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气碧烟横
在李安的《卧虎藏龙》里,有好几段让我别扭之极的台词。其中一段是贝勒爷劝俞秀莲与李慕白在一起:“不要害羞,你们的感情我是知道的。只是你们太小心翼翼,总是不敢向对方承认这份感情,白白地浪费多年的光阴。”
这样措辞,也只有外国观众才买账。但凡通晓些微中国文化和语境的人,听了都是要摇头的。
然而《卧虎藏龙》并非不重视台词的武打片,却恰恰是一部最注重文化内涵的文艺片。因此我只好断言,当时的导演李安,在拿捏故事情节和主题思想方面已可称为巨匠,却惟独在带有古韵的文字表达和转换方面,还稍欠一点火候。
为文好比练武。在金庸笔下,大理段氏的传人,通常要练到一阳指第四品以上,才能修习六脉神剑。但段誉练六脉神剑的时候,连家传一阳指的皮毛都未习得。他不过是通过北冥神功吸取了一些内力,然后情急之下一指戳出去,竟然发出了偌大威力。
后来他遇到番僧鸠摩智手上,武功使不出来,待见到王姑娘有危险,六脉神剑又畅通自如。
金庸说,这是因为他武功段数不够,所以须得意念相通,功力才能贯穿指间。
许多武功都需要仔细思考才能用得恰到好处,慕容复四两拨千斤的“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尤甚。可唯独六脉神剑,当你想的问题多了,内力反而使不出来了。
寻常写文章,大抵就像练六脉神剑——能有机缘已是不易,而思维太过缜密又很容易失了文气。我记得在豆瓣上看人说过:一句“他说得对”,和一句“他说的话在一定程度上是可取的”,写出来就是截然不同的效果。前者是文学,后者就是文论了。
上周我论文答辩,慷慨陈述之后老师们颇为讶异,继而语重心长地对我说:讲得很精彩,与你的论文形成鲜明对比。同样的内容拿来演讲是很好的,但是放进论文里就是错误的。你要知道,学术论文永远都是很枯燥的,你如果把它写有趣了,你就要开始思考这到底是不是一篇论文了。
老师说,在论文中,你每提出一个观点,都要准备好接受一百个质疑。你的每一个观点都要采用严谨的说法,都需要大量的文献来支撑。因此你写的这篇只是读后感,而根本谈不上论文。但如果把你个人表达的部分都去掉,这篇文章就已经不成文了。所以我们没办法给你评价,只能勉强让你通过算了。
最后我补签名的时候偷看一眼,大概是所有论文中的最低分,比之前那个被批成“错别字连篇”、“语句不通”、“格式错误”、“概念完全抄袭中学课本”的姑娘,还要低一个档次。
其中一位老师提出的“改都没法改,删都没法删,因为删掉一点就不成文了”,其实是让我很感动的。因为老师认同了我的结构和文笔,也能够看到文气不可断的道理,足见决非轻率对待。得到如此低分我没什么好怨,只怪自己不够专业不够谨慎,只当平时写日志那样一气呵成,实在太草率,决计与他人无尤。
自此我开始思考学者、讲故事者、思想家与作家之间的区别。
王小波曾说,他极佩服杜拉斯能够将文章结构用得出神入化,例如《情人》,无论哪里的文字,都是不多不少恰到好处的。他也为此总结出文学巨著的写作方法,即按照常规结构写完之后,把句子打乱重新排列,排不进去的句子就不要了。最后出来的成品,必定会是精炼美妙鬼斧神工之作。
所以杜拉斯是文学家,即集学者、讲故事者、思想家与作家于一身,却又凌驾于他们之上的巨匠。
我同学说,她每次读沈雁冰的书,都感觉是在听人说教,道理倒是精辟,只可惜故事情节毫无吸引力。我们周佩瑶老师也直率地提出过对茅盾的不满:“一个人如果没有从年轻时养成写作的习惯,那么他在理论知识非常完善的时候,也是很难从事创作的。因为理论知识构建的是一个逻辑体系,而文学创作诉诸的是感性的表达。在我看来,茅盾从来没有完成从一个研究者向创作者的转化。”
照这样说来,茅盾是一个一等的学者和思想家,次等的作家,兼不入流的讲故事者。
另一个很极端的例子就是鲁迅。我毕业论文做的就是鲁迅,因此把他的小说散文和部分杂文大体都过了一遍。根据周作人的考证,鲁迅小说中的情节和人物大都来源于现实生活,甚至有不少主角的原型都是来自鲁迅本身。鲁迅是一流的学者和作家,文字铿锵有力,动人肺腑。鲁迅并非不懂得将故事讲得精彩,而是越过了讲故事这一层,让故事服务于原有的概念。因此用常人的眼光看,鲁迅的故事讲得沉重枯燥,读来到底有些心累。他是一个震古烁今的思想家,却不算是一个称职的讲故事者。
沈从文和老舍一南一北,都是很好的说书人,两人都能做到将文字与故事完美结合。我们总能从老舍的文章里,看到皇城根下呵气成霜的清晨,从油条摊儿上冒出的袅袅白烟。沈从文则更强调故事与风景,将现象凌驾于道理和思想之上。所以读完他们的文章,我们最记得的是主角之间的纠葛情感,这就像是刚刚看过一场电影般酣畅,而不似读鲁迅之后那样,宛若一记重拳打在胸口。此类作家,可与李安一同,被归类为讲故事者。
我最近在读的白先勇也是讲故事者。他是在美国修读过写作课程的,因此采用的技法十分特别,他年轻时的作品更是许多时候将炫技摆在了故事之上。在白先勇作品中常出现的“容哥儿”与鲁迅作品中的“迅哥儿”一样,都是他们本身的影射。尤其有几篇没头没尾的描写,故事的背景与结局皆不甚明了,唯有个别情节格外的清晰,让人不由得怀疑这都是来自于作者自身的经历。我也因此怀疑起白先生的取向,上网一查,果真如我所料。
所以说,作者为文,从来都是自我的表达。无论笔下写的是散文、杂文、剧本还是小说,无论写的是男人还是女人,作者写的,从来都是自己。
而我最不喜欢的讲故事者,要数当代的海岩。
许多人都说海岩有过许多不凡的阅历,加上他对人生独到的理解,这才写得出一部部引人入胜的刑侦小说。我看他的电视剧的时候,只觉得剧情离奇,虽不合口味,但也算可以接受。但是,在读他的小说的时候,却按捺了不下百次的弃文冲动。
只因海岩太注重故事情节,因此小说的表达可谓全无文笔可言。通篇平铺直叙的动作和语言展现,根本没有哪怕一丝一毫的修辞美感。这样的文字,用作剧本倒也罢了,却万万称不上是“文学作品”。
这样说来,现当代作家里,将作家身份与讲故事者身份完美结合的,倒还要首推我打小最喜欢的张爱玲。
小时候读张爱玲,只觉得文字华丽苍凉,即使不过是几百字的散文,背了下来也像是席慕蓉的诗篇一般唯美,足以在小伙伴面前再三炫耀。后来逐渐发现她的故事竟有那样强大的力量,如曹七巧一世不得志,遂将子女全拉来陪葬;如在初恋面前克制欲望的佟振保,不是真的单纯地想做一回柳下惠,而是希望日后说起来有一个骄傲的资本;如白流苏和范柳原相互算计,竟得来一场婚姻,最后当范柳原把俏皮话省下来说给别的女人听,白流苏才终于安下心来……张爱玲的故事里不仅有最精致美妙的词句,更有深入骨髓的人情百态,这才是令张迷爱不释手之处。
然而后来的张爱玲做了编剧,却并非是一个太成功的编剧。在好友宋淇和邝文美的帮助下,她一路获得了不少机会,但创作那些视觉故事,对她来说已经成为了谋生的手段。这也就是从“work for fun”到“work for food”的转变,爱玲的文气不再如从前顺畅,甚至她自己也坦荡承认,后期的小说《十八春》,乃至于她许多的剧作,从情节到结构上都是借鉴美国的原著。
此时的爱玲完全沦落为一个卖文为生的讲故事者,文气不足,故事也无甚新意,因此她的好莱坞梦想终于还是搁浅了。
要说在这里头,思想家是最难当的,其次是讲故事者,再次是作家,最容易做的就是学者了。所以,张爱玲在半生漂泊之后潦倒于美国加州,创作出的《小团圆》已是呕心沥血的自毁之作;而盛年时跪下仰望张爱玲风采的渣男胡兰成,却文气不断,写出了一部一部的文化考证。
讲故事需要灵感,这比起当一个纯粹的作家来说,艰难太多。文章随时都可以写,然而讲故事,则一定要心中有激情,才能使自己创造的那个世界运行自如。人道“三十之前无小说”,也有人说不建议我们太早修习创作项目的研究生,只因即使我们掌握了所有的技法,倘若心里没有一个想讲的故事,仍是无药可救的缺憾。
在申请大学的时候,我总是一再强调:我毕生的梦想就是成为一个讲故事的人。然而我却不敢告诉他们,到目前为止,我并不是一个很好的讲故事者。
就像写论文一样,我的小说里也有太多的自我表达,常常为了浪漫的概念而安排出跌宕起伏的情节。把写小说当成讲故事,本身已经过了下乘;而再把故事讲得不接地气,便是下乘中的下乘了。所以我们老师最喜欢鲁迅、卡夫卡一类思想大于情节的故事,对欧·亨利、莫言等人的情节丰富的故事总是白眼视之。
我印象非常深的是,在笛安的小说《告别天堂》里,有一段是一位出租车司机,在过着冗长乏味的生活时,看着窗外的尘土,忽然想起了存在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阿尔贝·加缪的一段文字。就像我之前写高中恋爱故事,两人寻常聊着天,忽然引出了秦少游的词句。其实这都是一样的道理,作家自我表达的痕迹太重,故事开始在情节与思想之间摇摇晃晃,却没有定下一个立足点。
想要消除这种现象,要么就是自我修炼到另一个高度,让情节完全屈从于思想概念。要么,就只好为了人物和情节,牺牲掉一部分想要表达出来的文化与思想元素。
我想,如今的笛安已经完成了从讲故事者向思想家的蜕变,而以我目前的功力,还只能苦苦修炼,尝试着专注地把故事讲好,也就罢了。
经过了毕业论文的教训,我也确定了自己跳脱的个性是真的不适合成为一名学者。但令我骄傲的是,我一直都在做我从小喜欢做的事。或许目前我只好先努力当好一个小作家,然后慢慢修炼成一个好的讲故事者。只要生活不断,灵性不断,文气就不会断。但愿终有一日我能够思想通达,草木皆可为剑,无招即是有招,到时我不必再受文字体裁的束缚,可以御剑于气,心念相通,以随心所创的招式应对天下群雄。
这样措辞,也只有外国观众才买账。但凡通晓些微中国文化和语境的人,听了都是要摇头的。
然而《卧虎藏龙》并非不重视台词的武打片,却恰恰是一部最注重文化内涵的文艺片。因此我只好断言,当时的导演李安,在拿捏故事情节和主题思想方面已可称为巨匠,却惟独在带有古韵的文字表达和转换方面,还稍欠一点火候。
为文好比练武。在金庸笔下,大理段氏的传人,通常要练到一阳指第四品以上,才能修习六脉神剑。但段誉练六脉神剑的时候,连家传一阳指的皮毛都未习得。他不过是通过北冥神功吸取了一些内力,然后情急之下一指戳出去,竟然发出了偌大威力。
后来他遇到番僧鸠摩智手上,武功使不出来,待见到王姑娘有危险,六脉神剑又畅通自如。
金庸说,这是因为他武功段数不够,所以须得意念相通,功力才能贯穿指间。
许多武功都需要仔细思考才能用得恰到好处,慕容复四两拨千斤的“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尤甚。可唯独六脉神剑,当你想的问题多了,内力反而使不出来了。
寻常写文章,大抵就像练六脉神剑——能有机缘已是不易,而思维太过缜密又很容易失了文气。我记得在豆瓣上看人说过:一句“他说得对”,和一句“他说的话在一定程度上是可取的”,写出来就是截然不同的效果。前者是文学,后者就是文论了。
上周我论文答辩,慷慨陈述之后老师们颇为讶异,继而语重心长地对我说:讲得很精彩,与你的论文形成鲜明对比。同样的内容拿来演讲是很好的,但是放进论文里就是错误的。你要知道,学术论文永远都是很枯燥的,你如果把它写有趣了,你就要开始思考这到底是不是一篇论文了。
老师说,在论文中,你每提出一个观点,都要准备好接受一百个质疑。你的每一个观点都要采用严谨的说法,都需要大量的文献来支撑。因此你写的这篇只是读后感,而根本谈不上论文。但如果把你个人表达的部分都去掉,这篇文章就已经不成文了。所以我们没办法给你评价,只能勉强让你通过算了。
最后我补签名的时候偷看一眼,大概是所有论文中的最低分,比之前那个被批成“错别字连篇”、“语句不通”、“格式错误”、“概念完全抄袭中学课本”的姑娘,还要低一个档次。
其中一位老师提出的“改都没法改,删都没法删,因为删掉一点就不成文了”,其实是让我很感动的。因为老师认同了我的结构和文笔,也能够看到文气不可断的道理,足见决非轻率对待。得到如此低分我没什么好怨,只怪自己不够专业不够谨慎,只当平时写日志那样一气呵成,实在太草率,决计与他人无尤。
自此我开始思考学者、讲故事者、思想家与作家之间的区别。
王小波曾说,他极佩服杜拉斯能够将文章结构用得出神入化,例如《情人》,无论哪里的文字,都是不多不少恰到好处的。他也为此总结出文学巨著的写作方法,即按照常规结构写完之后,把句子打乱重新排列,排不进去的句子就不要了。最后出来的成品,必定会是精炼美妙鬼斧神工之作。
所以杜拉斯是文学家,即集学者、讲故事者、思想家与作家于一身,却又凌驾于他们之上的巨匠。
我同学说,她每次读沈雁冰的书,都感觉是在听人说教,道理倒是精辟,只可惜故事情节毫无吸引力。我们周佩瑶老师也直率地提出过对茅盾的不满:“一个人如果没有从年轻时养成写作的习惯,那么他在理论知识非常完善的时候,也是很难从事创作的。因为理论知识构建的是一个逻辑体系,而文学创作诉诸的是感性的表达。在我看来,茅盾从来没有完成从一个研究者向创作者的转化。”
照这样说来,茅盾是一个一等的学者和思想家,次等的作家,兼不入流的讲故事者。
另一个很极端的例子就是鲁迅。我毕业论文做的就是鲁迅,因此把他的小说散文和部分杂文大体都过了一遍。根据周作人的考证,鲁迅小说中的情节和人物大都来源于现实生活,甚至有不少主角的原型都是来自鲁迅本身。鲁迅是一流的学者和作家,文字铿锵有力,动人肺腑。鲁迅并非不懂得将故事讲得精彩,而是越过了讲故事这一层,让故事服务于原有的概念。因此用常人的眼光看,鲁迅的故事讲得沉重枯燥,读来到底有些心累。他是一个震古烁今的思想家,却不算是一个称职的讲故事者。
沈从文和老舍一南一北,都是很好的说书人,两人都能做到将文字与故事完美结合。我们总能从老舍的文章里,看到皇城根下呵气成霜的清晨,从油条摊儿上冒出的袅袅白烟。沈从文则更强调故事与风景,将现象凌驾于道理和思想之上。所以读完他们的文章,我们最记得的是主角之间的纠葛情感,这就像是刚刚看过一场电影般酣畅,而不似读鲁迅之后那样,宛若一记重拳打在胸口。此类作家,可与李安一同,被归类为讲故事者。
我最近在读的白先勇也是讲故事者。他是在美国修读过写作课程的,因此采用的技法十分特别,他年轻时的作品更是许多时候将炫技摆在了故事之上。在白先勇作品中常出现的“容哥儿”与鲁迅作品中的“迅哥儿”一样,都是他们本身的影射。尤其有几篇没头没尾的描写,故事的背景与结局皆不甚明了,唯有个别情节格外的清晰,让人不由得怀疑这都是来自于作者自身的经历。我也因此怀疑起白先生的取向,上网一查,果真如我所料。
所以说,作者为文,从来都是自我的表达。无论笔下写的是散文、杂文、剧本还是小说,无论写的是男人还是女人,作者写的,从来都是自己。
而我最不喜欢的讲故事者,要数当代的海岩。
许多人都说海岩有过许多不凡的阅历,加上他对人生独到的理解,这才写得出一部部引人入胜的刑侦小说。我看他的电视剧的时候,只觉得剧情离奇,虽不合口味,但也算可以接受。但是,在读他的小说的时候,却按捺了不下百次的弃文冲动。
只因海岩太注重故事情节,因此小说的表达可谓全无文笔可言。通篇平铺直叙的动作和语言展现,根本没有哪怕一丝一毫的修辞美感。这样的文字,用作剧本倒也罢了,却万万称不上是“文学作品”。
这样说来,现当代作家里,将作家身份与讲故事者身份完美结合的,倒还要首推我打小最喜欢的张爱玲。
小时候读张爱玲,只觉得文字华丽苍凉,即使不过是几百字的散文,背了下来也像是席慕蓉的诗篇一般唯美,足以在小伙伴面前再三炫耀。后来逐渐发现她的故事竟有那样强大的力量,如曹七巧一世不得志,遂将子女全拉来陪葬;如在初恋面前克制欲望的佟振保,不是真的单纯地想做一回柳下惠,而是希望日后说起来有一个骄傲的资本;如白流苏和范柳原相互算计,竟得来一场婚姻,最后当范柳原把俏皮话省下来说给别的女人听,白流苏才终于安下心来……张爱玲的故事里不仅有最精致美妙的词句,更有深入骨髓的人情百态,这才是令张迷爱不释手之处。
然而后来的张爱玲做了编剧,却并非是一个太成功的编剧。在好友宋淇和邝文美的帮助下,她一路获得了不少机会,但创作那些视觉故事,对她来说已经成为了谋生的手段。这也就是从“work for fun”到“work for food”的转变,爱玲的文气不再如从前顺畅,甚至她自己也坦荡承认,后期的小说《十八春》,乃至于她许多的剧作,从情节到结构上都是借鉴美国的原著。
此时的爱玲完全沦落为一个卖文为生的讲故事者,文气不足,故事也无甚新意,因此她的好莱坞梦想终于还是搁浅了。
要说在这里头,思想家是最难当的,其次是讲故事者,再次是作家,最容易做的就是学者了。所以,张爱玲在半生漂泊之后潦倒于美国加州,创作出的《小团圆》已是呕心沥血的自毁之作;而盛年时跪下仰望张爱玲风采的渣男胡兰成,却文气不断,写出了一部一部的文化考证。
讲故事需要灵感,这比起当一个纯粹的作家来说,艰难太多。文章随时都可以写,然而讲故事,则一定要心中有激情,才能使自己创造的那个世界运行自如。人道“三十之前无小说”,也有人说不建议我们太早修习创作项目的研究生,只因即使我们掌握了所有的技法,倘若心里没有一个想讲的故事,仍是无药可救的缺憾。
在申请大学的时候,我总是一再强调:我毕生的梦想就是成为一个讲故事的人。然而我却不敢告诉他们,到目前为止,我并不是一个很好的讲故事者。
就像写论文一样,我的小说里也有太多的自我表达,常常为了浪漫的概念而安排出跌宕起伏的情节。把写小说当成讲故事,本身已经过了下乘;而再把故事讲得不接地气,便是下乘中的下乘了。所以我们老师最喜欢鲁迅、卡夫卡一类思想大于情节的故事,对欧·亨利、莫言等人的情节丰富的故事总是白眼视之。
我印象非常深的是,在笛安的小说《告别天堂》里,有一段是一位出租车司机,在过着冗长乏味的生活时,看着窗外的尘土,忽然想起了存在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阿尔贝·加缪的一段文字。就像我之前写高中恋爱故事,两人寻常聊着天,忽然引出了秦少游的词句。其实这都是一样的道理,作家自我表达的痕迹太重,故事开始在情节与思想之间摇摇晃晃,却没有定下一个立足点。
想要消除这种现象,要么就是自我修炼到另一个高度,让情节完全屈从于思想概念。要么,就只好为了人物和情节,牺牲掉一部分想要表达出来的文化与思想元素。
我想,如今的笛安已经完成了从讲故事者向思想家的蜕变,而以我目前的功力,还只能苦苦修炼,尝试着专注地把故事讲好,也就罢了。
经过了毕业论文的教训,我也确定了自己跳脱的个性是真的不适合成为一名学者。但令我骄傲的是,我一直都在做我从小喜欢做的事。或许目前我只好先努力当好一个小作家,然后慢慢修炼成一个好的讲故事者。只要生活不断,灵性不断,文气就不会断。但愿终有一日我能够思想通达,草木皆可为剑,无招即是有招,到时我不必再受文字体裁的束缚,可以御剑于气,心念相通,以随心所创的招式应对天下群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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