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帮助穷人?
人文经济学会的朋友似乎想推广安·兰德的客观主义哲学。她的哲学和小说一样糟。安·兰德协会董事亚龙·布鲁克受邀来中国参加安·兰德研讨会,介绍其书中译本《自由市场革命》,说该书实际是讲道德伦理革命,因为,他认为一种不正常的善恶标准正在摧毁自由市场。繁荣自由市场的是利己主义道德标准(“自私的德性”),摧毁它的是利他主义道德标准。此说错得既浅又深。摧毁自由市场的不是善恶标准,而是对善恶标准的误解和滥用。因此争论点就错了,他和他革命的对象落入同一个思想框架,都错了。
稳定的道德秩序不是理论争论可以决定,而是社会演化形成,一个学者所能做的是去研究它而不是强行修改它。政治灌输也只能造成道德扭曲,因而始终不稳定,一旦强制力量消失,扭曲秩序将会瓦解。 从经验看,无论对于自己还是对于他人,利己和利他的动机都有造成好结果的例子,也有造成坏结果的例子。我们每个人自利和利他两种行为都有,无私助人或许值得赞美,争取正当利益也会受到赞同和声援。 事实上,价值是主观的,自利和利他既没有严格分野(帮助穷人就是利他?),也不是水火不容(自愿帮助穷人是自损?),二者都无法作为善恶标准。如果说,自利的行为产生了市场秩序,造就了经济繁荣,这不等于可以倒过来说,自利本身就成了美德的标准。市场作为经济运行机制自有其客观规则,它是人类自由行动的产物,超乎道德理解,对其进行道德辩护既不恰当也无必要。市场行为最重要的特征是受价格信号支配追逐利润,至于动机,复杂多样,不问亦可。市场小于社会,市场中的自私行为常常有着更高的动机,比如对自己所关切之人的爱,而对于某些虔诚的基督徒而言,努力工作甚至可能是出于其宗教信念,对神的敬畏和顺服,因此,试图把市场行为准则推广为社会伦理,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僭妄之举。此其错之浅。
正义作为文明根基,也不由理论家定义,其本源只可能是神而不是人,人的理性仅限于认识和发现它。左翼激进主义试图重新定义正义,将其世俗化,本质是以理性建构的道德原则僭越正义,付诸政治实践更属荒唐。道德是一种风俗习惯,而正义是神的律法,是一种信仰。具有道德性的惯例法实践也只能不断接近正义,而无法逾越正义,遑论更为危险的武断造法或投票立法。正义的政治虽然看重道德秩序,但不应干涉道德秩序(良心自由),而应局限于以信仰的坚定和审慎的考量维持正义本身。如果对善恶标准的误读影响了政治力量,继而通过政府立法改变社会,危及正义秩序,这就是滥用善恶标准,而且是滥用站不住脚的善恶标准。其实,既然罗尔斯也奇怪地承认正义优先于善,布鲁克(或安·兰德)何必主动跳进平等主义的思想框架,把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混为一谈? 原因或许在于,他们的精神底色都是世俗人本主义(或人文主义),而他们的方法论都是建构论理性主义(唯理主义)。此其错之深。
安·兰德仿佛失明般地固执于一套违背了随处可见的人类生活事实的哲学,毫无客观性可言,却还名之为客观主义,反映着此人的作为受非理性激情的支配,与宣布上帝之死的尼采同出一辙。这一点或许曾赋予她非凡的个人魅力,然而理性的头脑不可能臣服于某人散发的个人魅力而置真理于不顾。 安·兰德飞蛾扑火,自投罗网,其思想命运不可能有善果。尼采疯了,因为他赞美超人,向往人之高贵而不得。安·兰德活得很好,因为她只在乎世俗幸福。安·兰德在欧洲备受冷落,在美国大受欢迎,因为美国作为草根移民国家,始终存在着强大的世俗主义和反智主义传统,真正的欧洲古典自由主义,强调文明教养和普遍道德的自由主义,在美国被简化成了世俗自由主义,它将不可避免地走向道德相对主义,即:只要我不侵害他人,干什么都无可指责。
无视道德争论放眼现实,问题的关键不过在于帮助穷人的方式不应捞过界。难道所有的社会问题都要政治解决? 左翼提出方案的人往往是不懂经济学的政治哲学家,他们诉诸政治强制并为之寻求理据几乎是一定的。而右翼多为经济学家在发表看法,也欠短期内政治考量(如社会稳定),哈耶克是一个例外。不存在理想政治,政治无法脱离现实。政治经济学者正确的做法是去研究如何正确地帮助穷人,而不是全盘颠覆社会的道德风俗。可以肯定的是,帮助穷人不应通过政治强制,这样既缺少正当性,长期看也会造成社会衰落,也就是布鲁克所担心的摧毁自由市场,这同样会带来动荡。应该以巧妙的设计,自愿的方式,用社会和宗教途径解决,也许市场创新本身可以解决——慈善市场化不是没有可能,它也稀缺。
稳定的道德秩序不是理论争论可以决定,而是社会演化形成,一个学者所能做的是去研究它而不是强行修改它。政治灌输也只能造成道德扭曲,因而始终不稳定,一旦强制力量消失,扭曲秩序将会瓦解。 从经验看,无论对于自己还是对于他人,利己和利他的动机都有造成好结果的例子,也有造成坏结果的例子。我们每个人自利和利他两种行为都有,无私助人或许值得赞美,争取正当利益也会受到赞同和声援。 事实上,价值是主观的,自利和利他既没有严格分野(帮助穷人就是利他?),也不是水火不容(自愿帮助穷人是自损?),二者都无法作为善恶标准。如果说,自利的行为产生了市场秩序,造就了经济繁荣,这不等于可以倒过来说,自利本身就成了美德的标准。市场作为经济运行机制自有其客观规则,它是人类自由行动的产物,超乎道德理解,对其进行道德辩护既不恰当也无必要。市场行为最重要的特征是受价格信号支配追逐利润,至于动机,复杂多样,不问亦可。市场小于社会,市场中的自私行为常常有着更高的动机,比如对自己所关切之人的爱,而对于某些虔诚的基督徒而言,努力工作甚至可能是出于其宗教信念,对神的敬畏和顺服,因此,试图把市场行为准则推广为社会伦理,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僭妄之举。此其错之浅。
正义作为文明根基,也不由理论家定义,其本源只可能是神而不是人,人的理性仅限于认识和发现它。左翼激进主义试图重新定义正义,将其世俗化,本质是以理性建构的道德原则僭越正义,付诸政治实践更属荒唐。道德是一种风俗习惯,而正义是神的律法,是一种信仰。具有道德性的惯例法实践也只能不断接近正义,而无法逾越正义,遑论更为危险的武断造法或投票立法。正义的政治虽然看重道德秩序,但不应干涉道德秩序(良心自由),而应局限于以信仰的坚定和审慎的考量维持正义本身。如果对善恶标准的误读影响了政治力量,继而通过政府立法改变社会,危及正义秩序,这就是滥用善恶标准,而且是滥用站不住脚的善恶标准。其实,既然罗尔斯也奇怪地承认正义优先于善,布鲁克(或安·兰德)何必主动跳进平等主义的思想框架,把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混为一谈? 原因或许在于,他们的精神底色都是世俗人本主义(或人文主义),而他们的方法论都是建构论理性主义(唯理主义)。此其错之深。
安·兰德仿佛失明般地固执于一套违背了随处可见的人类生活事实的哲学,毫无客观性可言,却还名之为客观主义,反映着此人的作为受非理性激情的支配,与宣布上帝之死的尼采同出一辙。这一点或许曾赋予她非凡的个人魅力,然而理性的头脑不可能臣服于某人散发的个人魅力而置真理于不顾。 安·兰德飞蛾扑火,自投罗网,其思想命运不可能有善果。尼采疯了,因为他赞美超人,向往人之高贵而不得。安·兰德活得很好,因为她只在乎世俗幸福。安·兰德在欧洲备受冷落,在美国大受欢迎,因为美国作为草根移民国家,始终存在着强大的世俗主义和反智主义传统,真正的欧洲古典自由主义,强调文明教养和普遍道德的自由主义,在美国被简化成了世俗自由主义,它将不可避免地走向道德相对主义,即:只要我不侵害他人,干什么都无可指责。
无视道德争论放眼现实,问题的关键不过在于帮助穷人的方式不应捞过界。难道所有的社会问题都要政治解决? 左翼提出方案的人往往是不懂经济学的政治哲学家,他们诉诸政治强制并为之寻求理据几乎是一定的。而右翼多为经济学家在发表看法,也欠短期内政治考量(如社会稳定),哈耶克是一个例外。不存在理想政治,政治无法脱离现实。政治经济学者正确的做法是去研究如何正确地帮助穷人,而不是全盘颠覆社会的道德风俗。可以肯定的是,帮助穷人不应通过政治强制,这样既缺少正当性,长期看也会造成社会衰落,也就是布鲁克所担心的摧毁自由市场,这同样会带来动荡。应该以巧妙的设计,自愿的方式,用社会和宗教途径解决,也许市场创新本身可以解决——慈善市场化不是没有可能,它也稀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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