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一只坛子 ——史蒂文斯《坛子轶事》的翻译
寻找一只坛子 ——史蒂文斯《坛子轶事》的翻译
Anecdote of the Jar
I placed a jar in Tennessee, And round it was, upon a hill. It made the slovenly wilderness Surround that hill.
The wilderness rose up to it, And sprawled around, no loner wild. The jar was round upon the ground. And tall and of a port in air.
It took dominion everywhere. The jar was gray and bare. It did not give of bird or bush, Like nothing else in Tenness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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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坛子轶事》这首诗有着一种非常独特的声音。它的叙述很冷漠,很简单。这里简单是一个关键,就像诗中的那个神秘的坛子,“The jar was gray and bare”,没有修饰,没有明确表达任何观点。但它并不平淡,相反,始终有着某种神奇的吸引力吸引着你。
我最喜欢样的坛子,“It did not give of bird or bush”,我不知道它对我有什么用处,或许可以泡菜,但我不泡菜;放在家里装饰也很棒,但我的家里也没有什么值得装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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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永波这一首诗的翻译还是相当不错的。我甚至想给他打个电话向他祝贺。可惜幸运的是,我们并不相识。当然,存在世界末日的可能性比随手拨一个号码打过去正好是马永波的可能性要大的多的多,但即便如此我也不敢真的试一下随便拨个一个号码打过去。我在网上找到了一个西蒙和水琴的译本。相比之下,马永波翻译最成功的地方是对史蒂文斯叙述语气的把握。你知道当你读到一首有着非常独特的叙述语气的译诗,不论是否准确完美,都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情。“Like nothing else in Tennessee”,那种叙述语气是田纳西其他任何事物所不能带来的。所以,我又想打个电话给马永波了。你是否曾经随意的拨打过电话号码?我劝你别这样,无论是出于好奇,还是敢于冒险的念头,都别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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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马永波的翻译也不完美。这真有些可惜。所以,我们还有必要再讨论一下这首诗的翻译:
第一句话是一个关键,史蒂文斯一上来就让他的叙述发出了独特的声音。这种声音非常独特,而且有着一种张力。这是源于这个句子的结构。马永波和西蒙在翻译时都把这个句子的结构改变了,改变成一种符合中文传统叙述的平铺直叙的结构。西蒙的改动相对更大,译文的张力也就更小。我还是原来的观点,西方语言句子的结构是最值得中文学习和借鉴的。复杂的句子结构才能表达复杂的思想,特殊的句子结构本身就能达到某种特殊的效果。尤其是诗歌,每一个意象出现的顺序,与动词关系的安排,就像电影镜头的运用和剪接,是不可被替代的。比如,这一句:坛子是圆的,“And round it was”,它的位置和倒装,显然是史蒂文斯用以特意强调“圆的”。马永波的译文有所强调,西蒙的翻译则强调基本消失了。不过,这一倒装的结构倒也不宜直译。那样就显得太突兀了。
这一段我的翻译是:
我放了一只坛子在田纳西, 圆的坛子,在一座山上。 它使凌乱的荒野 围拢了那座山。
第二段的最后一句话,“And tall and of a port in air”,当然非常重要。而我感觉马永波和西蒙都翻译错了。西蒙好像没有翻译“a port”,而马永波则把“a port”翻译成了“港口”。port 有港口的意思,但是坛子成了空中的港口是什么意思呢?有船只往来?可是,史蒂文斯整个诗中有那些文字支持这个港口呢?其实,port还有一个和坛子直接相关的意思,an opening (as in a valve seat or valve face) for intake or exhaust of a fluid,或,a small opening in a container or vessel especially for viewing or for the controlled passage of material。就是坛子的开口。
而第三段的“dominion”,马永波译为“支配”。我觉得有些弱了。西蒙译为“君临”,接近,但不准确。dominion 多用于法律条文,指 : supreme authority,absolute ownership。所以,我翻译为“主宰”。而everywhere,史蒂文斯用的是一个非常简单,普通的词,它强调的是每一个角落,各个地方。如果翻译为“四界”或“各界”,和everywhere这个词的风格就不符了。我翻译为:“每一个地方”。
gray,准确来说并没有暗的意思。bare,翻译成光秃并不准确。因为,好像坛子没有秃不秃的。有可能是指没有彩绘。这里其实是说简单,简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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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翻译:
坛子轶事 ——华莱士·史蒂文斯
我放了一只坛子在田纳西, 是圆的坛子,在一座山上。 它使凌乱的荒野 围拢了那座山。
荒野向它升起, 匍匐在它四周,不再荒凉。 那只坛子是圆的放在地上 高高的成为空中的一个出口。
它主宰了每一个角落。 那只坛子是灰色的并且简陋。 它没有奉献过鸟和灌木, 不像田纳西的其他任何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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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过原诗后,我一度想这个jar是否和《圣经》有关呢?在《圣经》中指的是水瓶。古代许多大师的绘画里都曾出现过水瓶和身体。水瓶当然是一个象征的符号。可考虑到史蒂文斯在这首诗里面始终不明确表示出他的观点。因此,用坛子,一个更空洞、普通的词可能会更好。
那么,为什么是史蒂文斯要把坛子放在田纳西呢?会不会与西奈山有关?田纳西,Tennessee,唤起的正是,西奈,Mount Sinai。西奈山是《圣经》中上帝向犹太人显灵的地方。在这里上帝与摩西立约,立下十诫,从此成为犹太人唯一的真神。这样的想法让史蒂文斯写出了这首诗。他读《出埃及记》时想到了一个坛子。
“到了第三天早晨,在山上有雷轰、闪电和密云,並且角声甚大,营中的百姓尽都发颤。摩西率领百姓出营迎接神,都站在山下。西奈全山冒烟,因为耶和华在火中降于山上。山的烟气上腾,如烧窑洞一般,遍山大大地震动。角声渐渐地高而又高,摩西就说话,神有声音答应他。耶和华降临在西奈山顶上,耶和华召摩西上山顶,摩西就上去。”
那么,这样这首诗就并不是史蒂文斯凭空放下了一只坛子,然后神奇的事情就发生了。这让我有些懊悔。不应该这样的胡思乱想。为什么要做这样的追寻呢?我想要寻找到什么?找到旷野中某座山上放的一只神奇的坛子?所有的容器都是最好的隐喻。我们都是在一个容器中发育成形,然后来到这个世界。有一天,我爬上一座山,在地上放下了一只坛子。然后,整个世界开始震动。尽管轻的没有任何人曾觉察到过。
Once I placed a jar in Tennessee, and round it was, upon a hill. I do, I remember I do, and I really do.
立 2018/11/27
附录:
1. 马永波的译本:
坛子轶事 我在田纳西的一座山上 放了一只坛子,坛子是圆的。 它使得凌乱的荒野 向山围拢过来。
荒野向它升起, 在四周蔓延,不再荒凉。 坛子在地上是圆的 高高的,一座空中港口。
它支配各界。 坛子灰暗而光秃。 它没有贡献出鸟雀或灌木, 不像任何田纳西别的事物。
2. 西蒙、水琴的译本:
坛子的轶事
我把一只圆形的坛子 放在田纳西的山顶。 凌乱的荒野 围向山峰。
荒野向坛子涌起, 葡匐在四周,不再荒凉。 圆圆的坛子置在地上, 高高地立于空中。
它君临四界。 这只灰色无釉的坛子。 它不曾产生鸟雀和树丛, 与田纳西别的事物都不一样。
3. 张祈的译本:
坛子轶事
我曾把一只坛子放在田纳西, 它是圆形的,在一座山上。 它让那未开垦的荒野 围绕着那座小山。
那荒野向它升起, 在它周围蔓延,不再野蛮。 那坛子是圆的,立在地上, 高耸如同空气中的港口。
它拥有所有地方的主权。 那是个灰色、赤裸的坛子。 它没有奉献出鸟儿或树丛, 不象田纳西州任何别的东西。
4. 赵毅衡的译本:
坛子轶事
我把一只坛放在田纳西, 它是圆的, 置在山巅。 它使凌乱的荒野, 围着山峰排列。
于是荒野向坛子涌起, 甸旬在四周,再不荒莽。 坛子圆圆地置在地上, 高高屹立,巍峨庄严。
它君临着四面八方, 坛是灰色的,未施彩妆。 它无法产生鸟或树丛, 不像田纳西别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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