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类文明的现实负面价值之三,恶劣的平等。
来自: 东方号声
自然有限造成人与人之间的自我内斗就是社会的政治活动。人类之恶产生于政治自我内斗,人类历代国家社会政治自我内斗分化出无权阶层与特权阶层。无权阶层与特权阶层就是人类历代国家社会人间的根本对立方,人类历代国家社会的深层矛盾就是主体的个体或团体管理主体的整体的矛盾,核心就是主体的个体或团体私自占有政治权力,也就是政治权力私有制,即特权。社会剥削的根源在于特权,而不是资本,更不是土地。特权还是社会最大的腐败,是政治腐败的根源。总之,特权是人类历代国家社会罪恶的核心。 特权阶层与无权阶层不是天生的,而是争斗调和的结果。特权阶层与无权阶层也不是永世稳固不变的,而是会改朝换代变动的。人类历代国家社会的特权阶层有奴隶社会的奴隶主贵族、封建社会的君王小家族、政党集权自选社会的教派或政党小团体以及政党分权竞选社会的富豪或精英小阶层等。 赶跑一个旧皇帝,又跑来一个新皇帝;轰走一个旧的党霸,又走来一个新的党霸;消除掉旧的权贵,又滋生出新的权贵。国家治乱兴衰,周期循环,社会改朝换代,周而复始。人类因特权专政而永无宁日,历史周期律的事实就是明证。 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和平,和平,不仅要“和”,更要“平”,人们以特权强制调和,专政统一,终不能长久。特权是主体的个体或团体私自占有政治权力,也就是政治权力私有制,也就是政治权力不能平等,那么,与特权相对的,就是主体的整体公共所有政治权力,也就是政治权力公有制,也就是政治权力人人平等,我们称之为平权。 平权实观最良善,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众生平等。众生平等,即人权平等、党团平等、国家平等,便是人间最良善的关系。 不仅平权实观最良善,而且只有平权才能真正保障主体生命的延续、进化与觉醒的各种权利价值。主体生命的延续、进化与觉醒的权利价值有人身生命、财产生存、自由意志、自主行为、经济利益、社会名誉以及政治权力等,其中,政治权力是价值保障。没有政治权力,无权阶层的各种权利价值,就会被特权阶层剥夺,侵占,限制,也就没有根本保障。因此,人们所要求的平等,根本的应当是政治权力人人平等,有了政治权力人人平等,才能保障主体生命延续、进化与觉醒所需的人身生命、财产生存、自由意志、自主行为、经济利益以及社会名誉等各种权利价值。总之,我们要以和为贵,更要以平为基,平权是权利价值的根本保障。 “人生而平等,天赋人权”的说法,虽然很美丽,很和善,很先进,但是,她并不真实。其实,人更多的是生而不平等,人权也是后天才有的。个体的基因、相貌、身体、智商、出身等先天赋予的资本自然是不能平等的,也就是人生的起点是不平等的。个体的智能、贡献、报酬、学位、职位、声名等需要后天的努力与选择促成的资本,应当是不可能人人平等的,也就是人生的成果应当是不可能人人平等的。 从人生起点到人生成果的过程,是可以追求人人机会均等,规则一致。人人机会均等,规则一致,这恰恰就是政治权力人人平等的具体内容。 总之,人生的起点本就不平等,人生的成果不能要求平等,只有人生的过程才是我们应当要求的平等,追求那政治权力人人平等。因此,私自占有政治权力及其作恶的平等,就是恶劣的平等。 恶劣的平等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教育、平均分配以及双标式平等。 恶劣的平等,首要的就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中国古代,虽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理念,却只是同样的罪名,而没有同样的惩罚。君王犯罪,能打打龙袍,剪点头发,下罪己诏,就很了不起了。近现代政党社会的特权阶层,还用所谓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去解读平等,而法律本身不平等,法律保证特权,固化阶层,以特权式法律强制治理,专政统一,以法制民,美其名曰——法治,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等等。保证特权,固化阶层的法律,是最根本的不平等,竟然机巧地打扮成平等的模样,欺骗哄弄民众。 从人生起点到人生成果的过程,由于个体的天资不同、特长不同及兴趣不同,有体能型的人,有技能型的人,有智能型的人,有专能型的人,有全能型的人,有擅长方法的,有擅长理论的,有擅长研究的,有喜欢宗教的,有喜欢哲学的,有喜欢科学的,有喜欢艺术的,有喜欢律法的,等等。另外,主体个体的生命是有限的,而智识技能是无限的,现代人,不仅谁都不可能把现有的智识技能学习完,而且能够创新发明的人就很少见,至于突破现有的智识技能,开创崭新天地的人,那就更是凤毛麟角,寥寥无几了。因此,学业教育就应当既要分流,还要分类,更要分层。 人类是群生生命体,分工协作,相互依存,集体管理,人们的生产劳动需要分工,分组,分级。学业教育的分流、分类及分层与生产劳动的分工、分组及分级也相匹配。学业教育应当既要适合主体个体,又要配合团体组织协作,更要整体结构合理,是个体多样性、团体实用性与整体一致性的三位一体,辨证统一。 目前,人类文明实现的成果有宗教、哲学、科学、艺术与律法,其中,宗教、哲学、艺术与律法,分科又分流派,唯有科学分科而不分流派,具有统一性。因此,在分流、分类、分层的基础上,教育还需要分样,科学教育可以标准统一,而宗教、哲学、艺术与律法教育就不要强制规范,专政统一。 教育本身就是人类社会分工合作的事业,教育为主体生命服务,应当把主体与客体之间既斗争又调和的关系,教化成既奋争又和谐的关系,避免环境污染,生态毁损,应当把主体之间既斗争又调和的关系,教化成既竞争又合作的关系,良性化自我内斗,尽可能地规避内卷与战争,防治人类自我毁灭。总而言之,平等教育是恶劣的平等方式。 人生的起点本就不平等,人生的成果不能要求平等,而平均分配以筒单粗暴的方式要求人生的成果平等,或者制造某种人生的起点平等,显然有违天道自然,有违人情伦理,并彻底抺杀主体生命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故为恶劣的平等方式。在人类国家社会的历史上,特别是在中国历史上,每一次平均分配的社会价值诉求,所带来的灾难是极其深重的,既是财富的浩劫,又是文明的浩劫,更是生命的浩劫。 有的国家讲人权平等,党团平等,而不讲国家平等,有的党团讲人权平等,国家平等,而不讲党团平等,有的个体讲党团平等,国家平等,而不讲人权平等,有的国家对内讲民主平等,对外却强制霸道,甚至有的国家对外讲民主平等,对内却专政特权。以上种种,都是双标式平等,都是恶劣的平等方式。 当代,联合国是国家间不平等的国际联合组织,是人类社会最大的不平等群生体,需要改进,北约是以美国为首的国家联盟,是人类社会最大的杀生组织,也是最大的强权霸道组织,急迫需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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