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学深芜”管窥—以《秦记》佚文为例
一、本事
《太平御览》卷三六二引《秦记》曰:
后帝泓,字元子,时东宫生。邵弘言于父曰:
君之于臣,先生之与其门人,名之可也。至于同官之于僚党,同姓之于昆弟,同门之于朋友,可以称其字,而不可斥其名。故《公羊传》曰:"名不如字"者,非谓其人之名不如其字尊,乃谓为人所字则近乎见尊,为人所名则近乎见卑也。
古之君子之名子也,必以信义而择淑令,所以祥其名也;不以官职,所以殊其名也;不以畜币,所以重其名也;不以隐疾,所以显其名也;遍告内外,所以昭其名也;书而藏之,所以宝其名也;贱者避焉,所以贵其名也;冠而有字,所以尊其名也。
名成乎礼,字依乎名。名,字之本;字,名之末也。为本故尊,为末故卑,尊故其礼祥,卑故其事略也。且妇人无名,故贱于丈夫;野人无名,故贱于学士。
名者,己之所以事尊,尊者之所以命己;字则己之所以接卑,卑者之所以称己;未有用之于尊而为卑,用之于卑而为尊者也。
余以为此说经之文也,初读之,则觉条理井然,甚有见地,然今细核之,则疏漏时见,称引此文者无多,《事文类聚》转引之,《留青日札》剽窃之,周广业亦曾用之,然皆未疏释其扞格,余素不治礼,而此论句句言礼,余亦不得而为之也。
此段文之背景甚不明朗,《事文类聚》删姚泓之事,周广业从之,余以为否也。今试揣测之,大抵以姚泓方生于东宫,而名之为泓;而邵弘名弘,弘父呼邵弘之名,则惧犯姚泓之讳,故邵弘为此论以疏解之也。
二、考注
0、君之于臣,先生之与其门人,名之可也。至于同官之于僚党,同姓之于昆弟,同门之于朋友,可以称其字,而不可斥其名。
《仪礼<士冠礼>》:
君父之前称名,他人则称字也。
《礼记<曲礼上>》:
父前子名,君前臣名。
是此一句实为《士冠礼》之文之具体说明也。
王夫之云:
既字则恒以字称之,惟臣于君前名其父及僚长,子于父前名其兄,孙于父前名其父,则不敢以字行。
今观王注反不如邵说之畅达。
1、故《公羊传》曰:"名不若字"者,非谓其人之名不如其字尊,乃谓为人所字则近乎见尊,为人所名则近乎见卑也。
《公羊传》庄公十年传:
州不若国,国不若氏,氏不若人,人不若名,名不若字,字不若子。
《谷梁传》庄公十四年传:
州不如国,国不如名,名不如字。
或校《太平御览》,改“如”为“若”,强依传文,然此乃邵弘记忆之误,非古书传钞之误也,何哉?其后言“非谓其人之名不如其字尊”,则是用“如”字非用“若”字,若改前字,则此句亦当改也,故知邵氏自记如此;
盖公、谷传文多相近者,并习之人,每相混淆,且此二文均是庄公传文,六朝人士属文不核原书,临文强记,风气使然,不可强责也。
2、必以信义而择淑令,所以祥其名也;
《左氏传》桓公六年传:
公问名于申繻。对曰:“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以名生为信,以德命为义,以类命为象,取于物为假,取于父为类...”
邵弘临文强记,虽知传文中取名有五法,而只记信、义二事,如象、假、类三事则忘之,故以“淑令”二字凑数,唯“淑令”为连用之辞,多指女子姿色,《群书治要》引《晋书》“并称(贾)充女淑令,风姿绝世”,《幽明录》“仆女年始二十,姿色淑令”,故与传义不符。
《左氏传》又曰“以名生为信,以德命为义,以类命为象,取于物为假,取于父为类”,是信与义为二事也,纵使“淑令”取其美好之义,然以联绵之故,与“信”“义”不可匹配也;即此以见邵弘敷衍之失也。
3、不以官职,所以殊其名也;不以畜币,所以重其名也;不以隐疾,所以显其名也;
《左氏传》又曰:
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币。
持邵氏之文与传文相勘,则邵记得“官”、“隐疾”、“畜生”、“器币”四事,而“国”与“山川”则缺之。
“国”之缺失,或为忘却之故;
“山川”之缺失,则或别有其故,以其时秦主为姚泓,泓为水名,楚宋泓水之战,特为有名,邵弘必知晓之,故“泓”正为以“山川”取名也,为人臣者,岂得讥讽主上之名讳乎?故此于“不以山川”之原则,有意缺略也。
4、不以官职,所以殊其名也;不以畜币,所以重其名也;不以隐疾,所以显其名也;
《左氏传》又曰:
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以国则废名,以官则废职,以山川则废主,以畜牲则废祀,以器币则废礼。
传文释取名之禁忌,甚易理解,正义曰“以国不可易,须废名不讳”,“(以山川为名)则废国内之所主祭”,如是等皆读之自明。
此云“殊”其名、“重”其名、“显”其名,意皆相近,不知何所对指,殆皆信手拈来之辞,以其忘却传文也。
且杜预注云“隐,痛;疾,患;辟不祥也。”前云“必以信义而择淑令,所以祥其名也”,是“祥”其名本为“不以隐痛”之目的,而邵弘错记为“信”“义”等五事之目的,而以“显”其名为“不以隐痛”之目的,其误甚为明显。
于此“祥”字亦可窥知邵弘是读《左传》杜注者也。
5、遍告内外,所以昭其名也;
《白虎通义<姓名>》:
一说名之于燕寝。名者,幼小卑贱之称也,寡略,故于燕寝。
《礼 内则》曰:“子生,君沐浴朝服,...告于四境。”四境者,所以遏绝萌芽,禁备未然。
故《曾子问》曰:“世子生,三月以名,告于祖祢。”《内则》记曰:“以名告于山川、社稷、四境...”
告于内者,对燕寝而言;告于外者,告于祖祢、山川、社稷、四境也,《内则记》之文不见于今本《内则》,殆逸文也。
唯此言“名者,幼小卑贱之称也”,故告于内者,非为“昭”其名也;“四境者,所以遏绝萌芽,禁备未然”,是以“禁备”为其目的,而云“昭”其名者,为不得其解也。
6、书而藏之,所以宝其名也;
《礼记<内则>》云:
夫告宰名,宰辩告诸男名,书曰“某年某月某日某生”而藏之。
郑玄注云:
宰谓属吏也...宰告闾史,闾史书为二:其一藏诸闾府,其一献诸州史。州史献诸州伯,州伯命藏诸州府。
此明是户籍档案之事,所以书而藏之,皆为便于人事之管理,岂是“宝”其名乎?是邵氏之又不得解也。
7、贱者避焉,所以贵其名也;
《白虎通义<姓名>》曰:
不以日月、山川为名者,少贱卑己之称也,臣子当讳为物示通故避之也。
此句似暗含“不以山川”为名之原则,恰可补前文之失,或为邵弘之曲意安插耶?亦有其苦心也。
8、冠而有字,所以尊其名也。
《仪礼<士冠礼>》:
冠而字之,敬其名也。君父之前称名,他人则称字也。
邵弘殆于此句特熟,故起首即陈此后半句之意,而于此陈其前半句之意,大体无差。
9、名成乎礼,字依乎名。
凡以上所述,言取名之礼也,故总而言之曰“名成乎礼”;
《白虎通义<姓名>》:
或旁其名为之字者,闻名即知其字,闻字即知其名。
故曰“字依乎名”也。
10、名,字之本;字,名之末也。为本故尊,为末故卑,尊故其礼祥,卑故其事略也。
此皆“字依乎名”之发挥也。
名,所依也,为本;字,能依也,为末;名为本故尊,字为末故卑;名尊故其事其礼详,字卑故其事其礼略;敷衍之词,如此而已。
11、且妇人无名,故贱于丈夫;野人无名,故贱于学士。
此亦发挥也,其实有因果倒置之嫌。
12、名者,己之所以事尊,尊者之所以命己;字则己之所以接卑,卑者之所以称己;未有用之于尊而为卑,用之于卑而为尊者也。
此是《士冠礼》“君父之前称名,他人则称字也”之深度解释;而又可证前文“为人所字则近乎见尊,为人所名则近乎见卑”之语。
起首“君之于臣...名之可也。至于同官之于僚党...可以称其字,而不可斥其名”不过对其进行直观化、可操作之解释;而此则直指其抽象化、意识形态上之原因,是先浅而后深也。
三、评述
此一段议论,不过欲证父尊子卑,故父当呼子名,而不可以字代之,如是而已,而其辞出乎史而入乎经,经仪礼而纬左氏,辞气近乎秦汉传记,甚为难得也。
邵弘不知是何人,类书所引《邵氏家传》之邵弘乃吴时人,于此不合。史言姚苌时文教兴盛,而姚泓善于谈说,故有邵弘此种博览经典、口若悬河之人,亦不稀奇。
余称其博览经典者,乃以其强凭追忆,于辩难中,临时缀合三传二礼之文以成说也;余言其口若悬河者,乃以其辞铺陈回环,引经据典,虽深究之多有纰缪,而以谈说观之则足以凌人塞问也;惜乎其人湮没不见也。
此论颇为繁复,人言“南人约简,得其英华;北学深芜,穷其枝叶”;南人简约,《世说》中时可见之,北学深芜,除则需于逸史钩辑之也。
北魏李兴业使梁,对武帝曰:“少为书生,止读五典,至于深义,不辨通解”;北魏常爽“因教授之暇,述《六经略注》,以广制作,甚有条贯”,其书仅存序,今观其序,亦剿袭经文而成,无甚深义;邵弘亦北学深芜之一例证也;
似此皆可窥北学之一斑也。
-
Juvenalis 赞了这篇日记 2020-01-08 16:49:39
-
玉山信士 赞了这篇日记 2019-08-27 12:10:41
-
鳴陽兔猻 赞了这篇日记 2019-08-27 12:10:16
-
dotchin 赞了这篇日记 2019-08-23 10:54:31
-
第二齋 赞了这篇日记 2019-08-20 07:40:40
-
黄鸟青鸟 赞了这篇日记 2019-08-20 05:07:34
-
吃饭坐小孩那桌 赞了这篇日记 2019-08-20 00:25:26
-
雪代剑心 赞了这篇日记 2019-08-19 23:33:05
-
[已注销] 赞了这篇日记 2019-08-19 23:17:53
-
W.W 赞了这篇日记 2019-08-19 23:08:07
-
[已注销] 赞了这篇日记 2019-08-19 23: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