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omi Watts:一见生人就脸红
来自: ilmare
年近不惑的她至今还保持着小女孩般的纯真和羞涩,每当遇到陌生人的时候,她只会低着头红着脸说话,简直可爱极了。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第一次看见纳奥米·沃茨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以为她是妮可·基德曼的远房表妹——她们都来自澳大利亚,自信而优雅,有一种清丽的冷傲。不同的是,妮可如女王般拒人于千里之外;纳奥米则像甜美的邻家女孩那样,眼神里总透着一股怕和人接触的羞涩。 这或许和她的经历有关——纳奥米自己都记不清曾经做过多少份工作、在多少个地方生活过了,所以她习惯以陌生害羞的眼光去迎对他人。出 生于英国,14岁时随母亲移居悉尼,在澳洲若干个培训班学习表演(和妮可·基德曼相识于此),还在日本当了一段时间模特,在百货公司做过营业员,在时尚杂志做过编辑助理……这一切,她都做得很好,但她始终觉得,这些工作离她最想要的还差那么一点点。 “出门靠朋友”这句话一点也不假。在纳奥米最茫然的时候,朋友们向她伸出了橄榄枝。一位老同学介绍她参加了一个舞台剧的演出,这让她终于意识到表演竟然是自己的最爱,并义无反顾地投入到这项花花绿绿,辛辛苦苦的事业中。后来,纳奥米凭借《穆赫兰道》、《午夜凶铃》跻身好莱坞一线女星的行列,并于去年因《21克》中的精彩演出获得奥斯卡最佳女主角的提名。 现在,她正在宣传由《指环王》导演彼得·杰克逊执导的新片《金刚》,《OK!》也很幸运地在美国逮到了她。面对我们,纳奥米还是有点羞涩,红着脸跟我们谈起了她在这部电影里的表演,她和妮可·基德曼的友情,还有她的爱人标准。 你现在到底把家安在哪里了?纽约还是洛杉矶? 哪里都是我的家。作为演员,不可能长期呆在一个地方,所以必须要不断地适应新环境。演员都是一会儿在这儿,一会儿又跑那儿的,四海为家。 总有一些地方是你喜欢的吧? 我在洛杉矶买了房子,但我从来没住过。我也喜欢纽约,虽然那有点乱。怎么说呢,不同的地方适合做不同的事情,就看你想干什么了。 你不想念家乡澳大利亚吗? 谁说我不想!我想念澳洲的美食,比美国的新鲜多了;当然,还有澳洲那种惬意的生活方式,特别轻松,什么事都不用愁。 澳大利亚出来的明星很多,你跟他们有联系吗? 当然,我们都是一家人,在好莱坞打拼,都不容易,所以一直保持着联系。 特别是与妮可·基德曼,对吗? 我认识她很久了。当年我们都为一个比基尼广告试镜,然后一起打车回家。那时候我们还都不到20岁,现在大家还可以在一起,真像一场电影啊。 你们常常见面吗? 昨天还见来着。我们平时都忙,通话比见面多得多。妮可最可贵的就是,她在大红大紫以后还是抱着一颗平常心,跟老朋友还是很亲切,从来不摆架子。 你把她当成你的竞争对手吗? 至少现在不是。我跟她不是一个类型的演员。 我记得你曾说过你很喜欢海滩。 对,我喜欢晒太阳和游泳,但我不喜欢在海边散步,那看似浪漫,其实很无聊。 你怎么不看着我说话?我很凶吗? 哦,不是。我见到陌生人都这样,总会脸红,不敢抬头看别人。 彼得·杰克逊邀请你演《金刚》的时候,你心里怎么想的? 特别兴奋,感觉自己已经飘到天上去了,呵呵。但我还是挺担心的,因为这次是翻拍经典,观众总会拿你去跟以前的女主角比较,你要超越 的东西很多。 你见过以前的女主角Fay Wray吗? 见过,彼得安排的。她见我的第一句话就是:“你演不了《金刚》,只有我能演!”我当时郁闷极了,真想撞墙。 然后呢?去撞墙了?呵呵。 她勉强给了我一个拥抱,礼貌性地祝我好运,但那让我更紧张。我本来就信心不足,她这么一说,都把我踩到脚底下了。一个97岁的前辈这么不看好我,让我觉得很没希望。 最后是谁给了你希望? 还是彼得。他跟我聊了聊他的想法,我才感觉好一些。他的点子很棒,我当时就觉得我们肯定能拍出新意,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这样才自信起来。 他是你最喜欢的导演吗? 最喜欢的之一吧。我挺喜欢斯皮尔伯格的,他是个可爱的小老头。 彼得到底有什么好点子,让你自信起来? 新版《金刚》的整个氛围更柔和一些,充满了爱的味道。我一直对不同类型的感情问题很感兴趣——两个人怎么相识的、怎么相爱的、怎么 给彼此带来伤害的……挺有意思。 不同类型的感情?你不会以身试法吧? 呵呵,当然不会。我只是喜欢探索其他人在感情方面的心理状态和心理变化。从爱到不爱,从不爱到爱,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一个男人能让你从不爱到爱的原因是什么? 你可学得真快!我想,他应该是一个坦诚的、愿意与我沟通的人。我希望他在我面前是真实的,比如,他也会叫苦叫累,也会害怕,有时也会退缩。 这样是不是缺了点男人味? 不要用这个词把男人逼死了。当然,也不要用“女人味”把女人都改造成女神。想怎么活就怎么活吧,因为传统的观念而改变自己,不值得。 你现在忙得跟陀螺一样,怎么安顿感情呢? 我必须得承认,我还没有跟谁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我还没有遇到真命天子呢。所以,没有人可以要求我放弃工作,老老实实在家等着嫁人。 你男朋友听到这话会很伤心的。 有些事情别人永远也不会知道,这是属于我和他之间的秘密。 你有个外号叫“尖叫女王”。 我知道。在《午夜凶铃》和《21克》里,我很恐怖地叫了太多次了,这是角色的要求,我必须得这么做,嗓子都喊哑了。 会不会养成这个不好的习惯呢? 我自己没养成,观众倒养成了。有时候我走在大街上,他们就会说:“你会尖叫,对吗?给我们点惊悚片的感觉吧!”真让我哭笑不得。 那你答应他们了吗? 答应了啊。有一次我在酒店的阳台上尖叫了一下,然后回头一看,玻璃碎了。 你可真牛。拍完《金刚》之后,你又走红了一大步。 一般牛吧,可我还是我。唯一改变的就是,我选择的空间更大了。 来源:《OK!》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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