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色——墨西哥对照记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老子在《道德经》里如是说。
人的体验,大多有个阈值,低于或者高于某一个程度都难以体验。
最简单的例子,超声破和次声波人耳听不到,紫外红外光人眼看不见。生理的极限超越起来困难。人的灵敏度,欣赏力,阈值却容易变动。太纷呈的色泽,太华美的词藻,人在锦绣繁华之中淫浸得久了,自然不复体悟清粥小菜,杖藜茅店的心境。我们的老祖宗们对此很是忌惮。自孔老夫子开始,乃至老庄,中国佛学,追求的总是一派“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推而到一切生活品味,审美情趣。
且看中国最好的诗书字画。
苏东坡的文章恢弘潇洒,咏的却正是“江上之清风,山间之明月”;王羲之提笔挥毫,不过寥寥数字,一腔深情化作随口一句,“快雪时晴,佳,想安善”,正所谓词有尽而意无穷也;赵孟頫的《鹊华秋色》,王摩诘的《辋川图》,群山环绕,重云流水,端得是渺渺出尘;乃至曹老先生写美人,人比花娇巧笑倩兮的尤三姐都是第二三等的,哪里比得上院里种几杆竹子,房内摆几套新书几方砚的“世外仙姝寂寞林”。致于骈文八股,六朝艳诗,盛极一时,终于还是落个千古骂名。
钱钟书在《七缀集》里重点谈艺术的表现力。兼容东西,横跨诗画。他操老本行,乒乒乓乓掉书袋子,举百句好诗十数好画,总结起来,文字常能表达不可捉摸的色彩和神韵。
好的中国旧诗,诗句如画,设色别致。妙处在于有实色,有虚色。虚虚实实,光彩琉璃。咋一看浓墨重彩,其实是一汪春水,深红翠绿都是透明的。
还是举例古今天下第一等的妙人东坡先生。
他写诗不避用字艳俗。譬如“翠浪舞翻红罢亚,白云穿破碧玲珑。”,“一朵妖红翠欲流”等句,满眼五光十色的字眼,大多是虚指,琳琅满目晃画人眼,细细思量之后,却只见一派天真自然,生机勃勃。所谓真名士,自风流。
至于王维的“蓝田白石出,玉川红叶稀。”,“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一类,更不用提,热烈的词句下尽是内敛的苍茫。
所以中国诗文难译得很。
我大二的时候选过一门中国哲学,和一帮美国娃一起读英译的孔孟老庄。这东西不知原文也就罢了。译文自成一派,读来居然也颇有道理。却苦了我,抱着先入为主的理解,上课讨论,常忍不住琢磨,我们这读的是一本书吗?
一时兴起,干脆找来些英译唐诗 ,读着玩。第一等的好诗不仅词句好,意趣更得好。故而翻译之后,仍旧是好诗。只是不得劲。好像吃了广东厨子烧的水煮鱼。
味同嚼蜡几十篇翻过,终于恍然,原来无论李杜王白,译成蝌蚪文后都一个套路。什么浪漫、沉郁、畅快、淡远,简直没分别嘛。正所谓“黑夜里,各色的猫一般灰色。”
钱老先生精妙总结:“正像人黑夜里看猫,猫白天看世界,西洋批评家看五光十色的中国旧诗,都成为韦尔兰所向往的’灰暗的诗歌’。……习惯于一种文艺传统或风气的人看另一种传统或风气力的作品,常常笼统概括……譬如法国文评家眼里,德国文学作品都是浪漫主义的,它的’古典主义’也是浪漫的,非古典的;而在德国文评家眼里,法国的文学作品都只能算古典主义的,它的’浪漫主义’之多是打了对折的浪漫主义。”
反过来说,对于读惯了清淡口味地中国人,德法美英那些这个那个主义,不留心琢磨,恐怕也都是一派浪漫主义了。
老先生接着说,“在中国诗里算是痛快的,比起西洋诗,仍然不失为含蓄的。我们一位词藻够华丽鲜艳了,看惯纷红骇绿的他们还欣赏它的素淡……童颜,从束缚在中国旧诗传统里的读者看来,西洋诗里空灵的终嫌着痕迹,费力气,淡远的终嫌有烟火气,荤腥味,简洁的终嫌不够 惜墨如金。”
这实在是个遗憾。
罗密欧在阳台下对朱丽叶念的誓词,多恩写给安娜.摩尔姑娘的情诗,恐怕也和“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一样,在相似的真情下流露不同的风致和美趣,乃至人格。
若是一概敷衍,随手扣上“浪漫”两字的大帽子,只怕多恩笔下那只狂热的跳蚤要扑上来狠咬一口泄愤。
如何才能更真切地体会?
恐怕只得多读,多看,多想,将理解力的频谱尽量延伸。
这活干起来却不轻松。需得要热情,耐力,和抛弃旧成见的决心。终于在济慈和华兹华斯间品出了点味道,一抬头,可不好。端得是山外有山,天外有天。读惯了苏柳王韩的看到乔叟,斯宾塞只觉得热烈奔放;实则欧美的那点浪漫主义,表现精神,和拉美,非洲的野性一比,简直成了梁山好汉面前的柳梦梅。
刚过去的春假我在墨西哥。飞机尚未落下,从窗边俯瞰墨西哥城,就是一惊。
满地小砖房,一水儿的两三层高,三五栋拥簇在一起,漆得红橙黄绿,颜料都跟不要钱似的。
欧洲小镇邻水的小房子也爱漆成彩色。但人家那大多是粉红鹅黄,配色温柔,映着水波粼粼,走的是甜美度假风。这地界橙配紫,蓝配绿,玩得是高端撞色。
脑海里蹭地冒出一句“五色令人目盲”。老子到这儿只怕真得间歇性失明。
然则热闹到了极点,居然也挺和谐。只当看一只万花筒。头晕目眩,五光十色。
下了飞机,进机场,居然生出一丝莫名的熟悉感。这个机场,好像在哪里见过的?莫非也是哪株仙人掌到着地界还泪来了?待人群轰隆隆地过,拉生意的大叔将我们团团围住,醍醐灌顶,了然。这活脱脱是童年记忆里的火车站么。
跳上一辆出租车,开出机场,迎面就是这样的街景。通行的中国姑娘们相视一笑,戳戳旁边的美国妞,嘿,我们小时候,上海/北京就这样。
乱哄哄的,欣欣向荣的。生机勃勃的,无法无天的。
墨西哥城一行,对我而言,最大的亮点便是国家宫(Palacio Nacional)里迭戈·里维拉(Diego Rivera)同志的十几幅巨幅壁画。从远古风俗,物产,一路画到阿斯特克,玛雅文明,再到到整个西班牙殖民运动,包罗万象,是真正的史诗巨作。这哥们是墨西哥壁画复兴运动的发起者,还是位狂热的共产主义斗士。但是一度也取得了很响亮的国际声誉。他画中强烈的民族主义情怀,一战期间欧洲美国人也很买账。被请去欧洲,美国的一大串城市涂过墙壁。不过后来这哥们在美国的画被政府给禁了。
我就是在一个将美国当代艺术的纪录片里瞥见过一眼这位同志的画。这风格,想不记得都难。
里维拉的画,能够看出来,是全然没有被所谓学院派影响过的地道地方特色。
愣要类比,倒是和十六世纪弗拉芒画派笔下那群农夫,猎人很有点相似。他不讲究什么严格透视,空间观念和景物的罗列上,走的是则中国老祖宗画风景的全空间全视角构图。
照片上的这一角,可以看见远景里抗原木的墨西哥原住民奴隶;画面中央是被安了獠牙的西班牙人买卖人口的画面;同时,画面上还被西班牙骑士的高头大马,被虐杀的奴隶的行刑场景等等塞了个满满当当。让人忍不住感叹,诶呀,好热闹。
画中央这位小姐,我们的向导大叔特意得意洋洋地给我们指出,就是操人类最古老职业者。这老兄兴致勃勃地为我们分析,你看她撩起裙子的下摆,露出腿上的纹身,那是这个神奇职业的标志。还有她花团锦簇的发饰,鲜艳的口红,放在当年都起身份识别作用。哦,对了,那时候我们用来造口红的原料,就是那种星巴克也用过的胭脂虫嘛。还有,你瞧那姑娘的右边,有位兄弟正递给她一截人的胳臂哦。那可是得之不易的好东西。当年的墨西哥人相信吃掉敌人的身体,就能获得他们的力量和勇气。
这画其实算得上是个墨西哥版的迷你”清明上河图“。画的是阿兹特克集市。生意很是兴隆的这位小姐身边,尽有牙医,肉贩(贩人肉的和贩鸡鸭鱼肉的任你选择),巫婆,乃至奴隶,贵族,武士。很是热闹非凡。
国家宫的后院里种了不少龙舌兰,仙人掌之类。难得有一株龙舌兰开了花。
提到墨西哥,寻常人的第一联想,很可能就是龙舌兰。这东西出名,多半还是因为能酿酒。
龙舌兰酒,也分好几种,比如Pulque, Mezcal和最有名的Tequila。Pulque未经蒸馏,酒精浓度不够,不得豪放的墨西哥同志们的喜爱;Mezcal也略嫌不够劲头;故而我们平时听到的龙舌兰,其实还是Tequila。这酒是六大基酒之一,而且很能搞出些重口味产品。比如大名鼎鼎的玛格丽特,长岛冰茶,都用它。
国家宫一侧就是总统府。门前一片广场,碰巧正举办一个军事展览。
教堂,壁画之类的是给游客看的,这儿却是墨西哥本地人居多。拖家带口的,一起来看坦克,直升机。军队还腾出了几量不同型号的小型直升飞机,一辆坦克,给人机会参观内部,顺便和兵哥哥们合影。我们本来兴致勃勃,一看那绕三个弯也看不到头的队。还是罢了。
展览没什么真家伙,无非坦克,装甲车之流。倒是墨西哥的兵哥哥们兴致好的不得了,拿一堆零部件在广场上搞装置艺术。照片里是用飞机零部件并出来的一只鸟-估摸着他们当初想拼个老鹰来着,毕竟这是墨西哥的国鸟。看上去蛮只斑鸠。
墨西哥城中心,国家宫,墨西哥城大教堂,中央政府等一群标志性教主边上,一大片废墟光天化日下张牙舞爪地露着。是阿兹特克人的金字塔遗迹。
墨西哥城其实建在水上。所以几百年来,总在不停地塌陷,填补,缝缝补补建出来的东西打满了补丁。我们的向导乐呵呵地指着豁口里两三米下的塌陷了的石阶跟我们说,“你看,就是这样,什么东西都往下踏。还有等会带你们去看另外的两座教堂,能看出地平线是歪的!”
让人真相拍拍他,提醒这位老兄,塌陷的可是你家诶。别这么没心没肺的成不。
和费心在游客面墙争面子,树形象的许多发展中国家一样,墨西哥把博物馆建出了国际水准。人类学博物馆闹中取静,极奢华漂亮。走在一片空旷的中庭,看一颗孤树在雪白的墙面上婆娑投影,远处浅浅的人造湖里水草迎风飘摇,简直一瞬间穿越回苏州那座贝律铭设计的博物馆。
内里的展品不算多,但颇能反应阿兹特克文化。
自然崇拜,生殖崇拜,乃至对牺牲,祭祀,生死的崇拜。第一眼看过去,不免觉得残忍荒蛮。细想,一切文明的起源都是如此。人毕竟脱于自然。脱于不加修饰的真纯,也就脱于血,肉和动物性。后来有些人类更早地蒙起了遮羞布,却大可不必回头假模假式地说人家袒胸露乳地不害臊。
照片里这尊神,手握四只玉米,正是大名鼎鼎威风赫赫的——玉米神是也。
和它一排陈列,同样重要的,尚有代表天赋智慧的鹰神,表现变幻和生育力量的风神等众神。
墨西哥人对玉米的依赖,真可谓远近闻名了。
记得高中时候有个历史老师,讲课常出精妙段子。一日说到玛雅文明,他一本正经缓言:“墨西哥是许多重要农产品的发源地。比如,可可,橡胶,还有啊,最重要的,玉米。玛雅人种玉米的水平极高,天天吃玉米,用各种方法吃玉米。我想他们的灭绝,恐怕和食物的单一性也难逃关系。你想啊,如果你是一个玛雅人,你一天的食谱就是这样的:早上玉米面,中午玉米饼,晚上玉米粥;第二天,早上玉米卷,中午玉米粥,晚上玉米片;第三天,早上玉米棒……”
在墨西哥城几天。不得不承认,这话放在五六百年后,也不算夸张。
也不怪人家正经供上这位玉米大神了。
在墨西哥城逗留期间,去了趟车程四小时之外的德思可小城。西班牙殖民时期发展起来的老城,银矿丰富,为蒂凡尼供应白银。
一路晃晃悠悠的盘山路,正当众人都头昏眼花的时候,一转弯看见对面山腰上一片红顶小白房子。同行的两个姑娘游遍欧洲,立刻下精妙断言:这就是个墨西哥版带西班牙风味的圣托里尼。
比圣托里尼更杂乱些,热闹些。生机盎然地。
街上白的红的橙的老爷车尾气突突地排放。窄窄的小巷堵起了车。导游带我们穿过一个菜市场,金灿灿的芒果被切成一个一个的小宝塔,上面撒满辣椒粉,红红黄黄艳得煞是好看。还有人在买新鲜的酸角。那东西风干后是又干又丑的棕色大豆角,新鲜的时候,却是嫩绿里泛出晶莹剔透的鲜红来。
游客并不太多,当地人正慢吞吞往教堂赶去。
墨西哥随处可见卖这种手工彩绘陶艺的小铺子。然则德思可似乎尤其多。后来四处比较之后,价格也的确尤其便宜。
最有趣的,当时这种彩绘骷髅,和一些彩绘的太阳月亮。日月,生死。自然中的生命轮回,还有人类的轮回归于自然。
日月两者,无论在那一种文化中,总是天然的图腾。然而骷髅,死亡,涂上这样鲜亮的色彩,最重的和最轻的形成了微妙的平衡。简直可以匹敌最严肃的艺术,和最欢乐的狂欢。
我买了一个小骷髅和三个小太阳。回来之后,把骷髅放在了书架上。背后是一堆哲学书。小骷髅在尼采,弗洛伊德和马克思的头顶上笑得怡然自得。别提多和谐了。
几步之后,在一家小店的侧墙上拍到了这个笑得憨傻的太阳。
同样的一个太阳,就是照片中这个太阳金字塔祭拜的对象。
玛雅金字塔遗迹,离墨西哥城颇近。本以为会是一派浩浩乎平沙无垠,夐不见人的景观。结果倒全然没有那分荒芜凄凉。成百上千年前的废墟,磨损的石壁,台阶,却是亲切随便的样子。也不太高,也不太广阔,嘿,过来,随便坐,随便爬。
据说金字塔下,围墙围出的长方形广场状的场所,就是里维拉壁画里那类集市当年的旧址。就在太阳和月亮金字塔下不远处,玛雅人背着玉米,草药,领着自家的奴隶,在这里热闹腾腾地交换,买卖-食物,用品,牲畜,奴隶,女人……这就是生活。
和我们位于城外遥远的秦始皇陵,十三陵,乃至天坛相比,玛雅人一如既往把什么日月生死,神圣罪恶,理所当然地和生活搅合在了一起。
离开墨西哥城的前一日,在街头拍了这棵盛放中的花树。
这种紫色的花树在墨西哥城街头很常见。最艳的紫色,铺天盖地的一树。在飞机上都可以看见浓紫泼墨一般四处点燃。
这样高的树,这样一树细碎的花,倒是让我一下联想起了泡桐。
对于我这个正宗南蛮子,泡桐树不常见。第一次遇到,是在苏北的某个高速公路加油站。四周荒茫茫的,唯独一棵四五层楼高的大树,在早春料峭之中,开满了一树晶莹剔透的白花。满足了我对一棵开花的树所有的期待。
有这么个先入为主的偏见在,墨西哥城的紫色花树怎么看都有几分别扭。
浓紫墨绿,是很强的对比色。再加上随处可见红橙黄蓝各色的小房子,更把这一树一树的花衬得艳不可当。太艳了,好像谁家的妙龄姑娘穿着葱绿小袄水红裙子,脚蹬一双宝蓝色高跟鞋,肩挎柠檬黄的小坤包,还专站在街角冲你笑得花枝招展一片春光。
然而美吗?不美吗?
美恐怕并无什么标准。否则,别的不说,一个人同时欣赏拉斐尔和罗斯科都未免显得有点怪异。但是许多人都可以。
无非是体会的舒适区已经延展到了这个范围。审美的频谱够了,故而不会去问柯克西卡笔下风中的新娘怎么没有米开朗基罗式的完美人体结构,或者海子的诗歌怎么不符合格律这类的问题。
一开始觉得五色令人目盲,看得多了,抛下成见,目之所及也没有那么头晕眼花。
有些事物,初看觉得不美。简直是丑。回头再看,似乎又大俗即雅,美得气势磅礴。再三一看,好像对着一个字看久了,倒不认识了。什么美丑,都成了空。它就是这个样子的。天经地义。 浑然天成。
不是一件衣服一双鞋,贴了价格,放在架上,问你美不美,值不值得掏钱包。它就是一棵树,一树花,一群活生生的人和他们身后的历史与文明。
仔细想来,所谓“香中别有韵,清极不知寒”,毕竟是清冷的。中国人的岁寒三友,风骨卓绝,天寒地冻的时候一个人守着他们,自可以度过昼短夜长的读经季节。人家墨西哥老兄每天阳光灿烂,龙舌兰张牙舞爪盘踞遍地,供应来源源不断的烈酒好梦。所以最艳的颜色,最快的鼓点,阳光亲吻过的蜜糖色的长腿,才是不费力气的一派天然。
天然去雕饰的,芙蓉也好,椰子树也罢,不都一概是最真的美么。
老祖宗提心吊胆,不敢碰声色犬马,那是怕“知君亦荡子,贱妾自倡家”移了读“漠漠帆来重,冥冥鸟去迟”的澄澈心境。然则在一个语言里吟诵“女人的身体,白色的山峰,白色的大腿”的世界里,原本就是应该高声应和,“喔,乳房的酒杯!喔,朦胧的双眼!喔,耻骨的玫瑰!”
毕竟,还是那个老头子说的么,“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老子在《道德经》里如是说。
人的体验,大多有个阈值,低于或者高于某一个程度都难以体验。
最简单的例子,超声破和次声波人耳听不到,紫外红外光人眼看不见。生理的极限超越起来困难。人的灵敏度,欣赏力,阈值却容易变动。太纷呈的色泽,太华美的词藻,人在锦绣繁华之中淫浸得久了,自然不复体悟清粥小菜,杖藜茅店的心境。我们的老祖宗们对此很是忌惮。自孔老夫子开始,乃至老庄,中国佛学,追求的总是一派“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推而到一切生活品味,审美情趣。
且看中国最好的诗书字画。
苏东坡的文章恢弘潇洒,咏的却正是“江上之清风,山间之明月”;王羲之提笔挥毫,不过寥寥数字,一腔深情化作随口一句,“快雪时晴,佳,想安善”,正所谓词有尽而意无穷也;赵孟頫的《鹊华秋色》,王摩诘的《辋川图》,群山环绕,重云流水,端得是渺渺出尘;乃至曹老先生写美人,人比花娇巧笑倩兮的尤三姐都是第二三等的,哪里比得上院里种几杆竹子,房内摆几套新书几方砚的“世外仙姝寂寞林”。致于骈文八股,六朝艳诗,盛极一时,终于还是落个千古骂名。
钱钟书在《七缀集》里重点谈艺术的表现力。兼容东西,横跨诗画。他操老本行,乒乒乓乓掉书袋子,举百句好诗十数好画,总结起来,文字常能表达不可捉摸的色彩和神韵。
好的中国旧诗,诗句如画,设色别致。妙处在于有实色,有虚色。虚虚实实,光彩琉璃。咋一看浓墨重彩,其实是一汪春水,深红翠绿都是透明的。
还是举例古今天下第一等的妙人东坡先生。
他写诗不避用字艳俗。譬如“翠浪舞翻红罢亚,白云穿破碧玲珑。”,“一朵妖红翠欲流”等句,满眼五光十色的字眼,大多是虚指,琳琅满目晃画人眼,细细思量之后,却只见一派天真自然,生机勃勃。所谓真名士,自风流。
至于王维的“蓝田白石出,玉川红叶稀。”,“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一类,更不用提,热烈的词句下尽是内敛的苍茫。
所以中国诗文难译得很。
我大二的时候选过一门中国哲学,和一帮美国娃一起读英译的孔孟老庄。这东西不知原文也就罢了。译文自成一派,读来居然也颇有道理。却苦了我,抱着先入为主的理解,上课讨论,常忍不住琢磨,我们这读的是一本书吗?
一时兴起,干脆找来些英译唐诗 ,读着玩。第一等的好诗不仅词句好,意趣更得好。故而翻译之后,仍旧是好诗。只是不得劲。好像吃了广东厨子烧的水煮鱼。
味同嚼蜡几十篇翻过,终于恍然,原来无论李杜王白,译成蝌蚪文后都一个套路。什么浪漫、沉郁、畅快、淡远,简直没分别嘛。正所谓“黑夜里,各色的猫一般灰色。”
钱老先生精妙总结:“正像人黑夜里看猫,猫白天看世界,西洋批评家看五光十色的中国旧诗,都成为韦尔兰所向往的’灰暗的诗歌’。……习惯于一种文艺传统或风气的人看另一种传统或风气力的作品,常常笼统概括……譬如法国文评家眼里,德国文学作品都是浪漫主义的,它的’古典主义’也是浪漫的,非古典的;而在德国文评家眼里,法国的文学作品都只能算古典主义的,它的’浪漫主义’之多是打了对折的浪漫主义。”
反过来说,对于读惯了清淡口味地中国人,德法美英那些这个那个主义,不留心琢磨,恐怕也都是一派浪漫主义了。
老先生接着说,“在中国诗里算是痛快的,比起西洋诗,仍然不失为含蓄的。我们一位词藻够华丽鲜艳了,看惯纷红骇绿的他们还欣赏它的素淡……童颜,从束缚在中国旧诗传统里的读者看来,西洋诗里空灵的终嫌着痕迹,费力气,淡远的终嫌有烟火气,荤腥味,简洁的终嫌不够 惜墨如金。”
这实在是个遗憾。
罗密欧在阳台下对朱丽叶念的誓词,多恩写给安娜.摩尔姑娘的情诗,恐怕也和“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一样,在相似的真情下流露不同的风致和美趣,乃至人格。
若是一概敷衍,随手扣上“浪漫”两字的大帽子,只怕多恩笔下那只狂热的跳蚤要扑上来狠咬一口泄愤。
如何才能更真切地体会?
恐怕只得多读,多看,多想,将理解力的频谱尽量延伸。
这活干起来却不轻松。需得要热情,耐力,和抛弃旧成见的决心。终于在济慈和华兹华斯间品出了点味道,一抬头,可不好。端得是山外有山,天外有天。读惯了苏柳王韩的看到乔叟,斯宾塞只觉得热烈奔放;实则欧美的那点浪漫主义,表现精神,和拉美,非洲的野性一比,简直成了梁山好汉面前的柳梦梅。
刚过去的春假我在墨西哥。飞机尚未落下,从窗边俯瞰墨西哥城,就是一惊。
满地小砖房,一水儿的两三层高,三五栋拥簇在一起,漆得红橙黄绿,颜料都跟不要钱似的。
欧洲小镇邻水的小房子也爱漆成彩色。但人家那大多是粉红鹅黄,配色温柔,映着水波粼粼,走的是甜美度假风。这地界橙配紫,蓝配绿,玩得是高端撞色。
脑海里蹭地冒出一句“五色令人目盲”。老子到这儿只怕真得间歇性失明。
然则热闹到了极点,居然也挺和谐。只当看一只万花筒。头晕目眩,五光十色。
下了飞机,进机场,居然生出一丝莫名的熟悉感。这个机场,好像在哪里见过的?莫非也是哪株仙人掌到着地界还泪来了?待人群轰隆隆地过,拉生意的大叔将我们团团围住,醍醐灌顶,了然。这活脱脱是童年记忆里的火车站么。
跳上一辆出租车,开出机场,迎面就是这样的街景。通行的中国姑娘们相视一笑,戳戳旁边的美国妞,嘿,我们小时候,上海/北京就这样。
乱哄哄的,欣欣向荣的。生机勃勃的,无法无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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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城一行,对我而言,最大的亮点便是国家宫(Palacio Nacional)里迭戈·里维拉(Diego Rivera)同志的十几幅巨幅壁画。从远古风俗,物产,一路画到阿斯特克,玛雅文明,再到到整个西班牙殖民运动,包罗万象,是真正的史诗巨作。这哥们是墨西哥壁画复兴运动的发起者,还是位狂热的共产主义斗士。但是一度也取得了很响亮的国际声誉。他画中强烈的民族主义情怀,一战期间欧洲美国人也很买账。被请去欧洲,美国的一大串城市涂过墙壁。不过后来这哥们在美国的画被政府给禁了。
我就是在一个将美国当代艺术的纪录片里瞥见过一眼这位同志的画。这风格,想不记得都难。
里维拉的画,能够看出来,是全然没有被所谓学院派影响过的地道地方特色。
愣要类比,倒是和十六世纪弗拉芒画派笔下那群农夫,猎人很有点相似。他不讲究什么严格透视,空间观念和景物的罗列上,走的是则中国老祖宗画风景的全空间全视角构图。
照片上的这一角,可以看见远景里抗原木的墨西哥原住民奴隶;画面中央是被安了獠牙的西班牙人买卖人口的画面;同时,画面上还被西班牙骑士的高头大马,被虐杀的奴隶的行刑场景等等塞了个满满当当。让人忍不住感叹,诶呀,好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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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中央这位小姐,我们的向导大叔特意得意洋洋地给我们指出,就是操人类最古老职业者。这老兄兴致勃勃地为我们分析,你看她撩起裙子的下摆,露出腿上的纹身,那是这个神奇职业的标志。还有她花团锦簇的发饰,鲜艳的口红,放在当年都起身份识别作用。哦,对了,那时候我们用来造口红的原料,就是那种星巴克也用过的胭脂虫嘛。还有,你瞧那姑娘的右边,有位兄弟正递给她一截人的胳臂哦。那可是得之不易的好东西。当年的墨西哥人相信吃掉敌人的身体,就能获得他们的力量和勇气。
这画其实算得上是个墨西哥版的迷你”清明上河图“。画的是阿兹特克集市。生意很是兴隆的这位小姐身边,尽有牙医,肉贩(贩人肉的和贩鸡鸭鱼肉的任你选择),巫婆,乃至奴隶,贵族,武士。很是热闹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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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宫的后院里种了不少龙舌兰,仙人掌之类。难得有一株龙舌兰开了花。
提到墨西哥,寻常人的第一联想,很可能就是龙舌兰。这东西出名,多半还是因为能酿酒。
龙舌兰酒,也分好几种,比如Pulque, Mezcal和最有名的Tequila。Pulque未经蒸馏,酒精浓度不够,不得豪放的墨西哥同志们的喜爱;Mezcal也略嫌不够劲头;故而我们平时听到的龙舌兰,其实还是Tequila。这酒是六大基酒之一,而且很能搞出些重口味产品。比如大名鼎鼎的玛格丽特,长岛冰茶,都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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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宫一侧就是总统府。门前一片广场,碰巧正举办一个军事展览。
教堂,壁画之类的是给游客看的,这儿却是墨西哥本地人居多。拖家带口的,一起来看坦克,直升机。军队还腾出了几量不同型号的小型直升飞机,一辆坦克,给人机会参观内部,顺便和兵哥哥们合影。我们本来兴致勃勃,一看那绕三个弯也看不到头的队。还是罢了。
展览没什么真家伙,无非坦克,装甲车之流。倒是墨西哥的兵哥哥们兴致好的不得了,拿一堆零部件在广场上搞装置艺术。照片里是用飞机零部件并出来的一只鸟-估摸着他们当初想拼个老鹰来着,毕竟这是墨西哥的国鸟。看上去蛮只斑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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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城中心,国家宫,墨西哥城大教堂,中央政府等一群标志性教主边上,一大片废墟光天化日下张牙舞爪地露着。是阿兹特克人的金字塔遗迹。
墨西哥城其实建在水上。所以几百年来,总在不停地塌陷,填补,缝缝补补建出来的东西打满了补丁。我们的向导乐呵呵地指着豁口里两三米下的塌陷了的石阶跟我们说,“你看,就是这样,什么东西都往下踏。还有等会带你们去看另外的两座教堂,能看出地平线是歪的!”
让人真相拍拍他,提醒这位老兄,塌陷的可是你家诶。别这么没心没肺的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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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费心在游客面墙争面子,树形象的许多发展中国家一样,墨西哥把博物馆建出了国际水准。人类学博物馆闹中取静,极奢华漂亮。走在一片空旷的中庭,看一颗孤树在雪白的墙面上婆娑投影,远处浅浅的人造湖里水草迎风飘摇,简直一瞬间穿越回苏州那座贝律铭设计的博物馆。
内里的展品不算多,但颇能反应阿兹特克文化。
自然崇拜,生殖崇拜,乃至对牺牲,祭祀,生死的崇拜。第一眼看过去,不免觉得残忍荒蛮。细想,一切文明的起源都是如此。人毕竟脱于自然。脱于不加修饰的真纯,也就脱于血,肉和动物性。后来有些人类更早地蒙起了遮羞布,却大可不必回头假模假式地说人家袒胸露乳地不害臊。
照片里这尊神,手握四只玉米,正是大名鼎鼎威风赫赫的——玉米神是也。
和它一排陈列,同样重要的,尚有代表天赋智慧的鹰神,表现变幻和生育力量的风神等众神。
墨西哥人对玉米的依赖,真可谓远近闻名了。
记得高中时候有个历史老师,讲课常出精妙段子。一日说到玛雅文明,他一本正经缓言:“墨西哥是许多重要农产品的发源地。比如,可可,橡胶,还有啊,最重要的,玉米。玛雅人种玉米的水平极高,天天吃玉米,用各种方法吃玉米。我想他们的灭绝,恐怕和食物的单一性也难逃关系。你想啊,如果你是一个玛雅人,你一天的食谱就是这样的:早上玉米面,中午玉米饼,晚上玉米粥;第二天,早上玉米卷,中午玉米粥,晚上玉米片;第三天,早上玉米棒……”
在墨西哥城几天。不得不承认,这话放在五六百年后,也不算夸张。
也不怪人家正经供上这位玉米大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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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墨西哥城逗留期间,去了趟车程四小时之外的德思可小城。西班牙殖民时期发展起来的老城,银矿丰富,为蒂凡尼供应白银。
一路晃晃悠悠的盘山路,正当众人都头昏眼花的时候,一转弯看见对面山腰上一片红顶小白房子。同行的两个姑娘游遍欧洲,立刻下精妙断言:这就是个墨西哥版带西班牙风味的圣托里尼。
比圣托里尼更杂乱些,热闹些。生机盎然地。
街上白的红的橙的老爷车尾气突突地排放。窄窄的小巷堵起了车。导游带我们穿过一个菜市场,金灿灿的芒果被切成一个一个的小宝塔,上面撒满辣椒粉,红红黄黄艳得煞是好看。还有人在买新鲜的酸角。那东西风干后是又干又丑的棕色大豆角,新鲜的时候,却是嫩绿里泛出晶莹剔透的鲜红来。
游客并不太多,当地人正慢吞吞往教堂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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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随处可见卖这种手工彩绘陶艺的小铺子。然则德思可似乎尤其多。后来四处比较之后,价格也的确尤其便宜。
最有趣的,当时这种彩绘骷髅,和一些彩绘的太阳月亮。日月,生死。自然中的生命轮回,还有人类的轮回归于自然。
日月两者,无论在那一种文化中,总是天然的图腾。然而骷髅,死亡,涂上这样鲜亮的色彩,最重的和最轻的形成了微妙的平衡。简直可以匹敌最严肃的艺术,和最欢乐的狂欢。
我买了一个小骷髅和三个小太阳。回来之后,把骷髅放在了书架上。背后是一堆哲学书。小骷髅在尼采,弗洛伊德和马克思的头顶上笑得怡然自得。别提多和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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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步之后,在一家小店的侧墙上拍到了这个笑得憨傻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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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一个太阳,就是照片中这个太阳金字塔祭拜的对象。
玛雅金字塔遗迹,离墨西哥城颇近。本以为会是一派浩浩乎平沙无垠,夐不见人的景观。结果倒全然没有那分荒芜凄凉。成百上千年前的废墟,磨损的石壁,台阶,却是亲切随便的样子。也不太高,也不太广阔,嘿,过来,随便坐,随便爬。
据说金字塔下,围墙围出的长方形广场状的场所,就是里维拉壁画里那类集市当年的旧址。就在太阳和月亮金字塔下不远处,玛雅人背着玉米,草药,领着自家的奴隶,在这里热闹腾腾地交换,买卖-食物,用品,牲畜,奴隶,女人……这就是生活。
和我们位于城外遥远的秦始皇陵,十三陵,乃至天坛相比,玛雅人一如既往把什么日月生死,神圣罪恶,理所当然地和生活搅合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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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墨西哥城的前一日,在街头拍了这棵盛放中的花树。
这种紫色的花树在墨西哥城街头很常见。最艳的紫色,铺天盖地的一树。在飞机上都可以看见浓紫泼墨一般四处点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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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高的树,这样一树细碎的花,倒是让我一下联想起了泡桐。
对于我这个正宗南蛮子,泡桐树不常见。第一次遇到,是在苏北的某个高速公路加油站。四周荒茫茫的,唯独一棵四五层楼高的大树,在早春料峭之中,开满了一树晶莹剔透的白花。满足了我对一棵开花的树所有的期待。
有这么个先入为主的偏见在,墨西哥城的紫色花树怎么看都有几分别扭。
浓紫墨绿,是很强的对比色。再加上随处可见红橙黄蓝各色的小房子,更把这一树一树的花衬得艳不可当。太艳了,好像谁家的妙龄姑娘穿着葱绿小袄水红裙子,脚蹬一双宝蓝色高跟鞋,肩挎柠檬黄的小坤包,还专站在街角冲你笑得花枝招展一片春光。
然而美吗?不美吗?
美恐怕并无什么标准。否则,别的不说,一个人同时欣赏拉斐尔和罗斯科都未免显得有点怪异。但是许多人都可以。
无非是体会的舒适区已经延展到了这个范围。审美的频谱够了,故而不会去问柯克西卡笔下风中的新娘怎么没有米开朗基罗式的完美人体结构,或者海子的诗歌怎么不符合格律这类的问题。
一开始觉得五色令人目盲,看得多了,抛下成见,目之所及也没有那么头晕眼花。
有些事物,初看觉得不美。简直是丑。回头再看,似乎又大俗即雅,美得气势磅礴。再三一看,好像对着一个字看久了,倒不认识了。什么美丑,都成了空。它就是这个样子的。天经地义。 浑然天成。
不是一件衣服一双鞋,贴了价格,放在架上,问你美不美,值不值得掏钱包。它就是一棵树,一树花,一群活生生的人和他们身后的历史与文明。
仔细想来,所谓“香中别有韵,清极不知寒”,毕竟是清冷的。中国人的岁寒三友,风骨卓绝,天寒地冻的时候一个人守着他们,自可以度过昼短夜长的读经季节。人家墨西哥老兄每天阳光灿烂,龙舌兰张牙舞爪盘踞遍地,供应来源源不断的烈酒好梦。所以最艳的颜色,最快的鼓点,阳光亲吻过的蜜糖色的长腿,才是不费力气的一派天然。
天然去雕饰的,芙蓉也好,椰子树也罢,不都一概是最真的美么。
老祖宗提心吊胆,不敢碰声色犬马,那是怕“知君亦荡子,贱妾自倡家”移了读“漠漠帆来重,冥冥鸟去迟”的澄澈心境。然则在一个语言里吟诵“女人的身体,白色的山峰,白色的大腿”的世界里,原本就是应该高声应和,“喔,乳房的酒杯!喔,朦胧的双眼!喔,耻骨的玫瑰!”
毕竟,还是那个老头子说的么,“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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