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与光同尘》谦少
这世界上的人分很多种,有些人并非主角,可是他站在那里,就让你觉得安心,觉得就算剧情再怎么离奇,反派再怎么强大,都没有什么大不了。就好像小时候看电影,就算天下都在追捕家破人亡的主角,但是只要跟着那个把他救出来的师父,就算是乱世也会有一个隐居的小茅庐,主角会平安无事,长大成人。 柳毅之就是这种人。 他就站在这里,一直站在这里,只要你来,就能见到他,他会带你去闯龙潭虎穴,带着你平安归来。
喜欢一个人就是,在你遇到难题的时候,不知所措的时候,你第一个想求助的,永远是他。你拿起电话的时候,只想打给他,问问他该怎么办——即使你们平时关系根本不算亲密,即使在他心目中,你只是一个普通朋友而已。
中国人讲相术相术,其实相的不是形,是神,不是五官单独长成什么样子,而是整张脸给人的感觉和精神状态,所谓相不独论。说起来,也是有几分道理的,五官先不论。境遇不同的人,眼睛里的神气也绝不相同。
秦陆蹲在地上,从流理台下的柜子里拿东西出来,他很高,但是瘦,长期宅在家里,皮肤白,穿着黑T恤,低头拿东西的时候,脊背弯出一道倔强的弧度,算不上优美,却让人一望就知这个人绝不是一个容易低头的人。
厨房的窗户很高,已经是夕阳西下的时刻,光从窗户边缘照进来,他轮廓并不是耀眼的英俊,但是莫名地让人觉得清俊冷漠,从鼻尖到薄唇,再到额角,都让人似乎能看到那皮肤下包裹的高傲的骨骼,他整个人就像一尊清瘦而冷峻的石像,每一块骨头敲下去都铮铮作响。 很多年后,南仲远仍然记得这一眼。 他说:“那你呢,你自己喜欢吃什么菜。” 世事倥偬,时光像风一般略过,来日尚渺渺,往事不可追,无数的故事,无数的对话,南仲远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唯独记得这一句话。 大概,是因为从来没人问过他这句话吧。
这些问题,说出来,只是普通的字句,但是当深夜的时候,你一个人躺在床上,想着这些,才会觉得毛骨悚然,这大概就是人和动物的区别,人有自我意识,而不仅仅是本能。 我爸爸是个化学家,他跟我说,古往今来,每个人都会死,孔子死了,牛顿死了,爱因斯坦也死了。我们也终有一天会死去。但是,在死去之前,我们会有几十年的什么,独一无二的生命,我们会有自己的思想,我们可以做任何我们愿意做的事,艺术、文学,或者科学,没人能阻止你。他说,他小的时候也想过这个问题,所以他决定当一个科学家,他要追溯这个世界的本源,时间从何而来,生命又将归于何处,总有一天,人类会找到这个世界的本质,然后豁然开朗。就像我们发现太阳系,发现银河,发现光速,发现量子物理,我们终会找到关于生命的答案。而这个寻找答案的过程,是一代代人用生命铺成的,支持我们追寻答案的那种东西,就叫做信仰。这和金钱无关,国家无关,和民族无关,甚至和生死无关。有了信仰,你就不怕死了。 但是,我妈妈的答案和我爸爸不一样。我问我妈妈的时候,我妈妈正在收古画。她跟我说,我爸爸说的,只是一部分人的答案,这一部分也许出生的时候就有着极高的天赋,可以支持他们拥有信仰,并为之努力。但是这个世界上的六十亿人,绝大部分只是平凡人,他们都活在社会的规则里,生老病死,不过平淡一生。但是,他们也有自己的办法来对抗死亡。每个人都会怕死,父母陪你半辈子,儿女陪你半辈子,但这世界上有一个人,那个人会陪你整整一辈子,你会长大,会遇见她,你们会相爱,会结婚,她仅有的那一辈子,会托付给你,用来和你一起过,而你也一样。你们会一起生活,一起渐渐老去,最终一起面对死亡。只要想想有人陪伴,其实死亡也没那么可怕了。 -林郁
大概,这世界确实很公平,无论你是什么样的性格,什么样的容貌,什么样的出身,都会给你一个人,那个人也许听不懂你说的每句话,也许再努力都无法完全走进你的世界,但是当他温柔地看着你的时候,全世界的冰雪都会为之融化。 那种让冰雪融化的东西,就叫做爱情。 只是,有些人终其一生,都未必能遇见那个人。 而有些人,就算遇见了那个人,也无法和他一起走到最后。
要到很多年之后,林郁才会知道,原来吻不一定代表着喜欢,有时候也代表着告别。 那时候他也已经明白,爱不仅仅是温暖,是注视,是看到他就满心愉悦,是只要想到他,就觉得阳光明亮,世界无比美好。爱也可能是牵挂,是遗憾,是在心脏里牵了一根线,一提到那个名字,就拉扯得撕心裂肺的痛。爱也可能是不能触碰的伤口,无法企及的目标,无论怎么努力,也看不到尽头的漫漫长夜。 但那都是很久之后的事了。
她蹲坐在地上,林郁蜷在被子里,这个上午像被浸在黄连水里,绝望而悲伤,她是沈白鸿,上下五千年一堂课就能讲个大概,但她没办法教会自己的儿子,如何躲开那些会让他伤心难过的事。喜怒哀乐,相思苦求不得,百般滋味,他都要一点点亲口尝过,没人能够教他,没人能够帮他。 他小时候她就知道,他这样的性格,会吃很多亏,受很多苦,遇见好人也许相安无事,遇见坏人,他连反击都不会。他天生就是这样的性格,她教不会,也没法教。她把他带到这个世界上,却没办法陪他走完一辈子。她和他父亲送他去学校,学物理,希望他一路考上去,身边都是搞学术的人,会过得好一点。她希望他能遇见个善良点的女孩子,能够照顾他,不要骗他伤害他,就已经足够了。 但是不行。 这世上有百种人,林郁遇见的是会伤害他的那种。
情怯情怯,是因为有情,所以才胆怯。越在乎,越重要,才越会被迷障迷住双眼,做出许多错误的事来。权势再滔天,手腕再铁血,牵扯到一个情字,百炼钢都成绕指柔。优柔寡断,患得患失。 只是一切都过去了。 半生已去,尘埃落定,程曦已经长成成年人,他们那一辈的是非对错,不过是一个答案。无论答案是什么,在程曦心里,他们也只是生了他的人而已。在他最需要他们的童年,他们没有出现,所以往后的日子里,他也不怎么需要他们了。 他需要的,大概是一个温和的,木呆呆的理科生,会全心全意地仰望他,喜欢他。而他在商场上厮杀之后,关上电脑,只要走到客厅,给在沙发上看书睡着了的他盖上毯子,摸摸他的头,就会觉得心绪宁静,此生何求。 这世界其实很公平。 他在冰雪里出生,在冰雪里长大,筚路蓝缕,心如铁石。然后终于遇见一个人,一笑万花开,世界都明亮。
他是南家老二,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二少爷,谈过几场平淡的恋爱,开了一个亏本的店,做一碗兰州拉面的成本都在三位数,但是他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一些人,生活里最大的障碍就是钱。 他不知道,他带过去的那些食物,其实远超过秦陆家一个月的生活费。他也并不知道,秦陆身上穿的黑T恤,是二十块一件的普通款,而他带过去的T恤上印的,却是阿玛尼的标志。 他不知道,在那个没有冷气的厨房里胡天胡地做菜,芦笋取尖,鲫鱼炖了汤就扔,上好的明前龙井拿来做虾仁,番红花只取一点花蕊,而秦陆始终不置一词,这就是对他最大的包容。 他更不知道,喜欢其实是很难的事。对于秦陆来说,就是很难的事。 抛下代练,抛下工作,陪你在厨房里待上一下午,就已经是他喜欢的表现。 因为喜欢,所以不愿意用你的钱,因为喜欢,所以不愿意告诉你,你自以为是[两全其美]的办法,对他来说,其实是破绽百出。因为喜欢,所以就算他是这样高傲的人,就算你打开了他的手,他也只会蹲下去,把散落满地的钱,一张张捡起来,寄到你的餐馆。 对于有些人来说,喜欢,本就是一件奢侈品。 喜欢就意味着包容,意味着妥协,意味着默不作声地把你造成的乱摊子收拾好,秦陆是那样沉默的人,他很少说话,只是默默做好一切,然后看着别人离开。
我这几个月,一直想跟你说,秦陆,我不服。我们之间没有深仇大恨,没有父母插手,为什么不能在一起。我不要这样不明不白地结束,我不要以后你和我分道扬镳成家立业,我不管你有什么隐衷,有什么顾虑!我要回来找你,只要我还活着一天,就缠你一天。直到你终于能对我笑,能承认你喜欢我。 但是我现在不这么想了,我投降。 你无动于衷也好,你毫无回应也好,你一言不发也好,你这样一辈子也好。 我会一直在这里,不是为了等你说喜欢我,不是为了僵持出一个结果,只要现在这样,两个人待在一起,就算磕磕碰碰,也要一直待在一起。 我总有一天会懂你,你总有一天会信我。 我不要输赢,我只要你。 -南仲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