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相关|如果这都不算爱——从原著中佐证瓶邪爱情
来自: 叶修(热恋中)(momo)
从14年开始磕瓶邪,震惊地看到如今很多说法认为瓶邪之间没有爱情,纯友情,甚至很多人不知什么理由借机反踩瓶邪一脚,认为磕爱情的人都是腐-癌入脑。
遂重翻原著,以下全是三叔亲笔⬇️
1.
这个女人能看穿人,我心中苦笑。她看着我:“我猜一猜先,你想,长生么?”
……
“我想,但这不是我的秘密。”我对阿透说道:“如果没有来世,那我想长生,我还有很多事想和我朋友去做,但死我也不害怕,我人生的丰富程度,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吧,我够本了。不过,我答应你的条件。”
——《千面》
第一句,如果没有来世,我愿陪他长生。 第二句,我的一生,万人之上,唯他之下。 第三句,死,我也不怕。请自行领会。我知道自从接完瓶仔回来,寿命几乎是吴邪的一个心病,但我不知道原来吴邪连下辈子都打算要许给瓶仔了。
2.
她看着我:“吴邪,你内心的秘密是什么呢?有什么话,你到死都不会让人知道呢?”
我抬眼看着他,心中心念一动,她歪了一下头就捕捉到了:“啊,你心里有。”
我尴尬的笑笑,是的,刚才我的心念动了。
我有哎。
我问阿透:“这个不丢脸吧?”
“那只有你自己知道。”阿透看了看我挂在书房里的一些合影。“如果我和你讲一个,我认为最不可思议的秘密。你要把你刚才的那个念头,告诉我。”
——《千面》三叔写的“我抬眼看着他”,他,单人旁的他,联系后文阿透看着吴邪挂在书房里的合影,后文又提起了长生,那合影是谁不言而喻,吴邪看的就是老张石锤了。吴邪,你心里有什么关于小哥的秘密,到死都不会让人知道??
3
我梦到了西藏的喇嘛庙,那梦中飘着的缎带,梦到了所有的一切,我的归属,我的此生所属,我却不敢去触摸,去强调,去固化。我怕自己配不上那些记忆,那些时光。即使我做过那么多事情,我控制过那么多的其它人,但是我仍旧不敢再去说任何美好的词汇。
——《藏海花》 “我的归属,我此生的归属。”我甚至觉得这都不能简单归结为爱情了,这是朝圣。张起灵从西藏雪山走来,喇嘛庙的转经筒、在他手里静讼的经文,风里飘着的缎带,满天飞雪,这是吴邪梦里的归属。吴邪想要的归属不是杭州西湖吴山居,不是父母,而是他的来处。
4
聊了几句,我告诉他,我来这里是为了找一个女孩子,我找了她好几年了,有关她的消息,有关她的东西,我都特别的在意。之前她住过这个酒店,想住一下她住过的房间。之前她住的是四楼。
他拍了拍我:“兄弟,在感情上就只有两种人,有些人习惯告别,有些人不习惯,不习惯的人,身上的东西会越来越多的。走的会越来越慢。”
——《cq》
看到这里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为什么吴邪后面说的,“找她很多年,关于她的事我都想知道”这些都是真的,他却要对外人说这个人是女孩子?是因为你也知道你们的感情本应该发生在男女之间吗?
5
胖子说,“……你得明白什么是喜欢,喜欢就是个幽灵,他来的时候你看不到,走的时候无声无息,就算在也一会东一会西,这东西不讲道理,那他妈是闹-鬼,你见到拍拍屁股就走啊,你问它愿意不愿意,它不走你就得三柱青烟伺候着,它要是走了,你把房子烧了你也找不回来……”
……
“我就想知道,青铜门后面是什么,我想如果我要死了,能在我耳边说一句么?”我对闷油瓶的方向说道。
那边没有回音,我道:“如果我要死,你就在我耳边说一句,然后我就安心的走了。否则三柱清香你也打发不走我。”
——《cq》
明显得我不想多说了,徐磊真的好会写,前一段是胖子告诉吴邪喜欢是什么,然后吴邪听了“三柱清香”转脸就对小哥用上了。三柱清香赶不走=喜欢,吴邪对他说我三柱清香赶不走,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吴邪???三叔说过,青铜门后是终极。终极是什么?是爱。所以这里的意思是——临死之前,在我耳边说一句,你爱我。
6
张家人散落在外,还有几个。
他们是否还在毫无希望的岗位上轮回,在山野之间,长寿但似乎人世间没有这个人一样。这是一个未解之谜。是否有其他人被另外的我这样的人捡到,成全人生的瑰宝。我还是觉得有很大可能的,除了我之外,也许还有无数的精彩故事,没有现世。
——《张家登记名录001》
成全人生的瑰宝。三叔一出手真的没其他同人活路了,这种宿命感和归属感。
7.
我作为张起灵的现实看护人,我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就是我得负责这次家宴的费用甚至甚至得去张罗,我不知道凭什么,但又似乎没有阻止的理由,因为这群张家人实在有些可怜。
这种感觉好像是闷油瓶来了很多穷亲戚,我不管没人能管一样。
——《中秋段子》
杭州白富美和东北凤凰男🈶️
8.
如果闷油瓶说句话,也就罢了,他也不说,反而是张海客一直和我说,作为张起灵的外姓随从,这些事情就是应该我去操办的。我心说我操你爷爷个腿的,老子是监护人,不是外姓随从。他说,如果我做的好,就可以启动特别的手续,给我张姓,我以后可以叫张邪,或者张吴邪。当然也可以随主子,叫做张起邪。
那天我真的气得肝疼。
——《中秋段子》
徐磊,已经到这种地步了吗?
9.
这里太冷了,我死后,不会被降解,几千几百万年的存在在这里。我可以坐在这里,让风雪把我凝固,根据我的经验,闷油瓶几百年后,都会看到此刻看到的这个瞬间。
我似乎得了很重的病,自己选择了这样的结局,我出奇的平静,没有任何的遗憾,虽然没有能够像他一样真正的永恒,但我得到了共存于同一时空的方式。
—《盗墓笔记 彼岸》
如果没有来世,那我想长生,如果没有长生,就让我埋骨在他最爱的雪山上,我想让他这辈子都记得我。吴邪太会了,真的太会了。永远冻在这里,保持着跟活着一样的面貌,永远活在张起灵的心里,无论他失忆多少次,都会记得这个地方,翻山越岭来见他与世界这唯一的联系。
10
我翻动背包,首先从里面拿出一支手电,我亲吻了它一下,然后打开手电,强光手电的光芒一下子让我的眼睛眯了起来。
……
回到正路上,看着钥匙的方向,我刚想开始小跑前进,就看到手电光照耀下,钥匙闪动着灵动的光芒。
你的主人能知道我正在靠近吗?我心想。
——《十年》接小哥出来那一段
真的闻到了恋爱的酸臭味,这种怀春少男(bushi的小心思!
11
我和青铜门是没有感应的,我就是一个普通的凡人,但是凡人可以做成太多的事情了。这道门,也许是无数个凡人用无尽的岁月修建而成的。
没有推测吗?当然有推测。这么长的时间,我对于这道门的思考,几乎所有安静的时候都会有,它会出现在我所有的午夜梦回中。
——《十年》
还是老吴的习惯性委婉,阅读时自动翻译:“那十年里我日日夜夜都在想你。”
12.
我无法说话,满手血按不动屏幕,什么都做不了,晕厥了过去。
要死了,我心说,他们是对的。
不像之前了,这一次我缓缓,缓不过去。
——《cq》
前情提要:吴邪从噩梦里醒过来,自己满手血躺在地上,孤身一人无法求救极度痛苦。而那个噩梦,是他推开一道石门,看到水里漂浮着小哥和黑眼镜的尸体。他连梦里都是那个生死未卜的人和那个最坏的结果,明明自己都快要死了,他还是要去带他回来,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12
他到一边的铜盆里洗了洗手,擦干,然后把怀里的蛐蛐递给伙计,来到霍玲面前,把青花瓷瓶拿了过来,放到桌子上,然后拿起一边热着的茶胡子,把热水倒入青花瓷内。
就看到青花瓷瓶下面的青花豆,竟然开始缓缓的发芽,一抹蓝色的藤蔓,开始缓缓蔓延,最终爬满了青花瓶。其线条之精细,藤蔓蔓延之生动,好像这颗豆子是活的一样。
霍玲看的目瞪口呆,二月红说道:“瓷色是特制的,用的是一种南疆的草药,非常稀有,只有温度升高的时候才会显露出颜色,一般都是黑色,这么靠近青花的颜色,更加珍贵,不用说温度从瓶底蔓延之后,所有纹路显现的过程,都是非常讲究的。这样的瓶子,能找到一个,已经是极端幸运的事情了。”
霍玲呆的完全没有反应,二月红不去管她,来到院子里,看了看太阳光在地上的光斑,吸了口气。
很多东西,能找到一个,都是极端幸运的。对于人来说,这样的事情,真是残忍。
——《青花瓷》
以瓶喻瓶,真的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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