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日记0519
2024/5/19 今天差点儿又偷懒在家窝一天。转机是上午鼓起勇气出去跑了步,虽然体力还是很差,但好歹还是完成了7公里。跑完肌肉虽然有些疲劳,整个人的精气神和意志力却提升了,有能力决心出游。 出门坐NJ Transit的巴士,二十分钟到达42街的Port Authority公交总站。出来以后直接去街对面的Schnipper's吃饭:一份Chicken finger and Fries 12块,点餐的时候不小心说成chips,服务员有点迷惑,问我是不是fries,现在年纪大了就是这样,脑子笨得很。他家的自助soda好贵,要4块多,就是掺水的可乐、美年达啥的。下次真想出门时自带一罐冰镇的可乐,但又有点怕有伤体面,尤其是伤咱们东亚人的脸面。这家的炸鸡和炸薯条味道不错,是快餐店里比较好吃的。 直线向东,很快到达Bryant Park。天气晴好,公园热闹非凡。四边搭满白棚子,是一个周末创意集市,买食品、工艺品啥的,人满为患。快速浏览而过。草地上很多人席地而坐,惬意地饮食聊天,享受阳光。
来到40街的图书馆,一看糟糕,今天周日不开门,本来是打算来还书借书的,这下白费劲了。果断决定去Strand书店。沿五大道步行往南。时已初夏,街上好多穿着清凉的男女,比冬天一水儿的黑色羽绒服养眼多了。看到美女忍不住多看两眼,不过为了避免“男凝”之嫌疑,只能假装不经意地用余光打量。
走了半天终于来到Union Square,这是曼岛上比较大的一个广场,旁边还有一家四层楼的Barnes & Nobles书店,不过这家书店太平庸,比起Strand就不值一逛了。公园人丁兴旺,草地上铺满了垫子,休闲的人们随心所欲、放飞自我,聊的聊,玩的玩,看书的看书,喝水的喝水,泰然自若地把公共场所当成自家的卧室,女孩们慷慨自在地露出雪白的四肢。
来到广场南边,突然看到好多戴彩色帽子的男人和穿着疑似印度纱丽的女人。仔细看与印度服饰似是而非,接着又出现一些穿着疑似西藏横条纹裙子的女士,一些人手里还举着某个南亚国家的国旗。这些人越来越多,原来是一个尼泊尔人的Parade,在南边街上围了一个会场,搭了舞台,有人在吹奏两米长的铜管,一些男女载歌载舞。纽约这种活动真多,上周在时代广场也看到了锡克人的集会。南亚人还是比较奔放。 终于到了Strand书店,我的天堂。这家书店的品类极其繁多,书的选品也相当有水准,相当于北京的万圣书店。它的经营面积还要更大过万圣,有三四层楼,还有一个地下室,满满当当全是书,没有太多虚头巴脑的粉饰。
一进门还有两分钟,就赫然看到一本我想买的书:Donna Tartt的The Little Friend,这本书在NYPL的电子书App里看了一半,后来因为软件故障不能接着看,心里痒痒的很。于是决定买一本,而且,Donna Tartt的书是绝对值得收藏的!这个宝藏作家的风格相当独特,她的小说挂悬疑的羊头,卖纯文学的狗肉,密密匝匝、巨细无遗的细节描写,情节进展缓慢,读着却让人无比着迷。这才是好文学的本质,就是美妙的prose本身让你着迷,像顶级的大厨,能用最平常的食材做出好菜。
这位60岁的大姐,出道几十年,竟然只出版了三本长篇,发表四篇短篇!简直是低产得要命——知道这一点反而让我觉得她更屌了!其实作家就应该这样,不用写太多,只要写出来的都是精品即可,这也是一种精神上环保,不要给世界增加印刷垃圾(是的,我在骂村上春树!)!这样的作家对粉丝多么友好,通读和集齐她的全集多么轻松,多么愉快! 以前我去书店或图书馆经常被overwhelm,天命之年幡然顿悟,从此确定我的战略——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我现在每次只认真的浏览一两架书,绝不多看。
今天翻到一本北欧作家Odd Nerdrum(完全不认识此人)写的文集《六个短篇故事》,搞笑的是,这本书厚达600多页!打开一看是戏剧体,所以比较好读。第一篇《康德的最后时日》(托马斯·德·昆西也有同名作品),挺有意思,读了几章。第一章写康德的贴身仆人要去参加舞会,被康德一通嘱咐,还抱怨他失职,说剪刀放得不是地方,本来应该头尾靠边两英尺,结果弄乱了,距离变成了一英尺半,然后又闯进来一个学生崇拜者,说康德比上帝之子还牛逼,独自发现了所有的真理,简直就是新的弥赛亚。第二章,康德的书斋里闯进一个裸体的前艺术家,抱怨康德毁了艺术,他的美学否定了技艺和天才,害得艺术家苦心创造的画作没有市场,两人展开一番关于美学的辩论。我描述的寡淡无味,原文还是比较有趣的。 翻阅一番,开始买书。选了几本企鹅经典里的古书:李维的《早期罗马史》,普鲁塔克的《罗马共和国的陨落》(其实是《名人传》的一主题选本〉。我发现这些古罗马的历史学家出奇的成熟,他们的文笔和思想没有古朴的感觉,和近代的西方学术手笔相去不远,具有某种“现代性”。另外,西方史学和中国史学的一个巨大区别是:中国史书不擅长长篇的narrative(文学也类似),虽然总体体量也巨大,但是划分为短小的篇章,而不像西方那样能写出十万八万字甚至更长的连续的长篇。文学上也是如是,古希腊最早的一部长篇小说Chaereas and Callirhoe(约公元一世纪中叶)竟然就长达100多页!不知道这是因为中国文字极度精简还是因为早期书写工具局限性而养成的文化习惯?(我感到伪史论者即将到达现场...)总之我买这些书有一个目的就是想学习一下西方历史写作的技法。
今天产生了一个明确的idea!——其实也是在某处听来的。就是以后我读书应该每次确定一个明确的目的,而不是傻乎乎的一本本地通读。这些目的可以多种多样,其中也包括纯粹的娱乐!其他的可以是了解某个人物的生平,了解某一个思想流派的概貌,或者是学习一种文体的写法,等等等等。这个目的和功利不是一回事,而是更有指向性,更有获得感。 最后一本是索夫克勒斯的《忒拜三部曲》即俄狄浦斯家族故事的三部悲剧,最近跟一些国内的亲友搞了一个线上的小读书会,每周活动一次,刚刚读完这三部戏剧。买这本主要因为其中有很大篇幅的introduction,能够帮助更好的了解这些古老作品的上下文,进而深刻地理解它们!另一点是我们读的是汉译本,实在缺乏语言的美感,有空还是需要再读读英文翻译。倒不是英语的译者一定比汉语译者强,而是西方语言文化本身的更强的相通性导致译文相对更能反应原文的风貌,比如我读过的一个莫里哀喜剧的英译本就全文使用有韵双行体,很能折射出原文的诗体之美——这用汉语是很难做到的,即便勉强做也会像顺口溜。 拖着疲劳的身体回家,回来还写了日记,今天还算是非常充实的一天了。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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