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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wChiu的广播: 今天跟大家说说一个维权的实例。 6月22号上午,我朋友网购一箱面包,收到货之后发现面包长毛了(图1所示,幸好这个他没吃),一般人可能就像他开始一样,找到卖家,咨询情况。卖家态度也非常好,主动提出退款或者补发一箱。大部分人也许懒得折腾,也许是不懂,退款就补发也就完了。 然鹅,他把这个事情跟我提了一下,作为一个日常把权益挂在嘴边的我怎么可能就这么算了呢?(注意卖家是个千万关注的大公司),然后我想到了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涉及食品的《食品安全法》,拿出这两部法律(具体法条见图7、8、9)跟卖家协商,并提出12315投诉。 随后,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当我们把消权法第55条(图7)摆出时,卖家主动提出两倍赔偿;摆出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时,给予了三倍赔偿;多次协商无果后,我们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31条向京东平台要求披露卖家信息,并于当日中午向12315发起投诉(图2、3),并将图3发送给卖家。 当日下午,我们收到了卖家电话,对方称收到了12315电话,提出五倍价格赔偿,我们以应参照法律规定为由拒绝,随后对方称向上级申请,会在24小时内再次联系。 次日,考虑到时间成本因素,我们决定以消权法规定的不足500按500算索赔,主动联系在线客服对方称至多只能申请到10倍。当日下午对方电话客服再次联系,我们主动提出只要求按消权法规定的500赔付,对方同意,会在1-3个工作日打款,随后12315界面显示处理完成,协商完毕(见图、5)。 25日早,我们收到了卖家打款(见图6),维权完成。 简要说一下这件事情启示吧: 1、作为消费者,本来就处于劣势地位,不仅信息不对称,资金人力也比不上对方,所以国家才出台相关法律保护消费者,也就是处于劣势的我们。既要有基本的法律知识,也要有维权意识,不仅要学法、守法,还要用法,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有人可能会说,不就是一个面包,人家也不容易,至于吗?我想说这是还没吃下去,万一吃下去了,你闹肚子,甚至出现更严重的反应,你确定医药费和其他损失只就这区区五百、一千?反观人们的行为,你会发现,这种处处为别人着想,不主动争取自身权益的人,反倒不会被重视,他们的权益也是最没有保障的。 3、我发这个的目的,是为了让更多平时可能吃了哑巴亏的人,了解国家有这个法律保护我们的权益,不诉不理,不主动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适当地争取自身权益,是一种自身被认可的需要。但是,不是表示各位要斤斤计较,大公司有大公司的规章,有规矩就要遵守,他们的受众更多,出现问题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会更大,我们的维权,实质上也是对他们的一种鞭策。而对个体户,需要的才是相互理解,就像我上次在街边便利店买到过期一瓶矿泉水,我没有索赔,只是换了一瓶,因为他们这个小店可能就是一个家庭的全部,几百上千的罚款对他们来说不为是一场灾难,善意提醒就好了。 法律是人性光辉的体现,而不是冰冷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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