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族性、种族和民族
这篇日记是几年前翻译《中国女性作家与中国革命:1905—1948》一书时,应作者颜海平教授要求而翻译的资料,原打算作为附录收入书中,以帮助汉语语境中的读者了解相关理论背景,后来考虑到篇幅等问题,未能如愿。从内容上看,主要是以维基百科上的相关内容为基础编辑而成,以介绍和描述为主,不一定很准确,但提供了一个基本的理解框架,所引文献也可作为进一步深入阅读的线索,还是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当时翻译时也颇费了些心血。前日偶然从电脑中拣出,觉得埋没未免有些可惜,就贴出来分享给大家吧。
[I]英语语境中理解的种族中心主义
它指的是按照某族群自身的价值和标准评价其他群体的倾向,尤其是坚信自己的族群优越于其他群体。
族群(ethnic group)或族性(ethnicity)是指其成员彼此认同的一群人,这种认同通常是建立在假定的共同谱系或祖先的基础上的。[1]族性也被——在其他人看来——界定为一个独特的群体[2],由共同的文化、语言、宗教、行为或生物学方面的特征来加以规定。[1][3]
按照某些人的看法,“族性是人类生活中的基本因素:它是内在于人类经验中的一种现象。”[3]然而另外一些人则认为,族裔身份只是在特定的条件下才会形成。[4]导致这种身份判定行为之出现的过程,被概括为族裔形成(ethnogenesis)。总的来说,一个族群的成员声称拥有跨越时间的文化连续性,尽管历史学家和文化人类学家已经用文献证明,许多意味着过去之延续的价值、实践和规范,都是相对晚近时期的发明。[5]
界定族性
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x Weber)曾经评论道,“整个族群概念是如此复杂和含混不清,或许最好是完全放弃它。”[6]
但是不管怎么说,韦伯还是提出了一个被许多社会科学家所接受的族群的定义:“它指的是这样一些人类的群体,由于他们在身体类型或生活习俗方面——或两者兼而有之——的相似性,或者是殖民和移民的记忆,他们主观上相信他们有共同的世系;而且,无论客观的血缘关系是否存在都无关紧要。”[6]
人类学家罗纳德•科恩(Ronald Cohen)在一篇对韦伯以来族群的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评论中表示,尽管许多族群主观上断言拥有共同的世系和文化的连续性,客观上常有和这种断言相反的证据。[7]哈罗德•伊萨克(Harold Issacs)识别出族性其他的变音符号(区别性标记),其中包括体表形态、姓名、语言、历史和宗教;[8]这个定义已经被收入到一些字典中。[9]社会科学家因而关注族裔身份的不同的标记是怎样、何时以及为何变得显而易见的。由此,人类学家琼•文森特(Joan Vincent)注意到,族裔边界常常具有变动不居的特点。[10]罗纳德•科恩得出结论,族性是“一系列嵌套在一起的包容和排斥的二分法”。[7]他同意琼•文森特的观察,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即“族性……在边界上可宽可窄,视政治动员的具体需要而定。”[7]这或许就是为何世系有时候是族性的标记有时候又不是的原因:族性的哪一个变音符号凸显,取决于人们是缩小还是放大族裔的边界,而他们是缩小还是放大边界则通常取决于政治形势。
族性与种族
族性和种族是相关的两个概念,因为两者通常都是按照共有的谱系来加以界定。[11]通常,族性还意味着共有文化、语言、行为或宗教上的特征。与之形成对比的是,种族则指向“遗传颗粒(基因)和身体特征的某些集中表现(相对于其频率和分布而言),它们出现,起伏不定,由于地理和/或文化上的区隔,最后常常消失。”1950年,由当时一些国际知名学者(包括阿什利•蒙塔古(Ashley Montagu),克劳德•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évi-Strauss),贡纳•米达尔(Gunnar Myrdal),儒连•赫胥黎(Julian Huxley)等)签署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声明《种族问题》指出,“民族、宗教、地理、语言和文化群体并不一定和种族群体重合:这些群体的文化特征并未表明与其种族特征有遗传上的联系。因为‘种族’一词广泛用于日常交流时就会习惯性地犯下这种严重的错误,最好是在谈及人类种族时完全放弃‘种族’一词而使用‘族群’的说法。”[12]
族性和民族
在某些情况下,特别是涉及到跨国移民或种族扩张的时候,族性是和民族性联系在一起的。许多人类学家和历史学家,在厄内斯特•盖尔纳(Ernest Gellner)[13]和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14]工作的基础上,认为民族和民族主义是随着十七世纪现代国家体系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在“民族国家”的兴起中达到顶点,在这些“民族国家”中,假定的民族边界和国家边界(或者说在理想上)相重合。因而在西方,族性的概念就像种族和民族概念一样,是在欧洲殖民扩张的语境中发展起来的,当时重商主义和资本主义推动了人口的全球流动,与此同时,国家的边界被更加清晰和严格地界定。十九世纪,现代国家一般都是通过宣称它们代表了“民族”而寻求合法性。然而,民族国家总是包含了那些由于种种原因被从民族生活中排除在外的人群。被排斥的群体的成员因而要么要求平等基础上的融入,要么就寻求自治,有时候甚至要求完全的政治分离,建立他们自己的民族国家。[15]在这种情况下——当人们从一个国家迁移到另一个国家[16],或者一个国家对其民族边界之外的人群进行占领和殖民的时候——,族群是由那些认同于某个民族但生活在另一个国家中的人们构成的。
族裔-民族冲突
有时候族群受到国家或其机构的不利态度或行动的损害。在二十世纪,人们开始主张族群间或族群成员与国家间的冲突,可以而且应该通过下述两种方式之一得到解决。一些人——如尤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和布鲁斯•巴里(Bruce Barry)——认为现代国家的合法性,必须建立在自治的个人主体的政治权利之观念的基础上。按照这种观点,国家不应承认族裔、民族或种族的身份,而是实行所有个人的政治和法律上的平等。另外一些人——如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和威尔•吉姆利卡(Will Kymlicka) ——则认为自治的个人本身是一种文化的建构。按照这种观点,国家必须承认族裔身份,并建立起这样的程序,通过这种程序,族群的特定利益可以被容纳在民族国家的边界之内。
十九世纪见证了族裔民族主义的政治意识形态的发展,当时种族的观念是和民族主义联系在一起的,最早是由德国的理论家——包括赫尔德(Johann Gottfried von Herder)——提出来的。关注于种族纽带——这种纽带主张排除历史或历史语境——的社会的出现,导致了民族主义目标的正当化。有两个历史时期经常被引作这方面的例证,那便是德意志帝国巩固和扩张的十九世纪,以及第三帝国时期,它们都是在这样一种泛族裔的观念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即政府只是在夺取一直以来在族裔上都属于德国人的土地。那些遵循民族国家模式的后来者,例如从奥斯曼帝国和奥匈帝国的瓦解中兴起的近东和东南欧国家,以及从前苏联的解体中形成的国家,它们的历史表现出族裔间冲突的特点,这些冲突在世界其他地区通常是出现在多族裔国家的内部,而不是它们之间。因而,这些不同的冲突经常被误导性地标记和描绘成“内战”。
二十世纪的最后几十年,北半球的大部分国家都出现了大规模的移民。法律体系及官方意识形态强调种族的平等,禁止族裔上的歧视。
具体国家中的族性
在美国,与族群相关的集体被特别指认为“族裔”。各种拉丁美洲族群,再加上西班牙裔或葡萄牙裔种族的混合,总是被构造为两种集体,要么是“西班牙人”,要么是“拉丁美洲人”,视你在这个国家生活的地区而定,这一点在美国表现得最为显著。许多以前被指认为“东方人”的族群现在被指认为亚洲族群,同样也一起被笼统地当作“亚洲人”。“黑人”和“非裔美国人”两种说法尽管不同,通常都是用来描述那些土生土长且一般都处于统治地位的非洲人的后裔。甚至“白种美国人”的种族式说法,一般指的也是原先来自欧洲现在生活在北美的那些人。“中东人” 是那些来自中东——即西南亚和北非——的人。这些国家包括伊朗、沙特阿拉伯、埃及等。(关于美国人口调查局制定的官方的族裔分类,参见Ethnicity (United States Census))
在英国,族群的分类在过去引起过争论,特别是在2001年人口普查的时候,当时这样一种分类的存在及性质出现在人口普查登记表上,从而变得广为人知。英国使用不同的分类标准,包括正式的和非正式的。或许最为人接受的是全国统计的分类法,也就是2001年英格兰和威尔士人口普查使用的分类法(列表见Ethnicity (United Kingdom))。与官方政策相反,在术语的应用方面存在着一个重要的差异,在英国和欧洲,“东方人”一词被普遍使用,并不含有负面的意义,而在英国,亚洲人则通常专用于来自印度次大陆的人(详情参见Oriental 和 British Asian)。
中国官方承认有56个民族,其中最大的汉族。许多少数民族保持着他们自身独特的文化和语言,虽然许多民族也变得越来越像汉族。有一些民族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受了损害。汉族在整个中国都占据着支配地位,除了西藏和新疆以外,在这两个地区汉族仍然是少数。有些时候人们可以选择他们愿意归属的民族,但是“混合种族”(mixed-race)却不在选择之列。在中国,所有的身份证都标明了身份证主人属于哪个民族。(详情参见“中国族群列表”(List of ethnic groups in China)和“中国的少数民族”(Ethnic minorities in China))
当前,世界上族裔最多样化的城市是加拿大安大略省的多伦多。
研究
人类基因组多样性计划(Human Genome Diversity Project (HGDP))已经尝试绘制人类的DNA图谱,它在不同的人群间会有变化,但差异不到百分之一。这些数据会让人们更清楚地了解一些族群的起源。
注释
1. ^ Smith 1987
2. ^ "Anthropology. The study of ethnicity, minority groups, and identity," ''Encyclopaedia Britannica, 2007.
3. ^ Statistics Canada Definition of Ethnicity
4. ^ Frederick Barth ed. 1969 Ethnic Groups and Boundaries: The Social Organization of Cultural Difference; Eric Wolf 1982 Europe and the People Without History'' p. 381
5. ^ Friedlander 1975 Being Indian in Hueyapan, Hobsbawm and Ranger 1983 The Invention of Tradition, Sider 1993 Lumbee Indian Histories.
6. ^ Max Weber [1922]1978 Economy and Society eds. Guenther Roth and Claus Wittich, trans. Ephraim Fischof, vol. 2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389
7. ^ Ronald Cohen 1978 "Ethnicity: Problem and Focus in Anthropology" in Annual Review of Anthropology 7: 385 Palo Alto: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8. ^ Isaacs, H. 1975 Idols of the Tribe: Group Identity and Political Change New York: Harper
9. ^ 2006 The American Heritage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Fourth Edition Boston:Houghton Mifflin
10. ^ Joan Vincent 1974 "The Structure of Ethnicity" in Human Organization 33(4): 375-379
11. ^ Abizadeh 2001
12. ^ A. Metraux (1950) "United nations Economic and Security Council Statement by Experts on Problems of Race" in ''American Anthropologist 53(1): 142-145)
13. ^ Gellner 2006 Nations and Nationalism Blackwell Publishing
14. ^ Anderson 2006 Imagined Communities Verson
15. ^ Walter Pohl, "Conceptions of Ethnicity in Early Medieval Studies" Debating the Middle Ages: Issues and Readings, ed. Lester K. Little and Barbara H. Rosenwein, (Blackwell), 1998, pp 13-24, 他运用生物学上出生与成长的比喻,指出历史学家已经着手追溯十九世纪的民族国家观念:“大迁徙时期(Migration Period)的民族与这些英雄式的(或者说有时候是粗野的)陈词滥调没什么关系,这一点现在已经为历史学家普遍接受。”中世纪早期的民族远不像人们经常以为的那样同质化,Pohl的前驱是Reinhard Wenskus,Stammesbildung und Verfassung. (Cologne and Graz) 1961一书的作者,他对德意志民族“族裔形成”的探讨使他坚信,如Isidore of Seville所表达的那种共同起源的观念(“一个民族是从一个源头衍生而来的群体”——这句话后来又出现在初版的Etymologiae IX.2.i中——,或者“一个民族是以其固有的纽带而与另一个民族区别开来的”),乃是一种神话。
16. ^ Aihway Ong 1996 "Cultural Citizenship in the Making" in Current Anthropology 37(5)
参考文献
• Abizadeh, Arash, "Ethnicity, Race, and a Possible Humanity" World Order, 33.1 (2001): 23-34. (这篇文章探讨了族性和种族的社会建构)
• Billinger, Michael S. (2007), "Another Look at Ethnicity as a Biological Concept: Moving Anthropology Beyond the Race Concept" Critique of Anthropology 27,1:5–35.
• Dunnhaupt, Gerhard, "The Bewildering German Boundaries", in: Festschrift for P. M. Mitchell (Heidelberg: Winter 1989).
• Eysenck, H.J., Race, Education and Intelligence (London: Temple Smith, 1971) (ISBN 0-8511-7009-9)
• Friedlander, Judith, Being Indian in Hueyapan: A Study of Forced Identity in Contemporary Mexico (New York: Saint Martin's Press, 1975).
• Hobsbawm, Eric, and Terence Ranger, editors, The Invention of Traditio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3).
• Morales-Díaz, Enrique; Gabriel Aquino; & Michael Sletcher, "Ethnicity", in Michael Sletcher, ed., New England, (Westport, CT, 2004).
• Sider, Gerald, Lumbee Indian Historie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3).
• Smith, Anthony D. (1987), The Ethnic Origins of Nations, Blackwell
• ^The Ethnic Origins of Nations U.S. Census Bureau State & County QuickFacts: Race.
[II] 族裔形成、种族和民族的范畴
族裔形成(Ethnogenesis,来自希腊语ethnos(民族)+"genesis(诞生))是指一群人被理解或者把自身理解为在族裔上与众不同的过程。
《种族问题》是二战后的1950年6月18日出版的一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声明,由当时一些来自心理学、生物学、文化人类学和民族学领域的第一流的研究者签署的这份声明,对科学的种族主义理论的基础提出了质疑。
民族是一个文化和社会的共同体。由于大部分成员彼此从来不曾相遇但却仍然感受到一种共同的纽带,它可以被看作是一种想像的共同体。十八世纪晚期以来西欧和西方世界最有影响力的一个信条是认为全人类都被分成叫做民族的群体。[1]民族气质(nationhood)是一种伦理和哲学信条,是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的出发点;一个民族是一种自我界定的文化和社会共同体的形式。[2]一个“民族”的成员分享着共同的身份,在历史感方面,通常还分享着共同的起源,祖先,出身和世系。一个民族跨越数代延续下来,并且把死去的人也包括进来,作为其完整的成员。过去的事件是在这种语境中来加以构建的:例如,当人们提到那些在几百年前发生的冲突中作战的“我们的士兵”的时候。更模糊地说,民族还假定包括未来的数代人。
尽管“民族”(nation)在非正式的话语中,一般也被用作“国家”(state or country)的同义词,但一个民族并不等同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国家的人民认为他们自己是一个民族,通过国家的政治和法律的结构而结合起来。虽然传统认为一个民族国家是单一文化的,但是它也可能在自我界定中就是多元文化的。“民族”这个词常常用作族群(ethnic group,有时候是族裔(ethnos))的同义词,但尽管族性现在是文化或社会身份最重要的方面之一,具有相同的族裔起源的人们却可能生活在不同的民族国家里,并因此被当作是各自国家的成员。一直到个人的层面上,民族身份常常都是备受争议。
几乎所有的民族都和特定的区域——民族的祖国(homeland)——联系在一起。有一些民族生活在历史播散(diaspora)的境遇之中,即被“播撒”或“散布”[5]到祖国以外的地方。和一个特定民族的祖国明显等同的国家即为民族国家,大部分现代国家都符合这个范畴,尽管关于其合法性或许还有激烈的争论。在民族之间存在领土争议的时候,对权利的要求是借助于所谓“原始权利”(Urrecht)的理论而提出来的,按照这种理论,历史承担着为当下的占领提供合法性的任务:腓尼基主义(Phoenicianism)和犹太复国主义(Zionism)就是这样两种历史化的民族建构学说。民族构造的神话是病源学的传说(etiological legends),当在历史语境中对其加以考察的时候,这些传说就会被发掘出来,用于回答相当特殊的议题,而这些议题又生发出这些传说。[4]特别是在加拿大,“原初民族”(first nations)一词被用于那些分享着某种土著文化、拥有或寻求官方的承认或自治的群体。
用法上的模糊性
在通常的用法中,像nations、country、land和state这样的词常常看上去像是近义词,也就是说,它们都可以被用于一个特定的地区或区域,或者用于政府自身;换句话说,即一个合法(de jure)或实际上存在(de facto)的国家。[需要引文]在英语中,这些词确实都有精确的意义,但是在日常交谈和写作中,它们经常可以相互交换着使用,容许不同的解释。[需要引文]
严格来说,像“nation”、“ethnos”和“people”(如在“the Danish people”这个短语中)这样的词都指的是一群人。民族(nation)和民族性(nationality)的概念和族群(ethnic group)与族性(ethnicity)的概念有很多相似之处,但是前者包含着更多的政治意味,因为它们暗示着民族国家的可能性。country指的是一个地理上的区域,而state则是表示一个合法化的行政和决策机构。令人困惑的是,national和international被用作适用于states的技术术语。例如,international law(国际法)一词就用于国家间的关系,偶尔也用于国家与个人或法人之间。同样地,the United Nations(联合国)代表的是states(国家),而nations则不被这个实体所承认(除非是分别的nation-state( 民族国家) ,它可以成为其中的一个成员)。
不同的国家用法也会不同。[需要引文]例如,英国是一个国际承认的主权国家(state),它同时也指一个地理上的国家(country),其居民具有英国人的民族性(nationality)。而它在传统上[需要澄清]又被分成四个本地民族(home nations)或本地国家(home countries)——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它们就其自身权利而言都不是主权国家。爱尔兰岛现在被分成拥有主权的爱尔兰共和国,和仍属于英国一部分的北爱尔兰。不管怎么说,英国现在的地位是有争议的,因为在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都有分离主义运动,例如,生活在英格兰境内的康沃尔郡(Cornwall)的极少数人,就认为该郡是一个独立的民族(nation) 。nation这个词的用法不仅模糊含混,它同时也是政治争论的主题,这些争论可能会是非常激烈的[需要引文]。
当“民族”一词含有任何要求从现有的国家中独立出去的意味的时候,它的使用就备受争议。2006年11月,加拿大下议院通过了一项动议,承认“魁北克人(Québécois)在统一的加拿大境内构成了一个民族”,这是对主权术语用法的一次非同寻常的让步,尽管它明确地将其置于加拿大境内[6]。总理迈克尔•康(Michael Chong)在抗议声中辞去了总理职位,他说:“对我来说,承认魁北克人是一个民族——即时它还在统一的加拿大境内——也意味着对其族性的承认,我不能对此表示支持。我不相信族裔民族主义,我相信公民民族主义(civic nationalism)。”[7]这件事凸现了围绕这份动议所引起的困惑,因为魁北克人分离集团(Bloc Québécois MPs)把它理解为所有魁北克人——不管他们的族裔上的出身如何——被纳入加拿大的行动。[8]法语词Québécois的使用也意味着对法国人的历史性的承认,他们在圣劳伦斯河沿线的加拿大法国殖民地移民定居已经有四百年了。
通过引申义或比喻义,民族(nation)一词被广泛地用于描述任何鼓吹某种共同利益或共同身份的群体,参见“红短袜一族”( Red Sox Nation)和“可疑的民族”( Queer Nation)。
民族主义(nationalism)一词指的是一种信条[9]或政治运动[10],它认为一个民族(nation)——通常是以族性或文化的方式来界定——拥有在共有的历史和共同的命运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独立或自治的政治共同体的权利。[11]大部分民族主义者相信,国家(state)的边界应与民族的边界相吻合。[12]极端的民族主义形式——例如二十世纪法西斯运动所鼓吹的那些民族主义——认为民族性(nationality)是一个人的身份中最重要的方面,而其中一些人则试图以种族(race)或遗传学的方式界定民族。
民族主义对现代历史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现代历史中,民族国家已经成为主权结构的支配形式。历史学家用nationalism(民族主义)一词来表示这个历史性的转变,以及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的出现和优势地位。
民族主义是和爱国主义(patriotism)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词源学和早期用法
英语中“nation”一词来源于拉丁语中种的“natio(nātĭō, 是 nātiōn-的词干)”,意思是:[13][14]
• 出生;诞生;或
• 掌管出生的女神;或
• 种类,血统,种族,或
• 部落,或(修辞上的“任何”)人(轻蔑性的说法);或
• 民族。
nātiōn 的构词法是建立在动词(g)nāscī(出生)的过去分词(g)nāt us(已经出生)的基础上的。因而它和源于拉丁语的“native”、“nature”等词关系密切,而与英语的本族词“kin”、“kindred”、“kind”则关系较远。它与原始的印欧语系的词根*gen-(出生、发生)拥有共同的语源。[15]
作为古典拉丁语中使用natio一词的一个例证,请仔细体会下面引自公元前44年西塞罗《对马克•安东尼的激烈抨击》(Philippics Against Mark Antony)中的一句话。西塞罗把外部的、劣等的nationes(“人类种族”)和罗马的civitas(“共同体”)进行了对比:
"Omnes nationes servitutem ferre possunt: nostra civitas non potest."
(“所有的种族都能忍受奴隶制,但是我们的共同体不能。”)[16]
圣哲罗姆(St. Jerome)把这个“谱系-历史意味的词汇”用于“他对新约的拉丁语翻译中”,用来“指非基督徒——即‘其他人’。”[17]在把语言和地区结合起来的意义上使用“nation”一词的一个较早的例子,是公元968年由Cremona的主教Liutprand提供的,他站在他的保护人神圣罗马帝国的奥托一世的立场上,面对拜占庭帝国的Nicephorus二世宣告:
“你说属于你的帝国的……土地,正如这片土地上的人民的民族性和语言所证明的,属于意大利王国。”(黑体为笔者所加)[18]
尽管Liutprand是用拉丁文写作,他的母语却是伦巴第语,一种日耳曼语言。
nation一词——就像natio一样——早期的一个重要用法,是在中世纪的大学(参见nation (university))中,被用来描述学院中的同事或学生,首先是在巴黎大学,他们都是在一个地区(pays)出生的,讲同一种语言,并且期望按照他们自己的日常法来受到治理。在1383和1384年,虽然让•冉森(Jean Gerson)还在巴黎学习神学,却已经两次当选为法国natio(即大学中出生于法国并且操法语的学生)的检察官。把学生分成natio的做法在布拉格大学也被采纳了,从1349年建校时起,普通学生(studium generale)被分成波希米亚nation、巴伐利亚nation、撒克逊nation和波兰nation。
界定民族
民族身份(national identity)既指群体的区别性特征,也指个人对群体的归属感。采用的标准非常广泛,应用的情形则差别很大。发音上的小小差异,可能都足以将某人划为另外一个民族的成员。另一方面,两个人可能因个性、信仰体系、所处的地理位置、时势乃至口头语言而彼此区分开来,然而他们自己却认为——并且在其他人看来也是——属于同一个民族。
原初或永久的定义
定义的第一个要求是特征必须是共享的——一群毫无共同之处的人不可能是一个民族。[19]因为特征是共享的,一个民族的人群也具有某种程度的一致性或同质性。最后,至少有某些特征必须是该民族独有的——从而将它和邻近的民族区别开来。所有的特征都可能有争议,对分离性民族主义的反对经常包含着对一个独立民族的存在的否定。
原初主义(primordialism)主张那些共享的特征拥有一个古老的根源,而民族是跨越不同历史时期的自然现象。
a.共同的世系
nation一词的语源暗示着ancestry(祖先)和descent(世系)(参见族裔民族主义)。几乎所有的民族主义运动都要求拥有共享的起源和世系,在大多数民族中,这是民族身份的一个组成部分。民族的成员间共享祖先的事实把他们结合了起来,让他们和其他不共享祖先的民族区分了开来。
问题是:世系从谁开始?答案常常是简单的:从同一个民族之前的世代开始。更明确地说:
• 民族可以被界定为祖国过去的居民的后裔。
• 民族可以界定为过去讲民族语言的人们,或过去共享民族文化的人群的后裔。
通常,这些因素被假定是相互一致的。定义明确的冰岛民族就假定是由——说是1850年——冰岛居民的后裔组成的。这些人也讲冰岛语,当时就被当作是冰岛人,有他们自己的受到承认的文化。然而,冰岛现在的人口并不能和他们的后裔完全重合:那意味着完全的同族婚配,意味着自1850年以来冰岛人没有和非冰岛人生过孩子。大部分欧洲的民族在过去的几个世纪中都经历过边界的变动和移民,并且和其他民族的人群通婚。从统计学上说,他们当前的民族人口不可能和该民族1700或1500年人群的后裔完全重合,即时当时他们就以同样的名字为人所知。在某些情况下,共有的世系更多地是一种民族神话而非遗传学上的现实——然而这对于民族身份来说已经足够了。对于那些人口在很大程度是由相对晚近的移民或移民的后裔组成的民族来说,这种民族神话的概念显得要更为复杂。
b.共同的语言
共享的语言常常被用作一个民族的决定性特征(也就是说,除了它在民族成员之间促成交流的价值之外)。在某些情况下,语言是一个民族特有的,而且可能处于民族身份的核心位置。巴斯克语是一种独特的孤立语言,在巴斯克民族的自我界定和巴斯克民族主义中占据着重要位置,虽然并不是所有的巴斯克人都说这种语言。在另外一些情况下,一个民族的语言也被其他民族使用(是这个民族共享的,但并不是独有的)。一些民族,如瑞士民族,其自我身份是多语种的。巴布亚新几内亚倡导一种“巴布亚”的民族身份,虽然它拥有大约800种独特的语言。没有一个民族是仅仅依靠语言来定义的:那实际上会造成一种开放的从属关系(因为任何会这种语言的人都可以成为这个民族的成员),尽管加泰罗尼亚的语言民族主义非常接近这种情况。印度也强调“民族”身份,虽然其政府拥有超过20种的官方语言,而整个民族则讲一百多种语言或方言。
c.共同的文化
大部分民族部分地通过共享的文化而得以界定。不像语言,民族文化通常是这个民族特有的,虽然它可能包括了许多和其他民族共享的成份。此外,民族文化假定是和先前的时代共享的,包括从这些世代继承下来的文化遗产,就好像它是一种遗传一样。正如共同的祖先一样,这种把过去的文化和当前的文化等同起来的行为,或许在很大程度上是象征性的。史前巨石柱的考古遗址是由英格兰遗产协会(English Heritage)拥有和管理的,虽然当它在4000到5000年前被建造起来的时候,还没有“英格兰”人或国家。同样,其他民族也把古代的考古遗址、文学、艺术甚至整个文明都当作“民族遗产”。
d.共同的宗教信仰
宗教信仰有时候也被用作一个民族的决定性因素,虽然一些民族主义运动不再把它作为一个区分性的因素来加以强调。又是因为宗教信仰是共享的这样一个事实,使得它成为民族的。它可能不是独有的:一些民族把他们自身部分地界定为天主教徒,虽然其信仰本身是普世主义。一些宗教信仰是一个族群所特有的,特别是犹太教。然而,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一般却避免给“犹太民族”( Jewish people)下宗教信仰上的定义,它更倾向于族裔和文化上的定义。犹太教既然是一种宗教信仰,人们就可以通过宗教上的改信而成为一个犹太人,这接下来又让他们很容易地获得以色列的公民身份。在以色列,改信其他宗教信仰的犹太人并不因而就失去以色列的公民身份,虽然他们的民族身份可能会受到其他人的质疑。
社会建构主义的定义
原初主义在二战后遭到了猛烈的批评,学者们开始将目光转向民族是如何通过民族主义的进程而被建构起来的,这一进程受到了技术和现代化的驱动。民族不是通过它具有哪些共享的共同特征来界定,而是通过它是如何被建构起来的过程来界定的。
a.自愿的定义(意志)
一些民族的观念强调的不是共享的特征,而是共享的、成为其成员的选择机会。实际上,这一直以来都被运用于一群按照其他的定义也是民族的人们。最著名的自愿主义(voluntarist)的定义是厄内斯特•勒南(Ernest Renan)的定义。在1882年的一次题为《什么是民族?》(Qu'est-ce qu'une nation?)的演讲中,他修辞性地提出了“什么是民族?”的问题,并且回答说民族是一种“日常的公民投票”(“daily plebiscite”)。勒南的意思是,通过对民族生活的日常参与,民族的成员显示了他们对民族的存在以及他们自身持续地作为其成员的身份的同意。勒南是在阿尔萨斯和洛林被德意志帝国吞并的语境下发言的。当时,这个地区从族裔上说更接近于德国而非法国,而阿尔萨斯的语言是一种西部德语:勒南反对这种民族的“客观”标准。像勒南一样,大多数自愿主义的定义都诉诸于现存民族的同意,而不是为建立新的民族提出明确的决议。勒南把民族看作是“已经一起做出了伟大的事情并且希望做得更多”的一群人。
b.被想像或发明的民族
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认为民族是想像的共同体,这些共同体被想像成是有限的和拥有主权的。印刷、大众媒体和资本主义的广泛使用使得这种想像成为可能。民族因而是根据这些共同体如何被想像出来而得到界定的。
另一方面,埃瑞克•霍布斯鲍姆(Eric Hobsbawn)则认为民族是被发明的传统,包括教育、公共仪式的发明和公共纪念物的大规模生产。民族是通过这些被发明的传统来界定的。
厄内斯特•盖尔纳(Ernest Gellner)同样认为民族主义和现代化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
注释
1. ^ Dictionary of the History of Ideas: s.v. "Nationalism":“自从十八世纪晚期以来,民族主义一直是西欧和西方世界政治、文化和经济生活中的观念性力量。” "Volksgeist"; "Medieval and Renaissance ideas of Nation".
2. ^“团结”("Solidarity")是民族联合感的一个暗语,而“民族”的凝聚力或许会备受争议地用于鼓吹“可疑的民族”或其他的联合计划。
3. ^ Diaspora来自古希腊语 διασπορά,意思是“种子的播撒或散布”。
4. ^荷兰共和国建立的传说以及对其意义的解读,在Simon Schama, The Embarrassment of Riches: An Interpretation of Dutch Culture in the Golden Age, 1987:13-125中以这种方式得到了详细的考察和阐释。关于在“不毛之地”扎下根来的朝圣者的传统观点,是现代美国历史编纂学处理的一个主题。
5. ^ BBC: Quebec 'nation in Canada', [1]; Bloc Québécois supports Canada PM, [2]
6. ^ CBC: House passes motion recognizing Québécois as nation, [3]
7. ^ Tory cabinet minister quits post over motion, [4]
8. ^ "L'importance des mots" ("the importance of words"), Le Devoir Nov 30 2006
9. ^ Gellner, Ernest. 1983. Nations of nationalism.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0. ^ Hechter, Michael. 2001. Containing Nationalism. ISBN 0-19-924750-X .
11. ^“我愿意把民族主义界定为一种意识形态,它声称特定的人群拥有建立在共享历史和共同命运基础上的自然的团结。这种作为一个历史形成的民族的集体身份,必然要求建立一个独立或自治的政治共同体的权利。民族主义的观念在历史上形成,它与流行的主权学说携手并进:这一学说认为权威的最终源泉来自于人民,而非统治者或政府。前面所说的民族主义的定义在任何经典文本中都可以找到,内容大同小异。”见M. Crawford Young, 2004. Revisiting nationalism and ethnicity in Africa. UCLA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James S. Coleman Memorial Lecture Series. 或者如Handler, Richard指出的:“民族主义是一种关于个体化的存在的意识形态。它是关系到界限、连续性和环绕着多样性的同质性的意识形态。在这种意识形态中,根据民族气质(nationhood)来构想的社会现实,被赋予到自然事物的现实之上。”Nationalism and the Politics of Culture in Quebec. New Directions in Anthropological Writing: History, Poetics, Cultural Criticism, ed. George E.; Clifford Marcus, James. Madison: The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 1988. Passage online at [5]. 专门讨论这个问题的还有: M. Freeden, 1998. Is Nationalism a Distinct Ideology? Political Studies, Volume 46, Number 4, September 1998, pp. 748-765(18). 然而,本尼迪克特•安德森和霍布斯鲍姆明确主张,民族主义不是意识形态。安德森说:“民族主义是现代历史发展中的病态,如同‘神经衰弱’之于个人一样的无法避免:它既带有与神经衰弱极类似的本质的暧昧性,也同样有着退化成痴呆症的内在可能性——这个退化可能性乃是根源于世界上大多数地区所共同面临的无助的两难困境之中……”(第5页)。见Benedict Anderson, Imagined Communities. Verso: London, and, E.J. Hobsbawm, Nations and nationalism since 1780.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2. ^ Gellner, Ernest. 1983. Nations and Nationalism.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3. ^ Charlton T. Lewis, Charles Short, (1879). A Latin Dictionary. Entry for natio. Online at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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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See [7]
16. ^ M. Tullius Cicero, Orationes: Pro Milone, Pro Marcello, Pro Ligario, Pro rege Deiotaro, Philippicae I-XIV (ed. Albert Clark, Oxford 1918.) Online at [8]
17. ^ Amos Elon: The Pity of It All: A History of the Jews in Germany, 1743-1933 (Metropolitan Books, 2002) p.23. ISBN 0805059644
18. ^ Relatio de legatione Constantinopolitana ad Nicephorum Phocam. Online translation at [9].
19. ^ 民族的许多定义都是把这些因素结合起来的,其中影响最大的定义之一是约瑟夫•斯大林下的定义。他对民族身份的看法影响到他随后在苏联采用的民族政策,以及苏联共和政体的创制。斯大林在1913年写道:
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
见Stalin, "Marxism and the National Question," Prosveshcheniye, Nos. 3-5, March-May 1913. ([10] on-line text]).尽管人们相信斯大林是《马克思主义与民族问题》的作者,他的革命对手列昂•托洛茨基则断定这个民族的定义是列宁智慧的产物。在《斯大林:对其人及其影响的评价》("Stalin: An Appraisal of the Man and His Influence" (New York: Grosset and Dunlap, 1941))一文中,托洛茨基引用了列宁的伴侣克鲁普斯卡娅的回忆,考察了斯大林其他著作的语言。托洛茨基说:“《马克思主义与民族问题》毫无疑问是斯大林最重要的——甚至可以说是他唯一的——理论著作。仅仅凭这篇只有四十页长的文章,它的作者就有资格被看作是一位杰出的理论家。更令人迷惑不解的是为什么他此前此后没有写出其他哪怕是差堪比拟的任何文章。解开这个谜团的钥匙隐藏在这里,那就是斯大林的这篇著作完全是列宁的授意,是在他持续不懈的督导下写出来的,并且每一行都经过了他的校订。”(第156-157页)列宁自己有关民族主义的著作,包括对布尔什维克民族解放纲领的意义及运用的重要理论研究。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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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ubaker, Rogers. 1996. Nationalism Reframed: Nationhood and the National Question in the New Europ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ISBN 0-521-57224-X .
• Canovan, Margaret. 1996. Nationhood and Political Theory. Cheltenham, UK: Edward Elgar. ISBN 1-85278-852-6 .
• Delanty, Gerard and Krishan Kumar (eds) Handbook of Nations and Nationalism. London: Sage Publications,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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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nan, Ernest. 1882. "Qu'est-ce qu'une 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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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ctionary of the History of Ideas: Medieval and Renaissance ideas of Nation
• The Defining of a Nation
• What is a nation—Nadesan Satyendra
• Nationalism Project
[I]英语语境中理解的种族中心主义
它指的是按照某族群自身的价值和标准评价其他群体的倾向,尤其是坚信自己的族群优越于其他群体。
族群(ethnic group)或族性(ethnicity)是指其成员彼此认同的一群人,这种认同通常是建立在假定的共同谱系或祖先的基础上的。[1]族性也被——在其他人看来——界定为一个独特的群体[2],由共同的文化、语言、宗教、行为或生物学方面的特征来加以规定。[1][3]
按照某些人的看法,“族性是人类生活中的基本因素:它是内在于人类经验中的一种现象。”[3]然而另外一些人则认为,族裔身份只是在特定的条件下才会形成。[4]导致这种身份判定行为之出现的过程,被概括为族裔形成(ethnogenesis)。总的来说,一个族群的成员声称拥有跨越时间的文化连续性,尽管历史学家和文化人类学家已经用文献证明,许多意味着过去之延续的价值、实践和规范,都是相对晚近时期的发明。[5]
界定族性
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x Weber)曾经评论道,“整个族群概念是如此复杂和含混不清,或许最好是完全放弃它。”[6]
但是不管怎么说,韦伯还是提出了一个被许多社会科学家所接受的族群的定义:“它指的是这样一些人类的群体,由于他们在身体类型或生活习俗方面——或两者兼而有之——的相似性,或者是殖民和移民的记忆,他们主观上相信他们有共同的世系;而且,无论客观的血缘关系是否存在都无关紧要。”[6]
人类学家罗纳德•科恩(Ronald Cohen)在一篇对韦伯以来族群的人类学和社会学研究的评论中表示,尽管许多族群主观上断言拥有共同的世系和文化的连续性,客观上常有和这种断言相反的证据。[7]哈罗德•伊萨克(Harold Issacs)识别出族性其他的变音符号(区别性标记),其中包括体表形态、姓名、语言、历史和宗教;[8]这个定义已经被收入到一些字典中。[9]社会科学家因而关注族裔身份的不同的标记是怎样、何时以及为何变得显而易见的。由此,人类学家琼•文森特(Joan Vincent)注意到,族裔边界常常具有变动不居的特点。[10]罗纳德•科恩得出结论,族性是“一系列嵌套在一起的包容和排斥的二分法”。[7]他同意琼•文森特的观察,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即“族性……在边界上可宽可窄,视政治动员的具体需要而定。”[7]这或许就是为何世系有时候是族性的标记有时候又不是的原因:族性的哪一个变音符号凸显,取决于人们是缩小还是放大族裔的边界,而他们是缩小还是放大边界则通常取决于政治形势。
族性与种族
族性和种族是相关的两个概念,因为两者通常都是按照共有的谱系来加以界定。[11]通常,族性还意味着共有文化、语言、行为或宗教上的特征。与之形成对比的是,种族则指向“遗传颗粒(基因)和身体特征的某些集中表现(相对于其频率和分布而言),它们出现,起伏不定,由于地理和/或文化上的区隔,最后常常消失。”1950年,由当时一些国际知名学者(包括阿什利•蒙塔古(Ashley Montagu),克劳德•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évi-Strauss),贡纳•米达尔(Gunnar Myrdal),儒连•赫胥黎(Julian Huxley)等)签署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声明《种族问题》指出,“民族、宗教、地理、语言和文化群体并不一定和种族群体重合:这些群体的文化特征并未表明与其种族特征有遗传上的联系。因为‘种族’一词广泛用于日常交流时就会习惯性地犯下这种严重的错误,最好是在谈及人类种族时完全放弃‘种族’一词而使用‘族群’的说法。”[12]
族性和民族
在某些情况下,特别是涉及到跨国移民或种族扩张的时候,族性是和民族性联系在一起的。许多人类学家和历史学家,在厄内斯特•盖尔纳(Ernest Gellner)[13]和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14]工作的基础上,认为民族和民族主义是随着十七世纪现代国家体系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在“民族国家”的兴起中达到顶点,在这些“民族国家”中,假定的民族边界和国家边界(或者说在理想上)相重合。因而在西方,族性的概念就像种族和民族概念一样,是在欧洲殖民扩张的语境中发展起来的,当时重商主义和资本主义推动了人口的全球流动,与此同时,国家的边界被更加清晰和严格地界定。十九世纪,现代国家一般都是通过宣称它们代表了“民族”而寻求合法性。然而,民族国家总是包含了那些由于种种原因被从民族生活中排除在外的人群。被排斥的群体的成员因而要么要求平等基础上的融入,要么就寻求自治,有时候甚至要求完全的政治分离,建立他们自己的民族国家。[15]在这种情况下——当人们从一个国家迁移到另一个国家[16],或者一个国家对其民族边界之外的人群进行占领和殖民的时候——,族群是由那些认同于某个民族但生活在另一个国家中的人们构成的。
族裔-民族冲突
有时候族群受到国家或其机构的不利态度或行动的损害。在二十世纪,人们开始主张族群间或族群成员与国家间的冲突,可以而且应该通过下述两种方式之一得到解决。一些人——如尤根•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和布鲁斯•巴里(Bruce Barry)——认为现代国家的合法性,必须建立在自治的个人主体的政治权利之观念的基础上。按照这种观点,国家不应承认族裔、民族或种族的身份,而是实行所有个人的政治和法律上的平等。另外一些人——如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和威尔•吉姆利卡(Will Kymlicka) ——则认为自治的个人本身是一种文化的建构。按照这种观点,国家必须承认族裔身份,并建立起这样的程序,通过这种程序,族群的特定利益可以被容纳在民族国家的边界之内。
十九世纪见证了族裔民族主义的政治意识形态的发展,当时种族的观念是和民族主义联系在一起的,最早是由德国的理论家——包括赫尔德(Johann Gottfried von Herder)——提出来的。关注于种族纽带——这种纽带主张排除历史或历史语境——的社会的出现,导致了民族主义目标的正当化。有两个历史时期经常被引作这方面的例证,那便是德意志帝国巩固和扩张的十九世纪,以及第三帝国时期,它们都是在这样一种泛族裔的观念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即政府只是在夺取一直以来在族裔上都属于德国人的土地。那些遵循民族国家模式的后来者,例如从奥斯曼帝国和奥匈帝国的瓦解中兴起的近东和东南欧国家,以及从前苏联的解体中形成的国家,它们的历史表现出族裔间冲突的特点,这些冲突在世界其他地区通常是出现在多族裔国家的内部,而不是它们之间。因而,这些不同的冲突经常被误导性地标记和描绘成“内战”。
二十世纪的最后几十年,北半球的大部分国家都出现了大规模的移民。法律体系及官方意识形态强调种族的平等,禁止族裔上的歧视。
具体国家中的族性
在美国,与族群相关的集体被特别指认为“族裔”。各种拉丁美洲族群,再加上西班牙裔或葡萄牙裔种族的混合,总是被构造为两种集体,要么是“西班牙人”,要么是“拉丁美洲人”,视你在这个国家生活的地区而定,这一点在美国表现得最为显著。许多以前被指认为“东方人”的族群现在被指认为亚洲族群,同样也一起被笼统地当作“亚洲人”。“黑人”和“非裔美国人”两种说法尽管不同,通常都是用来描述那些土生土长且一般都处于统治地位的非洲人的后裔。甚至“白种美国人”的种族式说法,一般指的也是原先来自欧洲现在生活在北美的那些人。“中东人” 是那些来自中东——即西南亚和北非——的人。这些国家包括伊朗、沙特阿拉伯、埃及等。(关于美国人口调查局制定的官方的族裔分类,参见Ethnicity (United States Census))
在英国,族群的分类在过去引起过争论,特别是在2001年人口普查的时候,当时这样一种分类的存在及性质出现在人口普查登记表上,从而变得广为人知。英国使用不同的分类标准,包括正式的和非正式的。或许最为人接受的是全国统计的分类法,也就是2001年英格兰和威尔士人口普查使用的分类法(列表见Ethnicity (United Kingdom))。与官方政策相反,在术语的应用方面存在着一个重要的差异,在英国和欧洲,“东方人”一词被普遍使用,并不含有负面的意义,而在英国,亚洲人则通常专用于来自印度次大陆的人(详情参见Oriental 和 British Asian)。
中国官方承认有56个民族,其中最大的汉族。许多少数民族保持着他们自身独特的文化和语言,虽然许多民族也变得越来越像汉族。有一些民族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受了损害。汉族在整个中国都占据着支配地位,除了西藏和新疆以外,在这两个地区汉族仍然是少数。有些时候人们可以选择他们愿意归属的民族,但是“混合种族”(mixed-race)却不在选择之列。在中国,所有的身份证都标明了身份证主人属于哪个民族。(详情参见“中国族群列表”(List of ethnic groups in China)和“中国的少数民族”(Ethnic minorities in China))
当前,世界上族裔最多样化的城市是加拿大安大略省的多伦多。
研究
人类基因组多样性计划(Human Genome Diversity Project (HGDP))已经尝试绘制人类的DNA图谱,它在不同的人群间会有变化,但差异不到百分之一。这些数据会让人们更清楚地了解一些族群的起源。
注释
1. ^ Smith 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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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Statistics Canada Definition of Ethni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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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Max Weber [1922]1978 Economy and Society eds. Guenther Roth and Claus Wittich, trans. Ephraim Fischof, vol. 2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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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A. Metraux (1950) "United nations Economic and Security Council Statement by Experts on Problems of Race" in ''American Anthropologist 53(1): 142-145)
13. ^ Gellner 2006 Nations and Nationalism Blackwell Publishing
14. ^ Anderson 2006 Imagined Communities Verson
15. ^ Walter Pohl, "Conceptions of Ethnicity in Early Medieval Studies" Debating the Middle Ages: Issues and Readings, ed. Lester K. Little and Barbara H. Rosenwein, (Blackwell), 1998, pp 13-24, 他运用生物学上出生与成长的比喻,指出历史学家已经着手追溯十九世纪的民族国家观念:“大迁徙时期(Migration Period)的民族与这些英雄式的(或者说有时候是粗野的)陈词滥调没什么关系,这一点现在已经为历史学家普遍接受。”中世纪早期的民族远不像人们经常以为的那样同质化,Pohl的前驱是Reinhard Wenskus,Stammesbildung und Verfassung. (Cologne and Graz) 1961一书的作者,他对德意志民族“族裔形成”的探讨使他坚信,如Isidore of Seville所表达的那种共同起源的观念(“一个民族是从一个源头衍生而来的群体”——这句话后来又出现在初版的Etymologiae IX.2.i中——,或者“一个民族是以其固有的纽带而与另一个民族区别开来的”),乃是一种神话。
16. ^ Aihway Ong 1996 "Cultural Citizenship in the Making" in Current Anthropology 37(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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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族裔形成、种族和民族的范畴
族裔形成(Ethnogenesis,来自希腊语ethnos(民族)+"genesis(诞生))是指一群人被理解或者把自身理解为在族裔上与众不同的过程。
《种族问题》是二战后的1950年6月18日出版的一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声明,由当时一些来自心理学、生物学、文化人类学和民族学领域的第一流的研究者签署的这份声明,对科学的种族主义理论的基础提出了质疑。
民族是一个文化和社会的共同体。由于大部分成员彼此从来不曾相遇但却仍然感受到一种共同的纽带,它可以被看作是一种想像的共同体。十八世纪晚期以来西欧和西方世界最有影响力的一个信条是认为全人类都被分成叫做民族的群体。[1]民族气质(nationhood)是一种伦理和哲学信条,是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的出发点;一个民族是一种自我界定的文化和社会共同体的形式。[2]一个“民族”的成员分享着共同的身份,在历史感方面,通常还分享着共同的起源,祖先,出身和世系。一个民族跨越数代延续下来,并且把死去的人也包括进来,作为其完整的成员。过去的事件是在这种语境中来加以构建的:例如,当人们提到那些在几百年前发生的冲突中作战的“我们的士兵”的时候。更模糊地说,民族还假定包括未来的数代人。
尽管“民族”(nation)在非正式的话语中,一般也被用作“国家”(state or country)的同义词,但一个民族并不等同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国家的人民认为他们自己是一个民族,通过国家的政治和法律的结构而结合起来。虽然传统认为一个民族国家是单一文化的,但是它也可能在自我界定中就是多元文化的。“民族”这个词常常用作族群(ethnic group,有时候是族裔(ethnos))的同义词,但尽管族性现在是文化或社会身份最重要的方面之一,具有相同的族裔起源的人们却可能生活在不同的民族国家里,并因此被当作是各自国家的成员。一直到个人的层面上,民族身份常常都是备受争议。
几乎所有的民族都和特定的区域——民族的祖国(homeland)——联系在一起。有一些民族生活在历史播散(diaspora)的境遇之中,即被“播撒”或“散布”[5]到祖国以外的地方。和一个特定民族的祖国明显等同的国家即为民族国家,大部分现代国家都符合这个范畴,尽管关于其合法性或许还有激烈的争论。在民族之间存在领土争议的时候,对权利的要求是借助于所谓“原始权利”(Urrecht)的理论而提出来的,按照这种理论,历史承担着为当下的占领提供合法性的任务:腓尼基主义(Phoenicianism)和犹太复国主义(Zionism)就是这样两种历史化的民族建构学说。民族构造的神话是病源学的传说(etiological legends),当在历史语境中对其加以考察的时候,这些传说就会被发掘出来,用于回答相当特殊的议题,而这些议题又生发出这些传说。[4]特别是在加拿大,“原初民族”(first nations)一词被用于那些分享着某种土著文化、拥有或寻求官方的承认或自治的群体。
用法上的模糊性
在通常的用法中,像nations、country、land和state这样的词常常看上去像是近义词,也就是说,它们都可以被用于一个特定的地区或区域,或者用于政府自身;换句话说,即一个合法(de jure)或实际上存在(de facto)的国家。[需要引文]在英语中,这些词确实都有精确的意义,但是在日常交谈和写作中,它们经常可以相互交换着使用,容许不同的解释。[需要引文]
严格来说,像“nation”、“ethnos”和“people”(如在“the Danish people”这个短语中)这样的词都指的是一群人。民族(nation)和民族性(nationality)的概念和族群(ethnic group)与族性(ethnicity)的概念有很多相似之处,但是前者包含着更多的政治意味,因为它们暗示着民族国家的可能性。country指的是一个地理上的区域,而state则是表示一个合法化的行政和决策机构。令人困惑的是,national和international被用作适用于states的技术术语。例如,international law(国际法)一词就用于国家间的关系,偶尔也用于国家与个人或法人之间。同样地,the United Nations(联合国)代表的是states(国家),而nations则不被这个实体所承认(除非是分别的nation-state( 民族国家) ,它可以成为其中的一个成员)。
不同的国家用法也会不同。[需要引文]例如,英国是一个国际承认的主权国家(state),它同时也指一个地理上的国家(country),其居民具有英国人的民族性(nationality)。而它在传统上[需要澄清]又被分成四个本地民族(home nations)或本地国家(home countries)——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它们就其自身权利而言都不是主权国家。爱尔兰岛现在被分成拥有主权的爱尔兰共和国,和仍属于英国一部分的北爱尔兰。不管怎么说,英国现在的地位是有争议的,因为在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都有分离主义运动,例如,生活在英格兰境内的康沃尔郡(Cornwall)的极少数人,就认为该郡是一个独立的民族(nation) 。nation这个词的用法不仅模糊含混,它同时也是政治争论的主题,这些争论可能会是非常激烈的[需要引文]。
当“民族”一词含有任何要求从现有的国家中独立出去的意味的时候,它的使用就备受争议。2006年11月,加拿大下议院通过了一项动议,承认“魁北克人(Québécois)在统一的加拿大境内构成了一个民族”,这是对主权术语用法的一次非同寻常的让步,尽管它明确地将其置于加拿大境内[6]。总理迈克尔•康(Michael Chong)在抗议声中辞去了总理职位,他说:“对我来说,承认魁北克人是一个民族——即时它还在统一的加拿大境内——也意味着对其族性的承认,我不能对此表示支持。我不相信族裔民族主义,我相信公民民族主义(civic nationalism)。”[7]这件事凸现了围绕这份动议所引起的困惑,因为魁北克人分离集团(Bloc Québécois MPs)把它理解为所有魁北克人——不管他们的族裔上的出身如何——被纳入加拿大的行动。[8]法语词Québécois的使用也意味着对法国人的历史性的承认,他们在圣劳伦斯河沿线的加拿大法国殖民地移民定居已经有四百年了。
通过引申义或比喻义,民族(nation)一词被广泛地用于描述任何鼓吹某种共同利益或共同身份的群体,参见“红短袜一族”( Red Sox Nation)和“可疑的民族”( Queer Nation)。
民族主义(nationalism)一词指的是一种信条[9]或政治运动[10],它认为一个民族(nation)——通常是以族性或文化的方式来界定——拥有在共有的历史和共同的命运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独立或自治的政治共同体的权利。[11]大部分民族主义者相信,国家(state)的边界应与民族的边界相吻合。[12]极端的民族主义形式——例如二十世纪法西斯运动所鼓吹的那些民族主义——认为民族性(nationality)是一个人的身份中最重要的方面,而其中一些人则试图以种族(race)或遗传学的方式界定民族。
民族主义对现代历史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现代历史中,民族国家已经成为主权结构的支配形式。历史学家用nationalism(民族主义)一词来表示这个历史性的转变,以及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的出现和优势地位。
民族主义是和爱国主义(patriotism)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词源学和早期用法
英语中“nation”一词来源于拉丁语中种的“natio(nātĭō, 是 nātiōn-的词干)”,意思是:[13][14]
• 出生;诞生;或
• 掌管出生的女神;或
• 种类,血统,种族,或
• 部落,或(修辞上的“任何”)人(轻蔑性的说法);或
• 民族。
nātiōn 的构词法是建立在动词(g)nāscī(出生)的过去分词(g)nāt us(已经出生)的基础上的。因而它和源于拉丁语的“native”、“nature”等词关系密切,而与英语的本族词“kin”、“kindred”、“kind”则关系较远。它与原始的印欧语系的词根*gen-(出生、发生)拥有共同的语源。[15]
作为古典拉丁语中使用natio一词的一个例证,请仔细体会下面引自公元前44年西塞罗《对马克•安东尼的激烈抨击》(Philippics Against Mark Antony)中的一句话。西塞罗把外部的、劣等的nationes(“人类种族”)和罗马的civitas(“共同体”)进行了对比:
"Omnes nationes servitutem ferre possunt: nostra civitas non potest."
(“所有的种族都能忍受奴隶制,但是我们的共同体不能。”)[16]
圣哲罗姆(St. Jerome)把这个“谱系-历史意味的词汇”用于“他对新约的拉丁语翻译中”,用来“指非基督徒——即‘其他人’。”[17]在把语言和地区结合起来的意义上使用“nation”一词的一个较早的例子,是公元968年由Cremona的主教Liutprand提供的,他站在他的保护人神圣罗马帝国的奥托一世的立场上,面对拜占庭帝国的Nicephorus二世宣告:
“你说属于你的帝国的……土地,正如这片土地上的人民的民族性和语言所证明的,属于意大利王国。”(黑体为笔者所加)[18]
尽管Liutprand是用拉丁文写作,他的母语却是伦巴第语,一种日耳曼语言。
nation一词——就像natio一样——早期的一个重要用法,是在中世纪的大学(参见nation (university))中,被用来描述学院中的同事或学生,首先是在巴黎大学,他们都是在一个地区(pays)出生的,讲同一种语言,并且期望按照他们自己的日常法来受到治理。在1383和1384年,虽然让•冉森(Jean Gerson)还在巴黎学习神学,却已经两次当选为法国natio(即大学中出生于法国并且操法语的学生)的检察官。把学生分成natio的做法在布拉格大学也被采纳了,从1349年建校时起,普通学生(studium generale)被分成波希米亚nation、巴伐利亚nation、撒克逊nation和波兰nation。
界定民族
民族身份(national identity)既指群体的区别性特征,也指个人对群体的归属感。采用的标准非常广泛,应用的情形则差别很大。发音上的小小差异,可能都足以将某人划为另外一个民族的成员。另一方面,两个人可能因个性、信仰体系、所处的地理位置、时势乃至口头语言而彼此区分开来,然而他们自己却认为——并且在其他人看来也是——属于同一个民族。
原初或永久的定义
定义的第一个要求是特征必须是共享的——一群毫无共同之处的人不可能是一个民族。[19]因为特征是共享的,一个民族的人群也具有某种程度的一致性或同质性。最后,至少有某些特征必须是该民族独有的——从而将它和邻近的民族区别开来。所有的特征都可能有争议,对分离性民族主义的反对经常包含着对一个独立民族的存在的否定。
原初主义(primordialism)主张那些共享的特征拥有一个古老的根源,而民族是跨越不同历史时期的自然现象。
a.共同的世系
nation一词的语源暗示着ancestry(祖先)和descent(世系)(参见族裔民族主义)。几乎所有的民族主义运动都要求拥有共享的起源和世系,在大多数民族中,这是民族身份的一个组成部分。民族的成员间共享祖先的事实把他们结合了起来,让他们和其他不共享祖先的民族区分了开来。
问题是:世系从谁开始?答案常常是简单的:从同一个民族之前的世代开始。更明确地说:
• 民族可以被界定为祖国过去的居民的后裔。
• 民族可以界定为过去讲民族语言的人们,或过去共享民族文化的人群的后裔。
通常,这些因素被假定是相互一致的。定义明确的冰岛民族就假定是由——说是1850年——冰岛居民的后裔组成的。这些人也讲冰岛语,当时就被当作是冰岛人,有他们自己的受到承认的文化。然而,冰岛现在的人口并不能和他们的后裔完全重合:那意味着完全的同族婚配,意味着自1850年以来冰岛人没有和非冰岛人生过孩子。大部分欧洲的民族在过去的几个世纪中都经历过边界的变动和移民,并且和其他民族的人群通婚。从统计学上说,他们当前的民族人口不可能和该民族1700或1500年人群的后裔完全重合,即时当时他们就以同样的名字为人所知。在某些情况下,共有的世系更多地是一种民族神话而非遗传学上的现实——然而这对于民族身份来说已经足够了。对于那些人口在很大程度是由相对晚近的移民或移民的后裔组成的民族来说,这种民族神话的概念显得要更为复杂。
b.共同的语言
共享的语言常常被用作一个民族的决定性特征(也就是说,除了它在民族成员之间促成交流的价值之外)。在某些情况下,语言是一个民族特有的,而且可能处于民族身份的核心位置。巴斯克语是一种独特的孤立语言,在巴斯克民族的自我界定和巴斯克民族主义中占据着重要位置,虽然并不是所有的巴斯克人都说这种语言。在另外一些情况下,一个民族的语言也被其他民族使用(是这个民族共享的,但并不是独有的)。一些民族,如瑞士民族,其自我身份是多语种的。巴布亚新几内亚倡导一种“巴布亚”的民族身份,虽然它拥有大约800种独特的语言。没有一个民族是仅仅依靠语言来定义的:那实际上会造成一种开放的从属关系(因为任何会这种语言的人都可以成为这个民族的成员),尽管加泰罗尼亚的语言民族主义非常接近这种情况。印度也强调“民族”身份,虽然其政府拥有超过20种的官方语言,而整个民族则讲一百多种语言或方言。
c.共同的文化
大部分民族部分地通过共享的文化而得以界定。不像语言,民族文化通常是这个民族特有的,虽然它可能包括了许多和其他民族共享的成份。此外,民族文化假定是和先前的时代共享的,包括从这些世代继承下来的文化遗产,就好像它是一种遗传一样。正如共同的祖先一样,这种把过去的文化和当前的文化等同起来的行为,或许在很大程度上是象征性的。史前巨石柱的考古遗址是由英格兰遗产协会(English Heritage)拥有和管理的,虽然当它在4000到5000年前被建造起来的时候,还没有“英格兰”人或国家。同样,其他民族也把古代的考古遗址、文学、艺术甚至整个文明都当作“民族遗产”。
d.共同的宗教信仰
宗教信仰有时候也被用作一个民族的决定性因素,虽然一些民族主义运动不再把它作为一个区分性的因素来加以强调。又是因为宗教信仰是共享的这样一个事实,使得它成为民族的。它可能不是独有的:一些民族把他们自身部分地界定为天主教徒,虽然其信仰本身是普世主义。一些宗教信仰是一个族群所特有的,特别是犹太教。然而,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一般却避免给“犹太民族”( Jewish people)下宗教信仰上的定义,它更倾向于族裔和文化上的定义。犹太教既然是一种宗教信仰,人们就可以通过宗教上的改信而成为一个犹太人,这接下来又让他们很容易地获得以色列的公民身份。在以色列,改信其他宗教信仰的犹太人并不因而就失去以色列的公民身份,虽然他们的民族身份可能会受到其他人的质疑。
社会建构主义的定义
原初主义在二战后遭到了猛烈的批评,学者们开始将目光转向民族是如何通过民族主义的进程而被建构起来的,这一进程受到了技术和现代化的驱动。民族不是通过它具有哪些共享的共同特征来界定,而是通过它是如何被建构起来的过程来界定的。
a.自愿的定义(意志)
一些民族的观念强调的不是共享的特征,而是共享的、成为其成员的选择机会。实际上,这一直以来都被运用于一群按照其他的定义也是民族的人们。最著名的自愿主义(voluntarist)的定义是厄内斯特•勒南(Ernest Renan)的定义。在1882年的一次题为《什么是民族?》(Qu'est-ce qu'une nation?)的演讲中,他修辞性地提出了“什么是民族?”的问题,并且回答说民族是一种“日常的公民投票”(“daily plebiscite”)。勒南的意思是,通过对民族生活的日常参与,民族的成员显示了他们对民族的存在以及他们自身持续地作为其成员的身份的同意。勒南是在阿尔萨斯和洛林被德意志帝国吞并的语境下发言的。当时,这个地区从族裔上说更接近于德国而非法国,而阿尔萨斯的语言是一种西部德语:勒南反对这种民族的“客观”标准。像勒南一样,大多数自愿主义的定义都诉诸于现存民族的同意,而不是为建立新的民族提出明确的决议。勒南把民族看作是“已经一起做出了伟大的事情并且希望做得更多”的一群人。
b.被想像或发明的民族
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认为民族是想像的共同体,这些共同体被想像成是有限的和拥有主权的。印刷、大众媒体和资本主义的广泛使用使得这种想像成为可能。民族因而是根据这些共同体如何被想像出来而得到界定的。
另一方面,埃瑞克•霍布斯鲍姆(Eric Hobsbawn)则认为民族是被发明的传统,包括教育、公共仪式的发明和公共纪念物的大规模生产。民族是通过这些被发明的传统来界定的。
厄内斯特•盖尔纳(Ernest Gellner)同样认为民族主义和现代化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
注释
1. ^ Dictionary of the History of Ideas: s.v. "Nationalism":“自从十八世纪晚期以来,民族主义一直是西欧和西方世界政治、文化和经济生活中的观念性力量。” "Volksgeist"; "Medieval and Renaissance ideas of Nation".
2. ^“团结”("Solidarity")是民族联合感的一个暗语,而“民族”的凝聚力或许会备受争议地用于鼓吹“可疑的民族”或其他的联合计划。
3. ^ Diaspora来自古希腊语 διασπορά,意思是“种子的播撒或散布”。
4. ^荷兰共和国建立的传说以及对其意义的解读,在Simon Schama, The Embarrassment of Riches: An Interpretation of Dutch Culture in the Golden Age, 1987:13-125中以这种方式得到了详细的考察和阐释。关于在“不毛之地”扎下根来的朝圣者的传统观点,是现代美国历史编纂学处理的一个主题。
5. ^ BBC: Quebec 'nation in Canada', [1]; Bloc Québécois supports Canada PM, [2]
6. ^ CBC: House passes motion recognizing Québécois as nation, [3]
7. ^ Tory cabinet minister quits post over motion, [4]
8. ^ "L'importance des mots" ("the importance of words"), Le Devoir Nov 30 2006
9. ^ Gellner, Ernest. 1983. Nations of nationalism.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0. ^ Hechter, Michael. 2001. Containing Nationalism. ISBN 0-19-924750-X .
11. ^“我愿意把民族主义界定为一种意识形态,它声称特定的人群拥有建立在共享历史和共同命运基础上的自然的团结。这种作为一个历史形成的民族的集体身份,必然要求建立一个独立或自治的政治共同体的权利。民族主义的观念在历史上形成,它与流行的主权学说携手并进:这一学说认为权威的最终源泉来自于人民,而非统治者或政府。前面所说的民族主义的定义在任何经典文本中都可以找到,内容大同小异。”见M. Crawford Young, 2004. Revisiting nationalism and ethnicity in Africa. UCLA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James S. Coleman Memorial Lecture Series. 或者如Handler, Richard指出的:“民族主义是一种关于个体化的存在的意识形态。它是关系到界限、连续性和环绕着多样性的同质性的意识形态。在这种意识形态中,根据民族气质(nationhood)来构想的社会现实,被赋予到自然事物的现实之上。”Nationalism and the Politics of Culture in Quebec. New Directions in Anthropological Writing: History, Poetics, Cultural Criticism, ed. George E.; Clifford Marcus, James. Madison: The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 1988. Passage online at [5]. 专门讨论这个问题的还有: M. Freeden, 1998. Is Nationalism a Distinct Ideology? Political Studies, Volume 46, Number 4, September 1998, pp. 748-765(18). 然而,本尼迪克特•安德森和霍布斯鲍姆明确主张,民族主义不是意识形态。安德森说:“民族主义是现代历史发展中的病态,如同‘神经衰弱’之于个人一样的无法避免:它既带有与神经衰弱极类似的本质的暧昧性,也同样有着退化成痴呆症的内在可能性——这个退化可能性乃是根源于世界上大多数地区所共同面临的无助的两难困境之中……”(第5页)。见Benedict Anderson, Imagined Communities. Verso: London, and, E.J. Hobsbawm, Nations and nationalism since 1780.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2. ^ Gellner, Ernest. 1983. Nations and Nationalism.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3. ^ Charlton T. Lewis, Charles Short, (1879). A Latin Dictionary. Entry for natio. Online at [6]
14. ^ Harper, Douglas (November 2001). "Nation". Online Etymology Dictionary. Retrieved on 2007-11-08..
15. ^ See [7]
16. ^ M. Tullius Cicero, Orationes: Pro Milone, Pro Marcello, Pro Ligario, Pro rege Deiotaro, Philippicae I-XIV (ed. Albert Clark, Oxford 1918.) Online at [8]
17. ^ Amos Elon: The Pity of It All: A History of the Jews in Germany, 1743-1933 (Metropolitan Books, 2002) p.23. ISBN 0805059644
18. ^ Relatio de legatione Constantinopolitana ad Nicephorum Phocam. Online translation at [9].
19. ^ 民族的许多定义都是把这些因素结合起来的,其中影响最大的定义之一是约瑟夫•斯大林下的定义。他对民族身份的看法影响到他随后在苏联采用的民族政策,以及苏联共和政体的创制。斯大林在1913年写道:
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
见Stalin, "Marxism and the National Question," Prosveshcheniye, Nos. 3-5, March-May 1913. ([10] on-line text]).尽管人们相信斯大林是《马克思主义与民族问题》的作者,他的革命对手列昂•托洛茨基则断定这个民族的定义是列宁智慧的产物。在《斯大林:对其人及其影响的评价》("Stalin: An Appraisal of the Man and His Influence" (New York: Grosset and Dunlap, 1941))一文中,托洛茨基引用了列宁的伴侣克鲁普斯卡娅的回忆,考察了斯大林其他著作的语言。托洛茨基说:“《马克思主义与民族问题》毫无疑问是斯大林最重要的——甚至可以说是他唯一的——理论著作。仅仅凭这篇只有四十页长的文章,它的作者就有资格被看作是一位杰出的理论家。更令人迷惑不解的是为什么他此前此后没有写出其他哪怕是差堪比拟的任何文章。解开这个谜团的钥匙隐藏在这里,那就是斯大林的这篇著作完全是列宁的授意,是在他持续不懈的督导下写出来的,并且每一行都经过了他的校订。”(第156-157页)列宁自己有关民族主义的著作,包括对布尔什维克民族解放纲领的意义及运用的重要理论研究。
延伸阅读
• Anderson, Benedict. 1991. Imagined Communities. ISBN 0-86091-329-5 .
• Brubaker, Rogers. 1996. Nationalism Reframed: Nationhood and the National Question in the New Europ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ISBN 0-521-57224-X .
• Canovan, Margaret. 1996. Nationhood and Political Theory. Cheltenham, UK: Edward Elgar. ISBN 1-85278-852-6 .
• Delanty, Gerard and Krishan Kumar (eds) Handbook of Nations and Nationalism. London: Sage Publications, 2005.
• Geary, Patrick J. 2002. The Myth of Nations: The Medieval Origins of Europe.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ISBN 0-691-11481-1 .
• Gellner, Ernest. 1983. Nations and Nationalism.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ISBN 0-8014-1662-0 .
• Petrovto, John. 2006. Producing National Identity:Museums, Memory and Collective Thought in Israel. State of Nature Journal http://www.stateofnature.org/producingNationalIdentity.html
• Renan, Ernest. 1882. "Qu'est-ce qu'une nation?"
• Smith, Anthony D. 1986. The Ethnic Origins of Nations London: Basil Blackwell. pp 6–18. ISBN 0-631-15205-9 .
• Weber, Max. 1978 [1922]. Economy and Society, eds. Guenther Roth and Claus Wittich.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 Hobsbawm, Eric J. 1992. Nations and Nationalism Since 1780: Programme, Myth, Reality. 2nd ed.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ISBN 0-521-43961-2 .
• Dictionary of the History of Ideas: Medieval and Renaissance ideas of Nation
• The Defining of a Nation
• What is a nation—Nadesan Satyendra
• Nationalism Proj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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