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100个邪邪的小故事97
(CULT向,慎入)
左边丝,右边工,那我就叫司弓好了。这名字听着有些像个小厮,那我就是个小厮好了。有了小厮,就得有个主家,我这主家,就叫小红。
话说这个小红,生得是粉面春风,唇红齿白,乃是一个极为标致的小公子。红公子没有弓,其实这也没什么,小厮的名字,本来就是兴之所至随手起的。公子使的兵器是笔——想想,我还是就叫司弓好了。
一杆铁笔,饱蘸朱砂。红公子的功夫,是家传的,叫做泼墨大法——原来叫泼朱大法,总是谬传,就改了。传得很邪乎,说我们红公子能徒手举起三百斤的大肥猪,然后扔到敌人身上,这猪在被扔的过程中,承受了红公子的浑厚内力,皮毛犹在,骨肉和五脏六腑全化了血水,经此一扔,香飘后半辈子,一天洗三百回澡也没用,所以罕有人敢跟红公子交手——当然,这么编排我们公子的,全是些山野村夫,想象力就局限在他们家圈里。
不过,公子的铁笔,蘸的也不是朱砂。对外说是朱砂,是怕吓着人。毕竟我们公子年方四八,尚未婚配——要是传出去,公子恐怕会孤老终生。蘸的是两脚羊红。这东西的做法是很讲究的,最好是用“不羡羊”,也就是情窦初开、尚未婚配的小母羊;“和骨烂”者次之,乃是尚未离乳的小羊羔;最怕遇到又硬又臊的老种羊,有一次我就晃了眼,让贩子骗了,看着是个羔子,谁知是个侏儒,卤出来连苍蝇都退避三舍,只得连锅都扔掉。
取生羊红有着专门的机械,乃是一个能把这两脚羊倒立起来的大字型刑具。据我所知,这东西可能不是这个用法儿,也不是这个用途。不过,公子改良了它。反正放个大锅接着,再照着颈子一刀,咔咔嚓嚓——噗噗呲呲——滴滴哒哒——就一滴不剩取得了这生羊红。
接下来,得用八字全阴的女子从黑水的盐井里背出的桃花盐,在毛月亮正中天的时候先点了卤子;再用天竺僧人持诵过七日七夜的玫瑰盐,翻卤七遍;最后用波斯妇人在腋下发酵过的雪花盐,扬天去卤。这时,一大锅色泽纯净、质地细嫩的两脚羊红就做成了。可蒸血肠,也可做毛血旺,当然,煮粥也是非常滋补的。不过,这东西太金贵,而且也不堪入口,因为实在是太咸了。
上面说的这是新鲜的,现做现用,很方便。可是红公子性喜游荡四方,出门不方便携带。而且这东西要是馊了,味道着实可怕。所以,公子想出了个法子,三蒸七烤,将这两脚羊红在雕龙画凤的墨柱模子里炮制成了指头粗细、巴掌长短的圆柱体,又起了个名字叫羊砂墨,生人面前就说是朱砂。要用时,就吩咐我:备墨!
我就赶紧从包袱里掏出砂红的澄泥砚,再从鸡血石掏的葫芦里倒出发酵过十八年的童子溺,兑好比例,照着研墨的样子,给公子预备。
公子用这东西的时候,基本都是有人来挑衅。我说过,我们公子是个最和气不过的人。可是,江湖并不是个和气生财的地方。灰庄大名远播,少庄主红公子,武功独步天下,这是人尽皆知的。独步,就是第一了,这个第一是个好东西,人人都想要,所以,我们灰庄的下马石个把月就得换——给踩到地里去了。
司弓跟随公子七年,还未曾见过公子一败。其实在公子饱蘸羊砂墨的时候,来挑衅的人就已经心生怯意了。两脚羊有个好处,魂随血脉,血不尽,魂不散。羊砂墨一拿出来,魂魄就跟着嗖地一声冒了出来。这魂魄,在炮制的过程中早就做了伥,成了公子的傀儡。此时阴风阵阵、惨雾蒙蒙,只见那魂魄先是对着来者挤眉毛翻眼睛,极尽吓人之能事,接下来便腾跃而起,直穿过来者的胸膛。我亲眼见过胆儿瘦的,当场大小齐流。
当然也有坚定的无神论者,他们鞠了躬,就拉好了架子。公子敛息静气、含胸拔背、沉肘松肩,将那铁笔满蘸了羊砂墨,丹田气发,手腕承力,直达指尖,只轻轻一甩。
——诸位,这铁笔可是个宝贝。据说是春秋末期,一个叫张小恒的绝世高手兼发明家毕生最伟大的发明。它的形状真不好形容,不过,据说后世有人对这个发明进行了改进,把材质也改了,改成用竹子,一头留下竹节,另一头劈成细如发丝的长条,用来刷大灶的锅,好用极了,主妇们交口称赞。
不过公子用的,乃是张小恒祖师爷所传之正宗铁笔,据说就是当年张爷行走江湖的时候,时刻不离身的那一根。笔头当然已经秃了,这也不奇怪,铁笔也传不了千秋万代。不过,秃了也有好处,准头儿更好。总之公子的第一招,总是奔着对手的眼睛去的。
羊砂墨进了眼睛,所有人的反应都一样——收了架子,两手捂着眼睛,流下血泪来,看上去好像瞬间就变了性别。没办法,这东西比盐更咸。用盐跟蛞蝓做过游戏的都知道,这是一种何等舒爽的感觉。这时候,我早就预备好了清水,只等这挑衅的人求了绕,就给他当头一浇。这时,此人再睁开眼睛,不见白睛黑瞳,只见一片血红,好像刚从僵尸片儿的片场当完群众演员还没卸妆。这也不奇怪,因为这羊砂墨还是很好的永久性染料。总之,此人以后就不敢哭了,一哭必流血泪。
我们公子的衣服呢,非玄即皂。以前,老夫人看公子,总觉得还是个孩子,鲜亮颜色没少给他穿。可是,他一练功,这羊砂墨难免四处乱溅,衣服就毁了。练上两个钟头,看上去就好像即将血尽身亡。十八个裁缝昼夜不息,赶着给他做衣服,也赶不上他毁料子的速度。
不过,自从穿上这深色衣服,公子倒有了些宗师的派头,以前那种压不住阵的稚嫩荡然无存了。反正,来挑衅的人,没有不屁滚尿流落荒而逃的。公子的声名,其实就是这些人给捧出来的。人是个很奇怪的动物,要是实力相差不大吧,他就使劲儿踩你,把你踩到地底下给他垫脚;要是实力悬殊,他就变了心思,抬着你、捧着你,他也好拉着你的裤腿儿沾沾光。
说起来,公子有半年没出门了。主要是让事儿给缠住了。这第一件就是七月十五的“出窍杯”比武大会,算起来也就是后天。这个比赛已经办了三年了,公子决定参赛,还是头一回。主要是今年的奖品,公子有点儿动心。具体说,是第二名的奖品,乃是一个江南女子,名叫绿姬。这小妞可是个人物,据说乃是亘古至今第三百八十七号的美人。这么听着可能不过尔尔,不过,三百八十六号可是出现在三百年前了。这么个大美人,为什么才是第二的奖品呢?因为这第一也是个女子,而且姓黄——这话不好明说,近年来天下大乱,姓黄是很容易招祸的——好吧,这第一就是当今圣上的长公主,名叫二十四尅——为了叙述方便,我们就叫她黏手公主吧。
这比赛就是圣上独家赞助的,其实他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把他最宝贝的女儿嫁出去。当然,他是先放出了绿姬这个引子,等大家都报了名,签了“中途退场就杀头”的生死状之后,才公布第一名的奖品的。
这个黏手公主究竟是何许人物呢?据说她生下来到现在还没走过一步路,也没有自己吃过一顿饭,洗过一次澡——这也没什么奇怪的,毕竟是圣上的第一个孩子。四十年前,为了生下她,圣上最宠爱的皇后血崩而亡,当然,也跟公主天生异象有关,据说她刚出生时就头大如斗,脸大如盆。临死前,皇后拉着圣上的手,让他允诺,不许黏手宝贝儿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圣上指天咒地答应了,皇后才撒了手。
这些年,圣上为了保护黏手公主,可是费尽了心思。公主长到七八岁,不知怎么听说了,世界不止皇宫这么大,宫外还有个更大、更花哨的所在,就闹着要出宫。圣上慌了神,召集了四海八荒的能工巧匠,腾出半个皇宫来,硬是给公主修建了一个“皇宫影视城”。里面有集市、有民居,还有炊烟灶火,一切都像在玩真的。不过,所有人都是演员,他们的本职工作是这皇宫里的宫女。所以,黏手公主对这个世界的认识发生了很大的偏差。具体说,是对阴阳这件事的认识跑偏了。以为夫妻相配就是两个宫女钻进一个被筒,生出的孩子都是襁褓里裹个小猫崽儿。等长到十七八,她看到标致些的宫女就会春心萌动。
那时候,圣上还没在意,以为她只是孩子心性。这些年她的突发奇想可不少,以至于皇宫总在搞基建,不是变成海边儿,就是变成山巅儿。土方量之大,都够垒几万个坟头儿了。圣上当然也有私心,给她招驸马这事儿,他琢磨好久了。文试、武试,搞了好几年,结果公主没一个能看上眼的。后来,等公主年过三十,参加招驸马的考试,就成了士人和武夫的耻辱,不得已,下面办事的人就搞起了摊派。又过了十年,这摊派也不管用了,一听到自己摊上了,士人就马上触柱,找不到柱子就连茅坑里的石头都敢撞;武夫就自刎,没带剑就去找屠夫借杀猪刀。所以啊,有时候这人哪,就得用连坐啊、株连什么的好好约束一下。
为什么大家避之不及呢?据可靠消息,这黏手公主,有点儿发福了。具体表现就是,她住的那个宫殿,原来是三层,现在变一层了,全打通了,不然睡不下。每天,她坐在皇宫的草坪上,一百八十个粗壮的宫女随时待命。挪个地方啊,换个姿势啊,都得齐上阵。等要就寝了,公主就仪态万方地躺在十八顶帐篷缝制成的软床上,由这些人再抬到寝宫去。
红公子当然也听到了这些谣言。他对忧心忡忡的老夫人说:我就去拿个第二名,绝不会一不小心当了第一!
老夫人说:昨日为娘卜了一卦,此去凶多吉少。为娘的意思,若是当了驸马,行动不免掣肘,那公主估计也不是个好生养的,倒不如先留下个血脉,毕竟,你是咱家十八代单传的唯一血脉。
公子皱了皱眉,说:娘这是不信孩儿了,既如此,小红就发个誓——此去……
老夫人冲我使了个眼色,我连忙打断公子:七月不起誓,哥儿怎么忘了!
老夫人说:这事儿也拖了很久了,择日不如撞日,今晚你就纳了小丹吧。
公子顿时脸色煞白。
小丹,是个丫鬟。此刻,她就站在老夫人后面,我都可以感觉到她的心跳,因为她把扇子摇得飞快,都打出了几百个旗语。
我看向公子,他的眉头皱得更深了。也难怪,庄子里七个大丫鬟,大绯、二绛、三赤、四殷、五朱、六彤还有小丹,她们的姿色,也就勉强能在这几百人的庄子里称王称霸一时。
公子这样的人物面前,实话说,这些脂粉都俗出了蛤蜊油的味道。公子想要去见识一下三百年不遇的美女,我觉得挺好,而且,我也可以跟着一饱眼福。所以,我对老夫人说:公子比武在即,恐不适宜劳心乏力……
老夫人经我这一提醒,才想起来,不再逼迫了。
第二天,我们就上路了。这个“出窍杯”比武大会,倒是个挺有意思的比赛。不动兵器,全凭意念。具体的比试方法就是——两人上了场,鞠了躬,就各自在蒲团上坐下来,相隔一米,用内力互博,直到一人不支,吐出鲜血来。我已经为公子准备好了一只新鲜的鸡心,就等争第一的时候用。
很多人说,这个比赛黑幕很多,甚至有个人专门写了一本书叫《出窍者,银票也》来讽刺,可公子说,他什么也不怕,他有几百个伥魂助力。公子想得很好,可就苦了我了。为了把库存的几百支羊砂墨柱带进比赛场地,我只得把它们都缠在腰上,因此变成了一个巨型胖子。
进场的时候,我似乎看到了什么。仔细一瞅,是个姑娘,远远而坐在帷幕后面的看台上,不用问,她就是绿姬。因为她穿着豆绿的褂子、葱绿的坎肩儿、茶绿的裙子,小腰盈盈一握,上面系着松石色儿的丝绦络子,里面笼着个翡翠椰子。哦,对了,她还带着一顶碧盈盈的帽子。一般人这么打扮,非得跟大葱韭菜似的,反正逃不出蔬菜的范畴,不过,这个绿姬不同。她的眼珠是油绿的,浅浅的一色墨瞳,泛着幽幽的光;皮肤是奶油绿的,隔了这么远,都能看出凝脂的意思来;头发是海藻绿的,又多又蓬松,一直垂到地上——总之,美得上天了。
见到了这个姑娘,我顿时就走不动了。不料后面的人没注意,继续往前走,猛地将我撞倒在地。这下可要了命了!我腰上绑着的伥魂全都跑了出来,满大厅乱窜。
正在准备比赛的选手们顿时乱了套。这伥魂被关得久了,一出来就是要作威作福的,因此,一时三刻之后,待我终于将所有伥魂收回腰间,这大厅内外就剩了不到十个活人。圣上、他充当裁判官的宰相,还有绿姬等一众奖品姑娘们,是因为躲在帷幕后面才幸免的,大厅里就剩了我和红公子二人。
这时,一阵爽朗的笑声传来。我和公子定睛一看,才发现,一张足有四尺多长的脸,出现在帷幕后面。是公主!
公主示意那一百八十人将她抬到近一点儿的地方。一个小时后,她终于被转移过来了。她接着笑道:父王,这次的比赛倒痛快,挺合我的性子。不知下面那两个,是谁胜了?
声如洪钟,我的耳朵都开始疼了。我偷眼望去,只见那公主一张芝麻烧饼色儿的大脸,七道烧饼糊了色儿的下巴,上身着咸蛋黄色儿的襦衣,下身是橘子芯色儿的褶裙,傲人的上围顶出了老姜皮色儿的中衣,还半披着一张熟杏子色儿的禙子。不知为何,我的眼睛就像进了吊辣椒一样,流出了滔滔不绝的泪水。正要收回目光,那公主看向了我。一双虎斑猫似的大眼,金丝猫似的长睫毛,一根就有我的小手指粗,玳瑁猫色儿的秋娘眉,跟箭猪刺儿一般支楞着,加之混色狮子猫一般的一头秀发辫成的一百八十个大粗辫儿,辫梢儿垂着琥珀、荒玉、碧玺、水晶各式珠子,一晃头环佩噼里啪啦,让我的狩猎本能和逃跑本能同时被激发了。
好在公主只是一撇,目光就又回到了红公子身上。公子伸手向我,我一时没反应过来。他小声提醒我说:鸡心!
我下意识把鸡心递给了他,只见公子背过身,含住鸡心,再转过身,嘴角已是鲜血直流。他对圣上行了个礼,指着我说:是小人输了,这位英雄才是第一名!
我眼前顿时一黑。
后来,我娶了公主。
我不乐意,可不敢说。公主也不乐意,她闹了很久,具体就是三十分钟,绝食抗议。圣上说:小黏,你能有点儿契约精神吗?说好了这次怎么也要把你嫁掉的!
公主撒泼打滚,当然,具体表现就是脸上的肉左右甩了几圈。
可是,圣上也就是我的岳丈,他也有杀手锏。拿出了一个刚出炉的巨大的空心烧饼,葱香油重,给她套在了脖子上。三秒钟之后,她就一边流着眼泪一边啃了起来。
也许就是那一刻,我爱上了公主吧。她吃烧饼的技术真是登峰造极。啃得无比均匀,不会出现还没啃完就掉了这种情况,到最后,烧饼变成了一个蚊子腿儿粗细的项圈儿,公主才想起我,她梨花带雨地问我:你饿不?
她的一滴眼泪滴在了我头上,我顿时全身都湿透了。不过,我还是很感动。一直以来,我以为红公子是这个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可是,他那么轻易地就摆了我一道。而公主,她是这么高贵,却会对我这样的人嘘寒问暖。
婚姻生活还算愉快,毕竟我不经常见到公主。本朝法令,我得住在驸马府,不到月圆之夜,我这驸马是不能进宫见公主的,因为怕我们新婚夫妇,情不自禁,做出一些只能在月圆之夜做的事儿来。对此,我只能说,大家都太多虑了。公主可是个大家闺秀,自从我们进了洞宫——没办法,洞房她钻不进去——她还没有让我碰过她的手。
我没见公主站起来过,不过,我偷偷量过,公主小腿骨的长度大概是我身高的两倍,小腿肚的围度是我腰围的十倍有余。
一个月圆之夜,我们对坐着,大眼瞪小眼。我问她:你能站起来不?
她反问:我为什么要站起来?
我在她面前跑了两步:难道你不想像我一样,能跑能跳?
她再问:跑有什么意思?跳又有什么意思?
我想了一会儿,对她说:我在跟了红公子之前,生活在海边的一个小村子里。黄昏时分,我喜欢光着脚在沙滩上奔跑。沙滩是一种柔软的半流体的状态,沙子钻进我的脚趾缝儿,痒痒的。我有时候迎着夕阳跑,海面一片金光,我跑着跑着,海水就齐了我的胸口。我用力一蹬腿,就浮了起来。我划动双臂,打碎那些金光,向着夕阳游过去,那时候,我觉得我永远都不会累。有时候,夕阳在我身后投下长长的影子,我就跟自己的影子赛跑……
一阵啜泣声传来,我抬头望去,公主哭了。她说:我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影子,我低头只能看见自己的肚子,转身也只能看见自己的屁屁。
我沉默了,不知道怎样才能安慰公主。
公主说:司弓,我想跑。你再跟我说说跳吧!
我说:在我们村口,有一个断崖,一面儿连着村子,一面儿连着大海。从小,孩子们就喜欢在那断崖上面跳水。七八米的高度,就算横着摔在了水面上,也不会疼。不过,要是在夏天最热的时候,倒退一段儿距离,来个助跑,再笔直地伸展双臂,跳将下去,稳住水花儿,直直地入水,你会感觉到整个世界的清凉都属于你,睁开眼睛,你可以看到摇曳的海白菜,那些扒在礁石上的淡菜和鲍鱼,还有长脖子的藤壶,无数的弹涂鱼被你惊扰,纷纷逃窜,海水在片刻的浑浊后重归澄澈,那感觉,真是无法形容。
公主说:哇!真想去看看啊,你说的这些东西,听名字都很好吃。可是,我要怎么做,才能跑能跳呢?
我委婉地说:你需要少吃烧饼,多吃大白菜。
公主说:可是我不爱吃大白菜。我只喜欢烧饼。我喜欢芝麻在我的口腔中爆开时的香气,让我想到先生讲过的耕作之景。我喜欢香葱那微糊的质感,我也喜欢新麦的芬芳,有着一种草浆的气息——是不是新麦,我闻一闻就能分辨出来。而大白菜,据说是用粪水浇灌出来的。
我说:这世上,想要做一件事,总要付出代价的。想跑想跳,还是想顿顿吃一百八十个烧饼,就看你的选择了。
公主听了,若有所思。
第二天,我回了一趟灰庄,可是没见到红公子。据说他赢得了绿姬之后,回到灰庄,当晚就大摆筵席娶了她。七个大丫鬟见到绿姬,都自惭形秽,在那个月黑风高的花烛夜,各自服毒,全都一命呜呼了。仵作来了,验视半天,是鸩毒。
过了几天,老夫人留下遗书,说看到公子已得佳妇,心中再无牵碍,要到那阴曹地府寻找她那死鬼老头子去了。仵作又跑来,发现老夫人也是饮了鸩酒。
再后来,灰庄上上下下几百女眷,上到八十老妪,下到八月女婴,都鸩亡了。红公子这才想起来追查这鸩酒的来历。绿姬掩口一笑,说:妾身姓绿,名鸩,相公难道是想用妾身酿酒不成?
据我所知,绿鸩是一种鸟儿,长得就像掉在了咸菜缸里的鸽子。公子当然也知道,他觉得头皮阵阵发麻,因为他对眼前这个俏佳人的生物学分类产生了质疑。不过,我觉得他肯定还有更需要操心的,比如说,现在整个灰庄正人仰马翻。尸体停在了几乎所有的地面儿上,周围那片护庄子的老槐树林,全都给砍了。本来槐树这东西,没人拿来做棺木,不利子孙,现在也顾不了这么多了。胳膊粗细的小苗儿都给砍光了。
绿姬委婉地表达了她对于自己成为了灰庄唯一的女人这件事的不安,她总觉得害人的鸩酒会自己飞到她的口中,为此,她紧闭嘴巴,还戴上了面纱。据说红公子恳求了她一整晚,她也不肯把面纱摘下来。
等到第二天,红公子就带着绿姬走了。他们是在天没亮的时候悄悄走的。其实他们走了之后的事儿,我就不知道了。不过,过了些年,道上传出了很多消息,毕竟绿姬姑娘是千秋万代都能排上号儿的,她的八卦,是当时所有饭局开场的小菜。
据说,这绿姬有毒。头发、皮肤、眼泪、唾液,当然还有别的东西,统统有毒。只是,她自己是不知道的。其实这是说得通的。绿色就是毒药的颜色。她这毒,却只对女人有效。也不止是女人,如果红公子留心观察,他就会发现,马圈里的母马都躺在地上口吐白沫了,猪圈里的母猪也都四脚朝天第一次看见了天空,就连蚊子也不叮人了,因为母蚊子全都翘辫子了。当然,这绿姬也不是时时刻刻都有毒,只有在她精神紧张的时候,毒素才会从她的每一个毛孔里冒出来。
诸位,行走江湖,就没有一日不是在刀尖上打滚儿的。据说绿姬紧张的程度不同,释放的毒素强度和范围也不同。有些好事之徒,为了考证,养了许多母萤火虫——对了,据说这绿姬在黑暗中通体会发出莹绿色的幽光,特别招虫子——漆黑的夜里投到绿姬的房间里去,然后再用不同的东西吓唬她,计算萤火虫熄灭的速度与半径。做这个实验的人,不止一个,都想着先弄出个成果来,好扬名后世。
绿姬是个睡眠质量很差的人,八百里外一根针掉在地上的声音,都能让她从睡梦中惊醒。为了迁就她,红公子搬进了大山深处,又将那山上所有会发出噪音的生灵统统杀掉了。不单是聒噪的秋蝉和大肚子的蝈蝈,还有会扑棱翅膀的鸟,喜欢跳来跳去的猴子,甚至是用腹部爬行的蛇。绿姬说,蛇爬行的声音是一种高频的噪音,一般人是听不到的。对了,还有蝙蝠,那些倒挂在洞里与世无争,只跟老鼠有世仇的黑衣的家伙们,也遭到了灭顶之灾。绿姬说,蝙蝠的声音,能穿透厚厚的天幕,她还断言说,嫦娥就是受不了这个声音,才跑到广寒宫去的。
红公子有点儿生气了,绿姬这是委婉地告诉他,她想上天啊!红公子拒绝了她,绿姬就耍起了小脾气,具体表现就是不肯与他行夫妇之大义了。红公子也是少年人心性,两人僵持不下。直到有一天,红公子借酒消愁,不小心酩酊大醉了。绿姬却还在一边唠叨,非常直白地表达她对于嫦娥的居住面积的深深妒意。红公子突然拿出了铁笔。
这天以后,绿姬再也不会失眠了,她也很少说话了,反正说什么自己也听不见。不过,她似乎也挺满意。至少在红公子看来,她是满意的。因为不论他对她说什么,她都只甜甜地一笑。虽然从此无论绿姬走到哪里,她身边的雌性生物都立刻倒毙,但她始终没有忘了在脸上挂上甜甜的笑容。
再后来,绿姬就老了。毕竟,笑多了,容易长皱纹。红公子也老了,他坨了背,背着柴,走在通往大山深处的家里的那条小路上。
突然一群黑衣的侠客出现在他面前。这是一群躲过了清扫的家伙,它们活了太久,久得超出了物种的定义。它们就是在等他老,等他牙齿掉光,等他颤颤巍巍再也握不紧拳头。它们身长不过三寸,各个牙尖齿利,嗜食鲜血。红公子向着腰间摸他的铁笔,突然想起,那铁笔早已被绿姬硬生生折断了。红公子又想喊我磨墨,只是他忘记了我的名字。这是他在离开我之后,第一次想起我,那一刻,我狠狠打了三个喷嚏。
后来,他就倒毙在路上,离家门还有几十米远的地方。黑衣侠客们喝光了他的血,又尝试着吃他的肉,只是那肉丝又粗又柴,特别塞牙,最后,它们就放弃了,一声呼哨,腾空而起,如一片黑云渐渐飘远了。
那一刻,绿姬就坐在家里,她还是那么端庄,即使腿压麻了也不肯改变坐姿。她看着墙上自己的影子。不知何时,她那海藻般的头发都快掉光了。房间里没有铜镜,她不知道,自己早就变成了一个又聋又丑的老太婆。她也不知道,就在不到百米远的地方,她的夫君正在忍受着蚀骨之痛。她等在那里,满怀希望。
很久之后,一个寻宝人闯入了这座大山。他看到路上有一具白骨,保持着向前爬去的姿势。他大喜,以为宝藏就在前方。可是,等他到了小屋,才发现,里面也只有一具枯骨,穿着绿衣,即使双目都变成了黑窟窿,还能感觉到她期盼的目光。寻宝人一脚踢掉了那骷髅的脑袋。突然,他看到了那绿衣上的丝绦,他取下那个络子,掏出了翡翠椰子。他咧嘴笑了,不知道自己见证了三百年不遇的那个美人,最后的时光。
我跟公主坐在沙滩上。她不停地让我跟她讲这段故事。她对我说,其实她也曾对绿姬芳心暗许。
我一笑,心中完全没有一丝波澜。毕竟,公主已经超越了她的身体,变成了一个——我也不知该如何形容。
那天,我从灰庄回到皇宫,正看到公主闹着要站起来。我的岳丈也就是圣上苦劝无果。公主的脑袋就像棒棒糖有甜味的部分,当然,她身体的其他部分也很可观。总之,她站起来了,这是人生中第一次。我看到她的眼睛里闪出异常兴奋的光芒,她对我说:司弓,你说得没错,我现在感觉好极了,我想走起来,想跑起来!
我还未及阻止,她就跑了起来。整个皇宫的地面不停震动,后来史官把这个事件记录成了一场6.7级的地震。公主跑得很快,我们都追不上。她跑远了,又跑回来,我们远远地看着,怎么看怎么别扭。等她跑到近前,我们恍然大悟——她的脑袋不见了。那断裂的颈子,并没有流血,身体也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我们找啊找,在内河的拱桥下面找到了她的脑袋,它被卡在了下面。从此,公主就变成了两个人。她那硕大的头颅,原来早已进化出了一套独立的身体系统,从神经到消化,无所不能。她那没了头的身体,始终不肯停歇下来,因为它接受的最后一个来自大脑的指令,就是——跑。
据说,那身体现在还在皇宫里跑个不停,没人能把它拦住。具估计,身体中储备的脂肪还能使用大概三百年。不得已,圣上只好迁了都。毕竟没人喜欢住在一刻不停地震的地方。虽然没了头颅,震级下降到了3.6级,可因为震源深度浅,震感还是无比明显,睡个午觉,醒来都有可能给颠倒地上。而且这个震动频率,跟某些活动的频率相同,产生了共振。这就很尴尬了。搬吧,于是,大家都搬了。
不过,这件事对公主来说,还是很有好处的。那天把她的脑袋抢救出来后,她发现自己可以用面部的笑肌走路,具体做法就是大吼一声发力,然后在地上飞快地滚起来。这么走是很快的,就是脸上会扎上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不过,坚强的公主不在意这个。
当然,现在公主早就不用笑肌走路了。我说过,她是个喜欢奇思妙想的女孩子。她指挥着那一百八十个宫女,将她的满头秀发辫成了弹簧一样的辫子。现在,她想要去哪里,只要发力一跳,就能跳出十丈之远。
她就是这样跳到我儿时生活的小渔村的。她也早就不吃烧饼了。现在的她,只要迎着风站在那里,张大嘴,几分钟就能吃饱。渴了,就扎进海里,喝个痛快。她早已进化出了一套非常先进的排泄系统,不但能过滤海水,还能产盐。
前面说过,练两脚羊红需要盐。一个偶燃的机会,我发现用公主产的盐来卤制羊红,只需要一道工序——点卤子。做出的羊红香喷喷,晒干后,我就用它来给小姐太太们漂~唇和染胭脂,还有做全身保养。经此一漂,比做了整容手术还要有效,我的生意好极了。
打了烊,我和公主去了海边,我们要赶着去看日落。这么多年,我们从没有错过一场日落。公主用一根辫子握着我的手。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的辫子里早长出了神经和肌肉,公主变成了一个拥有无数只手臂的球状物,就像蒲公英一样。不过,我还是很爱她。
我们在海边,看着夕阳落下。公主说:真美,这景象,一百年也看不够。说完之后,她一蹦一跳上了断崖,然后一头扎进了大海。我看着十几米高的巨浪四散而去。三天之后,遥远的倭国估计要迎来一场大海啸。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后退几步,一个助跑,也跳进了大海。
海水,又温暖,又凉爽。
左边丝,右边工,那我就叫司弓好了。这名字听着有些像个小厮,那我就是个小厮好了。有了小厮,就得有个主家,我这主家,就叫小红。
话说这个小红,生得是粉面春风,唇红齿白,乃是一个极为标致的小公子。红公子没有弓,其实这也没什么,小厮的名字,本来就是兴之所至随手起的。公子使的兵器是笔——想想,我还是就叫司弓好了。
一杆铁笔,饱蘸朱砂。红公子的功夫,是家传的,叫做泼墨大法——原来叫泼朱大法,总是谬传,就改了。传得很邪乎,说我们红公子能徒手举起三百斤的大肥猪,然后扔到敌人身上,这猪在被扔的过程中,承受了红公子的浑厚内力,皮毛犹在,骨肉和五脏六腑全化了血水,经此一扔,香飘后半辈子,一天洗三百回澡也没用,所以罕有人敢跟红公子交手——当然,这么编排我们公子的,全是些山野村夫,想象力就局限在他们家圈里。
不过,公子的铁笔,蘸的也不是朱砂。对外说是朱砂,是怕吓着人。毕竟我们公子年方四八,尚未婚配——要是传出去,公子恐怕会孤老终生。蘸的是两脚羊红。这东西的做法是很讲究的,最好是用“不羡羊”,也就是情窦初开、尚未婚配的小母羊;“和骨烂”者次之,乃是尚未离乳的小羊羔;最怕遇到又硬又臊的老种羊,有一次我就晃了眼,让贩子骗了,看着是个羔子,谁知是个侏儒,卤出来连苍蝇都退避三舍,只得连锅都扔掉。
取生羊红有着专门的机械,乃是一个能把这两脚羊倒立起来的大字型刑具。据我所知,这东西可能不是这个用法儿,也不是这个用途。不过,公子改良了它。反正放个大锅接着,再照着颈子一刀,咔咔嚓嚓——噗噗呲呲——滴滴哒哒——就一滴不剩取得了这生羊红。
接下来,得用八字全阴的女子从黑水的盐井里背出的桃花盐,在毛月亮正中天的时候先点了卤子;再用天竺僧人持诵过七日七夜的玫瑰盐,翻卤七遍;最后用波斯妇人在腋下发酵过的雪花盐,扬天去卤。这时,一大锅色泽纯净、质地细嫩的两脚羊红就做成了。可蒸血肠,也可做毛血旺,当然,煮粥也是非常滋补的。不过,这东西太金贵,而且也不堪入口,因为实在是太咸了。
上面说的这是新鲜的,现做现用,很方便。可是红公子性喜游荡四方,出门不方便携带。而且这东西要是馊了,味道着实可怕。所以,公子想出了个法子,三蒸七烤,将这两脚羊红在雕龙画凤的墨柱模子里炮制成了指头粗细、巴掌长短的圆柱体,又起了个名字叫羊砂墨,生人面前就说是朱砂。要用时,就吩咐我:备墨!
我就赶紧从包袱里掏出砂红的澄泥砚,再从鸡血石掏的葫芦里倒出发酵过十八年的童子溺,兑好比例,照着研墨的样子,给公子预备。
公子用这东西的时候,基本都是有人来挑衅。我说过,我们公子是个最和气不过的人。可是,江湖并不是个和气生财的地方。灰庄大名远播,少庄主红公子,武功独步天下,这是人尽皆知的。独步,就是第一了,这个第一是个好东西,人人都想要,所以,我们灰庄的下马石个把月就得换——给踩到地里去了。
司弓跟随公子七年,还未曾见过公子一败。其实在公子饱蘸羊砂墨的时候,来挑衅的人就已经心生怯意了。两脚羊有个好处,魂随血脉,血不尽,魂不散。羊砂墨一拿出来,魂魄就跟着嗖地一声冒了出来。这魂魄,在炮制的过程中早就做了伥,成了公子的傀儡。此时阴风阵阵、惨雾蒙蒙,只见那魂魄先是对着来者挤眉毛翻眼睛,极尽吓人之能事,接下来便腾跃而起,直穿过来者的胸膛。我亲眼见过胆儿瘦的,当场大小齐流。
当然也有坚定的无神论者,他们鞠了躬,就拉好了架子。公子敛息静气、含胸拔背、沉肘松肩,将那铁笔满蘸了羊砂墨,丹田气发,手腕承力,直达指尖,只轻轻一甩。
——诸位,这铁笔可是个宝贝。据说是春秋末期,一个叫张小恒的绝世高手兼发明家毕生最伟大的发明。它的形状真不好形容,不过,据说后世有人对这个发明进行了改进,把材质也改了,改成用竹子,一头留下竹节,另一头劈成细如发丝的长条,用来刷大灶的锅,好用极了,主妇们交口称赞。
不过公子用的,乃是张小恒祖师爷所传之正宗铁笔,据说就是当年张爷行走江湖的时候,时刻不离身的那一根。笔头当然已经秃了,这也不奇怪,铁笔也传不了千秋万代。不过,秃了也有好处,准头儿更好。总之公子的第一招,总是奔着对手的眼睛去的。
羊砂墨进了眼睛,所有人的反应都一样——收了架子,两手捂着眼睛,流下血泪来,看上去好像瞬间就变了性别。没办法,这东西比盐更咸。用盐跟蛞蝓做过游戏的都知道,这是一种何等舒爽的感觉。这时候,我早就预备好了清水,只等这挑衅的人求了绕,就给他当头一浇。这时,此人再睁开眼睛,不见白睛黑瞳,只见一片血红,好像刚从僵尸片儿的片场当完群众演员还没卸妆。这也不奇怪,因为这羊砂墨还是很好的永久性染料。总之,此人以后就不敢哭了,一哭必流血泪。
我们公子的衣服呢,非玄即皂。以前,老夫人看公子,总觉得还是个孩子,鲜亮颜色没少给他穿。可是,他一练功,这羊砂墨难免四处乱溅,衣服就毁了。练上两个钟头,看上去就好像即将血尽身亡。十八个裁缝昼夜不息,赶着给他做衣服,也赶不上他毁料子的速度。
不过,自从穿上这深色衣服,公子倒有了些宗师的派头,以前那种压不住阵的稚嫩荡然无存了。反正,来挑衅的人,没有不屁滚尿流落荒而逃的。公子的声名,其实就是这些人给捧出来的。人是个很奇怪的动物,要是实力相差不大吧,他就使劲儿踩你,把你踩到地底下给他垫脚;要是实力悬殊,他就变了心思,抬着你、捧着你,他也好拉着你的裤腿儿沾沾光。
说起来,公子有半年没出门了。主要是让事儿给缠住了。这第一件就是七月十五的“出窍杯”比武大会,算起来也就是后天。这个比赛已经办了三年了,公子决定参赛,还是头一回。主要是今年的奖品,公子有点儿动心。具体说,是第二名的奖品,乃是一个江南女子,名叫绿姬。这小妞可是个人物,据说乃是亘古至今第三百八十七号的美人。这么听着可能不过尔尔,不过,三百八十六号可是出现在三百年前了。这么个大美人,为什么才是第二的奖品呢?因为这第一也是个女子,而且姓黄——这话不好明说,近年来天下大乱,姓黄是很容易招祸的——好吧,这第一就是当今圣上的长公主,名叫二十四尅——为了叙述方便,我们就叫她黏手公主吧。
这比赛就是圣上独家赞助的,其实他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把他最宝贝的女儿嫁出去。当然,他是先放出了绿姬这个引子,等大家都报了名,签了“中途退场就杀头”的生死状之后,才公布第一名的奖品的。
这个黏手公主究竟是何许人物呢?据说她生下来到现在还没走过一步路,也没有自己吃过一顿饭,洗过一次澡——这也没什么奇怪的,毕竟是圣上的第一个孩子。四十年前,为了生下她,圣上最宠爱的皇后血崩而亡,当然,也跟公主天生异象有关,据说她刚出生时就头大如斗,脸大如盆。临死前,皇后拉着圣上的手,让他允诺,不许黏手宝贝儿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圣上指天咒地答应了,皇后才撒了手。
这些年,圣上为了保护黏手公主,可是费尽了心思。公主长到七八岁,不知怎么听说了,世界不止皇宫这么大,宫外还有个更大、更花哨的所在,就闹着要出宫。圣上慌了神,召集了四海八荒的能工巧匠,腾出半个皇宫来,硬是给公主修建了一个“皇宫影视城”。里面有集市、有民居,还有炊烟灶火,一切都像在玩真的。不过,所有人都是演员,他们的本职工作是这皇宫里的宫女。所以,黏手公主对这个世界的认识发生了很大的偏差。具体说,是对阴阳这件事的认识跑偏了。以为夫妻相配就是两个宫女钻进一个被筒,生出的孩子都是襁褓里裹个小猫崽儿。等长到十七八,她看到标致些的宫女就会春心萌动。
那时候,圣上还没在意,以为她只是孩子心性。这些年她的突发奇想可不少,以至于皇宫总在搞基建,不是变成海边儿,就是变成山巅儿。土方量之大,都够垒几万个坟头儿了。圣上当然也有私心,给她招驸马这事儿,他琢磨好久了。文试、武试,搞了好几年,结果公主没一个能看上眼的。后来,等公主年过三十,参加招驸马的考试,就成了士人和武夫的耻辱,不得已,下面办事的人就搞起了摊派。又过了十年,这摊派也不管用了,一听到自己摊上了,士人就马上触柱,找不到柱子就连茅坑里的石头都敢撞;武夫就自刎,没带剑就去找屠夫借杀猪刀。所以啊,有时候这人哪,就得用连坐啊、株连什么的好好约束一下。
为什么大家避之不及呢?据可靠消息,这黏手公主,有点儿发福了。具体表现就是,她住的那个宫殿,原来是三层,现在变一层了,全打通了,不然睡不下。每天,她坐在皇宫的草坪上,一百八十个粗壮的宫女随时待命。挪个地方啊,换个姿势啊,都得齐上阵。等要就寝了,公主就仪态万方地躺在十八顶帐篷缝制成的软床上,由这些人再抬到寝宫去。
红公子当然也听到了这些谣言。他对忧心忡忡的老夫人说:我就去拿个第二名,绝不会一不小心当了第一!
老夫人说:昨日为娘卜了一卦,此去凶多吉少。为娘的意思,若是当了驸马,行动不免掣肘,那公主估计也不是个好生养的,倒不如先留下个血脉,毕竟,你是咱家十八代单传的唯一血脉。
公子皱了皱眉,说:娘这是不信孩儿了,既如此,小红就发个誓——此去……
老夫人冲我使了个眼色,我连忙打断公子:七月不起誓,哥儿怎么忘了!
老夫人说:这事儿也拖了很久了,择日不如撞日,今晚你就纳了小丹吧。
公子顿时脸色煞白。
小丹,是个丫鬟。此刻,她就站在老夫人后面,我都可以感觉到她的心跳,因为她把扇子摇得飞快,都打出了几百个旗语。
我看向公子,他的眉头皱得更深了。也难怪,庄子里七个大丫鬟,大绯、二绛、三赤、四殷、五朱、六彤还有小丹,她们的姿色,也就勉强能在这几百人的庄子里称王称霸一时。
公子这样的人物面前,实话说,这些脂粉都俗出了蛤蜊油的味道。公子想要去见识一下三百年不遇的美女,我觉得挺好,而且,我也可以跟着一饱眼福。所以,我对老夫人说:公子比武在即,恐不适宜劳心乏力……
老夫人经我这一提醒,才想起来,不再逼迫了。
第二天,我们就上路了。这个“出窍杯”比武大会,倒是个挺有意思的比赛。不动兵器,全凭意念。具体的比试方法就是——两人上了场,鞠了躬,就各自在蒲团上坐下来,相隔一米,用内力互博,直到一人不支,吐出鲜血来。我已经为公子准备好了一只新鲜的鸡心,就等争第一的时候用。
很多人说,这个比赛黑幕很多,甚至有个人专门写了一本书叫《出窍者,银票也》来讽刺,可公子说,他什么也不怕,他有几百个伥魂助力。公子想得很好,可就苦了我了。为了把库存的几百支羊砂墨柱带进比赛场地,我只得把它们都缠在腰上,因此变成了一个巨型胖子。
进场的时候,我似乎看到了什么。仔细一瞅,是个姑娘,远远而坐在帷幕后面的看台上,不用问,她就是绿姬。因为她穿着豆绿的褂子、葱绿的坎肩儿、茶绿的裙子,小腰盈盈一握,上面系着松石色儿的丝绦络子,里面笼着个翡翠椰子。哦,对了,她还带着一顶碧盈盈的帽子。一般人这么打扮,非得跟大葱韭菜似的,反正逃不出蔬菜的范畴,不过,这个绿姬不同。她的眼珠是油绿的,浅浅的一色墨瞳,泛着幽幽的光;皮肤是奶油绿的,隔了这么远,都能看出凝脂的意思来;头发是海藻绿的,又多又蓬松,一直垂到地上——总之,美得上天了。
见到了这个姑娘,我顿时就走不动了。不料后面的人没注意,继续往前走,猛地将我撞倒在地。这下可要了命了!我腰上绑着的伥魂全都跑了出来,满大厅乱窜。
正在准备比赛的选手们顿时乱了套。这伥魂被关得久了,一出来就是要作威作福的,因此,一时三刻之后,待我终于将所有伥魂收回腰间,这大厅内外就剩了不到十个活人。圣上、他充当裁判官的宰相,还有绿姬等一众奖品姑娘们,是因为躲在帷幕后面才幸免的,大厅里就剩了我和红公子二人。
这时,一阵爽朗的笑声传来。我和公子定睛一看,才发现,一张足有四尺多长的脸,出现在帷幕后面。是公主!
公主示意那一百八十人将她抬到近一点儿的地方。一个小时后,她终于被转移过来了。她接着笑道:父王,这次的比赛倒痛快,挺合我的性子。不知下面那两个,是谁胜了?
声如洪钟,我的耳朵都开始疼了。我偷眼望去,只见那公主一张芝麻烧饼色儿的大脸,七道烧饼糊了色儿的下巴,上身着咸蛋黄色儿的襦衣,下身是橘子芯色儿的褶裙,傲人的上围顶出了老姜皮色儿的中衣,还半披着一张熟杏子色儿的禙子。不知为何,我的眼睛就像进了吊辣椒一样,流出了滔滔不绝的泪水。正要收回目光,那公主看向了我。一双虎斑猫似的大眼,金丝猫似的长睫毛,一根就有我的小手指粗,玳瑁猫色儿的秋娘眉,跟箭猪刺儿一般支楞着,加之混色狮子猫一般的一头秀发辫成的一百八十个大粗辫儿,辫梢儿垂着琥珀、荒玉、碧玺、水晶各式珠子,一晃头环佩噼里啪啦,让我的狩猎本能和逃跑本能同时被激发了。
好在公主只是一撇,目光就又回到了红公子身上。公子伸手向我,我一时没反应过来。他小声提醒我说:鸡心!
我下意识把鸡心递给了他,只见公子背过身,含住鸡心,再转过身,嘴角已是鲜血直流。他对圣上行了个礼,指着我说:是小人输了,这位英雄才是第一名!
我眼前顿时一黑。
后来,我娶了公主。
我不乐意,可不敢说。公主也不乐意,她闹了很久,具体就是三十分钟,绝食抗议。圣上说:小黏,你能有点儿契约精神吗?说好了这次怎么也要把你嫁掉的!
公主撒泼打滚,当然,具体表现就是脸上的肉左右甩了几圈。
可是,圣上也就是我的岳丈,他也有杀手锏。拿出了一个刚出炉的巨大的空心烧饼,葱香油重,给她套在了脖子上。三秒钟之后,她就一边流着眼泪一边啃了起来。
也许就是那一刻,我爱上了公主吧。她吃烧饼的技术真是登峰造极。啃得无比均匀,不会出现还没啃完就掉了这种情况,到最后,烧饼变成了一个蚊子腿儿粗细的项圈儿,公主才想起我,她梨花带雨地问我:你饿不?
她的一滴眼泪滴在了我头上,我顿时全身都湿透了。不过,我还是很感动。一直以来,我以为红公子是这个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可是,他那么轻易地就摆了我一道。而公主,她是这么高贵,却会对我这样的人嘘寒问暖。
婚姻生活还算愉快,毕竟我不经常见到公主。本朝法令,我得住在驸马府,不到月圆之夜,我这驸马是不能进宫见公主的,因为怕我们新婚夫妇,情不自禁,做出一些只能在月圆之夜做的事儿来。对此,我只能说,大家都太多虑了。公主可是个大家闺秀,自从我们进了洞宫——没办法,洞房她钻不进去——她还没有让我碰过她的手。
我没见公主站起来过,不过,我偷偷量过,公主小腿骨的长度大概是我身高的两倍,小腿肚的围度是我腰围的十倍有余。
一个月圆之夜,我们对坐着,大眼瞪小眼。我问她:你能站起来不?
她反问:我为什么要站起来?
我在她面前跑了两步:难道你不想像我一样,能跑能跳?
她再问:跑有什么意思?跳又有什么意思?
我想了一会儿,对她说:我在跟了红公子之前,生活在海边的一个小村子里。黄昏时分,我喜欢光着脚在沙滩上奔跑。沙滩是一种柔软的半流体的状态,沙子钻进我的脚趾缝儿,痒痒的。我有时候迎着夕阳跑,海面一片金光,我跑着跑着,海水就齐了我的胸口。我用力一蹬腿,就浮了起来。我划动双臂,打碎那些金光,向着夕阳游过去,那时候,我觉得我永远都不会累。有时候,夕阳在我身后投下长长的影子,我就跟自己的影子赛跑……
一阵啜泣声传来,我抬头望去,公主哭了。她说:我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影子,我低头只能看见自己的肚子,转身也只能看见自己的屁屁。
我沉默了,不知道怎样才能安慰公主。
公主说:司弓,我想跑。你再跟我说说跳吧!
我说:在我们村口,有一个断崖,一面儿连着村子,一面儿连着大海。从小,孩子们就喜欢在那断崖上面跳水。七八米的高度,就算横着摔在了水面上,也不会疼。不过,要是在夏天最热的时候,倒退一段儿距离,来个助跑,再笔直地伸展双臂,跳将下去,稳住水花儿,直直地入水,你会感觉到整个世界的清凉都属于你,睁开眼睛,你可以看到摇曳的海白菜,那些扒在礁石上的淡菜和鲍鱼,还有长脖子的藤壶,无数的弹涂鱼被你惊扰,纷纷逃窜,海水在片刻的浑浊后重归澄澈,那感觉,真是无法形容。
公主说:哇!真想去看看啊,你说的这些东西,听名字都很好吃。可是,我要怎么做,才能跑能跳呢?
我委婉地说:你需要少吃烧饼,多吃大白菜。
公主说:可是我不爱吃大白菜。我只喜欢烧饼。我喜欢芝麻在我的口腔中爆开时的香气,让我想到先生讲过的耕作之景。我喜欢香葱那微糊的质感,我也喜欢新麦的芬芳,有着一种草浆的气息——是不是新麦,我闻一闻就能分辨出来。而大白菜,据说是用粪水浇灌出来的。
我说:这世上,想要做一件事,总要付出代价的。想跑想跳,还是想顿顿吃一百八十个烧饼,就看你的选择了。
公主听了,若有所思。
第二天,我回了一趟灰庄,可是没见到红公子。据说他赢得了绿姬之后,回到灰庄,当晚就大摆筵席娶了她。七个大丫鬟见到绿姬,都自惭形秽,在那个月黑风高的花烛夜,各自服毒,全都一命呜呼了。仵作来了,验视半天,是鸩毒。
过了几天,老夫人留下遗书,说看到公子已得佳妇,心中再无牵碍,要到那阴曹地府寻找她那死鬼老头子去了。仵作又跑来,发现老夫人也是饮了鸩酒。
再后来,灰庄上上下下几百女眷,上到八十老妪,下到八月女婴,都鸩亡了。红公子这才想起来追查这鸩酒的来历。绿姬掩口一笑,说:妾身姓绿,名鸩,相公难道是想用妾身酿酒不成?
据我所知,绿鸩是一种鸟儿,长得就像掉在了咸菜缸里的鸽子。公子当然也知道,他觉得头皮阵阵发麻,因为他对眼前这个俏佳人的生物学分类产生了质疑。不过,我觉得他肯定还有更需要操心的,比如说,现在整个灰庄正人仰马翻。尸体停在了几乎所有的地面儿上,周围那片护庄子的老槐树林,全都给砍了。本来槐树这东西,没人拿来做棺木,不利子孙,现在也顾不了这么多了。胳膊粗细的小苗儿都给砍光了。
绿姬委婉地表达了她对于自己成为了灰庄唯一的女人这件事的不安,她总觉得害人的鸩酒会自己飞到她的口中,为此,她紧闭嘴巴,还戴上了面纱。据说红公子恳求了她一整晚,她也不肯把面纱摘下来。
等到第二天,红公子就带着绿姬走了。他们是在天没亮的时候悄悄走的。其实他们走了之后的事儿,我就不知道了。不过,过了些年,道上传出了很多消息,毕竟绿姬姑娘是千秋万代都能排上号儿的,她的八卦,是当时所有饭局开场的小菜。
据说,这绿姬有毒。头发、皮肤、眼泪、唾液,当然还有别的东西,统统有毒。只是,她自己是不知道的。其实这是说得通的。绿色就是毒药的颜色。她这毒,却只对女人有效。也不止是女人,如果红公子留心观察,他就会发现,马圈里的母马都躺在地上口吐白沫了,猪圈里的母猪也都四脚朝天第一次看见了天空,就连蚊子也不叮人了,因为母蚊子全都翘辫子了。当然,这绿姬也不是时时刻刻都有毒,只有在她精神紧张的时候,毒素才会从她的每一个毛孔里冒出来。
诸位,行走江湖,就没有一日不是在刀尖上打滚儿的。据说绿姬紧张的程度不同,释放的毒素强度和范围也不同。有些好事之徒,为了考证,养了许多母萤火虫——对了,据说这绿姬在黑暗中通体会发出莹绿色的幽光,特别招虫子——漆黑的夜里投到绿姬的房间里去,然后再用不同的东西吓唬她,计算萤火虫熄灭的速度与半径。做这个实验的人,不止一个,都想着先弄出个成果来,好扬名后世。
绿姬是个睡眠质量很差的人,八百里外一根针掉在地上的声音,都能让她从睡梦中惊醒。为了迁就她,红公子搬进了大山深处,又将那山上所有会发出噪音的生灵统统杀掉了。不单是聒噪的秋蝉和大肚子的蝈蝈,还有会扑棱翅膀的鸟,喜欢跳来跳去的猴子,甚至是用腹部爬行的蛇。绿姬说,蛇爬行的声音是一种高频的噪音,一般人是听不到的。对了,还有蝙蝠,那些倒挂在洞里与世无争,只跟老鼠有世仇的黑衣的家伙们,也遭到了灭顶之灾。绿姬说,蝙蝠的声音,能穿透厚厚的天幕,她还断言说,嫦娥就是受不了这个声音,才跑到广寒宫去的。
红公子有点儿生气了,绿姬这是委婉地告诉他,她想上天啊!红公子拒绝了她,绿姬就耍起了小脾气,具体表现就是不肯与他行夫妇之大义了。红公子也是少年人心性,两人僵持不下。直到有一天,红公子借酒消愁,不小心酩酊大醉了。绿姬却还在一边唠叨,非常直白地表达她对于嫦娥的居住面积的深深妒意。红公子突然拿出了铁笔。
这天以后,绿姬再也不会失眠了,她也很少说话了,反正说什么自己也听不见。不过,她似乎也挺满意。至少在红公子看来,她是满意的。因为不论他对她说什么,她都只甜甜地一笑。虽然从此无论绿姬走到哪里,她身边的雌性生物都立刻倒毙,但她始终没有忘了在脸上挂上甜甜的笑容。
再后来,绿姬就老了。毕竟,笑多了,容易长皱纹。红公子也老了,他坨了背,背着柴,走在通往大山深处的家里的那条小路上。
突然一群黑衣的侠客出现在他面前。这是一群躲过了清扫的家伙,它们活了太久,久得超出了物种的定义。它们就是在等他老,等他牙齿掉光,等他颤颤巍巍再也握不紧拳头。它们身长不过三寸,各个牙尖齿利,嗜食鲜血。红公子向着腰间摸他的铁笔,突然想起,那铁笔早已被绿姬硬生生折断了。红公子又想喊我磨墨,只是他忘记了我的名字。这是他在离开我之后,第一次想起我,那一刻,我狠狠打了三个喷嚏。
后来,他就倒毙在路上,离家门还有几十米远的地方。黑衣侠客们喝光了他的血,又尝试着吃他的肉,只是那肉丝又粗又柴,特别塞牙,最后,它们就放弃了,一声呼哨,腾空而起,如一片黑云渐渐飘远了。
那一刻,绿姬就坐在家里,她还是那么端庄,即使腿压麻了也不肯改变坐姿。她看着墙上自己的影子。不知何时,她那海藻般的头发都快掉光了。房间里没有铜镜,她不知道,自己早就变成了一个又聋又丑的老太婆。她也不知道,就在不到百米远的地方,她的夫君正在忍受着蚀骨之痛。她等在那里,满怀希望。
很久之后,一个寻宝人闯入了这座大山。他看到路上有一具白骨,保持着向前爬去的姿势。他大喜,以为宝藏就在前方。可是,等他到了小屋,才发现,里面也只有一具枯骨,穿着绿衣,即使双目都变成了黑窟窿,还能感觉到她期盼的目光。寻宝人一脚踢掉了那骷髅的脑袋。突然,他看到了那绿衣上的丝绦,他取下那个络子,掏出了翡翠椰子。他咧嘴笑了,不知道自己见证了三百年不遇的那个美人,最后的时光。
我跟公主坐在沙滩上。她不停地让我跟她讲这段故事。她对我说,其实她也曾对绿姬芳心暗许。
我一笑,心中完全没有一丝波澜。毕竟,公主已经超越了她的身体,变成了一个——我也不知该如何形容。
那天,我从灰庄回到皇宫,正看到公主闹着要站起来。我的岳丈也就是圣上苦劝无果。公主的脑袋就像棒棒糖有甜味的部分,当然,她身体的其他部分也很可观。总之,她站起来了,这是人生中第一次。我看到她的眼睛里闪出异常兴奋的光芒,她对我说:司弓,你说得没错,我现在感觉好极了,我想走起来,想跑起来!
我还未及阻止,她就跑了起来。整个皇宫的地面不停震动,后来史官把这个事件记录成了一场6.7级的地震。公主跑得很快,我们都追不上。她跑远了,又跑回来,我们远远地看着,怎么看怎么别扭。等她跑到近前,我们恍然大悟——她的脑袋不见了。那断裂的颈子,并没有流血,身体也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我们找啊找,在内河的拱桥下面找到了她的脑袋,它被卡在了下面。从此,公主就变成了两个人。她那硕大的头颅,原来早已进化出了一套独立的身体系统,从神经到消化,无所不能。她那没了头的身体,始终不肯停歇下来,因为它接受的最后一个来自大脑的指令,就是——跑。
据说,那身体现在还在皇宫里跑个不停,没人能把它拦住。具估计,身体中储备的脂肪还能使用大概三百年。不得已,圣上只好迁了都。毕竟没人喜欢住在一刻不停地震的地方。虽然没了头颅,震级下降到了3.6级,可因为震源深度浅,震感还是无比明显,睡个午觉,醒来都有可能给颠倒地上。而且这个震动频率,跟某些活动的频率相同,产生了共振。这就很尴尬了。搬吧,于是,大家都搬了。
不过,这件事对公主来说,还是很有好处的。那天把她的脑袋抢救出来后,她发现自己可以用面部的笑肌走路,具体做法就是大吼一声发力,然后在地上飞快地滚起来。这么走是很快的,就是脸上会扎上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不过,坚强的公主不在意这个。
当然,现在公主早就不用笑肌走路了。我说过,她是个喜欢奇思妙想的女孩子。她指挥着那一百八十个宫女,将她的满头秀发辫成了弹簧一样的辫子。现在,她想要去哪里,只要发力一跳,就能跳出十丈之远。
她就是这样跳到我儿时生活的小渔村的。她也早就不吃烧饼了。现在的她,只要迎着风站在那里,张大嘴,几分钟就能吃饱。渴了,就扎进海里,喝个痛快。她早已进化出了一套非常先进的排泄系统,不但能过滤海水,还能产盐。
前面说过,练两脚羊红需要盐。一个偶燃的机会,我发现用公主产的盐来卤制羊红,只需要一道工序——点卤子。做出的羊红香喷喷,晒干后,我就用它来给小姐太太们漂~唇和染胭脂,还有做全身保养。经此一漂,比做了整容手术还要有效,我的生意好极了。
打了烊,我和公主去了海边,我们要赶着去看日落。这么多年,我们从没有错过一场日落。公主用一根辫子握着我的手。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的辫子里早长出了神经和肌肉,公主变成了一个拥有无数只手臂的球状物,就像蒲公英一样。不过,我还是很爱她。
我们在海边,看着夕阳落下。公主说:真美,这景象,一百年也看不够。说完之后,她一蹦一跳上了断崖,然后一头扎进了大海。我看着十几米高的巨浪四散而去。三天之后,遥远的倭国估计要迎来一场大海啸。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后退几步,一个助跑,也跳进了大海。
海水,又温暖,又凉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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