蛤?
讲个我最近遇到的咨询。
先介绍下人物:父亲、母亲、大儿子、二儿子、二儿媳、二儿子的丈母娘(以下简称丈母娘)。
---- 背景 ----
全家人和谐的财产分割
父亲母亲早年打拼,单位分房一套,两居室,在较为繁华商区,现值数百万。
大儿子重点本科大学毕业后,敏锐地跨专业考了职业相关的证书,十五年之后成为某公司大中华地区负责人。大学毕业没两年的时候,敏锐知道兄弟二人无法一直跟父母挤在两居室中,全部积蓄加上借款,首付购买了当时完全是郊区的一套房子。认识了学历普通、性格飒爽的妻子,随后结婚,有娃后妻子全职带娃,没事就带着两位老人或者双方四位老人游山玩水,家庭和美。妻子家庭资产由于多年是当地人,也有所积累。妻子的父母也多年都在大儿子这套五环外的房子周围生活,且有多套房产。
二儿子和哥哥相差两岁,大学一般,毕业后进入工作稳定但收入非常一般,且未来不太会有什么增长的企业工作。
大儿子名下只有一套房,婚后妻子名下无房,有了积蓄之后,加上父母亲赞助了一小部分,又在郊区第一套房不远处买了一套。再后来又有积蓄,想买第三套的时候,超出两套限购。俩人商量着假离婚,买完之后复婚完成。目前带着女儿在非大陆地区工作、上学。
由于哥哥比弟弟确实社会财富积累更多,在大儿子有第二套房之后,全家人(包括大儿媳)商量同意:
1、大儿子买二套房的时候,父母亲做了赞助。
2、父母可以在大儿子的第二套房内居住,直至过世。
3、父母亲名下的房产,父母百年之后房子归二儿子所有,并做了遗嘱公证。
这个赞助的金额也就是房产总额的12分之1吧。
二儿子二儿媳相遇
经过中间人介绍并自由恋爱,二儿子和二儿媳经过如胶似漆的恋爱阶段之后,步入婚姻。
在这段时间,二儿子和父母亲共同居住在大儿子的第二套房中,也和大哥大嫂婚后居住的比较近。均位于之前的郊区。父母亲名下的房子出租,房租父母亲收着。
二儿媳有个本科出国最终移民的妹妹。家里面老根上是更郊区农村的人,拆迁后获得四套房产,父母从农村搬到五环外的这个“郊区”十年左右。
二儿媳本人工作特点和二儿子类似,稳定但收入一般。
二儿子和二儿媳婚后住在丈母娘家对门。丈母娘家出了婚房,那父母亲名下房子的房租就转给小两口收着,改善日常生活。
至此,父母亲、大儿子儿媳、二儿子儿媳、两对亲家,都住在五环外某片方圆5公里的区域内。
相隔这么近,但两代人不同住,都是自有住房不用租房,一碗汤距离,是大城市很多人梦寐以求的状态。
然而好景不长……
二儿子家婆媳矛盾激化
住在丈母娘对门,且妻子对原生家庭有些依赖,二儿子日常始终过得不会太舒展,但男人嘛,这种小事一般能忍。
问题出在,丈母娘一直是传统思维,从婚礼上老根子上的全村人大巴车拉来酒店吃了五十桌宴(代替村里的流水席)就可见一斑。她一直觉得自己家亏了,因为新的小家庭难道不应该男方家出一切吗?
二儿子家生了娃,母亲照顾孙子(晚上回自己住处)之后,更是矛盾激化,各种观念不可开交。最夸张的是有一次婆媳吵完,婆婆出门消气,媳妇直接叫了个三轮车,把婆婆的物品打包让车夫拉回婆婆家去。从此婆婆不再帮忙带孩子,丈母娘和媳妇要求每个月打固定数额的金钱作为不出力的代替。
嗯,整个过程中二儿子存在若干不作为之处……此时,大儿子儿媳妇还劝说,要钱就给吧,维持弟弟家的稳定,不行这个钱我们也可以出一部分。
后来二儿子始终夫妻感情没有特别好,吵架时候也会提离婚,但是小朋友是个小男孩,周围邻里和幼儿园公认的聪明伶俐,为了孩子,磕磕绊绊就这么过了下去。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二儿子儿媳也凑了首付款买了一套房子。
--- 第一次咨询 ---
时间来到了现在,二儿子家的宝贝,明年就要上一年级了。为了能上到一个更优的学校,丈母娘家把另外一处房产过户给了女儿,这样二儿媳作为小朋友的母亲,拥有这套房产,孩子就可以第一顺位入学。这种过户可以指定“单独所有”,也就是跟二儿子没有任何关系。
本来日子就这么过,谁承想,丈母娘某天提出,我们既然过户了一套房子,那么父母亲名下那套,我也要求现在过户到你们家儿子名下,这样比较平衡。
二儿子找到父母亲,转述了这个要求,并且说小两口确实没钱,过户费几万块还需要父母亲垫付一下。
事情发展到此刻,我内心无力吐槽:
1、家庭名下已有两套房,二儿子儿媳自己买的,和丈母娘给自己女儿的。城市限购两套,不可能有第三套过户得进来。完全不懂规则的吗?
2、就算没有限购的限制,这个过户指定单独所有,丈母娘家没有任何实际收益,就为了爽一下?
3、白出一笔过户费,效果是父母亲名下无房以后养老说不准了,自己房产想什么时候给儿子是自己的事。父母亲要为二儿子的丈母娘爽一下而牺牲自己?
别人家事不好直接吐槽,只能友善的说,“别折腾了,限购哦“~~
--- 第二次咨询 ---
过了段时间,并未放弃,最终提出可以假离婚,家庭房产集中在二儿媳名下,二儿子父母过户给他之后,俩人再复婚。
二儿子禁不住丈母娘家的“威逼”,天天上门磨父母亲。父母亲问“万一离婚,我们也过户给你之后,人家不复婚了怎么办?”。二儿子说“那就是缘分尽了。”
我……不禁揣测以下情况:
1、丈母家和女儿早已想真的离婚,但女儿女婿共同买的那套房产分起来超级麻烦,也怕男方牵扯不肯离婚,于是想用这个故事先离了再说。
2、丈母家和女儿不完全想离婚,但也很不满,觉得这么折腾完之后,凑合过,第二次结婚(复婚)那之前的共同财产都是干干净净的女方财产了,什么时候特别不爽不想忍了,随时可以再离婚。
3、丈母家和女儿就是村里人的思想,我们家过户了你们家就要过户,这样我才满意,我不管付出的成本和给别人造成的代价是什么。
这种路数的丈母娘和妈宝的妻子,二儿子为什么还不愿意实际离婚呢?一个是因为孩子,一个是因为觉得好歹有个家庭,离了再找好麻烦,且自己现在这个年纪和职业,觉得找不到什么好的。
大儿子儿媳的态度是“妈,弟弟,你们怎么决定都行。”。不得不说这是很聪明的一个策略,既不能支持不过户(有拆散弟弟家庭的锅),也不能支持过户(那是退休父母一定程度上的养老本钱啊,过世后再给儿子不就好了)。
我的真实想法:
1、二儿子太过分了,典型的“婆媳问题”出现的时候,这边强势就欺压另一边以维持表面的和平,虐自己父母算怎么回事?
2、都到这个份上了,完全可以单纯看作是一个经济问题。二儿子这么做,对自己来说利益是受损的(最顺利的话也会,共同财产变对方婚前财产,以后还分分钟能再离婚。),就为了想耳朵根清净一些,就愿意执行这个方案?如果说为了孩子的话,这样的丈母娘和妻子,孩子也会受到不好影响的……
总上所述,这样的另一半及其家庭,不如离了算了,争取一下孩子的抚养权……
我的实际建议:
1、二儿子可以采取的策略是,告诉丈母娘和妻子,我父母不愿意过户,我也对这个家很有感情,希望能好好过下去。此时如果对方要求真离婚,二儿子又不想离婚,那就拖着,如果对方真的起诉离婚了再说吧。风险是双方拉拉扯扯孩子受罪,且两年后还是真离了
2、实在不行,那就操作吧,但是离婚协议写明两套房子归女方的同时,也要写明女方需偿还男方多少万(金额至少为共同财产的一半),什么时候需要还清,没还的话可以宽限多久,利息怎么算。这么一来,如果真的离了没复婚,那就要钱呗,如何过完户也复婚了,这个约定也会长期存在……风险是丈母家破口大骂不同意协议这么写……
好的,故事目前就到此为止了,希望大家都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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