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那一路的高潮
我这人从小到大的兴趣爱好一直在变:曾经沉迷于养白色的公狗,牵着大公狗四处溜达,看它怎么找母狗调情;后来又一腔热血地养花,每天放学回家就在家门口除草、松土,浇灌尿水,导致家门口每天欣欣向荣,生机盎然,当然也尿骚味阵阵;后来对顺手牵羊很热衷,顺过隔壁桌同学的橡皮擦,好朋友家的小人书,还有超市的饼干和内衣;还有一段时间对勾搭漂亮女生,找帅气男生谈理想神马的特别感兴趣;现在花和狗我都不养了,顺手牵羊我也没胆干了,对勾搭漂亮女生,找帅气男生谈理想神马的也提起不起劲来,觉得神马都是浮云啊,今天这些兴趣爱好统统都离我而去,但是有一样一直没有改变,它伴随着不断更迭的兴趣爱好一路持续下来,而且,也唯有这一样兴趣爱好跟最初一样,让我保持着高度的热情,这就是阅读。我这里的阅读排除各种与教科书有关的内容。所以接下来我要纪念一下自己过去那一路阅读的高潮,从读书的高潮谈开去。
任何时候我只要拿起一本书(除了我觉得乏味和非常专业的书除外),我都能迅速地进入阅读的状态,那种安静的自得其乐的感觉就蔓延全身。如果有幸遇到一本好书的话,沉迷和惊叹的状态就会出现。仿佛全身的细胞都活了,读一本好书的感觉绝不亚于一段初恋的沉醉和一场高质量的性爱!
脑海中关于阅读的最早记忆始于6岁的那年冬天,那是福建乡下温暖的一个冬天早上,暖暖的太阳照耀在打谷场上,我干瘦的太爷爷坐在坪上的一个躺椅子上,晒着太阳,在看一本书。我当时看着他的神情,就觉得读书一定是一件非常非常享受的事情。不久我太爷爷死了,这本书到我父亲手里,后来不知怎么到我手里。我才知道这本书叫《聊斋故事选》,里面还画着黑白色的插画,公子小姐狐仙鬼怪一律画得很俊美,只有一个陆判官画得凶神恶煞,大胡子拉碴的有点骇人。这是一本白话文的聊斋,故事很有趣,虽然有好些字我不认识,但是并不妨碍我沉迷其中。里面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画皮》、《鲁公女》和《王六郎》,现在回过头来想一想,喜欢《王六郎》的原因估计是书中那个男主角的画像非常秀气俊俏,《鲁公女》则是一个人鬼情未了的故事,故事比较曲折,爱情没完没了的套路我也是喜欢的。
当我坐在高中那个破旧的图书馆的地板上,物我两忘地读着这样的文字“陈清扬说她真实的罪孽,是指在清平山上。那时她被架在我的肩上,穿着紧裹住双腿的筒裙,头发低垂下去,直到我的腰际。天上白云匆匆,深山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刚在她屁股上打了两下,打得非常之重,火烧火撩的感觉正在飘散。打过之后我就不管别的事,继续往山上攀登。陈清扬说,那一刻她感到浑身无力,就瘫软下来,挂在我肩上。那一刻她觉得如春藤绕树,小鸟依人,她再也不想理会别的事,而且在那一瞬间把一切部遗忘。在那一瞬间她爱上了我,而且这件事永远不能改变。”我感觉自己终日做着数学题,隔壁班的帅哥又不理我,压抑无比的高三生活仿佛照进了一缕金色的阳光,充满了暧昧而美好的色调!
当我深夜趴在狭窄而晃动的卧铺车厢里,火车哐当哐当地向前奔跑,驶向家的方向,手边放着一本书,“人有一日总会败北。不管愿意与否,伴随着时间的流逝,肉体总会消亡。一旦肉体消亡,精神也将日暮途穷。此事我心知肚明,却想把那个岔口——即我的活力为毒素击败与凌驾的岔口——向后推迟,哪怕只是一丁半点。”我真心觉得人的需要是如此的简单又是如此的繁盛,有一张可以安睡的床,一个可以随时回去的家,以及一本好书!
当我第一次失恋时,没办法好好吃饭,没办法好好睡觉,没办法好好生活的时候,我读到这样的句子:“我从不对你勒紧缰绳,我从不给你增加难题,我给予你自由是仅仅希望它对你有好处”“我要你每天重新自由地挑选上 ,如果你已经选择了他人,请将一切诚实地告诉我”“爱情生活仅仅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不是最重要的部分,而仅仅是生活那套衣服中的一个小口袋。”“任何能够在移动中哭泣的人最终能拯救他自己,而一个站这着哭泣的人——就像我,是要失去一切的。”这是多么恰如其分的安慰和妥帖温暖的鼓舞啊!
当我即将毕业,独自一人坐在大学自习室里,看着这样一段话:“如果我们不慌不忙而且聪明,我们会认识唯有伟大而优美的事物才有永久的绝对的存在,——琐琐的恐惧和碎碎的欢喜不过是现实的阴影。现实常常是活泼而崇高的。由于闭上了眼睛,神魂颠倒,任凭自己受影子的欺骗,人类才建立了他们日常生活的轨道和习惯,到处遵守它们,其实它们是建筑在纯粹幻想的基础之上的。嬉戏地生活着的儿童,反而更能发现生活的规律和真正的关系,胜过了大人,大人不能有价值地生活,还以为他们是更聪明,因为他们有经验,这就是说,他们时常失败”我就在心里提醒自己,无论年龄如何生长,经历多少现实的失败,都不能扼杀内心那一个纯真的小女孩,内心要过着快乐、简单的生活。
当我和意趣相同的好友打着地铺,对着南方皎洁的月亮卧谈时,谈到我们逝去的青春时,我从枕头底下抽出一本书,给她读着这样的句子 “那晚我内心斗争激烈,一宿没睡。天亮之前我就起床了,我的奴隶都还没有醒,月亮的颜色和无边的沙漠一样黄。一个疲惫不堪,浑身血迹的骑手从东方过来”“死亡(或它的隐喻)使人们变得聪明而忧伤。他们为自己朝露般的状况感到震惊;他们的每一个举动都可能是最后一次;每一张脸庞都会像梦中所见那样模糊消失。在凡夫俗子中间,一切都无法挽回,覆水难收的意味。”共同把我们带到了一个奇异美妙的世界,她衷心赞叹着“好美”,那时那刻内心的平和安宁与满足有如一面蓝色的湖水。
当我在机场百无聊赖地等待飞机,伴随晚点的广播,读到这样一段话:“过去我认为她爱施特略夫,实际上只是男人的爱抚和生活的安适在女人身上引起的自然反应。大多数女人都把这种反应当爱情了。这是一种对任何一个人都可能产生的被动的感情,正像藤蔓可以攀附在随便哪株树上一样。因为这种感情可以叫一个女孩子嫁给任何一个需要她的男人,相信日久天长便会对这个人产生爱情,所以世俗的见解便断定了它的力量。但是说到底,这种感情是什么呢?它只不过是对有保障的生活的满足,对拥有家资的骄傲,对有人需要自己沾沾自喜,和对建立起自己的家庭洋洋得意而已;女人们秉性善良、喜爱虚荣,因此便认为这种感情极富于精神价值。但是在冲动的热情前面,这种感情是毫无防卫能力的”身为女人的我,真觉得一针见血,觉得深刻地批判了女人的依赖性,怎么能不内心惊涛拍大腿,一路高潮开普敦呢!
当我坐在飞奔动车上,远处雨后的山峦雾霭重重,广阔的田野连绵起伏,伴随我的是一本有关记忆的书“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回忆往往多于对方对他的回忆;首先是因为记忆能力因人而异(这还是两个人都能接受的解释),还因为(这更难接受)他们对于对方的重要性不一样。伊莱娜在机场看到约瑟夫时,想起了他们过去那次艳遇的每一个细节;约瑟夫却什么也想不起来。从第一秒开始,他们的相遇就建立在不公正的、令人愤怒的不平等之上。”这勾起了我的许多回忆···
当我在忙碌的工作午休时间抱着刚从图书馆借来的书,溜进街边的咖啡馆,读上几页书,然后匆匆回去,埋首于办公室里。在那半个小时不到的时光里,我获得觉得满足和前所未有的放松。“爱情是对生命以及我们所爱之物生长积极的关心。”“爱的本质是创造和培养,爱情和劳动是不可分割的。人们爱自己劳动的成果,人们为所爱之物而劳动。” 这是那天看到的句子。
阅读并不是什么高尚的事情,没有好或者不好,它只是消磨时间一种方式、或者是一种生活习惯,又或者是自我沉迷和逃避俗世纷扰的一种手段,跟打游戏或性爱没什么不同,喜欢的人不仅可以打发时间,还可以从中获得高潮的体验,而且可以不断获得。
阅读是一件非常自由且称心如意的事情,也许很多人不能过自己想过的生活,不能和自己想做的人做爱做的事情,但是只要会识字就能轻松地读自己想读的书。阅读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最简单最自由的事情,if you want, just do it!而做爱却不行,不信你可以试试,跑到自己喜欢的姑娘面前对她说,我想和你做爱,或者直接把对方推墙角,人家轻则抽你几个嘴巴,重则送你进局里,告你人身伤害!
阅读也是一件非常平等的事情,一本书奥巴马读过了,你也可以读过,但是奥巴马睡过的姑娘,你是不大可能睡得到的。一本书一点也不在乎读它的人是奥巴马还是gay还是妓女还是苦逼的广告人!《非普通读者》中说道“阅读的吸引力,正在于它的平视一切。书籍并不在意谁在阅读它们,或者某人读了还是没读。”这就是我所说的平等。
阅读对我来说也是一件非常单纯的事情。中国从古代起说起读书,就带着很强的功利性,“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也许这是指为了科举考试而读的书,跟我们现在为了应试而读书是一样。但是我们很多时候做一件事情前似乎总要去评判一下它有没有用,看书是没有用的,四处旅行是没有用的,参加志愿者活动是没有用的,甚至为朋友做一件小事情也要这样想一想。而有没有用的评判标准则是能不能带来好处和利益,大人们已经不再能够像小的时候一样非常享受地去做一件没有用的事情了。我痴迷养花的那一阵,我老妈老对我说,别整那些没用的玩意儿!后来当我种的百合开花的时候,她还让自己的好友来院子里欣赏,可怕的是走的时候还摘了几朵花带走。我想如果当初不是我老娘的不支持,我现在极有可能是个著名的女植物学家。许多人读书就是为了考试,当不再需要考试后他们就再也没有读过一本书。我希望越来越多的人不再为了考试而读书,也不期待从书中获得什么有用的东西或者所谓现实的好处,因为非常单纯地享受读书,反而更能体验到阅读过程中的种种美妙。这跟做爱一样,越是单纯,越能体会到高潮,当然并不是每一次读书都有高潮, 要多读书高潮才会越来越多,这跟做爱也是一样的。
因为爱而需要。我一直觉得所有的快乐和幸福都出自真心的原意和热爱,因为真的热爱我们甘愿辛苦承担累;因为真的热爱,我们变得坚韧而勇敢;因为真的热爱,我们不惧怕失败;因为这份真的热爱,你可以充分享受过程的种种美好,不纠缠于结果的好坏。我想,当我们能够不求有用的去阅读一本书,不求回报的去爱一个人,不求收益地去做一件事的什么时候,我们才是一个真正的强大而独立的人,一个快乐、幸福充满爱的人。
ps:一、如果乃们能一路看到这里,非常感谢能听我絮絮叨叨这么多。二、原谅我职业上的毛病就是爱惹眼,喜欢张扬,喜欢被人关注,所以搞了一个这样的标题,吸引标题党···
任何时候我只要拿起一本书(除了我觉得乏味和非常专业的书除外),我都能迅速地进入阅读的状态,那种安静的自得其乐的感觉就蔓延全身。如果有幸遇到一本好书的话,沉迷和惊叹的状态就会出现。仿佛全身的细胞都活了,读一本好书的感觉绝不亚于一段初恋的沉醉和一场高质量的性爱!
脑海中关于阅读的最早记忆始于6岁的那年冬天,那是福建乡下温暖的一个冬天早上,暖暖的太阳照耀在打谷场上,我干瘦的太爷爷坐在坪上的一个躺椅子上,晒着太阳,在看一本书。我当时看着他的神情,就觉得读书一定是一件非常非常享受的事情。不久我太爷爷死了,这本书到我父亲手里,后来不知怎么到我手里。我才知道这本书叫《聊斋故事选》,里面还画着黑白色的插画,公子小姐狐仙鬼怪一律画得很俊美,只有一个陆判官画得凶神恶煞,大胡子拉碴的有点骇人。这是一本白话文的聊斋,故事很有趣,虽然有好些字我不认识,但是并不妨碍我沉迷其中。里面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画皮》、《鲁公女》和《王六郎》,现在回过头来想一想,喜欢《王六郎》的原因估计是书中那个男主角的画像非常秀气俊俏,《鲁公女》则是一个人鬼情未了的故事,故事比较曲折,爱情没完没了的套路我也是喜欢的。
当我坐在高中那个破旧的图书馆的地板上,物我两忘地读着这样的文字“陈清扬说她真实的罪孽,是指在清平山上。那时她被架在我的肩上,穿着紧裹住双腿的筒裙,头发低垂下去,直到我的腰际。天上白云匆匆,深山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刚在她屁股上打了两下,打得非常之重,火烧火撩的感觉正在飘散。打过之后我就不管别的事,继续往山上攀登。陈清扬说,那一刻她感到浑身无力,就瘫软下来,挂在我肩上。那一刻她觉得如春藤绕树,小鸟依人,她再也不想理会别的事,而且在那一瞬间把一切部遗忘。在那一瞬间她爱上了我,而且这件事永远不能改变。”我感觉自己终日做着数学题,隔壁班的帅哥又不理我,压抑无比的高三生活仿佛照进了一缕金色的阳光,充满了暧昧而美好的色调!
当我深夜趴在狭窄而晃动的卧铺车厢里,火车哐当哐当地向前奔跑,驶向家的方向,手边放着一本书,“人有一日总会败北。不管愿意与否,伴随着时间的流逝,肉体总会消亡。一旦肉体消亡,精神也将日暮途穷。此事我心知肚明,却想把那个岔口——即我的活力为毒素击败与凌驾的岔口——向后推迟,哪怕只是一丁半点。”我真心觉得人的需要是如此的简单又是如此的繁盛,有一张可以安睡的床,一个可以随时回去的家,以及一本好书!
当我第一次失恋时,没办法好好吃饭,没办法好好睡觉,没办法好好生活的时候,我读到这样的句子:“我从不对你勒紧缰绳,我从不给你增加难题,我给予你自由是仅仅希望它对你有好处”“我要你每天重新自由地挑选上 ,如果你已经选择了他人,请将一切诚实地告诉我”“爱情生活仅仅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不是最重要的部分,而仅仅是生活那套衣服中的一个小口袋。”“任何能够在移动中哭泣的人最终能拯救他自己,而一个站这着哭泣的人——就像我,是要失去一切的。”这是多么恰如其分的安慰和妥帖温暖的鼓舞啊!
当我即将毕业,独自一人坐在大学自习室里,看着这样一段话:“如果我们不慌不忙而且聪明,我们会认识唯有伟大而优美的事物才有永久的绝对的存在,——琐琐的恐惧和碎碎的欢喜不过是现实的阴影。现实常常是活泼而崇高的。由于闭上了眼睛,神魂颠倒,任凭自己受影子的欺骗,人类才建立了他们日常生活的轨道和习惯,到处遵守它们,其实它们是建筑在纯粹幻想的基础之上的。嬉戏地生活着的儿童,反而更能发现生活的规律和真正的关系,胜过了大人,大人不能有价值地生活,还以为他们是更聪明,因为他们有经验,这就是说,他们时常失败”我就在心里提醒自己,无论年龄如何生长,经历多少现实的失败,都不能扼杀内心那一个纯真的小女孩,内心要过着快乐、简单的生活。
当我和意趣相同的好友打着地铺,对着南方皎洁的月亮卧谈时,谈到我们逝去的青春时,我从枕头底下抽出一本书,给她读着这样的句子 “那晚我内心斗争激烈,一宿没睡。天亮之前我就起床了,我的奴隶都还没有醒,月亮的颜色和无边的沙漠一样黄。一个疲惫不堪,浑身血迹的骑手从东方过来”“死亡(或它的隐喻)使人们变得聪明而忧伤。他们为自己朝露般的状况感到震惊;他们的每一个举动都可能是最后一次;每一张脸庞都会像梦中所见那样模糊消失。在凡夫俗子中间,一切都无法挽回,覆水难收的意味。”共同把我们带到了一个奇异美妙的世界,她衷心赞叹着“好美”,那时那刻内心的平和安宁与满足有如一面蓝色的湖水。
当我在机场百无聊赖地等待飞机,伴随晚点的广播,读到这样一段话:“过去我认为她爱施特略夫,实际上只是男人的爱抚和生活的安适在女人身上引起的自然反应。大多数女人都把这种反应当爱情了。这是一种对任何一个人都可能产生的被动的感情,正像藤蔓可以攀附在随便哪株树上一样。因为这种感情可以叫一个女孩子嫁给任何一个需要她的男人,相信日久天长便会对这个人产生爱情,所以世俗的见解便断定了它的力量。但是说到底,这种感情是什么呢?它只不过是对有保障的生活的满足,对拥有家资的骄傲,对有人需要自己沾沾自喜,和对建立起自己的家庭洋洋得意而已;女人们秉性善良、喜爱虚荣,因此便认为这种感情极富于精神价值。但是在冲动的热情前面,这种感情是毫无防卫能力的”身为女人的我,真觉得一针见血,觉得深刻地批判了女人的依赖性,怎么能不内心惊涛拍大腿,一路高潮开普敦呢!
当我坐在飞奔动车上,远处雨后的山峦雾霭重重,广阔的田野连绵起伏,伴随我的是一本有关记忆的书“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回忆往往多于对方对他的回忆;首先是因为记忆能力因人而异(这还是两个人都能接受的解释),还因为(这更难接受)他们对于对方的重要性不一样。伊莱娜在机场看到约瑟夫时,想起了他们过去那次艳遇的每一个细节;约瑟夫却什么也想不起来。从第一秒开始,他们的相遇就建立在不公正的、令人愤怒的不平等之上。”这勾起了我的许多回忆···
当我在忙碌的工作午休时间抱着刚从图书馆借来的书,溜进街边的咖啡馆,读上几页书,然后匆匆回去,埋首于办公室里。在那半个小时不到的时光里,我获得觉得满足和前所未有的放松。“爱情是对生命以及我们所爱之物生长积极的关心。”“爱的本质是创造和培养,爱情和劳动是不可分割的。人们爱自己劳动的成果,人们为所爱之物而劳动。” 这是那天看到的句子。
阅读并不是什么高尚的事情,没有好或者不好,它只是消磨时间一种方式、或者是一种生活习惯,又或者是自我沉迷和逃避俗世纷扰的一种手段,跟打游戏或性爱没什么不同,喜欢的人不仅可以打发时间,还可以从中获得高潮的体验,而且可以不断获得。
阅读是一件非常自由且称心如意的事情,也许很多人不能过自己想过的生活,不能和自己想做的人做爱做的事情,但是只要会识字就能轻松地读自己想读的书。阅读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最简单最自由的事情,if you want, just do it!而做爱却不行,不信你可以试试,跑到自己喜欢的姑娘面前对她说,我想和你做爱,或者直接把对方推墙角,人家轻则抽你几个嘴巴,重则送你进局里,告你人身伤害!
阅读也是一件非常平等的事情,一本书奥巴马读过了,你也可以读过,但是奥巴马睡过的姑娘,你是不大可能睡得到的。一本书一点也不在乎读它的人是奥巴马还是gay还是妓女还是苦逼的广告人!《非普通读者》中说道“阅读的吸引力,正在于它的平视一切。书籍并不在意谁在阅读它们,或者某人读了还是没读。”这就是我所说的平等。
阅读对我来说也是一件非常单纯的事情。中国从古代起说起读书,就带着很强的功利性,“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也许这是指为了科举考试而读的书,跟我们现在为了应试而读书是一样。但是我们很多时候做一件事情前似乎总要去评判一下它有没有用,看书是没有用的,四处旅行是没有用的,参加志愿者活动是没有用的,甚至为朋友做一件小事情也要这样想一想。而有没有用的评判标准则是能不能带来好处和利益,大人们已经不再能够像小的时候一样非常享受地去做一件没有用的事情了。我痴迷养花的那一阵,我老妈老对我说,别整那些没用的玩意儿!后来当我种的百合开花的时候,她还让自己的好友来院子里欣赏,可怕的是走的时候还摘了几朵花带走。我想如果当初不是我老娘的不支持,我现在极有可能是个著名的女植物学家。许多人读书就是为了考试,当不再需要考试后他们就再也没有读过一本书。我希望越来越多的人不再为了考试而读书,也不期待从书中获得什么有用的东西或者所谓现实的好处,因为非常单纯地享受读书,反而更能体验到阅读过程中的种种美妙。这跟做爱一样,越是单纯,越能体会到高潮,当然并不是每一次读书都有高潮, 要多读书高潮才会越来越多,这跟做爱也是一样的。
因为爱而需要。我一直觉得所有的快乐和幸福都出自真心的原意和热爱,因为真的热爱我们甘愿辛苦承担累;因为真的热爱,我们变得坚韧而勇敢;因为真的热爱,我们不惧怕失败;因为这份真的热爱,你可以充分享受过程的种种美好,不纠缠于结果的好坏。我想,当我们能够不求有用的去阅读一本书,不求回报的去爱一个人,不求收益地去做一件事的什么时候,我们才是一个真正的强大而独立的人,一个快乐、幸福充满爱的人。
ps:一、如果乃们能一路看到这里,非常感谢能听我絮絮叨叨这么多。二、原谅我职业上的毛病就是爱惹眼,喜欢张扬,喜欢被人关注,所以搞了一个这样的标题,吸引标题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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