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下“蒲”的位置:
“蒲”在现在的河南省长垣市东,当时属于卫国。
长垣市,这个原本不为人所知的地名,因为疫情走入公众视野。长垣市先天条件不足,土地贫瘠,灾害频发,地上无资源,地下无矿藏。然而凭借着吃苦耐劳的精神,长垣逐渐找到了适合自身的定位,逐步打造成全国最大的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生产基地,号称“中国医疗耗材之都”。疫情爆发的那个春节,长垣市迅速组织复工复产,有力保障了疫情防控物资的供应。不仅如此,长垣还是豫菜的一个重要发源地,是经中国烹饪协会认定冠名的六个“中国厨师之乡”之一。所以,要我猜为啥齐僖公与卫宣公在“蒲”开会,那可能是吃经典豫菜去了。--1--
“蒲”地明确了,就剩下“胥命”这一个词了。所以本篇目的非常简单,就是要弄明白到底什么是“胥命”。咱们逐字分析,先说说“命”这个字。
《说文解字》:“命,使也。”
虽然在金文中“命”也算是高频字,然而在甲骨文中,“命”却没有自己的字形。它与“令”为同一个字,字形为上面一个A,下面是一个跪坐的人。
有学者说,上面的A表示屋顶,屋顶下是发号施令者;也有学者认为,上面的A是倒置的“口”、或铃、或木铎,表示自上而下的命令,下面是跪倒服从的人。由于在甲骨文时代,跪的姿态只表示坐姿,而不具有后来的屈服之意,因此令(命)字的字形表示施令者还是受命者,至今争讼不已。如果按照《说文解字》中“令,发号也”的说法,则字形为跪坐发号施令者的可能性较大。到了金文时代,“命”和“令”逐渐分化,“命”也有了自己的字形,即在“令”的字形上又加口形。之所以加口以区分二字,清代文字学家朱骏声分析:“在事为令,在言为命。” 即指派作某事用“令”字,而表述指令的话语则称为“命”。
在其使令含义之外,随着时间推移,“令”越来越多地用来表示“美好”。如《尚书》中“巧言令色”;《诗经》中“显显令德”、“令妻寿母”、“莫不令仪”等等。
而“命”则继续表示“使、令”含义。从文献和青铜器铭文来看,“命”多为高级统治者甚至人格神的指令,如“天命”、“王命”、“君命”等,颇具有神圣意味的。正如《说文解字注》中注解:“命者,天之令也。”《诗经》中“雅”和“颂”的部分中,“天命”一词出现非常多,如“上帝既命”、“天命靡常”、“天命玄鸟”等。
也正是由于神圣,在东周时期文献里,“命”逐渐有了“命运、生命、寿命”等抽象含义。如《论语》中:“有颜回者好学,不幸短命死矣!” “子罕言利,与命,与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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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聊聊“胥命”中的“胥”字。
《说文解字》中,“胥”字的本义为“蟹醢(hǎi)”,即蟹酱。
《释诂》:“胥,皆也。又曰:胥,相也。” 即“胥”有“都、互相”的含义。
《说文解字注》中段玉裁解释到,“蟹者多足之物,引伸假借为相与之义。”他的这个推测有一定道理。“胥”字在金文中,字形为“疋”,而这个字本就和“足”为一字:元年师兑簋,西周晚期,通高22.5厘米,口径19厘米,重4.82千克。敛口鼓腹,一对兽首双耳,下有方垂珥,圈足下有三个兽面扁足。盖上和器腹饰瓦沟纹和双行重环纹。圈足饰单行重环纹。现藏上海博物馆。
元年师兑簋铭文中,有“……王乎內史尹册令師兌,疋師龢父,司左右走马……”一句,可以看出,“疋”的字形正是“足”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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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明白了“胥”是“相互”、“命”是“命令”的意思,接下来就可以依据三传,试着弄清“胥命”的含义。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不盟也。
相比经文,《左传》其实只多了两个字,“不盟”。好在有杜预,给了进一步的解释:胥命者何?相命也。何言乎相命?近正也。此其为近正奈何?古者不盟,结言而退。
译:“胥命”是什么意思呢?是“相命”。“相命”有什么可说?近似于正礼。为什么说接近正礼呢?古人不结盟,而是口头约定后就各自回国。“古者不盟,结言而退”,按照《春秋繁露 ·王道》的解释: “古贵信,结言而已,不至用牲盟而后成约”。
然而“古者不盟”显然与事实不符。甲骨文中有“盟”字,其字形主体为盟誓的器皿,其中有表示光明的窗形(“囧”字)或血滴。由此可以推测,至迟不过商代,歃血为盟就已经有了与后世类似的完备仪程。
在《诗经·小雅·巧言》中,有一句“君子屡盟,乱是用长”,在《左传》中被多次引用,以讥讽东周统治者们尔虞我诈、盟而无信。公羊子所说的“古者不盟”,应该是对于后世没有信用、只想靠盟约约束别人的行为的感慨:你既然都没想遵守,还不如当初“不盟”。
再来看看《榖梁传》:
胥之为言,犹相也。相命而信谕,谨言而退,以是为近古也。是必一人先,其以相言之何也?不以齐侯命卫侯也。
译:“胥”的意思是“相”。相互誓言诚信相告,慎重约言而后离去,《春秋》作者认为这种方式接近古礼。相会必然有一人发出倡议,却用“相互”来陈述,这是为什么呢?为了不让读者认为是齐僖公命令卫宣公。
公、榖二传所说“近正”、“近古”,其含义大约是从先秦文献《尚书》中来。《尚书》中《无逸》一篇,记载周公告诫成王不能贪图安逸,当以殷商为鉴,学习周朝先王勤政的品质。其中有“古之人犹胥训告,胥保惠,胥教诲”之句,意为“先人犹且相互训告,相互保护施恩,相互教诲。”综上,“胥命”一词含义为“相互使令”。
结合三传,“齐侯、卫侯胥命于蒲”,可以这样理解:
齐僖公来到卫国”蒲“地,与卫宣公相互约定而不歃血盟誓,信守承诺各自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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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经的内容已经聊完了,接下来是我个人的思维发散时间。
对于“胥命”的理解,我想提供另外一个思路来分析。
“胥命”一词,《左传》中一共出现了两次,除了本次齐卫相会,还有一次在《左传·庄公二十一年》。相比于本次的语焉不详,庄公二十一年那次的信息要丰富得多。我们一起来看看:
二十一年,春,胥命于弭。夏,同伐王城。
这段话的背景是约35年后,周惠王时期的“王子颓之乱”。周惠王即位后,侵夺了一些贵族的权益,引起他们的强烈不满。公元前675年,这些不满的贵族奉立周庄王庶子王子颓,并联合卫国、燕国共同攻伐周惠王。郑厉公居中调停,但未果,于是接周惠王暂时居住于郑的栎邑。于是,郑厉公和虢公“胥命”于弭,一同攻伐王城。最终王子颓被杀死,周惠王得以复位。《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提到这段往事,对郑国的行为有所褒奖:昔武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并建母弟,以蕃屏周,亦曰:“吾无专享文、武之功,且为后人之迷败倾覆而溺入于难,则振救之。”…………惠、襄辟难,越去王都。则有晋、郑咸黜不端,以绥定王家。则是兄弟之能率先王之命也。
“率”即“帅”,“遵循”的意思。周初分封诸侯时,周王室给受封诸侯以嘱托,在“后人……溺入于难”的危亡之际,要来“振救”王室。所以,郑国帮助惠王平定王子颓之乱,被定义为“率先王之命”,即遵循先王的命令。编纂于三国时期的词典《广雅》,其中有“循、率,述也”。清代学者孙诒让也认为,“率”与“述”古时可以相通。“述命”一词倒是在《仪礼》多篇中出现,郑玄解释为“既受命而申言之”,即受命后复述所受之命。“胥”字所通的“疋”字,其本字“足”正有赓续之意。《释言》:“足,续也。”与“述”所通之“叙”字,同为鱼部,读音几乎相同。“胥”与“述”音义皆通,个人认为“胥命”可以采取“述命”的含义,即“重申先王之命”。而且“胥”本身有“相互”之意义,比“述命”更适用于并列主语。胥命,也就从经典释义“相互命令”这种“副词+动词”的结构,变成了“一同重申先王之命”的“动词+宾语”的结构。上面提到的郑国“胥命”后讨伐王城一事,如果用“结言而退”来解释“胥命”,会令人产生一丝疑问:郑虢正在谋划伐王城这件大事,如何庄重地盟誓都不过分,何必要采用“近古”的胥命呢?他们此刻最在意的未必是古礼,而应该是其即将发动的战争的正义性、崇高性。咱们把“一同重申先王之命”这个解释,带回《左传·庄公二十一年》原文中来理解:“春,胥命于弭。夏,同伐王城。”
郑虢两国共同重申了“后人之迷败倾覆而溺入于难则振救之”的先王之令,随后共同讨伐占领了王城的王子颓。这就显得合理且正当。基于以上讨论,“齐侯卫侯胥命于蒲”也应该是齐僖公与卫宣公在“蒲”地共同申述先王之命。春秋时期,先王之命对诸侯国重要吗?显然是否定的。先王之命不过是谋取利益扯起的虎皮。至于此次“胥命”的真实动机,我们不防揣测一下:由于共同的敌人——郑国,宋国和卫国长期以来互为友邦。宋国内乱后,亲郑一派上台,对鲁、齐、陈、郑“皆有赂”,卫国马上感到了孤立。由于与卫国一直保持畅通的外交关系,所以由齐国出面代表郑齐联盟与卫国在蒲地会晤。或许是让渡了某些对宋国的权力给卫国,换取卫国对郑齐联盟的不干涉,同时用卫国来遏制宋国,导致此后宋国近十年没有出现在国际舞台上。而稳住西邻的卫国,专心向东扩张,将沿海的东夷诸国纳入版图,正是这一时期齐国最明智的选择。是否存在一篇符合两国共同利益,可以共同申述的周王之命,已经无从得知。但是根据现有文献,找到他们各自可以引用的文件,还是很容易:《左传·定公四年》记述几个主要诸侯国的受封,提到卫国受封之时,“命以《康诰》而封于殷虚”。《尚书》中保留有《康诰》这篇,其中“典听朕告,汝乃以殷民世享”之句,最为符合卫国当下利益。齐国受封的情形虽不得而知,但《左传·僖公四年》记载齐桓公伐楚,管仲的伐楚檄文称,“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曰:‘五侯九伯,女实征之,以夹辅周室!’赐我先君履,东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无棣。” 这段话伐南方楚国可以用,伐其他国家自然也用得。以上内容,纯属瞎猜。
通过瞎猜,我煞有介事引经据典,您饶有兴趣阅读品鉴。
如果咱们都从中得到思维的锻炼,那么瞎猜也变得有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