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你在一起,好像喜怒哀樂都沒有名字」
我和你在一起,好像喜怒哀樂都沒有名字。
在房思琪的初戀樂園裡面讀到這個句子,說是來自胡蘭成,可是不見出處。當然這淡極而艷的句法也不完全像林奕含自己的手筆。
我太喜歡這個句子,反覆琢磨。大概真的愛,是一種遁入空門,字面意思的空門,無佛的空門,(佛會原諒我狂妄的斷章取義),走進去是一片無垠的黑暗,沒有維度,沒有實體,一片抽象的黑暗,但是這黑暗裡有某種原始的溫暖和安慰。像在母親的子宮裡,絕對的安全,沒有無我之別,沒有文明與自然,先民在曠野上且哭且笑,手舞足蹈,但是並不感到快樂或悲傷,只是純粹的感到生命的召喚。儒者只能走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莊子是在一片無喜無悲的金色的荒原裡,無言的至上的靜,是大解脫。
有時候和他抱在一起,我想起這感覺。
喜怒哀樂都沒有名字。
語言、情感、靈魂、肉體,人類社會用以流通、交易的一切符號的貨幣在這裡喪失了所指,能指被遺忘在狂喜中,狂喜至於頂點也就是無言,長久的絕對的寂靜。
愛上他以前,很久已經無法相信愛情。
這話在當代流行文化的語境中被消磨損耗,語義已經飄忽不定,然而我只能借用破碎的語言表達我陳舊的震動。
戀愛,這兩個字單獨拆開如此富有魔力的,在英文中無論date或是relationship都並不完美對應,直譯大概只能是是「obsession and love」,中國人五四以後才懂得戀愛,但也仍然帶著點舊時相親的色彩,始終是或隱或現地以結婚為前提,當作婚姻的演習,中西碰撞出來一種古怪的維多利亞時代的戀愛風俗。讀簡奧斯汀,男女主角總是在結尾互相「declare their love」,直譯就是「表白」,這詞大概也只有在東亞語境中還有如此強大的活力。
林夕說,戀愛不是溫馨的請客吃飯。
他顯然是無藥可救的浪漫主義者,或者是傷痛主義者,自虐主義者。被傷一次,永遠不要讓傷口癒合,是他病態的宣言,在藝術家和愛的朝聖者兩個身分之間,他搖擺不定,如果自得其樂終究也是一種豁達。
很長時間不得不懷疑,大概戀愛真的也就不過是請客吃飯。當然還有看電影、KTV、喝咖啡、喝奶茶、出國旅遊、養寵物、上床、SM,很多事情可以做。但是總是遵從一種社會規範,電視裡面是這樣演的,我就這樣做了,按部就班,大部分人可以滿意的。我並不是諷刺、甚或批判什麼,只要自己相信,沒什麼不可以。
可是我過不了自己這一關。
至於真的相信,或許根本沒有愛情這件事。那也沒有什麼,一個人有一個人的活法。事實上,我認為自己是個在精神上可以自足的人,這一點我多少有些自信。
但是後來一隻小鹿爬上了我的床。
宿舍的床格外逼仄,兩個人躺著並不舒展,但卻加深了親密。後來兩個人躺在雙人床上反而不習慣,還是彼此緊抱著,縮成一條,佔據大床的一縷邊緣。在黑暗中兩個人對彼此進行了一連串錯誤偏差的解讀和闡釋,最終卻都達成了共識,後來兩人總在揶揄的爭執,是你勾引我,不你錯了是你勾引了我,然而結果對了,過程也就懶得清算;生活不是數學卷子,沒有人在算步驟分。
---
愛上他以前,很久已經相信自己裡面的某處壞掉了。
愛無能,impotent of love,愛的陽痿。美國人喜歡聊這件事,大概深有體會。新大陸的人民有最現代的心理問題;但是到底也有最積極樂觀的態度。歷史薄薄一層,隨時可以起身反抗,順利推翻。老友記裡面chandler到底和Monica修成正果。婚禮時chandler的媽媽走進來第一句話是「I thought we fucked you up so much that this day would never come」。這句話總是格外令我眼酸心亮。我相信自己就是fucked up,壞掉了,整個人格被搞砸了,修不好,只能拖著一嘟嚕破銅爛鐵假裝沒事。
我想我不會愛別人。
很久以後才明白,愛這種東西並不像中世紀的騎士或是浪漫主義詩人想的那麼神秘,彷彿和詩人的才華一樣是天賦的,愛是需要,或者說可以學習的。
从確定自己愛上他的那一刻開始就已經告訴過自己,我的愛他並不是為了佔有,我在他身邊,默默地對他好,這樣也可以。剛上大學的時候寫了篇東西,意思是說當代人不懂愛情,「愛者,隱也」,愛情是靈魂深處的傷痛與陰影。我於愛從來是個苦行主義者。
有很久不敢對他說自己對他的感覺。那些情意在心中淤塞,後來變成了焦油尼古丁、變成淚水、變成許多極端情緒化的文字。
當然不能去打擾他,只能內向消化,把自己的心肝脾肺都掏乾淨,看見自己最千瘡百孔,敗絮其中的靈魂才恍惚,覺得了自己深處的不堪。那或許是愛裡最疼的感覺,對自己的否定與懷疑,但是無可避免。或許愛是那個人的光打在你心上,為你留下一片濃郁的不可化解的陰影。
後來我對他說,無論我們的關係的名字是什麼,我只要知道我是愛你的,別的我就真的管不了那麼多了。
和他在一起,做什麼都可以。甚至只是荒廢、揮霍時光。其實我是一個最緊張、焦慮的人,隨時不在做點什麼都心慌意亂。可是和他在一起,很久很久,什麼也不做。以前聽說有人因為談戀愛成績退步都覺得是天底下最大的傻瓜。到了自己才明白根本愛幾乎是種摧毀性的力量:她讓你對世界的看法不同了。以前覺得GPA、成績、升學、考研、躋身「學術圈」那麼重要,有了自己愛的人以後才突然釋然,其實人生並不是只有那些東西。
無數次,和他抱在一起,看動畫片、打遊戲,一直打到天亮,睏到神智不清才緩緩鑽進被窩睡覺。我喜歡被他摟在懷裡,頭枕在他的胸或肩膀。可以很快睡著,因為心安。
---
很久以後才敢問他,我以為在你,與我的關係是純粹的身體性。
本來是這樣,他說,可是慢慢有什麼不對了。
是從什麼時候開始不對的?是從我抱著他說不親我一下不讓你下床,還是从他吻我說我真是可愛開始。
《色·戒》裡,王佳芝決定放走易先生,一閃而過的念頭:「他是真愛我的。」
《少帥》、《小團圓》裡,同樣的句子,反覆浮現。經常思考這句話,到底有多大的魔力,讓人可以在一瞬間被一個如此簡單的念頭吞沒,心甘情願地萬劫不復。
那一次,一起睡午覺,醒來的時候發現已經過了時間。彼此都心煩意亂。他揮手要我下床。我沈默地起身,收拾東西,兩人一起去洗澡。一路無話。後來我終於說,又不是我的錯。他不應。
回到宿舍以後,兩個人並肩坐在床邊,我重重的穿鞋,就要出去。
突然他伸手抓住我,輕聲說,對不起。
又一次,我說我要在他床邊的桌上有個位置看書。他說沒有空間。兩人爭了半天,最後我說算了無所謂隨你便吧。回過頭去敲電腦,敲著敲著就煩躁起來,拿電腦洩氣,像小孩一樣奮力砸鍵盤。他趕緊抱住我,說別生氣了。我說我只是想跟你在一起。他說我知道。
後來又是因為叫他起床而彼此不高興。我出去自習,他留在宿舍,忍不住發信息隔空大吵。當他說受不了我的脾氣趁早離我遠一點,我覺得好像天都暗下來。我坐在藝術樓外面的台階上,一根接一根地抽了五根菸。終於我說離開你是不可能的。
那天回去的時候看見他在默默地收拾桌子,為我留一塊地方讀書。
那天晚上我趴在他懷裡大哭。
我說我從來沒有這麼用力的喜歡過一個人,他說他從來沒有被這麼用力的喜歡過。
後來他說,不然我們在一起好了。
我第一次理解到原來其實「轟轟烈烈」、「細水長流」這兩個在中文中最常被用來形容愛情的詞並不是對立的。甚至或許只有在細水長流裡才有真正愛情的轟轟烈烈。山雨欲來風滿樓,漫溢的情慾,輕易瓢潑,摧枯拉朽。而表面或許只是一蹙眉。
後來才覺得人生是過河。佛的教育叫「渡」。托爾斯泰也說,信仰上帝是要度過湍急的河流,當代人越來越多成為約伯,意志薄弱的人只能被沖刷到瀑布之下,真正堅定虔誠的信徒才有資格在對岸親吻上帝的腳。
中國人也用這隱喻。淇水湯湯,漸車帷裳。竟然是首情詩。
我在這河裏,好像喜怒哀樂都沒有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