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性侵报道的几点思考
近期三联生活周刊专题报道了该社会话题。其中涉及到女性权利,故做一篇文,记录一下我关于这个话题的几点思考。
从一而终的导师制度,师生属于从属关系,导师对学生前途的决定权非常大,女生在这样一个权利结构里面,处于非常弱势的地位。
以儒学为正统思想的中国传统文化,其中坚就是伦理道德体系。传统的师生关系,带有浓厚的伦理色彩。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师生文化是一种类似家庭的文化。随着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转型,传统的师生如父子/女的观念,逐渐暴露出很多问题。比如师生关系的界限问题---除了相对容易明确的授业解惑之责外,是否应覆盖相对模糊的私生活领域?
抛开性的因素,在明显有强权与弱势关系存在的场景中,弱者如何保护?强与弱的权利关系如何平衡?
性骚扰与猥亵妇女罪,一个最重要的区别在于有没有存在权利关系?包括上下级,雇主雇员,医生病人。
师生关系之间的灰色地带:到底是老师对学生关心、爱护还是控制?你会发现全部混合在一起了。在这样一个地带里,老师有特别大为所欲为的空间。可以逐步来破坏学生的身心自治领域。
师生关心并不是一种平等关系。存在依附与被依附,控制与被控制。
但现在国内仍未形成法制化的保护措施,对性骚扰的防止机制仍然停留在师德c层面。就无法形成真正的约束。
中国的影视剧有把权力相差悬殊的爱情过度浪漫化的趋势,年长的有知识的男性与年轻女生在一起的剧情。也喜欢塑造一类女性形象:善良纯洁而无知。这种塑造本质上是一种性别偏见,有意无意传达了女性要通过取悦男性来获得资源,而不是靠自己独立奋斗。
在中国的高校里,一些具有学科带头人资格的教授的校内资本,似乎独立于社会之外。他们对学生的人身控制权力,更多地以类似父权而非男权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对女学生,这种父权地位很容易转化为性勒索的资本,或者以罗曼蒂克式亲密关系作为掩饰的实质性性侵害。---内卷化困境。
争议中的师生恋:围绕师生间的权利问题。师生间权力不对等。正式权力差异一旦存在,所有的性行为均可被视作性骚扰。所以不存在事实上的自愿的师生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