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与高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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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于生活》(1956) 尼古拉斯·雷导演 |
《高于生活》这部电影的中心,其实是可的松——艾德吃的药。
药都是有药效的,这点没错。这个电影的神奇之处在于,它模糊了药的药效,使电影本身具有了开放性质。
说到药,就想到迅哥写的一篇《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这文章可说是妇孺皆知了。迅哥当年写此文骂北京临时执政段合肥,是遥遥站在广州政府的地盘骂的,全无身家性命之虞,于是腰板挺得硬,每句话铁蒺藜般招招致人的死命。以所谓“魏晋风度”比说当时的知识分子生态,生旦净丑,若耙梳刷抉,干脆利落,几无遗珠之疏。里边谈晋人服食行散,说:“晋朝人多是脾气很坏,高傲,发狂,性暴如火的,大约便是服药的缘故。比方有苍蝇扰他,竟至拔剑追赶;就是说话,也要胡胡涂涂地才好,有时简直是近于发疯。”
光看我摘的这段,会以为晋人不遵礼法,行迹疯癫,都是药的缘故,可若通读全篇,就看得出,所谓“药及酒”,对某些文人来说只是障眼法罢了,服用它们是为了掩盖真实。比如讲到嵇康与阮籍,说司马氏篡位之后,阮籍“只好多饮酒,少讲话,而且即使讲话讲错了,也可以借醉得到人的原谅。”因此嵇康因文获罪,而阮籍得以终其天年。迅哥分析说阮籍之所以能安度余年,一是他作诗时文意隐而不显,没留下文字作质证,第二是他想说真话的时候,喝醉了再说。
药及酒的作用就在这里。也就是说,某些情况下,“醉”的状态是值得利用的。相较来看,清醒两字太硬气,单薄而脆弱,甚至危及生命。波德莱尔晓得这点:“永远沉醉吧,这就是一切,这就是唯一的问题。时间折断你的肩膀,使你朝地面伛偻。为了逃避这可怕的负担,你必须无休止地沉醉。”诗人拿胳膊肘撑着苦艾酒瓶,头顶稀疏,眼袋下耷,懒散的嘴角几乎迷惑了所有人。这个人“不停地沉醉”,却写下了精准的时代速写,几乎无人能出其右。——这好像是个悖论,依常理,头脑清楚,才能正常地思维和臧否。但事实不在这儿。事实是,你只有醉了,才能生存下来。或者说,清醒之人的所谓“清醒”,是清醒地演戏,戴着面具扮演分给他的角色,而只有醉了,才敢于甩开荒谬的舞台,活得像自己。不能沉醉就无法真正地活。阮籍“醉酒”,使他得以逃避开外部控制,暂时回到自己。而沉醉于酒、诗、或者德行,波德莱尔才能在无边的忧郁中觅得个小孔,延口残喘,不致“变成时间的苦难的奴隶”。
前边拉拉杂杂,扯得这大段话,无非是想说:本片中的可的松,起的或许就是障眼法的作用。回想一下,影片指明过它的副作用是的什么吗?没有。甚至说,医生明明确提过这药真的有副作用吗?也没有。尼古拉斯·雷的电影没那么简单,“当被禁止用台词表达观点时,他总有办法用影像把它表达出来”。所以我们不妨假设,可的松并没有使人精神崩溃的副作用,艾德表现出的所谓“病症”其实是他一直以来都在苦苦掩盖的真实的自己。——没有可的松作掩护,他不敢揭下佩戴已久的面具来。
服药前,他跟妻子一样,小心地不跨过危险的红线,循规蹈矩,维持着寡淡无味的生活,他知道,任何差失都可能扯断眼前脆弱的平衡,撕裂生活就像撕裂一个手提纸袋。他跟妻子的很多对话都发生在楼梯上,倾斜的构图视觉化了失衡的生活。他说:“认了吧,我们都是闷蛋。谁不是呢。”开始时他是个闷蛋。但服用了可的松之后,艾德不那么唯唯诺诺,犹犹豫豫了,变得敢说话了。在家长会上,他叼着烟向家长陈说他学前教育的“出格”见解,痛批僵化的教育体制,家长会满座哗然。看他滔滔不绝不吐不快的样子,这些话他大概是憋了很久了。他跟妻子翻脸,说别装相了,我们的爱情玩完了,早就玩完了,我在心里早跟你离婚了。对他不成器的儿子,之前他一直强忍着不发作,这时终于也失去了耐性,这孩子没毅力、脑瓜不灵、办事畏畏缩缩,没点男子气,他索性选择一了百了:倒不如像亚伯拉罕一样,痛下杀手,把自己孩子杀了做献祭。妻子不知道怎么劝阻他,简直绝望了,问他:“我们是不是该把这(谋杀)布置得像一场意外啊?”艾德满脸的不解:“但我没想过要继续活下去啊。你觉得呢?我们没理由再活下去了。”
你会说,这个人精神失常了。而精神失常多半还是因为服药的缘故。——很多人宁愿相信这种惯常的解释,这种解释显然是最方便、最节省成本的,这种判定让一切变得可以解释。什么都没损失。一切都理所当然,因此,生活也是理所当然的了。世界不会失常的,地球是圆的,是没有问题的,有问题的是少数这些偏离轨道的人。他们是理应被治愈的。为了帮助他们回归正常,我们应该把这些人送到精神病院里去。
彼得·谢弗写过一场戏叫《恋马狂》,1977年被吕美特拍成了电影。里面讲一个少年,从小被父母压抑着,没有自由。他寻求一种沉醉来获得解脱,把马当作神灵,自创了拜马的宗教仪式,沉醉于与马身心相通的神秘体验,在一次次人与马水乳交融的仪式中,他达到圣灵临水运行般的迷狂,几至于物我两忘。后来,经过一次狂躁的心理斗争之后,他突然爆发,刺瞎了六匹马。这是卡拉马佐夫式的弑神运动,对任何宗教来说,这都是信仰的顶峰,能跨过这个转捩点的话,他就是耶稣。但他被认为是精神失常,从此被送到医院医治。最终他被治好了。跟一个正常的少年一样,他不再拜马,不再有奇怪的举动。但实际上他的精神被这次医治杀死了。他没了马,没了自己,成了行尸走肉。
这些人是危险的。因为他跟大多数人不一样。因此他需要治疗。要是人跟世界之间有一个是不对劲的,那肯定总是他的不对。这些人成了这个世界体内的异质物,无数白细胞会自发组织起来把他们消灭掉。
因此,最安全的方式就是把自己隐藏在众人里面,小心翼翼,不把窗户纸戳破了,把过日子当做演一场冗长的独幕戏。要么,就只能像艾德那样,用道具(药)来迷醉自己,做障眼法,然后再把心中的郁结一吐为快。或者索性直接承认自己是疯子,其实疯子对世界的和谐是无害的,他是和谐的一部分,因为没人会把疯子的话当回事。疯子是安全的。
让疯子说真话,倒真的是文学的悠久传统。
迅哥写的狂人大概是个疯子,《红色沙漠》里的朱莉安娜据说也精神分裂了,阿来的《尘埃落定》里,对土司的崩溃作出准确预言的人是个傻子。《喧哗与骚动》则是疯子、傻子和恶棍的集合。莎士比亚的剧本中,敏锐的社会批评家和质疑社会公理的人,都是小丑、疯子,或者处于歇斯底里大发作的人。《李尔王》包含了大量的社会批评,除了由装疯卖傻的弄臣说的,就是李尔王在发疯以后说的。李尔王在头脑清楚的时候很少说一句明白话。
福柯说,如果每个人都迷失在他的盲目里,那么疯子就可以为每一个人提醒他的真相。在一个人人欺人又自欺的喜剧里,他是二次度的戏剧,骗局之骗局。巴赫金认为,文学中的傻瓜形象被赋予了成为“他者”的权利,也就是保持懵懂的权力、胡搅蛮缠的权力,傻瓜形象成了作者的面具,以求能够自由地质疑这个世界,使这个世界显露出怪异的一面。缺乏归属感的感觉赋予了他疏离、异类和陌生的特质。他们的他者性不仅在于他们无法无天的行为,还在于那个造就了他们的世界。骗子、小丑、傻瓜“在他们周围营造了自己特别的小世界,他们自己的时空体”。
拿文字当投枪从不是艺术的主要目标。那太正经,没什么趣味,并且总归也会败在无物之阵手里。最好是当一个小孩,从人群中喊了一声“国王好像光着屁股哟”,人们本来都在围观,忽的觉得后脖颈被这话刺了着了,心里咯噔一下。都回头看。一看是个黄毛小孩,大家的表情紧了一下,额上冷汗一刷,不知该把嘴角松开,还是把喉头咽下来。有那么两秒钟,他僵在了那里。这时候艺术的意思就到了。
其实说到最后,说的还是如何生活的问题。不对。其实生活也不重要,一点都不重要。关键是高于生活的那些东西。它高于生活,但你一眼就能看到它的代价,那代价是醉,要么是被人看成疯子和傻子。
波兰斯基说,千万不能在任何事上沉浸得太深。这话说出来他自己都不信。Bigger Than Life,这个片名起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