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书局所刊82版《史记》平装点校本校勘页码
因见友邻分享中华书局出的最新校勘记(也有友邻说不全),惜乎其提供页码为2013年精装修订版的,对于有老版82版史记又不想购新版的书友而言十分不便,遂花了点时间,将82版平装《史记》的页码逐一标明,唯最后一条,为其增补,手头无有精装版,实在不知究竟该对应哪页,望有精装的友邻予以补充,惠及书友!
《五帝本紀》
P3注【五】
幼而徇齊 張文虎《札記》卷一:“‘徇’<群書治要>、<説文繫傳>引並作‘侚’,與<集解>訓疾義合。然如<索隱>所云,則相承作‘徇’久矣。”按:張説是。敦煌本斯三八八號字樣:“徇,行示。侚,疾也,即<史記>‘幼而侚齊’字。”
《夏本紀》
P77注【二】
以告成功于天下 日藏《群書治要》鈔本卷一一引<史記>無“下”字。
《周本纪》
P132正文第二行
伐誅武庚管叔放蔡叔 王念孫《雜志》 <史記>第一:“史公原本作‘伐誅武庚,殺管叔,放蔡叔’,今本無‘殺’字者,後人以殺與誅意義相複而刪之也。不知誅武庚、殺管叔、放蔡叔相對爲文,古人之文,不嫌於複也。<藝文類聚> 帝王部、<太平御覧> 皇王部引此竝作‘誅武庚,殺管叔,放蔡叔’。又魯世家曰‘遂誅管叔,殺武庚,放蔡叔’,管蔡世家、宋世家竝曰‘誅武庚,殺管叔,放蔡叔’,皆其明證矣。”按:王説是。高山本作“煞管叔”。
P140注【十五】
鍰黃鐵也 “鍰”上高山本有“百”字。
P149正文第六行
辟戎寇 疑文有脱誤。按:高山本此下有“當此之時秦襄公以兵送平王平王封襄公以爲諸侯賜之以西地從武王盡幽王凡十二世”三十六字。
P153注【六】
諸侯之臣於天子曰陪臣 “曰”上原有“故”字,據高山本删。
P156正文第三行
后太子聖而蚤卒 梁玉繩《志疑》卷三:“昭十五年<左傳>云‘六月乙丑,王大子壽卒。秋八月戊寅,王穆后崩。’王子朝告諸侯曰:穆后及大子壽早夭即世。則‘聖而’二字乃一‘壽’字之誤。”
《秦本紀》
P183注【一】
索隱春秋魯閔公元年左傳云晉滅耿滅魏滅霍此不言魏史闕文耳 張文虎《札記》卷一曰:“警云據此則<史>本無‘魏’字,正義但釋霍、耿,則所見本亦同。合刻本據左傳增‘魏’,遂刪索隱此文,幸尚存單本,而其出<史>文仍有‘魏’,蓋亦後人妄增。”按:高山本正文無“魏”字。耿本索隱有“此不言魏史闕文耳”八字,與單本同。
P183注【一】
又春秋時霍伯國 “又”,疑當作“本”。按:本書卷三二齊太公世家“居彘”《正義》:“鄭玄云:‘霍山在彘。’本秦時霍伯國。”卷四四魏世家“魏悼子徙治霍”《正義》:“晉州 霍邑縣,漢 彘縣也,後漢改曰永安,隋改曰霍邑,本春秋時霍伯國也。”
P216注【三十】
管城縣南三十里 “三十里”,本書卷四周本紀“秦破華陽約”、卷四三趙世家“秦將白起破我華陽”正義引括地志作“四十里”,卷四五韓世家“魏攻我華陽”正義同。
P291 正文第三行
據狼狐 “狐”,疑當作“弧”。按:本書卷二七天官書:“(狼)下有四星曰弧,直狼。”弧,又稱弧矢,以其象弓矢之形也。天官書:“秦之疆也,候在太白,3占於狼、弧。”《正義》:“太白、狼、弧,皆西方之星,故秦占候也。”
P292注【六】
狼狐 “狐”,疑當作“弧”。參見上條。下“狼狐”同。
《項羽本紀》
P325注【一】
縣門之東 “縣門”,本書卷九七酈生陸賈列傳“據敖倉之粟”正義作“石門”,疑是。按:《水經注》卷七 濟水:“漢靈帝 建寧四年,于敖城西北,壘石爲門,以遏渠口,謂之石門。”
《高祖本紀》
P381正文第十二行
潁川 原作“穎川”,據耿本、黄本、彭本、柯本、凌本、殿本、會注本改。
P382注【三】
顧氏 原作“顏氏”,據耿本、黄本、彭本、柯本、凌本、殿本改。按:《漢書》卷一下高帝紀下:“於是上心善家令言”顔師古注:“晉太子庶子劉寶云:善其發悟己心,因得尊崇父號,非善其令父敬己。”《索隱》先引顧氏,復引顔説,“顧”“顏”相近,因而致混。《史記》引顔師古説稱“小顏”,引其叔父顏游秦説,則稱“大顏”,或徑稱其名,以資區別。《索隱》引“顧氏”説凡三十,稱顧氏。
《秦楚之际月表》
P765 二行一列
十月 張文虎《札記》卷二:“‘十月’上脱‘二年’兩字,各本同。”
《高祖功臣侯者年表》
P954三行一列
欒説 《漢書》卷一六高惠高后文功臣表作“樂説”。按:本書卷九二淮陰侯列傳“其舍人得罪於信”《索隱》:“姚氏案功臣表云慎陽侯 樂説,淮陰舍人,告信反,未知孰是。”
P973二行七列
十年侯嫖有罪 “十年”,依表例當作“中三年”。孝景帝凡三元,前七年,中六年,後三年,無至十年者。《漢書》卷一六高惠高后文功臣表云“孝景十年,有罪,免”。
《惠景閒侯者年表》
P1007一行七列
常坐 疑當作“常生”。按:漢書卷一八外戚恩澤表:“元光三年,侯常生嗣。”
下文“侯常坐謀殺人未殺罪”疑脱一“生”字。
《禮書》
P1170注【一一】
亦質也 “亦”,《荀子》 禮論“縣一鐘尚拊之膈”楊倞注引司馬貞説作“示”,疑是。
《天官書》
P1306正文第六行
狼比地有大星 梁玉繩志疑卷一五:“‘狼’字衍,漢志無之。”
P130注【四】
禾野生曰旅 景祐本、紹興本、耿本、黄本、彭本、柯本、凌本、殿本無“禾”
字,《開元占經》卷六二 西方七宿占三 觜觿占六引晉灼同。疑此衍。
P1344注【九】
石申 疑當作“石申夫”。按:《漢書》卷三〇藝文志、《後漢書》 志第十天文志、《晉書》卷一一天文志並作“石申夫”,《後漢書》 志第十天文志劉昭注作“石申夫”、《舊唐書》卷四七經籍志作“石申甫”。參酌下文“夫”字,疑“夫”下原有重文符號,傳寫脱之。
《封禪書》
P1393注【五】
非魯中山 《水經注》卷一六穀水:“徐廣《史記音義》曰:關中有中山,非冀州者也。”熊會貞曰:“魯爲冀之誤,當以此正之。”
《齊太公世家》
P1482注文第五行
本秦時霍伯國 “秦”,疑當作“春秋”。按:本書卷三五管蔡世家“次曰霍叔處”《正義.:“鄭玄注《周禮》云‘霍山在彘’,本春秋時霍伯國地。”卷四四魏世家“魏悼子徙治霍”《正義》:“晉州 霍邑縣,漢 彘縣也,後漢改曰永安,隋改曰霍邑,本春秋時霍伯國也。”
《魯周公世家》
P1522正文第五行 加注
暴風雷雨 梁玉繩《志疑》卷一八:“王孝廉曰:書作‘雷電以風’,故下文云‘天乃雨’。今先雜入‘雨’字,與下不相應。”王引之《經義述聞》卷三曰:“<史記> 魯世家曰:‘秋未穫,暴風雷雨。’論衡 順鼓篇曰:‘周成王之時,天下雷雨,偃禾拔木。’又感類篇曰:‘金縢曰秋大孰,未穫,天大雷雨以風。’今本‘雷雨’作‘雷電’,乃後人據古文改之,下文‘雷雨’字凡數十見,又曰‘雷爲天怒,雨爲恩施’,使天爲周公怒,徒當雷不當雨。今雷、雨俱至,天怒且喜乎?則上文本作‘雷雨’非作‘雷電’明矣,今改正。豳風 伐柯 箋曰:‘成王旣得雷雨大風之變,欲迎周公。’《漢書》 梅福傳 注引《尚書》大傳曰:‘周公死,天乃雷雨以風。’又儒林傳 注引大傳曰:‘周公死,成王欲葬之於成周,天乃雷雨以風。’《後漢書》 周舉傳 注引洪範五行傳曰:‘周公死,成王不圖大禮,故天大雷雨。’又張奂傳 注引大傳曰:‘周公薨,成王欲葬之於成周,天乃雷雨以風。’據諸書所述,則古文之‘天大雷電以風’,今文作‘雷雨’明矣。又案:《論衡》 感類篇曰:‘開匱得書,見公之功,覺悟泣過,決以天子禮葬公。出郊觀變,天止雨,反風。’《琴操》説周金縢曰:‘成王聞周公死,以公禮葬之,天乃大暴風疾雨,成王懼,取所讒公者而誅之,天乃反風,霽雨。’據此,則古文之‘天乃雨’,今文當作‘天乃霽’,雨止爲霽,故論衡以‘止雨’代之也。蓋古文言‘天大雷電’而不言‘雨’,故下文曰‘天乃雨’。今文既言‘天大雷雨’,則下文不得言‘天乃雨’矣。魯世家言‘暴風雷雨’是用今文也,而下文又曰‘天乃雨’顯與上文不合,蓋亦作‘天乃霽’,而後人據古文改之也。”清華簡 金縢敘此作“天疾風以雷”。
P1537注文第七行
在濠州鍾離縣東五里 “東”,本書卷五七絳侯周勃世家“共食鍾離”正義引括地志作“東北”。
《燕召公世家》
P1551正文第六行
子桓侯立 張文虎札記卷四曰:“毛本無‘子’字。”按:敦煌本無“子”字。
P1551正文第七行
子莊公立 敦煌本無“子”字。
P1552正文第三行
子襄公立 敦煌本無“子”字。
《陳杞世家》
P1584正文第七行
湣公子欶立 “欶”,原作“敕”,據景祐本、紹興本、黃本、彭本、柯本、凌本、殿本、會注本改。
P1585注【八】
欶一作遬 “欶”,原作“敕”,據景祐本、紹興本、黃本、彭本、凌本、殿本、會注本改。“遬”原作“遫”,據會注本改。耿本、黃本、彭本、柯本、凌本、殿本作“速”。“遬”、“速”皆“欶”之後起字。
《韓世家》
P1877注文第四行
華陽山名 “山”,疑當作“亭”。按:本書卷五秦本紀“擊芒卯 華陽”《集解》:“司馬彪曰:‘華陽,亭名,在密縣。’”卷四周本紀“秦破華陽約”《索隱》、《正義》引司馬彪同。卷七二穰侯列傳“爲華陽君”《正義》:“司馬彪云:‘華陽,亭名,在洛州 密縣。’”《水經注》卷二二洧水 :“司馬彪曰:華陽,亭名,在密縣。嵇叔夜常采藥于山澤,學琴于古人,即此亭也。”
《孔子世家》
P1905注【一】
闕里背邾面泗 “邾”,疑當作“洙”。按:《水經注》卷二五泗水:“《從征記》曰:洙、泗二水,交于魯城東北十七里。闕里背洙面泗。”《後漢書》卷二明帝紀“幸孔子宅”李賢注亦云闕里“背洙面泗”。
P1909注【一】
倉庫 《孟子》 萬章下“孔子嘗爲委吏矣”趙岐注作“倉庾”。
《外戚世家》
P1973注文第五行
少遭秦亂 “少”下疑脱“翁”字。按:《水經注》卷一〇濁漳水:“又南屈,東逕竇氏 青山南,側堤東出。青山即漢文帝 竇后父少翁冢也。少翁是縣人,遭秦之亂,漁釣隱身,墜淵而死。景帝立,后遣使者填以葬父,起大墳于觀津城東南,故民號曰青山也。”若竇后父少年即逝,不當更有竇后三兄妹也。
《三王世家》
P2111正文第二行
丞相下中二千石二千石下郡太守諸侯相 冊府卷二六三引此無下“下”字,疑此衍。
《蘇秦列傳》
P2271注【三】
賓音擯 “音”,原作“爲”,據耿本、黄本、彭本、柯本、凌本、殿本改。
《穰侯列傳》
P2324注【二】
管城縣南三十里 “三十里”,本書卷四五韓世家“魏攻我華陽”正義作“四十里”,卷四周本紀“秦破華陽約”、卷四三趙世家“秦將白起破我華陽”正義引括地志同。
《白起王翦列傳》
P2331正文第八行
斬首十三萬 “十三萬”,疑當作“十五萬”。按:本書卷五秦本紀、卷一五六國年表並云“斬首十五萬”,卷四六魏世家云“殺十五萬人”。《水經注》卷二二洧水云“<史記>秦昭王三十三年,白起攻魏,拔華陽,走芒卯,斬首十五萬”,當是引白起傳文,唯“三十三年”當作“三十四年”。
《魯仲連鄒陽列傳》
P2470注【二】
趙地分野 景祐本、紹興本、耿本、黄本、彭本、柯本、凌本、殿本作“趙分也”,《漢書》卷五一鄒陽傳顏師古注、《文選》卷三九鄒陽獄中上書自明引蘇林並同。
P2471注【一】
昔卞和獻寶楚王刖之 《索隱》本作“昔玉人獻寶楚王誅之”,《漢書》卷五一鄒陽傳、《新序》卷三雜事三、《文選》卷三九鄒陽獄中上書自明並同,蓋存《史記》之舊。
P2471正文第二行
坼肝 張文虎《札記》卷五曰:“中統、游本‘坼’作‘折’。舊本作‘析’,《御覽》四百七十五引同。”按:《記纂淵海》卷一三一注引《史記》鄒陽傳作“析”。《漢書》卷五一鄒陽傳、《新序》卷三雜事三、《文選》卷三九鄒陽獄中上書自明皆作“析”。“坼”、“析”義、形俱相近。
《李斯列傳》
P2544注【八】
隨珠也 耿本、黄本、彭本、柯本、凌本、殿本作“宛地之珠也”。
P2544注【八】
故云宛傅璣者 “傅”,耿本、黄本、彭本、柯本、凌本、殿本作“珠”。
《酈生陸賈列傳》
P2694 正文第六行
以示諸侯效實形制之勢 《漢書》卷四三酈食其傳無“效實”二字。
《扁鵲倉公列傳》
P2797注【二】
胲軍中約也 “胲”,疑當作“該”。《说文》 言部:“該,軍中約也。”《集解》云“咳音該”,故《正義》引許慎説解“該”字。
《李將軍列傳》
P2878注【一】
初羅漫山 元 王幼學《通鑑綱目集覽》卷九引《括地志》作“析羅漫山”,百衲本《舊唐書》卷四〇地理志三同,疑是。按:林梅村《漢唐西域與中國文明》認爲此山名乃吐火羅語之音譯,唐時譯作“祁羅漫山”或“析羅漫山”,“初羅漫之‘初’當係‘祁’字之誤;折羅漫之‘折’當係‘析’字之誤”。《通鑑》卷二一《漢紀》天漢元年“擊右賢王於天山”胡三省注引《括地志》、《新唐書》卷四〇地理志四作“折羅漫山”,“折”疑爲“析”字之形譌。
《匈奴列傳》
P2886注【四】
白道長城 “長”字疑衍。按:《水經注》卷三河水三:“又西南,逕白道南谷口。有城在右,縈帶長城,背山面澤,謂之白道城。自城北出有高阪,謂之白道嶺。”“顧瞻左右,山椒之上,有垣若頹基焉。沿溪亙嶺,東西無極,疑趙武靈王之所築也。”
《衞將軍驃騎列傳》
P2943注文第四行
嵐勝州 “嵐”字疑衍。按:本書卷一一孝景本紀“雲中郡”《正義》:“雲中郡,今勝州。”卷六九蘇秦列傳“西有雲中、九原”正義:“二郡並在勝州也。雲中郡城在林榆縣東北四十里,九原郡在林榆縣西界。”
《南越列傳》
P2975注【一】
下匯水 “匯水”,疑當作“洭水”。《索隱》曰“<漢書>云‘下湟水’,或本作‘洭’”是也。《水經注》卷三九洭水:“洭水出關,左合溱水,謂之洭口。<山海經>謂之湟水。徐廣曰:湟水,一名洭水,出桂陽,通四會,亦曰漼水也。”楊守敬曰:“<史記> 南越傳匯水,<集解>引徐廣曰,一作湟。地理志桂陽有匯水通四會,或作淮字。此鈔變其辭,原書匯爲洭之誤,淮爲漼之誤,俱當以此正之。鍾水注云,漼水即桂水。漼、桂聲相近,故字隨讀變,此桂水有漼水之名亦然。”
P2975注【一】
桂陽有匯水 “匯水”,疑當作“洭水”。參見上條。
P2975注【一】
或作淮字 “淮”,疑當作“漼”。參見本卷校記[一三]。
《司馬相如列傳》
P3013注【五】
鴐鵝 原作“駕鵝”,紹興本、殿本作“鴐鵝”,與下正文合,今據改。按:《漢書》卷五七上司馬相如傳上、《文選》卷七子虛賦亦作“鴐鵞”。
P3013注【五】
鴐音加 “鴐”,原作“駕”,據景祐本、紹興本、殿本改。按:《漢書》卷五七上司馬相如傳上顏師古注亦作“鴐音加”。
P3049正文第一行
澍濡 《漢書》卷五七下司馬相如傳下、《文選》卷四四司馬相如喻巴蜀檄並作“霑濡”。按:下文相如封禪文云“懷生之類霑濡浸潤”。
P3049注【五】
苞滿 梁玉繩《志疑》卷三四:“<漢書>、<文選>作‘苞蒲’。<索隱>亦云一作‘蒲’。則‘滿’字譌。”
P3052注【九】
阻深 《索隱》本作“曶爽”。王念孫《雜誌》 <史記>第六:“<索隱>本“阻深”作‘曶爽’是也。<漢書>、<漢紀>、<文選>竝作‘曶爽’。‘曶’,<説文>作‘昒’,尚冥也。封禪書‘昧爽’,郊祀志作‘昒爽’。顔師古曰:‘昒爽’,未明之時也。‘昒’音忽。‘曶爽’與‘闇昧’義相近。若作‘阻深’,則與下句‘得燿乎光明’義不相屬。蓋後人見上文有‘山川阻深’之語,而妄改之也。乃或於注內加‘阻深,<漢書>作曶爽’七字以牽合已改之正文,則其謬益甚矣”。
《酷吏列傳》
P3136正文第一行
相告言罪 《漢書》卷九〇酷吏傳無“罪”字。按:“相告言”,猶相告發也,漢時常語。下文云“獄久者至更數赦十有餘歲而相告言,大抵盡詆以不道”。
《滑稽列傳》
P3198注文第六行
篝籠也 張文虎《札記》曰:“<御覽>七百七十七引注下有‘音構’二字。又<元龜>八百三十三亦引注‘篝,籠也,音搆’。”按:“篝”上疑脱“甌窶傾側之地”六字。《荀子》 大略“流丸止於甌、臾”楊倞注:“<史記>曰‘甌簍滿溝,污邪滿車’,11裴駰云:‘甌窶,傾側之地。污邪,下地也。’”
P3198注【四】
下地田也 《荀子》 大略“流丸止於甌、臾”楊倞注引裴駰無“田”字。
《史記正義•論字例》
附录P14第八行
匱匠從走 張文虎《札記》卷五曰:“‘走’疑‘辵’。唐玄宗《御書道德經》‘匠’作‘(打不出字)上一下近’。”
4050頁四行(精装本页码,希望有本子的友邻补充)
列國分野 此四字原無,據殿本、會注本補。凌本標“史記正義列國分野”。
《五帝本紀》
P3注【五】
幼而徇齊 張文虎《札記》卷一:“‘徇’<群書治要>、<説文繫傳>引並作‘侚’,與<集解>訓疾義合。然如<索隱>所云,則相承作‘徇’久矣。”按:張説是。敦煌本斯三八八號字樣:“徇,行示。侚,疾也,即<史記>‘幼而侚齊’字。”
《夏本紀》
P77注【二】
以告成功于天下 日藏《群書治要》鈔本卷一一引<史記>無“下”字。
《周本纪》
P132正文第二行
伐誅武庚管叔放蔡叔 王念孫《雜志》 <史記>第一:“史公原本作‘伐誅武庚,殺管叔,放蔡叔’,今本無‘殺’字者,後人以殺與誅意義相複而刪之也。不知誅武庚、殺管叔、放蔡叔相對爲文,古人之文,不嫌於複也。<藝文類聚> 帝王部、<太平御覧> 皇王部引此竝作‘誅武庚,殺管叔,放蔡叔’。又魯世家曰‘遂誅管叔,殺武庚,放蔡叔’,管蔡世家、宋世家竝曰‘誅武庚,殺管叔,放蔡叔’,皆其明證矣。”按:王説是。高山本作“煞管叔”。
P140注【十五】
鍰黃鐵也 “鍰”上高山本有“百”字。
P149正文第六行
辟戎寇 疑文有脱誤。按:高山本此下有“當此之時秦襄公以兵送平王平王封襄公以爲諸侯賜之以西地從武王盡幽王凡十二世”三十六字。
P153注【六】
諸侯之臣於天子曰陪臣 “曰”上原有“故”字,據高山本删。
P156正文第三行
后太子聖而蚤卒 梁玉繩《志疑》卷三:“昭十五年<左傳>云‘六月乙丑,王大子壽卒。秋八月戊寅,王穆后崩。’王子朝告諸侯曰:穆后及大子壽早夭即世。則‘聖而’二字乃一‘壽’字之誤。”
《秦本紀》
P183注【一】
索隱春秋魯閔公元年左傳云晉滅耿滅魏滅霍此不言魏史闕文耳 張文虎《札記》卷一曰:“警云據此則<史>本無‘魏’字,正義但釋霍、耿,則所見本亦同。合刻本據左傳增‘魏’,遂刪索隱此文,幸尚存單本,而其出<史>文仍有‘魏’,蓋亦後人妄增。”按:高山本正文無“魏”字。耿本索隱有“此不言魏史闕文耳”八字,與單本同。
P183注【一】
又春秋時霍伯國 “又”,疑當作“本”。按:本書卷三二齊太公世家“居彘”《正義》:“鄭玄云:‘霍山在彘。’本秦時霍伯國。”卷四四魏世家“魏悼子徙治霍”《正義》:“晉州 霍邑縣,漢 彘縣也,後漢改曰永安,隋改曰霍邑,本春秋時霍伯國也。”
P216注【三十】
管城縣南三十里 “三十里”,本書卷四周本紀“秦破華陽約”、卷四三趙世家“秦將白起破我華陽”正義引括地志作“四十里”,卷四五韓世家“魏攻我華陽”正義同。
P291 正文第三行
據狼狐 “狐”,疑當作“弧”。按:本書卷二七天官書:“(狼)下有四星曰弧,直狼。”弧,又稱弧矢,以其象弓矢之形也。天官書:“秦之疆也,候在太白,3占於狼、弧。”《正義》:“太白、狼、弧,皆西方之星,故秦占候也。”
P292注【六】
狼狐 “狐”,疑當作“弧”。參見上條。下“狼狐”同。
《項羽本紀》
P325注【一】
縣門之東 “縣門”,本書卷九七酈生陸賈列傳“據敖倉之粟”正義作“石門”,疑是。按:《水經注》卷七 濟水:“漢靈帝 建寧四年,于敖城西北,壘石爲門,以遏渠口,謂之石門。”
《高祖本紀》
P381正文第十二行
潁川 原作“穎川”,據耿本、黄本、彭本、柯本、凌本、殿本、會注本改。
P382注【三】
顧氏 原作“顏氏”,據耿本、黄本、彭本、柯本、凌本、殿本改。按:《漢書》卷一下高帝紀下:“於是上心善家令言”顔師古注:“晉太子庶子劉寶云:善其發悟己心,因得尊崇父號,非善其令父敬己。”《索隱》先引顧氏,復引顔説,“顧”“顏”相近,因而致混。《史記》引顔師古説稱“小顏”,引其叔父顏游秦説,則稱“大顏”,或徑稱其名,以資區別。《索隱》引“顧氏”説凡三十,稱顧氏。
《秦楚之际月表》
P765 二行一列
十月 張文虎《札記》卷二:“‘十月’上脱‘二年’兩字,各本同。”
《高祖功臣侯者年表》
P954三行一列
欒説 《漢書》卷一六高惠高后文功臣表作“樂説”。按:本書卷九二淮陰侯列傳“其舍人得罪於信”《索隱》:“姚氏案功臣表云慎陽侯 樂説,淮陰舍人,告信反,未知孰是。”
P973二行七列
十年侯嫖有罪 “十年”,依表例當作“中三年”。孝景帝凡三元,前七年,中六年,後三年,無至十年者。《漢書》卷一六高惠高后文功臣表云“孝景十年,有罪,免”。
《惠景閒侯者年表》
P1007一行七列
常坐 疑當作“常生”。按:漢書卷一八外戚恩澤表:“元光三年,侯常生嗣。”
下文“侯常坐謀殺人未殺罪”疑脱一“生”字。
《禮書》
P1170注【一一】
亦質也 “亦”,《荀子》 禮論“縣一鐘尚拊之膈”楊倞注引司馬貞説作“示”,疑是。
《天官書》
P1306正文第六行
狼比地有大星 梁玉繩志疑卷一五:“‘狼’字衍,漢志無之。”
P130注【四】
禾野生曰旅 景祐本、紹興本、耿本、黄本、彭本、柯本、凌本、殿本無“禾”
字,《開元占經》卷六二 西方七宿占三 觜觿占六引晉灼同。疑此衍。
P1344注【九】
石申 疑當作“石申夫”。按:《漢書》卷三〇藝文志、《後漢書》 志第十天文志、《晉書》卷一一天文志並作“石申夫”,《後漢書》 志第十天文志劉昭注作“石申夫”、《舊唐書》卷四七經籍志作“石申甫”。參酌下文“夫”字,疑“夫”下原有重文符號,傳寫脱之。
《封禪書》
P1393注【五】
非魯中山 《水經注》卷一六穀水:“徐廣《史記音義》曰:關中有中山,非冀州者也。”熊會貞曰:“魯爲冀之誤,當以此正之。”
《齊太公世家》
P1482注文第五行
本秦時霍伯國 “秦”,疑當作“春秋”。按:本書卷三五管蔡世家“次曰霍叔處”《正義.:“鄭玄注《周禮》云‘霍山在彘’,本春秋時霍伯國地。”卷四四魏世家“魏悼子徙治霍”《正義》:“晉州 霍邑縣,漢 彘縣也,後漢改曰永安,隋改曰霍邑,本春秋時霍伯國也。”
《魯周公世家》
P1522正文第五行 加注
暴風雷雨 梁玉繩《志疑》卷一八:“王孝廉曰:書作‘雷電以風’,故下文云‘天乃雨’。今先雜入‘雨’字,與下不相應。”王引之《經義述聞》卷三曰:“<史記> 魯世家曰:‘秋未穫,暴風雷雨。’論衡 順鼓篇曰:‘周成王之時,天下雷雨,偃禾拔木。’又感類篇曰:‘金縢曰秋大孰,未穫,天大雷雨以風。’今本‘雷雨’作‘雷電’,乃後人據古文改之,下文‘雷雨’字凡數十見,又曰‘雷爲天怒,雨爲恩施’,使天爲周公怒,徒當雷不當雨。今雷、雨俱至,天怒且喜乎?則上文本作‘雷雨’非作‘雷電’明矣,今改正。豳風 伐柯 箋曰:‘成王旣得雷雨大風之變,欲迎周公。’《漢書》 梅福傳 注引《尚書》大傳曰:‘周公死,天乃雷雨以風。’又儒林傳 注引大傳曰:‘周公死,成王欲葬之於成周,天乃雷雨以風。’《後漢書》 周舉傳 注引洪範五行傳曰:‘周公死,成王不圖大禮,故天大雷雨。’又張奂傳 注引大傳曰:‘周公薨,成王欲葬之於成周,天乃雷雨以風。’據諸書所述,則古文之‘天大雷電以風’,今文作‘雷雨’明矣。又案:《論衡》 感類篇曰:‘開匱得書,見公之功,覺悟泣過,決以天子禮葬公。出郊觀變,天止雨,反風。’《琴操》説周金縢曰:‘成王聞周公死,以公禮葬之,天乃大暴風疾雨,成王懼,取所讒公者而誅之,天乃反風,霽雨。’據此,則古文之‘天乃雨’,今文當作‘天乃霽’,雨止爲霽,故論衡以‘止雨’代之也。蓋古文言‘天大雷電’而不言‘雨’,故下文曰‘天乃雨’。今文既言‘天大雷雨’,則下文不得言‘天乃雨’矣。魯世家言‘暴風雷雨’是用今文也,而下文又曰‘天乃雨’顯與上文不合,蓋亦作‘天乃霽’,而後人據古文改之也。”清華簡 金縢敘此作“天疾風以雷”。
P1537注文第七行
在濠州鍾離縣東五里 “東”,本書卷五七絳侯周勃世家“共食鍾離”正義引括地志作“東北”。
《燕召公世家》
P1551正文第六行
子桓侯立 張文虎札記卷四曰:“毛本無‘子’字。”按:敦煌本無“子”字。
P1551正文第七行
子莊公立 敦煌本無“子”字。
P1552正文第三行
子襄公立 敦煌本無“子”字。
《陳杞世家》
P1584正文第七行
湣公子欶立 “欶”,原作“敕”,據景祐本、紹興本、黃本、彭本、柯本、凌本、殿本、會注本改。
P1585注【八】
欶一作遬 “欶”,原作“敕”,據景祐本、紹興本、黃本、彭本、凌本、殿本、會注本改。“遬”原作“遫”,據會注本改。耿本、黃本、彭本、柯本、凌本、殿本作“速”。“遬”、“速”皆“欶”之後起字。
《韓世家》
P1877注文第四行
華陽山名 “山”,疑當作“亭”。按:本書卷五秦本紀“擊芒卯 華陽”《集解》:“司馬彪曰:‘華陽,亭名,在密縣。’”卷四周本紀“秦破華陽約”《索隱》、《正義》引司馬彪同。卷七二穰侯列傳“爲華陽君”《正義》:“司馬彪云:‘華陽,亭名,在洛州 密縣。’”《水經注》卷二二洧水 :“司馬彪曰:華陽,亭名,在密縣。嵇叔夜常采藥于山澤,學琴于古人,即此亭也。”
《孔子世家》
P1905注【一】
闕里背邾面泗 “邾”,疑當作“洙”。按:《水經注》卷二五泗水:“《從征記》曰:洙、泗二水,交于魯城東北十七里。闕里背洙面泗。”《後漢書》卷二明帝紀“幸孔子宅”李賢注亦云闕里“背洙面泗”。
P1909注【一】
倉庫 《孟子》 萬章下“孔子嘗爲委吏矣”趙岐注作“倉庾”。
《外戚世家》
P1973注文第五行
少遭秦亂 “少”下疑脱“翁”字。按:《水經注》卷一〇濁漳水:“又南屈,東逕竇氏 青山南,側堤東出。青山即漢文帝 竇后父少翁冢也。少翁是縣人,遭秦之亂,漁釣隱身,墜淵而死。景帝立,后遣使者填以葬父,起大墳于觀津城東南,故民號曰青山也。”若竇后父少年即逝,不當更有竇后三兄妹也。
《三王世家》
P2111正文第二行
丞相下中二千石二千石下郡太守諸侯相 冊府卷二六三引此無下“下”字,疑此衍。
《蘇秦列傳》
P2271注【三】
賓音擯 “音”,原作“爲”,據耿本、黄本、彭本、柯本、凌本、殿本改。
《穰侯列傳》
P2324注【二】
管城縣南三十里 “三十里”,本書卷四五韓世家“魏攻我華陽”正義作“四十里”,卷四周本紀“秦破華陽約”、卷四三趙世家“秦將白起破我華陽”正義引括地志同。
《白起王翦列傳》
P2331正文第八行
斬首十三萬 “十三萬”,疑當作“十五萬”。按:本書卷五秦本紀、卷一五六國年表並云“斬首十五萬”,卷四六魏世家云“殺十五萬人”。《水經注》卷二二洧水云“<史記>秦昭王三十三年,白起攻魏,拔華陽,走芒卯,斬首十五萬”,當是引白起傳文,唯“三十三年”當作“三十四年”。
《魯仲連鄒陽列傳》
P2470注【二】
趙地分野 景祐本、紹興本、耿本、黄本、彭本、柯本、凌本、殿本作“趙分也”,《漢書》卷五一鄒陽傳顏師古注、《文選》卷三九鄒陽獄中上書自明引蘇林並同。
P2471注【一】
昔卞和獻寶楚王刖之 《索隱》本作“昔玉人獻寶楚王誅之”,《漢書》卷五一鄒陽傳、《新序》卷三雜事三、《文選》卷三九鄒陽獄中上書自明並同,蓋存《史記》之舊。
P2471正文第二行
坼肝 張文虎《札記》卷五曰:“中統、游本‘坼’作‘折’。舊本作‘析’,《御覽》四百七十五引同。”按:《記纂淵海》卷一三一注引《史記》鄒陽傳作“析”。《漢書》卷五一鄒陽傳、《新序》卷三雜事三、《文選》卷三九鄒陽獄中上書自明皆作“析”。“坼”、“析”義、形俱相近。
《李斯列傳》
P2544注【八】
隨珠也 耿本、黄本、彭本、柯本、凌本、殿本作“宛地之珠也”。
P2544注【八】
故云宛傅璣者 “傅”,耿本、黄本、彭本、柯本、凌本、殿本作“珠”。
《酈生陸賈列傳》
P2694 正文第六行
以示諸侯效實形制之勢 《漢書》卷四三酈食其傳無“效實”二字。
《扁鵲倉公列傳》
P2797注【二】
胲軍中約也 “胲”,疑當作“該”。《说文》 言部:“該,軍中約也。”《集解》云“咳音該”,故《正義》引許慎説解“該”字。
《李將軍列傳》
P2878注【一】
初羅漫山 元 王幼學《通鑑綱目集覽》卷九引《括地志》作“析羅漫山”,百衲本《舊唐書》卷四〇地理志三同,疑是。按:林梅村《漢唐西域與中國文明》認爲此山名乃吐火羅語之音譯,唐時譯作“祁羅漫山”或“析羅漫山”,“初羅漫之‘初’當係‘祁’字之誤;折羅漫之‘折’當係‘析’字之誤”。《通鑑》卷二一《漢紀》天漢元年“擊右賢王於天山”胡三省注引《括地志》、《新唐書》卷四〇地理志四作“折羅漫山”,“折”疑爲“析”字之形譌。
《匈奴列傳》
P2886注【四】
白道長城 “長”字疑衍。按:《水經注》卷三河水三:“又西南,逕白道南谷口。有城在右,縈帶長城,背山面澤,謂之白道城。自城北出有高阪,謂之白道嶺。”“顧瞻左右,山椒之上,有垣若頹基焉。沿溪亙嶺,東西無極,疑趙武靈王之所築也。”
《衞將軍驃騎列傳》
P2943注文第四行
嵐勝州 “嵐”字疑衍。按:本書卷一一孝景本紀“雲中郡”《正義》:“雲中郡,今勝州。”卷六九蘇秦列傳“西有雲中、九原”正義:“二郡並在勝州也。雲中郡城在林榆縣東北四十里,九原郡在林榆縣西界。”
《南越列傳》
P2975注【一】
下匯水 “匯水”,疑當作“洭水”。《索隱》曰“<漢書>云‘下湟水’,或本作‘洭’”是也。《水經注》卷三九洭水:“洭水出關,左合溱水,謂之洭口。<山海經>謂之湟水。徐廣曰:湟水,一名洭水,出桂陽,通四會,亦曰漼水也。”楊守敬曰:“<史記> 南越傳匯水,<集解>引徐廣曰,一作湟。地理志桂陽有匯水通四會,或作淮字。此鈔變其辭,原書匯爲洭之誤,淮爲漼之誤,俱當以此正之。鍾水注云,漼水即桂水。漼、桂聲相近,故字隨讀變,此桂水有漼水之名亦然。”
P2975注【一】
桂陽有匯水 “匯水”,疑當作“洭水”。參見上條。
P2975注【一】
或作淮字 “淮”,疑當作“漼”。參見本卷校記[一三]。
《司馬相如列傳》
P3013注【五】
鴐鵝 原作“駕鵝”,紹興本、殿本作“鴐鵝”,與下正文合,今據改。按:《漢書》卷五七上司馬相如傳上、《文選》卷七子虛賦亦作“鴐鵞”。
P3013注【五】
鴐音加 “鴐”,原作“駕”,據景祐本、紹興本、殿本改。按:《漢書》卷五七上司馬相如傳上顏師古注亦作“鴐音加”。
P3049正文第一行
澍濡 《漢書》卷五七下司馬相如傳下、《文選》卷四四司馬相如喻巴蜀檄並作“霑濡”。按:下文相如封禪文云“懷生之類霑濡浸潤”。
P3049注【五】
苞滿 梁玉繩《志疑》卷三四:“<漢書>、<文選>作‘苞蒲’。<索隱>亦云一作‘蒲’。則‘滿’字譌。”
P3052注【九】
阻深 《索隱》本作“曶爽”。王念孫《雜誌》 <史記>第六:“<索隱>本“阻深”作‘曶爽’是也。<漢書>、<漢紀>、<文選>竝作‘曶爽’。‘曶’,<説文>作‘昒’,尚冥也。封禪書‘昧爽’,郊祀志作‘昒爽’。顔師古曰:‘昒爽’,未明之時也。‘昒’音忽。‘曶爽’與‘闇昧’義相近。若作‘阻深’,則與下句‘得燿乎光明’義不相屬。蓋後人見上文有‘山川阻深’之語,而妄改之也。乃或於注內加‘阻深,<漢書>作曶爽’七字以牽合已改之正文,則其謬益甚矣”。
《酷吏列傳》
P3136正文第一行
相告言罪 《漢書》卷九〇酷吏傳無“罪”字。按:“相告言”,猶相告發也,漢時常語。下文云“獄久者至更數赦十有餘歲而相告言,大抵盡詆以不道”。
《滑稽列傳》
P3198注文第六行
篝籠也 張文虎《札記》曰:“<御覽>七百七十七引注下有‘音構’二字。又<元龜>八百三十三亦引注‘篝,籠也,音搆’。”按:“篝”上疑脱“甌窶傾側之地”六字。《荀子》 大略“流丸止於甌、臾”楊倞注:“<史記>曰‘甌簍滿溝,污邪滿車’,11裴駰云:‘甌窶,傾側之地。污邪,下地也。’”
P3198注【四】
下地田也 《荀子》 大略“流丸止於甌、臾”楊倞注引裴駰無“田”字。
《史記正義•論字例》
附录P14第八行
匱匠從走 張文虎《札記》卷五曰:“‘走’疑‘辵’。唐玄宗《御書道德經》‘匠’作‘(打不出字)上一下近’。”
4050頁四行(精装本页码,希望有本子的友邻补充)
列國分野 此四字原無,據殿本、會注本補。凌本標“史記正義列國分野”。
-
hi boy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20-09-03 19:08:23
-
不良少年Stoner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8-11-20 23:43:25
-
salt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4-09-14 20:33:23
-
稼轩门下走狗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4-09-14 16:11:31
-
柯林武德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4-09-14 16:08:20
-
仁公 字子修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4-09-14 11:36:14
-
望天长啸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4-09-14 11:13:20
-
停杯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4-09-14 09:18:40
-
商鹰扬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4-09-14 08:51:28
-
济宁小刘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4-09-14 06:01:58
-
克明俊德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4-09-14 01:42:23
-
仲可怀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4-09-14 01:05:37
-
吃货·书淫·瞌睡虫同萌会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4-09-14 00:47:17
-
瑶溪隐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4-09-14 00:36:52
-
把吴钩看了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4-09-14 00: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