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城南大拆在即,六朝古都岌岌可危!! [转自西祠]
千年城南大拆在即,六朝古都岌岌可危!!
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告急
最近,南京白下区、秦淮区连续发生了一系列违反《文物保护法》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破坏历史文化名城的严重事件,值得高度关注。据了解:在安品街,以清代杨桂年故居为代表的多处文物保护单位惨遭拆除,用于房地产开发;在南捕厅,以民国建筑王炳钧公馆为代表的老街区被拆毁殆尽,用于建设“总部会所”及“独栋公寓”;在秦淮河西段,以清代北货果业公所为代表的五华里古河房被成片推平,用于建造“假古董”;在三条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蒋寿山故居被擅自拆迁改造,用于打造高档“会所”;在中华门东,多处明清文保建筑连遭人为纵火,地块用于房地产开发;在三山街,江苏酒家、张小泉刀剪店等多家着名老字号即将在“危改”中消失……
去年,南京有关部门先后采取了修编《南京城市总体规划》、《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启动《南京城南历史风貌区保护与复兴规划》和展开《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编制等多项新举措,加大了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力度。
然而,这些工作尚在进行之中,自今年年初以来,位于秦淮区、白下区的最后的金陵古城,却突然启动了规模空前的“危改”拆迁。目前,残存的几片历史街区全部被列入了2009年“危旧房改造计划”,南捕厅、安品街、门东、教敷巷现已开始了大规模拆迁,门西正在办理拆迁“前期手续”。如此大举拆迁,将使古都历史文化价值受到严重影响,金陵古城危矣!
“十朝故都”南京是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历史文化名城,秦淮河畔的“老城南”是古都的根基所在。历经千年风雨,老城南一带的金陵古城仍然保留着南唐以来的传统格局和数以千计的江南穿堂式古民居。着名历史学家蒋赞初认为,老城南凝聚着六朝、南唐以至明、清、民国各代的深厚历史痕迹和信息,是古都南京历史的一个缩影。着名古建筑专家郑孝燮认为,老南京以民居、园林为代表的粉墙青瓦、淡妆素裹的民间建筑,表现出交融激荡及和而不同的建筑风格特色,宛若一位高士,柔而不媚。
2006年10月,侯仁之、宿白、徐苹芳、罗哲文等16位老专家联名上书国务院,紧急呼吁保护老城南,温家宝总理对此做出了重要批示。2008年3月,多位文物界、建筑界权威在南京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再次明确提出,“一定要有整体保护的观念”(周干峙),“城南地区要重点保护”(吴良镛),要“保持历史遗存的原真性”(谢辰生)。目前,经过持续多年的拆除,金陵古城仅剩不到100万平方米,尚不到50平方公里老城的总面积的2%,对于古都的可怜的最后这点种子,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依法实行“整体保护”已经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
据称,这次在金陵古城施行“危旧房改造”的主旨包括了“加快扩大内需”、“有利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认为“扩大拆迁规模,就能扩大社会需求”,从而使“南京楼市迎来重大利好”。目前正在实施的“南门老街二期”、“南捕厅四期”、“教敷巷地块”等“危改”项目,都以大规模拆迁的方式运作,居民皆须迁走。虽然改造者宣称采取了“镶牙式改造”的新模式,但从去年实施的“南捕厅三期”、“秦淮河西段”、“安品街地块开发”等项目的拆迁现场来看,事实是除了极个别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之外,根本没有留下一处明清古民居。如此“拆迁式改造”,完全置《文物保护法》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于不顾,再这样拆下去,南京历史文化名城就要名存实亡了!
历史街区和棚户区有着本质不同,既要逐步通过危旧房改造切实改善民生,又要兼顾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活态保护”,这就要求城市政府通过遗产保护、物权保护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制度创新,建立起更加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城市公共政策。如果继续大规模强制迁移原住民,将会导致传统社区和民俗民风的彻底消失,更将带来一系列严重的民生问题。
目前,仅“南捕厅四期”和“南门老街二期”,就要全部迁走4200户和1600户居民;而紧邻市中心夫子庙的教敷巷地区,拆迁补偿仅7000多元/平方米。靠这笔不多的补偿金,成千上万的“老南京”在房价居高不下的城市里如何安家?他们又多属于低收入群体,就业、医疗、子女上学均依赖老城,将来在远离城市的郊区,他们又如何谋生?此外,许多私房主所有的古民居是受《宪法》和《物权法》保护的公民合法财产。一旦出现强制性的“人房分离”,动用行政手段“搬迁”原房主,再把腾空后的古宅“配置”给富人,则是对公民财产权的严重侵犯。
2007年8月,《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出台,强调以住房保障对接住房困难,“要以改善低收入家庭居住环境和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为宗旨”,“对可整治的旧住宅区要力戒大拆大建”。2008年7月,温家宝总理签发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明确规定了历史文化名城“应当整体保护”,“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城市政府应从科学发展的高度出发,彻底抛弃“拆迁拉动GDP”的旧思维,努力探索古都保护和民生改善“双赢”的新模式。
今天,规模空前的“危改”拆迁正在南京强力推进。如果不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金陵古城将在几个月内彻底拆光!为此,我们紧急呼吁:
首先,立即停止对金陵古城的一切拆迁活动,坚决依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实行“整体保护”,不得继续拆毁任何一座古建筑、古民居。历史街区的危旧房改造必须高度谨慎,确系危房的可根据原貌翻建,而对旧而不危的房屋,应保护修缮,在外观保持原貌的前提下,内部可进行现代化改造,避免“危旧不分”。历史街区的保护整治,应采用小规模渐进式、多样化、微循环的手段,以院落为单位,逐步改善居住条件,疏解人口,改善民生,不宜一蹴而就。
其次,结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尽快将更多的古民居、古街巷成批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同时,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将一批“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民居院落公布为“历史建筑”予以保护。对最近毁坏文物保护单位的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第三,建立历史街区长期修缮保护的新机制。在当前《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制定和《南京城市总体规划》、《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中,可借鉴2005年《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将“推动房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房屋产权,鼓励居民按保护规划实施自我改造更新,成为房屋修缮保护的主体”作为名城整体保护的机制保障。
金陵古城已到历史的最后关头。为了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遗产,为了我们不能再失去的故乡,请给子孙后代留下最后的老南京吧!
(这份呼吁已得到南京29位专家学者的签名支持,已经寄往建设部、国家文物局、江苏省及南京市)
我们拒绝那些全新的“假古董”、“伪文化”。我们不需要南捕厅的别墅、酒吧、会所、酒店,或者门东的高档会所、私家豪宅。我们保卫的,是一砖一瓦都刻着历史的古城,是说着南京话,住着南京人,不属于暴发户,而属于我们南京人自己的老城南!
我们,恳请每一个热爱自己家乡、热爱祖国文化的南京人,都来支持我们的这份呼吁!无论是您的网络签名、评论、贴图、转载,都是对养育我们的古城,报的最后一份恩,尽的最后一份孝!
兄弟姐妹们,为了我们再也不能失去的故乡,为了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遗产,为了在拆迁中任人摆布、无可奈何的父老乡亲,为了我们的列祖列宗和子孙后代,也为了1937年为保护南京古城而壮烈殉国的千万国军将士,让我们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吧!
原帖地址:http://www.xici.net/b103826/d89740172.htm
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告急
最近,南京白下区、秦淮区连续发生了一系列违反《文物保护法》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破坏历史文化名城的严重事件,值得高度关注。据了解:在安品街,以清代杨桂年故居为代表的多处文物保护单位惨遭拆除,用于房地产开发;在南捕厅,以民国建筑王炳钧公馆为代表的老街区被拆毁殆尽,用于建设“总部会所”及“独栋公寓”;在秦淮河西段,以清代北货果业公所为代表的五华里古河房被成片推平,用于建造“假古董”;在三条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蒋寿山故居被擅自拆迁改造,用于打造高档“会所”;在中华门东,多处明清文保建筑连遭人为纵火,地块用于房地产开发;在三山街,江苏酒家、张小泉刀剪店等多家着名老字号即将在“危改”中消失……
去年,南京有关部门先后采取了修编《南京城市总体规划》、《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启动《南京城南历史风貌区保护与复兴规划》和展开《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编制等多项新举措,加大了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力度。
然而,这些工作尚在进行之中,自今年年初以来,位于秦淮区、白下区的最后的金陵古城,却突然启动了规模空前的“危改”拆迁。目前,残存的几片历史街区全部被列入了2009年“危旧房改造计划”,南捕厅、安品街、门东、教敷巷现已开始了大规模拆迁,门西正在办理拆迁“前期手续”。如此大举拆迁,将使古都历史文化价值受到严重影响,金陵古城危矣!
“十朝故都”南京是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历史文化名城,秦淮河畔的“老城南”是古都的根基所在。历经千年风雨,老城南一带的金陵古城仍然保留着南唐以来的传统格局和数以千计的江南穿堂式古民居。着名历史学家蒋赞初认为,老城南凝聚着六朝、南唐以至明、清、民国各代的深厚历史痕迹和信息,是古都南京历史的一个缩影。着名古建筑专家郑孝燮认为,老南京以民居、园林为代表的粉墙青瓦、淡妆素裹的民间建筑,表现出交融激荡及和而不同的建筑风格特色,宛若一位高士,柔而不媚。
2006年10月,侯仁之、宿白、徐苹芳、罗哲文等16位老专家联名上书国务院,紧急呼吁保护老城南,温家宝总理对此做出了重要批示。2008年3月,多位文物界、建筑界权威在南京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再次明确提出,“一定要有整体保护的观念”(周干峙),“城南地区要重点保护”(吴良镛),要“保持历史遗存的原真性”(谢辰生)。目前,经过持续多年的拆除,金陵古城仅剩不到100万平方米,尚不到50平方公里老城的总面积的2%,对于古都的可怜的最后这点种子,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依法实行“整体保护”已经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
据称,这次在金陵古城施行“危旧房改造”的主旨包括了“加快扩大内需”、“有利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认为“扩大拆迁规模,就能扩大社会需求”,从而使“南京楼市迎来重大利好”。目前正在实施的“南门老街二期”、“南捕厅四期”、“教敷巷地块”等“危改”项目,都以大规模拆迁的方式运作,居民皆须迁走。虽然改造者宣称采取了“镶牙式改造”的新模式,但从去年实施的“南捕厅三期”、“秦淮河西段”、“安品街地块开发”等项目的拆迁现场来看,事实是除了极个别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之外,根本没有留下一处明清古民居。如此“拆迁式改造”,完全置《文物保护法》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于不顾,再这样拆下去,南京历史文化名城就要名存实亡了!
历史街区和棚户区有着本质不同,既要逐步通过危旧房改造切实改善民生,又要兼顾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活态保护”,这就要求城市政府通过遗产保护、物权保护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制度创新,建立起更加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城市公共政策。如果继续大规模强制迁移原住民,将会导致传统社区和民俗民风的彻底消失,更将带来一系列严重的民生问题。
目前,仅“南捕厅四期”和“南门老街二期”,就要全部迁走4200户和1600户居民;而紧邻市中心夫子庙的教敷巷地区,拆迁补偿仅7000多元/平方米。靠这笔不多的补偿金,成千上万的“老南京”在房价居高不下的城市里如何安家?他们又多属于低收入群体,就业、医疗、子女上学均依赖老城,将来在远离城市的郊区,他们又如何谋生?此外,许多私房主所有的古民居是受《宪法》和《物权法》保护的公民合法财产。一旦出现强制性的“人房分离”,动用行政手段“搬迁”原房主,再把腾空后的古宅“配置”给富人,则是对公民财产权的严重侵犯。
2007年8月,《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出台,强调以住房保障对接住房困难,“要以改善低收入家庭居住环境和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为宗旨”,“对可整治的旧住宅区要力戒大拆大建”。2008年7月,温家宝总理签发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明确规定了历史文化名城“应当整体保护”,“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城市政府应从科学发展的高度出发,彻底抛弃“拆迁拉动GDP”的旧思维,努力探索古都保护和民生改善“双赢”的新模式。
今天,规模空前的“危改”拆迁正在南京强力推进。如果不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金陵古城将在几个月内彻底拆光!为此,我们紧急呼吁:
首先,立即停止对金陵古城的一切拆迁活动,坚决依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实行“整体保护”,不得继续拆毁任何一座古建筑、古民居。历史街区的危旧房改造必须高度谨慎,确系危房的可根据原貌翻建,而对旧而不危的房屋,应保护修缮,在外观保持原貌的前提下,内部可进行现代化改造,避免“危旧不分”。历史街区的保护整治,应采用小规模渐进式、多样化、微循环的手段,以院落为单位,逐步改善居住条件,疏解人口,改善民生,不宜一蹴而就。
其次,结合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尽快将更多的古民居、古街巷成批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同时,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将一批“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民居院落公布为“历史建筑”予以保护。对最近毁坏文物保护单位的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第三,建立历史街区长期修缮保护的新机制。在当前《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制定和《南京城市总体规划》、《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中,可借鉴2005年《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将“推动房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房屋产权,鼓励居民按保护规划实施自我改造更新,成为房屋修缮保护的主体”作为名城整体保护的机制保障。
金陵古城已到历史的最后关头。为了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遗产,为了我们不能再失去的故乡,请给子孙后代留下最后的老南京吧!
(这份呼吁已得到南京29位专家学者的签名支持,已经寄往建设部、国家文物局、江苏省及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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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拒绝那些全新的“假古董”、“伪文化”。我们不需要南捕厅的别墅、酒吧、会所、酒店,或者门东的高档会所、私家豪宅。我们保卫的,是一砖一瓦都刻着历史的古城,是说着南京话,住着南京人,不属于暴发户,而属于我们南京人自己的老城南!
我们,恳请每一个热爱自己家乡、热爱祖国文化的南京人,都来支持我们的这份呼吁!无论是您的网络签名、评论、贴图、转载,都是对养育我们的古城,报的最后一份恩,尽的最后一份孝!
兄弟姐妹们,为了我们再也不能失去的故乡,为了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遗产,为了在拆迁中任人摆布、无可奈何的父老乡亲,为了我们的列祖列宗和子孙后代,也为了1937年为保护南京古城而壮烈殉国的千万国军将士,让我们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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