a Spider)创造了亚历克斯·克罗斯这一黑人警探形象。那时已是广告公司高层的帕特森在这本书的营销上花了大力气,自己出资在重点城市播放电视广告片,内容是一只蜘蛛从屏幕上落下,同时有画外音“你可以不必苦苦等待下一部《沉默的羔羊》了”。这条广告片借了当时热卖电影的东风,勾起了消费者的好奇心理。《蛛丝马迹》成为畅销书,广告片有莫大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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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罗伯特·洛威尔,可能就是他让帕特森爱上了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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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特森的小说《蛛丝马迹》在2011年被拍成了电影,摩根·福里曼扮演主人公亚历克斯·克罗斯。但小说里的很多情节在电影里都被删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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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特森在电视上向青少年推销自己的书,经常还会根据书的内容配以相应的装扮,敬业啊。
帕特森自此找到了人生的新目标,之后出版的几本“亚历克斯·克罗斯”系列作品均成为畅销书,他也顺理成章地在1996年辞去广告公司地区总裁的职位,成为一名全职作家。
在上世纪90年代,帕特森与别的通俗小说家并无不同,每年出版一两本书,逐步开拓新的小说系列。虽然他早在1996年就与他人合写了小说《第17洞的奇迹》(Miracle on the 17th Green),但将合写的手段“发扬光大”,得要从2002年算起,那年帕特森共出版了三部长篇小说新作,其中两本都是与他人合写的。
其实,找人来合写小说并不是稀罕之事,汤姆·克兰西、克莱夫·卡斯勒等通俗小说家从九十年代中旬起就常常这么干,但干到帕特森这种程度的,放眼出版圈还唯独他一人。譬如在2014年,总计有14本打着“詹姆斯·帕特森”名义出版的新书,其中仅有两本书算是他的独自创作。
于是,难怪2010年《纽约时报杂志》上报道詹姆斯·帕特森的文章取了《詹姆斯·帕特森公司》这个标题。帕特森谈及写作时,屡屡把“故事”放在第一位,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读者并非文学爱好者,而只是想看个好看故事放松一下的普通人。
在他心目中,卖书与卖别的商品别无二致,需要告诉消费者有什么东西在卖,而你为什么要买;他对营销手段了如指掌,会根据作品销售数据才采取不同营销措施;他与23位作家有过合作,至今出版了130多本作品,从惊险小说、侦探小说、科幻小说到言情小说、青少年奇幻小说、儿童文学无所不包,而且是什么类型热门,他就出版什么类型。当北欧罪案小说在欧美当红时,他会找到瑞典犯罪小说家莉莎·马克伦合作,最终的产物《明信片杀手》以瑞典文和英文同时出版;与他合作的作家也不再是清一色的无名小辈,还出现了迈克尔·怀特这样的英国资深作家(大陆出版过怀特的十多本科普书籍与小说译本,由此就可见一斑)。假如从经营“詹姆斯·帕特森”这个品牌的角度来说,他无疑是成功的。
在美国的批评家眼中,詹姆斯·帕特森不值一提,就连斯蒂芬·金也说帕特森“是个糟糕的作家”。可是,赚得盆满钵满的帕特森并不在意这些不和谐的声音,而且对自己走的路深信不疑:“如果你想要为自己而写作,去拿日记本吧;如果你想要为若干友朋而写作,写博客吧。但如果你想要为许多人而写作,那么稍许为他们着想下。读者喜欢什么?他们的需要是什么?许多美国人麻木地度过一天又一天。他们需要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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