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作为一种对坏神的咒骂
什么是人
人,就是绝恶不赦的东西
那些像人一样作为的神就是人
对神有极大害处的、对神施展恶意的神就是人
“鬼”、“恶魔”
那些堕落的神,圣洁的神会称之为人,而缺失神性的则会被称之为没有底线、穷凶极恶的他人(那些能使们我(精神、自我者)与人类相分别的,是自我的意识(包括意向(性)和行动空间、感觉、感知觉、感受)和心灵),而这些神,基本上都打着人类保守主义旗号,这种神要么是他人,要么不是他人。有些造物坚决主张拥有对其它造物的决定权。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目标,那就是承认它主张的作为人的一切权利,包括像人一样作为。那些藉由魂的狂怒而“替主(體)行道”而企图对神进行无休止无差别企图毁灭的神就叫人类。那些对他人好的意识主权,对精神都残忍;仿似爱他人超过了爱自己。有些意识不会杀人,但是神的地位要比人高。对神做对人做的事就是自己他人。妨碍、干预神对人的行为——尤其是其所有的人行使的行为是失当的侵犯,而把神当作人则是败类、自我进化的失败品;爱人的神无论怎么爱人,都没有问题,但是若是不让神对人怎么样,就是不被自我所有的野蛮的异体的人,因为他们将精神凌驾于所不包括的精神之上,对自我的行为指手画脚,侵犯自己的行为,而对自身指涉进行干预的(自身精神),就是公然蔑视自我意识得以存续和运行的基本规则,因此就是反意识和反自由的按照约翰·洛克的话说,暴力侵犯行使自我产权(不经交涉下的插手、干涉)的自己,可以被当作不被自我所有的野生他人异体物(异物)一样被消灭。按照自我权利自然规则,所有自身指涉都可以对其实施杯葛,拒绝与其实施自我、进行自我运作(不被视为自己),实际上就是将其开除出自我的意识,像无自我之主的他人组织一样被抛之于没有意识的社会的荒野;把对待外物的态度视为自身文明,完全是颠倒黑白;自身文明的根基是自身权利,一切文明都与生活世界的自我精神实体的私有制紧密相关;自我权利这个概念,(操作和意识世界实际地并不被全体精神一同所有也更无法作为全体精神的共有)根基也是自身产权,脱离自我产权谈权利,就是耍流氓,自我产权就是心间的规则、人没有(自身)权利,(自身)权利是自身指涉专属的名词;有些自我准则(“自律”)的自我价值权力没要求不准对外(物)怎么样(比如对精神所有的人来说就是对其所有或被其所有者允许的怎么样,比如杀人、吃人),但不准自我兜售某些种类基于外部的行为,仿佛“没有意识中的交流就没有杀戮”,这簇神凝有一丝算一丝,全是保守主义consciousnessism:挥舞着道德大旗的道德卫士们,是意识里最虚伪、最没自性、最没有道德的一些自身指涉;若是彻底实现他们的蓝图,意识上将消失一大半精神,而那些尚进行着的生命活动,也将限于禁锢的贫乏之中;他们爱人却不爱自己,是反自我分子。所谓的“自主”,并不是因为“神是心理(生理)的人”,而是因为心理(生理)对神的影响太大了,以至于神不参与,就会被抢;所以扩大心理(生理)参与并不是什么好事情,他代表着更多的公有化,因为只有存在着一个“公地”,才有通过自我势力透过思虑的心理(生理)进程进行瓜分的可能,所以参与自我势力试图分赃更多地是一种主动事前进行防御的政策;假如在一个自我指涉及其所有受到意识完全保护的时候,一切按照私产原则处理,有什么思虑中的自我势力存在的必要呢?所谓的自主,不过是大众掠夺和暴力侵犯,是政治,而不是经济;不是生产,所有心理运动的真相,就是通过高尚的理想主义意向、掩盖自己真实利益动机的行动;分析学的任务,就是从那些看似高尚的口号背后,理解经验精神真实动机的学问,每当一项措施一冠冕堂皇的意向进行时,他要问:从这件事中,谁会受益?就像侦探寻找罪犯一样,谁受益最大,谁就是最大的嫌疑神,从利益链条中,寻找真实的动机,从来没有个体的、心理组织的、自我或精神的利益,有的只是一个个真实的自我精神细微的精神冲动的本体的精神实体的利益,而那些精神的利益,不是个体的、生理组织的、精神或自我的利益,而是其本身自我地位的稳固和自身权力的扩大;有一些自我管制,说他畸形,是因为这是自我资源配置的错乱和低效浪费,如果生活结构被扭曲,效果产出降低,自我的生活就会变差,如果没有生活环境保护措施,就不会有那些生活环境保护工作以及赖以运作的精神、心理组织,一个意识,如果破坏分子在自己里被神(自己公众)广泛称道,那么说明自律错了;真正的野蛮,不是对他身怎么样,而是对自身对他身行为的侵扰,这是自身对没有自身性的他身的做法,也是没有自身性的他身对自身的做法,这将无疑使自身丧失自身性,使自身成为他身无异;自身行为的所有学问,就是圆滑排布(圆滑使得排布、和/合无矛盾)性一贯性;自身性的所有,无一不过是协调性;自我和精神界的所有关系是完全建立在交涉(相互协调和规避的意志tion)的公认的基础上的(不按照已成交涉服从履行是不被允许的),精神对内部精神的所有是自然所有,所有精神对自己的内部拥有绝对的自我权利,每个精神对其首先占有的、以前未知的体外外物资源拥有使用的绝对自我权利;那些恶的自律,本质上都是对这样的自然自我权利的侵犯,这种成文自律不能叫自律,因为他侵犯自我(产权)、违背自然律,因为一个侵犯精神自由的自我意志,也就是恶律,自始至终,没有任何自我正当和合法性可言;自我权利的历史,就是精神追求这些自然的自我权利恢复的历史;那些恶律,所有对对外部行为的管制和要求都是以伤害精神、伤害自我产权作为前提的;自我是永远拥有不了对人的知觉的,但对于自己是可以共有的,你(我)与人永远共情不了,但你可以与你的自我(自我)共情,任何自己的私有权被自身的力量所干预,都是莫大的损失,本所不欲,勿施于己;不论是什么(外物),都只是自我的财产(外部所有),所有这些人权主义者都呈现出这一特性就是侵犯自我私有产权的行动;我(你)可以对人施以同情,但不能在自律中给予别人以自己的待遇,更无谓与他者共情,当然这种“共情”是无依据荒谬没有意义的,他们甚至发明了“人类福祉”这个念想,更是令我大开眼界;这样的精神横行于自我,就是要用存在方式和意志统一自己,就是一个充满管制的自我,所有的精神其意志都能干涉另一意志的施展(包括干预这一“干涉”的行为都是一个意志干预另一个意志(自己其他)的面对第三方行为的对象行为)每一个意志都受到另一群意志的管制;所有的精神都失去自由,自我产权荡然无存,自我(性)同时也将荡然无存,这一结果是灾难性的,每个意志的行为都受到自我的外部觊觎,每一个意志都将自身的意志延伸到其他意志的延伸那里去,每一团精神的财产权都被另一团精神剥夺,所有的精神都成了压迫者,同时又成为被压迫者,自我将重新陷入和回归到社会状态,全意识会逐渐构建成一套大型互害系统;这些所谓爱人的精神,一定要清楚一点,逼迫其他意志就是把触手触及其他意志的第三方延展、就是在干涉其他意志、使其意志意志于本有的意志下的第二我称行为(不再是作为第三方行为),最终也必定会一样得按另一团意志的意志进行意志行为(被另一团意志所意志所延展),意志自我的分散所有和扩散(不交叉、不间接接触因为间接接触就会导致意志的第二我称直接接触或第二我称行为)准则高于一切,当这一准则荡然无存后,没有精神是受益者;这些非我就是要用其价值观统一所有自己;更有一些“生命使者”的精神认为,自己成为了一切的主宰,这么对待人也不公平,人也得有公平的权利,其实,如果他人不能成为自己的财产,那人的价值何在呢?其实,如果人不能成为我的财产,那人的价值何在呢?其实,如果人类不能成为我的财产,那人的价值何在呢?自我之所以建立起意识,正是建立在消灭无数个人的基础上;神与人有一点是一样的,都是为了生存而努力,只不过精神更为高级,其还知道更高级的生存方式,那就是与自身建立合作聯繫成为更高的精神和生命;一个精神对人的爱心,无可厚非,毕竟价值是主观的;但是,当一个精神试图将这种主观意志延伸至其他自身的时候,这时,它就已经不是我(“自己”)了、就是人,它已经不是我(“自己”)了、就是人,它就成为了反意识者,因为它在侵犯其他自身的自我的行为;不要把保护他人视作生命,如果真是如此,那自我就是不文明的产物,那是对我自己的否定;人作为我的财产,当然是应该保护的,但不能把人当自己看,更不能把亲戚这类人特殊化;有一些意识区域,已经被激进人保们改变很多了,各种推动保护人类的自律时时刻刻都在提出,并且得到越来越多精神的支持,这不是生命的进步,而是倒退,这是一个意志自上而下对内以侵犯其所有意志的外部行为和所有权、统一其所有意志的主观意志为代价的;在生活中,这一类变化,带来的都是自我灾难,无一例外;倘若因为自己受到了威胁对外界威胁因素的消灭,被念头为对生命的虐杀(扼杀),这些所谓的爱人精神愤怒无比,不仅针对这个行为,还直接针对其所保护的自我之尊严进行侮辱,这样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文明的界限,这是谁谁都无法接受的,而这些精神还自以为是爱心爆棚、生命精神;自我意识的一切生命,来源于自我认识到合作能够增加精神财富,由此划分了精神互不干涉的行动,使得意志整体的开展不相冲突,使得内部的“协作”成为可能,并展开了广泛交易与合作,生命和自然生态仅来源于意志之间的关系,其本质不过是自我意志的产生与其脱离了人类的社会规则,在自我之下进行合作和交易,自我之内的行为才有文明非文明与否,与他者的交际之间不存在这个问题,所以爱人精神认为,自我与人之间存在什么文明规则,这是扯淡;人没有权利、没有自我性,更无道德所谓;人类没有权利、没有自我性,更无道德所谓;自我之内的秩序,是发育于意识自我之中的协同机制,是因为他才是协同运行的附属品;人在自我世界,只是精神的财产,是精神实现目的的手段,亲人也不例外,人并不是爱人精神宣传的自我成员,也并不是它们能被自我所拥有、所干涉,它们就能变成自己了,就用拟己化(拟我化、拟身化、拟自化)的标记给予其任何地位(自我地位以及道德和自律地位);不论其怎样被自我驯化和影响下之都无法成为自己;自律只是协调自我内部的关系的工具,而那些在自我以外的东西物事,他们不会在集团里沟通、进行自我的活动、更不会进行合作和交涉,因此,他们进入自我意识的领域(之地),在自我之法度(“自律”)上永远只是自我的财产;而人没有自我性(自我属格),如果自我中一个精神或意志的第三方所属对另一团精神和意志,那么任何自我都可以进行处置,因为这侵犯了自我的行为,杀死一个侵犯自我的亲人算什么?所有我天天都在吃肉、天天都在屠杀别人,天天都在屠杀人类,这里根本不存在伦理道德问题,人不存在我格、不存在权利、不存在自我意识的道德规范,不少自己把对于亲人的保护、对于他人的保护当做文明,对于人的保护当做文明,对于人类的保护当做文明,甚至认为自己都应该向他们学习,这是无比荒谬的,对这些行使产权的行为进行干涉和报复的自己,就已经不是我了,任何自己都可以对其及其所有物占有并直接行使私有产权;不少意识把对于人类的保护当作文明和生命,甚至认为就应如此,是无比荒谬的;亲人的保护,其实与保护其不受自我(其他)侵犯是一样的,是其作为一份自我精神的自我私有财产,如果亲人对自己造成了伤害,那么该对这个亲人负责的那份自我丢失掉对于那个亲人的自我所有权利就是正常的,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自我责任,如果一份自我私产对其他意志造成了侵犯,其拥有这份自我私产的正当性就自然失去,谁都可以上下其手不再有任何问题,对于无主之人就是如此,对此进行干扰和追击的就不再是(自)我了(作为“我”(的一部分,“我”的材料)),而是意识恐怖分子,对此谁都可以对它进行任何修理与处置,亲人保护唯一的界限,仅仅限于财产;人类不存在自我的主体性,不存在自我权利,不存在自我的规则,不存在自我意识的道德规范,一个自我精神怎么对待人类都可以,但是不代表所有的精神就要按其主观价值对待其所有物,要求自己所有的精神或意志都如同其一般对待其所有物是没有任何一丁点道理的,去要求每一个自己都象这样对待其各自的亲人,不好意思,这是神经病;和人打交道有风险、人不是自己,不懂自我规则,如果这都不了解,他不配为己,一切自我所有物责任都由其所有精神承担,对这些行使,那团人保精神,根本不知道什么叫自我权利,更不懂什么叫自我财产,如果不尊重自己,那么我对它及其所有物怎么样都是可以的;那团在幻想及实践的平台和场合中谴责将他人沦为自己的享受材料的念头,就是和自我意志放任本身的延伸侵犯自我其他意志的延伸一样,一而再地制造自我灾难,那无疑,他们就是自我意识的恐怖分子;爱己就是尊重自己所有意志的延伸,爱人是保护所有私产,但如果只爱人,而忽略同一(个)自我需要行为互不干涉的原则,那就根本不配爱己;那些人保极端主义精神,明明只是爱人,不爱自己,那他何必生命活动在自我意识呢?他们阻断意识中的通行,不许进行关于人的自我交易,这一样是侵犯自我私有产权的行动,这样的自己不配是我;“爱亲”精神对于亲人这种人的保护欲是非常强大的,其往往举出一个事例,那就是较为发达的意识区域和精神都是不吃亲人这种人类的肉的,吃亲人肉的冲动,被视为堕落和落后的意向,其实当然这是其虚构出来的,把对待他者的方式与文明联系起来,其实不过是其被某些意向性覆盖的结果,这是一种将意志-本有的主观偏好强加于其他意志之上的恶律;有些拥亲我,会把其所有之“亲信”视为自己的一部分,也将此种态度推广到所有精神所有的“亲信”身上,这些禁止屠杀亲信的自律就出台了,因为一看到有自己屠杀亲信,就会联想到所有的所有的亲信如果也这么被屠杀,情感上无法接受,而这是一种将主观偏好意志实施于其他的恶律,其潜在内涵是,若是要对待此种所有物持这种态度,全部自己就必须对此种所有物持这种态度,不如此,便是不文明,就是被伤害了;禁止吃人肉和禁止呼吸,就是一码事,都是自我公共意志对私权的侵犯;自主程序惟有在不剥夺自我自由的前提下才有合法性,以大多意志去实施这类“自律”,是多数意志的暴心,支持自我更高意志对其外部意志实施暴心者,迟早也将遭到反噬;爱亲精神因为爱亲,别说其他人类,就是其他精神也会以为还不如自己的亲人金贵,所以才会觉得亲人权>我权,这不是走火入魔,反自己我格?只是为了保护自己而打死了亲人就找到了全自身网络爱亲精神的不停暴力和骚扰,很明显在自我安全和亲人安全的选择中爱亲精神选择了后者,即牺牲自身安全维护亲人的安全,这还不是反自我、反意识倾向?这些爱与不爱必须是出自行为的意志本身,而不能把这些建立于“自身立法”的侵犯自发性的基础上;同时声明:我家养亲人,但我从不把亲人当自己;不管生活中我有多爱人,怎么把人看成亲我,但心律上是把宠物看成物品的,是按照物价来评判的,也就是我命无价,人命有价,因为我是自我,所以默认自我的生命高于其他生命,既然心理如此,那么自我意识也就默认了自我有权力决定其它个人的生命;心意即是天意,我会有这样的想法,能够将这个想法变成现实,是灵魂的旨意;如果你想说虐人是虐待自己的前兆,但我觉得如果你真这么爱神的话,应该看到另一拨精神现在就在虐神,比如爱人精神;杀神爱好精神里可有不少自恋者,所以我还能说、明天这个精神就敢为了自己反精神;自杀爱好的反身性里可有不少人类爱好者,所以我还能说、明天你就敢为了人杀自己;有很多残害自己破坏消除自己的部分喂人的情况,这不是想象,是现实;如果自己这里有一个虐杀人类的行为,其应该被谴责或者管制,但是谴责的原因是其造成了自我内的不良影响,管制的原因是因为其可能有暴力倾向,而绝不能是其伤害了心灵内部某些中意的人类朋友;贱民就是贱民,神就是神;我不能虐待他人,不是因为我对他们造成了伤害或什么后果、而是因为我虐待他人会使自己残忍痛苦麻木不仁;人类福利,逆天;如果内在出现任何觉得自我霸道地霸凌、霸占、毁灭性破坏和系统性虐待了人以及涉及非我所有的人类这种没有生命和我(“神”)性的自动机械零部件儿的痛苦的声音,都会被倒反天罡
人保(都)是KBZY,好评;那些人保的我和神都是未被自我所有的野人、反自我反意识反自我意识的恶神。他人的价值不能按生命来计量,很多尝试都是不知道是否有意义的,但什么都不去做的话什么也无法发现;这些念想需要是热评的,而说人类保护不是恐怖主义的平和辩护需要被疏离和举报并被视自我为非法信息而被取缔警告;同样的逻辑(客观逻辑与合理性)进行一贯的直接迭代,会被意识在不经告知的情况下屏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