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作业———过去三个月看的几本书
本来跟湖姐姐讲好每个月看两本书,写读书笔记。前面五个月都按时交功课的,后面就乱了,虽然书还是有一搭没一搭在看。趁今天有心情,赶紧的补个作业。这三个月看了十多本,多数是中文(所以看的快),有几本是专业书,就不提了。还有两本英文。每本写一点点,尽量简练。然后要去睡觉。
《认得几个字》
台湾张大春写的挺有名的书。每一篇以他家孩子的认字故事为起兴,趣谈汉字的起源和含义。读起来很轻松好玩,但能如此写出来的没有几人。他家小孩很可爱。
《亲爱的安德烈》
台湾龙应台与她的儿子之间的信件对谈。谈两代人/两国人的不同人生和意见,她的儿子安德烈是中德混血,是德国籍。信件的原文是英文,那是母子两个的通用语。龙应台给翻成中文,因此全书的文笔都是龙应台的。她的文风太浓烈,对我来说。同是台湾作者,我比较喜欢张大春。
不过书中还是有些触动我的地方。首先当然是十八岁的儿子还肯和妈妈写信对话,这孩子太好了。其次文中关于文化种族等等的探讨还是蛮不错的。比如谈到对一个地方的归属感,龙应台说“有一个相反的东西使我很清楚地看见自己的归属:耻感… …当国际新闻报道台湾在中国和东南亚的制造工厂如何不人道地对待工人,我觉得羞耻。这份羞耻,使我知道我是台湾人。”这点,我深以为然。对一个地方的人的行为感到羞耻,实在是对那一地最深最清楚的归属。
还有些地方比较好玩,比如安德烈看《音乐之声》的反应就很有趣。作为一个把自己当作德国人的少年,看了《音乐之声》,他感到这是刻奇的顶峰,半途就逃之夭夭。这是一个我从没想到的角度。
《说部之乱》
豆瓣上友邻玩小抽奖,抽到我送我的小书。短篇小说集,作者朱岳。基本上每一篇都是一个或几个趣致的点子,很宅的书生的点子。感谢友邻赠书,增广我的见闻。
《给孩子的诗》
北岛选的适合孩子读的白话文诗集。大半是译诗。我喜欢尊敬北岛的动机。长久以来,中文界给孩子看的白话诗绝大多数是垃圾。至少这本里的诗,语言和意象都蛮好蛮美。有天分的孩子会从中得到营养。希望有更多此类的书出现。
其实是为了花生米买的,但是,唉。希望她哪天太阳从西边出来,会看一眼。
《张枣的诗》
想读张枣的诗,主要是因为他那首“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梅花便落满了南山 “(《镜中》)的意境非常惊艳。不过整本诗集读下来,虽然看到了很多很多意象,他的诗意却是抓不到。我不会读诗。也许是学生时代诗歌教育失败的一个间接证明吧(自己不会不要怪别人)。
《深夜食堂》
这套漫画读了前面四本,蛮喜欢的。更难得的是,买回来之后孩子她爹也暗搓搓拿去读,读得津津有味。虽是漫画,其实并不适合孩子,是给大人看的。这书就像里面的深夜食堂,温暖,随意,生活暗流,最终归化于美食。后面好像还有十本,没事可以买几本回来翻。也都拍成了电视和电影,看了几段,太慢,弃了。是我不好。她爹听说有电视剧,倒是开始一集集在看。
《枪手的故事》
这是同事李青松的第一本长篇小说。李老师曾是新加坡《联合早报》金笔奖的小说类首奖得主,几年后出了这个长篇。我们工作繁重,他是怎么写一个长篇的,真是太佩服了。
这本书是讲一个始终待在书斋里的男子,凭着给别人当枪手写论文维持读书生涯。至于他为什么一直要读书,则不能剧透。读完这本书,第一反应是卧槽不带这么黑写论文的XDD 。故事后半部分脑洞渐开,我其实比较希望后面的枪手联盟之惊天阴谋可以展开得更充分。书中的新加坡自有一番风味。
《On Writing》(写作这回事/斯蒂芬金谈写作)
虽然没有读过斯蒂芬金的书(惊悚不是我的茶啊),但是不妨碍从这本《On Writing》学习。
喜欢金的文笔。喜欢他的平易和幽默。一开始以为是讲写作的工具书,读了几页,咦怎么是他的自传?没关系,自传更好看。再读了几章,咦怎么真的是讲写作的工具书?
原来他把自己的人生经历当作写作生涯的一个组成部分。这当然是很有道理的。
中文界长久以来认为写作靠灵感,不可教,其实是错误的概念。写作是有方法可循的。斯蒂芬金的方法可以借鉴。他讲到,作家有几种:渣的,普通的,好的,伟大的。他说如果你是渣的,那就算了,渣的不可能变成好的;如果你是伟大的,那也不用看他这本书,因为伟大的作家是另一种动物,自有法则。但如果你是个普通的作家,却可以通过一些方法训练成一个好的作家。他自认是个经过苦练的好作家。读了他的简单自传,的确可以看出他的刻苦、务实和自律。我觉得有志于写出好故事的作者,应该读这本书,很实用。
《Jonathan Strange and Mr Norrell》(英伦魔法师)
作者:Susanna Clarke
好书!我喜欢的调调。仿古英伦风。请想像用简奥斯丁的文风和节奏讲述的魔法故事。一千页。大段慵懒绵长的描述之后,忽然给一个转折,再给一个转折,然后又回去云淡风轻。不按牌理出牌,结尾也如此。还有大概百多页的注解,像模像样地构建了一个魔法学术界。总之看得我心痒难挠。然而一千页有没有?奥斯丁有没有?所以如果看不下去,千万不要勉强。我要是没有在六月去香港的飞机上集中火力,天知道这会儿可能还没看完。看完那晚是在港大柏立基书院的宿舍,随着情节高潮迭起,安静的书斋窗外似乎风声鹤唳。特别的书啊,好过瘾啊,可是再看一遍会要了老命啊。
BBC已经拍了电视剧,不想看书可以看剧。听说还行。
忙成狗的时候,想起世界上还有无数好书好电影要看,就又抖擞起来。以及飞机上读Kindle,效率很高,《安德烈》《On Writing》和《Jonathan Strange》都是在飞机上读的。
《认得几个字》
台湾张大春写的挺有名的书。每一篇以他家孩子的认字故事为起兴,趣谈汉字的起源和含义。读起来很轻松好玩,但能如此写出来的没有几人。他家小孩很可爱。
《亲爱的安德烈》
台湾龙应台与她的儿子之间的信件对谈。谈两代人/两国人的不同人生和意见,她的儿子安德烈是中德混血,是德国籍。信件的原文是英文,那是母子两个的通用语。龙应台给翻成中文,因此全书的文笔都是龙应台的。她的文风太浓烈,对我来说。同是台湾作者,我比较喜欢张大春。
不过书中还是有些触动我的地方。首先当然是十八岁的儿子还肯和妈妈写信对话,这孩子太好了。其次文中关于文化种族等等的探讨还是蛮不错的。比如谈到对一个地方的归属感,龙应台说“有一个相反的东西使我很清楚地看见自己的归属:耻感… …当国际新闻报道台湾在中国和东南亚的制造工厂如何不人道地对待工人,我觉得羞耻。这份羞耻,使我知道我是台湾人。”这点,我深以为然。对一个地方的人的行为感到羞耻,实在是对那一地最深最清楚的归属。
还有些地方比较好玩,比如安德烈看《音乐之声》的反应就很有趣。作为一个把自己当作德国人的少年,看了《音乐之声》,他感到这是刻奇的顶峰,半途就逃之夭夭。这是一个我从没想到的角度。
《说部之乱》
豆瓣上友邻玩小抽奖,抽到我送我的小书。短篇小说集,作者朱岳。基本上每一篇都是一个或几个趣致的点子,很宅的书生的点子。感谢友邻赠书,增广我的见闻。
《给孩子的诗》
北岛选的适合孩子读的白话文诗集。大半是译诗。我喜欢尊敬北岛的动机。长久以来,中文界给孩子看的白话诗绝大多数是垃圾。至少这本里的诗,语言和意象都蛮好蛮美。有天分的孩子会从中得到营养。希望有更多此类的书出现。
其实是为了花生米买的,但是,唉。希望她哪天太阳从西边出来,会看一眼。
《张枣的诗》
想读张枣的诗,主要是因为他那首“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梅花便落满了南山 “(《镜中》)的意境非常惊艳。不过整本诗集读下来,虽然看到了很多很多意象,他的诗意却是抓不到。我不会读诗。也许是学生时代诗歌教育失败的一个间接证明吧(自己不会不要怪别人)。
《深夜食堂》
这套漫画读了前面四本,蛮喜欢的。更难得的是,买回来之后孩子她爹也暗搓搓拿去读,读得津津有味。虽是漫画,其实并不适合孩子,是给大人看的。这书就像里面的深夜食堂,温暖,随意,生活暗流,最终归化于美食。后面好像还有十本,没事可以买几本回来翻。也都拍成了电视和电影,看了几段,太慢,弃了。是我不好。她爹听说有电视剧,倒是开始一集集在看。
《枪手的故事》
这是同事李青松的第一本长篇小说。李老师曾是新加坡《联合早报》金笔奖的小说类首奖得主,几年后出了这个长篇。我们工作繁重,他是怎么写一个长篇的,真是太佩服了。
这本书是讲一个始终待在书斋里的男子,凭着给别人当枪手写论文维持读书生涯。至于他为什么一直要读书,则不能剧透。读完这本书,第一反应是卧槽不带这么黑写论文的XDD 。故事后半部分脑洞渐开,我其实比较希望后面的枪手联盟之惊天阴谋可以展开得更充分。书中的新加坡自有一番风味。
《On Writing》(写作这回事/斯蒂芬金谈写作)
虽然没有读过斯蒂芬金的书(惊悚不是我的茶啊),但是不妨碍从这本《On Writing》学习。
喜欢金的文笔。喜欢他的平易和幽默。一开始以为是讲写作的工具书,读了几页,咦怎么是他的自传?没关系,自传更好看。再读了几章,咦怎么真的是讲写作的工具书?
原来他把自己的人生经历当作写作生涯的一个组成部分。这当然是很有道理的。
中文界长久以来认为写作靠灵感,不可教,其实是错误的概念。写作是有方法可循的。斯蒂芬金的方法可以借鉴。他讲到,作家有几种:渣的,普通的,好的,伟大的。他说如果你是渣的,那就算了,渣的不可能变成好的;如果你是伟大的,那也不用看他这本书,因为伟大的作家是另一种动物,自有法则。但如果你是个普通的作家,却可以通过一些方法训练成一个好的作家。他自认是个经过苦练的好作家。读了他的简单自传,的确可以看出他的刻苦、务实和自律。我觉得有志于写出好故事的作者,应该读这本书,很实用。
《Jonathan Strange and Mr Norrell》(英伦魔法师)
作者:Susanna Clarke
好书!我喜欢的调调。仿古英伦风。请想像用简奥斯丁的文风和节奏讲述的魔法故事。一千页。大段慵懒绵长的描述之后,忽然给一个转折,再给一个转折,然后又回去云淡风轻。不按牌理出牌,结尾也如此。还有大概百多页的注解,像模像样地构建了一个魔法学术界。总之看得我心痒难挠。然而一千页有没有?奥斯丁有没有?所以如果看不下去,千万不要勉强。我要是没有在六月去香港的飞机上集中火力,天知道这会儿可能还没看完。看完那晚是在港大柏立基书院的宿舍,随着情节高潮迭起,安静的书斋窗外似乎风声鹤唳。特别的书啊,好过瘾啊,可是再看一遍会要了老命啊。
BBC已经拍了电视剧,不想看书可以看剧。听说还行。
忙成狗的时候,想起世界上还有无数好书好电影要看,就又抖擞起来。以及飞机上读Kindle,效率很高,《安德烈》《On Writing》和《Jonathan Strange》都是在飞机上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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