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伦,无与伦比的生命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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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波、王尔德、李白、普希金、叶赛宁、雪莱,看到这一长串不同凡响的名字,你会想到什么?当然,他们都是天才诗人。还漏了非常重要的名字:拜伦!
如果你对他的印象还停留在“假若他日相逢,事隔经年/我将何以贺你/以眼泪,以沉默”的阶段,那么拜伦的真实人生,总有无数轶事来跌破你的眼镜。他会告诉你,情诗仅仅是他的游戏之作,他在诗中渴于塑造的却是孤傲、狂热的形象,要表达的是不间断地对教会、伦理,甚至宇宙的反抗精神。因为拜伦在心底深信,假使但丁在《神曲》中描绘的天堂、炼狱、地狱之说属实,他死后无缘于天堂,必定要下地狱的。即使后世恭敬地把他列入天才诗人的行列,他也会告诉你,“我所希望达到的‘顶峰’决不是在诗歌上成名”,而是要行动,行走在世界的边缘,即使跛了一只脚。这才是拜伦。
他总在有意无意地打破世人对他的固有形象。在一般人看来,天才诗人都是头顶一圈天之骄子的光环,脚踏七彩流云而来,出生时风云变色、暴雨倾注,诞生后一声啼哭,天空立马呈现一片祥和之象。要说天之骄子必定是意气风发,疾行千万里的形象,那么拜伦打破了这个词的固有含义,因为他出生后不久,他母亲发现他是个跛子,治疗数次仍无果,直到三十六岁魂归天国,这位天才诗人还是跛子;要说天才诗人必定天生清风道骨、精神矍铄,那么用到拜伦身上我们又错了,他天生肥胖,必须依靠高强度运动和苛刻的节食来维持瘦削的身材。他每天只允许自己吃硬饼干和苏打水;要说天才诗人无一例外是短命鬼,那么拜伦好歹没有继续破例下去。他确实是短命的,三十六岁即一生,却划下了无与伦比的生命弧度。
比起任何一位伟大诗人,拜伦的形象更为真实:他是活生生的人,拥有一副带着缺陷的血肉之躯,但不断地克服缺陷,甚至去超越,最后超脱于人世间。
1812年,全世界闹得不可开交——拿破仑忙着征服俄罗斯,美国为了加拿大,跳着闹着要跟英国打仗。同年2月29日,对二十四岁的拜伦勋爵来说是一个无比重要的日子。这一天,《恰尔德•哈洛尔德游记》的出版,轰动了英国文坛,年内居然重版了五次。那时,比起同美国的战争进展,英国上流社会似乎更关心这位年轻人是何许人也。人人争着读这本自传诗体游记,如果你不知道拜伦,那就落伍了。这位天才诗人在给朋友的信中写道:“我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已经名扬天下,成了诗坛上的拿破仑。”
在此之前,拜伦虽是贵族爵位继承人,但因自幼以来的家庭经历和身体情况,他并不是第一眼引人注目的自信孩子。
传说他的父系拜伦家族出过“邪恶的勋爵”,他的父亲更因暴烈的性格、粗野的行为和猛增的赌债被称为“疯杰克”,也有人说,拜伦家族无一不是疯子。他父亲曾经凭着狂野劲儿先后彻底征服了两位富有女性,而后与情人私奔,后一位便是小拜伦的母亲。他的母亲承继苏格兰戈登家族残暴、干脆的禀性,拜伦父亲去世后,她喜怒无常,“时时给他一阵暴雨般的殴打,接着又是一阵暴雨般的亲吻”。
说到这,我们必定认为小拜伦也决不是等闲之辈。确实也如此。少年时期的老师对拜伦作了这样的评语:“一个十分讨人喜欢的孩子,可是难以驾驭。”偏偏这样一个孩子,却天生身负残疾,他的右脚是跛的。天才诗人居然是跛子,这不是开玩笑吧?老天就是爱开玩笑。这将永远成为他的痛处——他并不擅于交际,害怕和陌生人交谈,同有魅力的女性说话时,他会不自觉地在心里默数“一、二、三、四、五……”如果他服软,对命运稍微低低头,那么他的一辈子过得会很普通。可拜伦终究还是拜伦,服软绝不是他的脾性。他一直反抗,反抗旁人注意他的脚,反抗众人照顾他的残疾,他要超越其他人之上,于是他击剑、游泳、骑马、长跑,样样都干,还干得很不错,以此来破除一切偏见。
要命的是,他事事不服软,总是不顾一切地说出别人不敢说的禁忌。看不入眼的事,他无法静默,反而跳着闹着说,这不公平!这不公平!嘴上的毛还未长全,他便把文坛中杰出人物得罪个遍。于是,偌大的英国,于他几乎毫无立锥之地。为了活下去,一般人不得不低头。可拜伦勋爵是贵族啊,而且老子死得早,母亲管不了,他想干什么都可以。他拥有可以付诸一切行动的能力,他可以出走到人类可以达到的任何地方。他有钱、有产业,也有贵族头衔让他在世界各地通行无阻。只要他想,这一切都可以付诸实施。因此,面对他造成的烂摊子,他没有收拾的能力,所以他开始了人生中第一次远行:漫游葡萄牙、西班牙、阿尔巴尼亚、希腊等地,并将此次远行见闻为内容,写成了第一本重要作品《恰尔德•哈洛尔德游记》。
顿时,恰尔德•哈洛尔德的忧郁、孤寂、悲哀和狂放不羁一下子成为时尚风向标,伦敦上流社会都向拜伦敞开了大门。
法国传记作家莫洛亚在《唐璜•拜伦传》中记载这样一件趣事:在卡罗琳•兰姆的文学沙龙里,塞缪尔•罗杰斯把这本新出版的诗集吹捧上了天,并把其中几页校样拿给卡罗琳•兰姆阅读。谁知就在当天,她走遍全城,对所有人说,她读了这篇新诗,它简直是奇迹。
她对罗杰斯说:“我一定要见见他,我真想死他了!”
“他是跛脚,而且还咬指甲。”罗杰斯说。
“即使他长得像伊索一样丑,我也一定要见见他!”她回答。
当然,卡罗琳•兰姆最后成了拜伦的情妇。这也是拜伦的风格。他不再在女人面前默数“一、二、三、四、五……”,她们反而恨不得自己送上门来。他从一个极端跳到了另一个极端。拜伦天性中素有一股对抗的骄傲情绪,做任何事渴望达到极致,不喜被抑制,但老天终究又开了玩笑:他渴望演说、武斗,满腔充满着去干些什么坏事的邪火,却给了他一双跛脚;他天生对女人有强烈的感情,在那里可以安抚他内心躁动的邪火,从中得到片刻的平静,却偏偏不如他的愿。这下好了,不来还好,一来就一股脑来,又把他给吃撑死。渴望褪去后,他感到虚无,发现并非如他所想。
拜伦少年成名,一切都在他的脚下,真是意气风发,但女人始终是他心中的一根玫瑰刺。他感情丰富,却终究不是痴情种、长情种。他在不同女人之间渴望、徘徊、厌倦,长此以往地反复,但又不擅于交际,处理不好其中复杂的人情关系。因此,他又一次感到了厌倦——直到在其同父异母姐姐奥古斯塔那里得到了慰藉。他希望他情人待他如宠爱他的姐姐一般,这位姐姐也要没什么头脑,不能过问他的灵魂之事让他烦心,要保持一种欢快的友谊,绝非要死要活的那种,不然他会嫌弃女人在恋爱中的愚蠢。这多少形成了拜伦每一段情感的模式。从此,你可以看出拜伦在情感模式中寻找什么——
司汤达说:“拜伦是他自己注意力的独特的目标。”这句话在这里再次得到了印证。在朋友之间、两性关系中,他寻找的是自己,爱的还是自己,他的姐姐奥古斯塔就是拜伦另一面的镜子,只是性情、性别相异而已。拜伦把这些全部写进诗剧《曼弗雷德》:在阿尔卑斯群山中竖立着一座古堡,他的主人贵族曼弗雷德离经叛道,不为世人所容,但他孤芳自赏,既睥睨人云亦云的世人,又怀疑上帝的权威。唯有姐姐阿丝塔忒理解他,结果因他的爱而戴着罪孽死去。魔鬼意图拖他遁入魔道,他却不卑不亢地抗争,直至最后一口气。
拜伦借主人公曼弗雷德(我们知道拜伦作品中男主人公或叙述者皆为拜伦的化身)的口说:
“她的容貌长得像我。她的眼睛,她的秀发,她的风姿,这一切,甚至还有音调,人们都说像我。但是她的一切都是温柔的,融合着美。她有和我一样的怪癖思想和迷惘心情,她喜欢探求幽秘的知识,而且她具有一颗能理解宇宙的心灵,不仅如此,她还拥有比我更为温柔的力量。她有同情、欢笑和泪水,我却没有,她怀有温情,我却只对她有这种情感,她有谦逊的美德,我却从来没有。她的过失是我的,她的贞淑是她的——我爱过她,也毁了她!”
毫无疑问,阿丝塔忒就是奥古斯塔,拜伦赞美姐姐的品格即是肯定自我的人格取向。
有人说,演员一辈子演各种各样的角色,其实到头来演的都是自己。他在诠释不同人生的同时,折射出自身千千万万的隐藏面。茨威格写历史传记,他对历史人物的特写并非写彼即彼,而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的写作轴心永远是现世,以史观照自身,以人物的境遇浇胸中之块垒。所以,他的历史特写主观性强——你读懂了茨威格的境遇,才能理解他笔下历史人物的人生困境和发展走向。
每个人都在关注自我,这无可厚非。女人们还喜欢没事天天照镜子呢。“纳西塞斯”说的就是人类与生俱来的自恋情结。但拜伦可谓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他写得最好的诗都是写自己,他所有的诗都是关注自我。可以说,他所有作品都是为了让他说出自己想倾述的话语,其中的人物设置、他们干了些什么都不重要,更重要的是拜伦想说什么。
从贵族出身、家庭经历到少年天才诗人的名声,这些让拜伦成为全欧洲人的焦点。在一举一动备受关注的情况下,他离经叛道、口出狂言,挑战贵族、权威、教会、伦理,自然会受到更多的关注和谴责。骄傲、不服输的性格,又使他摆出更加忧郁、倨傲的姿态。你会发现,他在自己人生中扮演的最重要角色,即是演员。他上演一笔成诗的天才诗人、忧郁不得志的贵族青年、乱伦关系的男主角。如此恶性循环,他不给世人留情面,更绝不会给自己留情面。他把自己推向了无底的深渊。
很快,流言蜚语接踵而来。为了盖住这些伤害姐姐奥古斯塔的言论,拜伦做了此生最令他后悔的一件事。他居然结婚了!而且新娘并不是他心目中的理想对象,她理性、善于思考,这恰恰与拜伦相反,而且不时地激怒拜伦,让他去思考自己长时间来逃避的灵魂问题。再加上,拜伦对姐姐的过度依赖。可以说,他们的婚姻生活并不愉快。
一年后,妻子作出了分居的决定。对于拜伦来说,这不啻是天大的打击。他口无遮拦的性子,平日里得罪的权贵、文人不在少数,而这些人都在等着看他的笑话。拜伦那是何等的自傲,这次在所有人面前颜面全无,他简直无法在伦敦继续呆下去了。
他无情地自我解嘲,大声地说自己已看破红尘世间,其实他什么也未看破。他洁身自好,不见容于那些蝇营狗苟的人,却又无法面对冷酷的现实,所以他又一次出走,永远地离开了英国,最后死在了他的精神祖国希腊。
这样的天才诗人,你很难想象他是跛脚的。但拜伦偏偏是一个行动派的诗人。他的出走,也是意料中的事。
拜伦是彻底将行动贯穿于思想的实践派,甚至可以说,他并不把写作、思想当一回事(虽然这些给他带来了名利)。他心中有一股去干什么的躁动不断推促他行动(拜伦家的基因),写作和思想的成果只是行动的内涵这座大冰山上顺便露出的小小一角。他心中的那股燥火,包含着内心的炽烈情感、强烈的表达欲和对自我的极度迷恋,所以他感情丰富,渴望以什么方式都好,或是写作,或是行动,向世人传递他对人对世看法的独特姿态。
采取哪种方式好呢?当然,行动最好,它是最鲜明的姿态,他第一次出走漫游葡萄牙、西班牙、阿尔巴尼亚、希腊等地是一种姿态,他第二次出走旅居瑞士、意大利,最后为了解放希腊死在当地也是一种姿态。在他看来,写作是行动的一种延伸,或者说,它仅仅是行动的一种补充,都是为了表达拜伦的自我。你看,他的重要作品都是旅行中的见闻以及由见闻而引发的思考,《恰尔德•哈洛尔德游记》1-2章是他1809年至1811年漫游葡萄牙、西班牙、阿尔巴尼亚、希腊等地的诗体游记,而《恰尔德•哈洛尔德游记》3-4章、诗剧《曼弗雷德》和《该隐》、《唐璜》却是在最后一次离开英国后旅居瑞士、意大利期间的作品。
在国内得不到认可,他出走,他反抗,这就是他的姿态。这一姿态,他首先用实在的行动表达出来,然后用写作来进行补充。正因没有局限于写作,他的写作格局很大,再加上天赋所在,涓涓灵感源源不断,他几乎信笔就来。这不知要羡煞多少诗人和作家,要知道古往今来的写作者难有几个达到这种境界,大家都是爬格子一步一步填出来的,甚至有时候憋屈一天都写不出一行字。拜伦却是信马由缰,挥洒出来的。这个天才诗人还偏偏不乐意地说:“我希望已经治好了写作这毛病。”他认为写作是其次的,文学更是没有考虑在内。这一点可以和托尔斯泰比肩。一位是天才诗人,一位伟大文学家,他俩简直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尽说风凉话。读托尔斯泰,你会有一种感觉:写作不是他的目的,他的思想远远不是局限于写作这种方式,而是更为深邃的人生和广阔的俄罗斯大地。所以,毛姆才大胆地说托翁的文笔不好,托翁不在意表达的方式,而是在乎表达的内容。
拜伦对写作很顺从,鲜有较真的时候,但他心中那股邪火却让他对人对世时时较真。歌德把拜伦大部分表示否定态度的作品称为“被扣压的议会发言”,说拜伦要是在议会上抒发了不平之气,那么他的作品会好得多,人也会豁达得多,当然他的人生道路也会顺达得多。但我认为,拜伦败在心中的那股邪火,恰恰也是因为那股邪火,他才恰如其实地在诗歌中塑造了自己狂放不羁的形象和现实生活中敢说敢做的性格。这是拜伦风格的根本所在。如果心平气和、瞻前顾后,那么拜伦如何称其为拜伦?
爱尔兰诗人叶芝写过一首很有名的诗:《失窃的孩子》。这首诗恰恰就是拜伦一生的写照:“走吧,人间的孩子!与一个精灵手拉着手,走向荒野和河流,这个世界哭声太多了,你不懂。”在那部最能体现拜伦人格和命运的作品《曼弗雷德》中,众精灵也是这般无奈地称呼主人公曼弗雷德:“你这戴罪的泥身,尘世的孩子!”拜伦确实不见容于茫茫尘世——人类只有隐忍,夹着尾巴做人,才能存活于世,拜伦作为尘世的孩子,却境界高远、鹤立鸡群,眼中容不得一颗沙子,决不与夹着尾巴的人类为伍。在卑微的尘世中,这颗忧郁的生命作为卑微人类迟疑、痛苦、否定自我,却又天性高傲地不断追寻高远未知的一切,去探寻世界、思考宇宙。他认为人的灵魂在知识追求过程中深深地体会到知识不是幸福,但仍保持心灵忧郁的状态不断甘之如饴地奔向痛苦的真相。这种精神即是天才拜伦短暂一生的缩影。
诗剧《该隐》是另一部体现拜伦人格的作品:夏娃受毒蛇的诱惑品尝了知识树上的果子,便能治羞耻、辨善恶,却未得到生命树上的果实,给自己和后代的人类带来了死亡,必须经历生死轮回。拜伦生性蕴含反叛的因子,自主意识特别强,不会盲目地信仰,所以在诗剧《该隐》中,他偏要选择传统意义上十恶不赦的魔鬼卢西弗和第一个杀人者该隐从另一角度来解读《圣经》里的信仰,他提出对十全十美上帝的质疑:“如果他创造了我们,他就无权毁灭。”
这些都是拜伦对上帝的质疑,或是思考,因为他不愿意因受到生死威胁(即使来自上帝)盲目地去信仰。事实证明,那些被世人口耳相传为十恶不赦的人,当然也包括卢西弗和该隐,他们的反叛恰恰是因为他们思考了,怀疑了,怀疑这个世界的秩序,所以被为主导世间秩序的强权者所利用的愚昧世人口诛笔伐,成为了历史的堕落者。
其实拜伦本就是汇聚大地灵气的精灵,生性忧郁、才华横溢却不类于凡人,不为名、不逐利,凡人一辈子追求的,都不在他的眼里,他是在戴罪的泥身人类中体现一种遗世而独立的精神。他掉落凡尘,沾了一身凡间的尘垢,肉身脆弱却而不自知,死命挣脱这个污垢的泥身,早早离去了。神和世人对他的关怀也只能是这句:“你这戴罪的泥身,尘世的孩子。”这是一种充满偏爱又无奈的叹息。这可怜的孩子啊!
因此,他生来是让人仰望的。司汤达非常推崇拜伦。在《文学回忆录》中,木心先生这样说:“有次在意大利,一晚会据称有拜伦。司汤达大喜,去,原来座位就在拜伦旁边。远远看见拜伦入场,他已昏昏沉沉,根本无心听音乐。他说拜伦皮肤如大理石中点了灯。那晚,他未听到音乐,但看到了音乐。”
歌德作为长者,对拜伦指出过批评意见。他们是截然不同的:拜伦是悲观的,歌德却是达观的。拜伦是任性而英才早逝的。但歌德的是讲究物质和精神兼备的,他为人世故、睿智,一生只会平步青云,心态豁达而长寿。简单的说,拜伦是愤世嫉俗的天才短命鬼,歌德是圆滑处世的豁达长寿星。他们本为两个世界的人,但这并不等于歌德会间隙于这个年轻气盛的浪荡子。相反,歌德很欣赏这个出走英国奔走于希腊的年轻人,他对拜伦的喜爱是溢于言表的。
雪莱、司汤达、歌德,这些名字对于后世是多么闪亮的名字。单独来论司汤达、雪莱或是歌德,他们是流传后世的伟大诗人、小说家和思想家,自然光芒四射,后世几乎无人与之比肩。但无论谁和拜伦站在一起,将他们如此比照,都会黯然失色、暗淡无光,拜伦却神采奕奕,跛着右脚向你走来。
拜伦这般遗世而独立的佼佼者,通常都是可悲的短命人,这个世界不见容于他们,却赞美他们的品格。
反观自身,我们何尝不是这般的见解。每个人都渴望平凡的人生,却希望在电影、文学作品中探寻轰轰烈烈、不平凡的生命经历。因为人类渴望、向往转瞬而逝的美,他们赞美的东西都是短暂而灿烂,极尽美之能事。烟火,其生命短之极,却留下绚烂的、不可复制的美。还有飞蛾扑火,还有伊卡洛斯的坠落——人深感生命的短暂,赞之,叹之。
现世的影视作品总爱塑造一个个天生拥有创世、灭世能力的奇才:母亲受孕一个月便生下他,一年他已是成人模样。他的能力毁天灭地,生命却如彗星般灿烂而短暂。一般来说,世间灭日之际,他持有破除反派人物进行毁天灭地的决杀技。他的生命短暂,使命却非常明确。待使命完成,他亦消陨。正因生命短暂,他在有限的人生里加倍活尽悲喜冷暖。也许预感到生命的短暂,拜伦骨子里也总有一股躁动地去行动的邪念。这股邪念使他尝尽相同于其他人几辈子的人生,他将短短三十六载活得至情至性、淋漓尽致,最后他已是颤颤巍巍的三百岁老人。
人生而有使命,或这或那。有的人二十年完成使命,魂归天国;有的人寿极而终,活到一百岁。有的人喜欢短暂灿烂的烟火,有的人喜欢万古长青的松树,也有人两样都喜欢。这有什么好争辩的呢?世间总是丰富多彩的,有各种各样的人、色彩,只取一样,岂不无聊得紧?
况且一生要是过得浑浑噩噩,即使寿命长至彭祖,生命永恒不死,亦是大而无当,无甚用处。歌德长寿一生,留下无数人类的思想结晶;拜伦短短三十六载,惊天地叹鬼神,一举一动均牵动世人心弦。论人生的密度,拜伦决不输予歌德。他将人生长度缩短,个中滋味依然尝尽,却同样划下了无与伦比的生命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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