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星的一切
闹钟响到第五声,我从睡眠中睁开眼。
翻身下床,刷牙洗脸,洗头洗澡,用吹风机把长发吹出职业的卷度,化一个职业化的妆,穿上剪裁合身的套装,整理妥当后叫王星起床。等我把牛奶热好,前一天晚上买好的面包抹上果酱,王星已经从睡眼惺忪的宿醉夜汉快速变装成了西装革履的公文包男士。他已经习惯了前一天晚上和客户喝的醉醺醺的东倒西歪,用最后的意志打一个电话给我。我也习惯了在11点后接到一个迷迷糊糊的电话后,拿起车钥匙冲出家门,扶他回家,帮他脱衣擦身,端茶喂水,运气不好,还要清理呕吐物。王星熟练地抓起他的那份已经放在食品袋中的早餐,我和他一起下楼,在分别坐进车库里并肩停靠的两辆车的驾驶室之前,他的脸轻轻在我的脸上碰了一下。这就算是告别了。“晚上见。”我在心里帮他补上没有张口的告别。“晚上见亲爱的。”我再在心里补上我的告别。
这是我和王星结婚的第三年。第1173个平淡无奇的婚姻日。他与我车库的告别,从“晚上见,李蓓荻小姐”,变成“晚上见,蓓荻”,变成“晚上见,荻”,再变成“晚上见”,今天终于消失了。我应该把今天记在我厚厚的笔记本里。《关于王星的一切》:第3364条,王星没有在车库里跟我告别。没有。日期是,2014年7月15日,结婚第1173天,我遇见他的第4378天。
是的,我有一个厚厚的笔记本,在我遇见王星的第二天,我就跑遍了所有的文具店,买了我能买到的最厚的一本笔记本。然后记下日期。2002年7月13日。
12年前,12年前你在做什么?2002年的我,刚刚中考结束,还以为人生的全部辛苦都在中考结束的铃声响起的时候告终了。2002年的李蓓荻,留着最好清理的运动头,身体像只洗衣板,常常睡过头。我常常为了多睡两分钟,不梳头不洗脸,套上松松垮垮的校服,背上大书包跑去赶公交。初中生所有的知识都新鲜又有难度,一个阶段跟不上很容易就全部跟不上了,老师和家长盯得都紧,唯一乐趣是在放学路上,和同学一起甩着大书包晃去小吃摊买小吃。
2002年的夏天,中考结束,我和表弟一起去游泳。弟弟还没长个子,是只比我还瘦小的橡皮猴,我的表姐们留着长头发,他就乘她们不注意拿嚼过的口香糖把她们的头发粘起来。我的姐姐们都是温柔的大女孩,她们一个哭了鼻子,一个告诉了家长。家长对他束手无策,只好把他交给我。我总有办法制服他。有时候是咯吱他脚底,有时候是骑在他身上用拳头打他,过年的时候,我就会干脆往他身上扔一串点燃的鞭炮。
夏天午后的室外游泳池特别热,所以没有几个人,救生员懒洋洋地坐在高高的眺望椅上打盹。
我和表弟玩累了,我使唤他去买些冰饮料来。表弟回来百般不情愿地递来一只冰激凌,我们便一起靠在池边的阳伞下休息。我在白色的躺椅上躺成一个大字型,甩甩我的短发上的水珠,伸出舌头舔我的可爱多,想象自己是一只狗。“喂,大帝,你这样,以后是嫁不掉的吧。”弟弟眼睛盯着水池问。“滚开。”我懒得理他,眯住眼睛望向泳池,泳池被午后的太阳照射的发烫,闪出一簇簇金色的光芒,“真是比钻石美多了。”我想。“怎么都不见你有喜欢的男生?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废话,我当然喜欢帅的。”“那哪样算帅?要比我还帅吗?”我翻了个白眼,要不是看在他跑腿买的可爱多还没舔完的份上,我一记响栗就招呼上去了。我啊,也不是完全没想过这个问题,我记得我在电视上看到过一个男明星我就很喜欢。他是谁来着?我正眯着眼想这个问题,就看到水池里最刺眼的那波金光里,突然窜出一道水浪,一个男孩子从水里站了起来,甩了甩身上的水珠。和他相比,我刚才甩头的样子真的很像一只狗。
这是王星在我生命中的第一次出场。他很瘦,但又不是像我弟弟那样皮包骨似的营养不良。他的手臂像藕节一样有紧实的线条,他的腰线比我作业本上任何的一个对勾都好看,他的皮肤不是太阳下暴晒的黑色,也不是我同学那些温室花朵男孩式的惨白,无数颗小水珠像无数个和我一样的少女,紧紧靠在他的皮肤上,反射出无数道刺眼的金光。
他浮上水面甩了甩头,随即又一口气潜了下去,仿佛他这石破天惊的出场并没有打算震慑到任何一位少女观众。他在水里像一条金龙,只需轻轻一探腿一伸头,就潇洒地搅动起粼粼水面上的层层暗流。
就在那天之后,我就拥有了一个本子,《关于王星的一切》。他比我大两岁,身高178CM,体重72KG,左眼近视200度,右眼远视125度。他在一中高二三班读书,喜欢斜跨式的书包。他喜欢和朋友一起打篮球,喜欢一个人游泳。他喜欢穿背心和拖鞋,喜欢在雨中跑步。他喜欢张柏芝,喜欢长头发的女孩,喜欢女孩子穿裙子,喜欢一班的一个女孩。他看见那个女孩会脸红。
9年后,当我们面对面坐下来的时候,我已经变成了他喜欢的样子。棕色长头发,发梢微卷,微微一点淡妆,弯眉毛,桃色口红。红色配黑色的套裙位置在膝盖上面一点,10公分黑色尖头高跟鞋。当介绍人向他侃侃介绍关于我的一切的时候,我看见他金丝眼镜后面闪过一丝光芒。那是那一年我在游泳池边看到的他从水中出来浑身闪出的光芒,比钻石还要闪烁的光芒。
关于王星的一切,我知道关于王星的一切。我还是耐着心微微笑,听介绍人说完了关于他的一切。“好了,我都介绍完了,你们年轻人自己聊聊吧。”介绍人借口离开,我和王星的相识,在他的印象中,始于一次相亲。
我终于成为我少年梦中情人的妻子,成为我梦想成为的样子。只是李蓓荻再也不能像一只狗一样甩掉头发上的水呈大字躺在泳池边舔冰激凌,西装革履的王星也再没有从水中钻出来,闪烁着比钻石还亮眼的光芒。
这是我和王星结婚的第三年,他认识我的第三年,我认识他的第十二年。
这十二年来,王星始终都陪着我,我就这么孤独地长大了。
翻身下床,刷牙洗脸,洗头洗澡,用吹风机把长发吹出职业的卷度,化一个职业化的妆,穿上剪裁合身的套装,整理妥当后叫王星起床。等我把牛奶热好,前一天晚上买好的面包抹上果酱,王星已经从睡眼惺忪的宿醉夜汉快速变装成了西装革履的公文包男士。他已经习惯了前一天晚上和客户喝的醉醺醺的东倒西歪,用最后的意志打一个电话给我。我也习惯了在11点后接到一个迷迷糊糊的电话后,拿起车钥匙冲出家门,扶他回家,帮他脱衣擦身,端茶喂水,运气不好,还要清理呕吐物。王星熟练地抓起他的那份已经放在食品袋中的早餐,我和他一起下楼,在分别坐进车库里并肩停靠的两辆车的驾驶室之前,他的脸轻轻在我的脸上碰了一下。这就算是告别了。“晚上见。”我在心里帮他补上没有张口的告别。“晚上见亲爱的。”我再在心里补上我的告别。
这是我和王星结婚的第三年。第1173个平淡无奇的婚姻日。他与我车库的告别,从“晚上见,李蓓荻小姐”,变成“晚上见,蓓荻”,变成“晚上见,荻”,再变成“晚上见”,今天终于消失了。我应该把今天记在我厚厚的笔记本里。《关于王星的一切》:第3364条,王星没有在车库里跟我告别。没有。日期是,2014年7月15日,结婚第1173天,我遇见他的第4378天。
是的,我有一个厚厚的笔记本,在我遇见王星的第二天,我就跑遍了所有的文具店,买了我能买到的最厚的一本笔记本。然后记下日期。2002年7月13日。
12年前,12年前你在做什么?2002年的我,刚刚中考结束,还以为人生的全部辛苦都在中考结束的铃声响起的时候告终了。2002年的李蓓荻,留着最好清理的运动头,身体像只洗衣板,常常睡过头。我常常为了多睡两分钟,不梳头不洗脸,套上松松垮垮的校服,背上大书包跑去赶公交。初中生所有的知识都新鲜又有难度,一个阶段跟不上很容易就全部跟不上了,老师和家长盯得都紧,唯一乐趣是在放学路上,和同学一起甩着大书包晃去小吃摊买小吃。
2002年的夏天,中考结束,我和表弟一起去游泳。弟弟还没长个子,是只比我还瘦小的橡皮猴,我的表姐们留着长头发,他就乘她们不注意拿嚼过的口香糖把她们的头发粘起来。我的姐姐们都是温柔的大女孩,她们一个哭了鼻子,一个告诉了家长。家长对他束手无策,只好把他交给我。我总有办法制服他。有时候是咯吱他脚底,有时候是骑在他身上用拳头打他,过年的时候,我就会干脆往他身上扔一串点燃的鞭炮。
夏天午后的室外游泳池特别热,所以没有几个人,救生员懒洋洋地坐在高高的眺望椅上打盹。
我和表弟玩累了,我使唤他去买些冰饮料来。表弟回来百般不情愿地递来一只冰激凌,我们便一起靠在池边的阳伞下休息。我在白色的躺椅上躺成一个大字型,甩甩我的短发上的水珠,伸出舌头舔我的可爱多,想象自己是一只狗。“喂,大帝,你这样,以后是嫁不掉的吧。”弟弟眼睛盯着水池问。“滚开。”我懒得理他,眯住眼睛望向泳池,泳池被午后的太阳照射的发烫,闪出一簇簇金色的光芒,“真是比钻石美多了。”我想。“怎么都不见你有喜欢的男生?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废话,我当然喜欢帅的。”“那哪样算帅?要比我还帅吗?”我翻了个白眼,要不是看在他跑腿买的可爱多还没舔完的份上,我一记响栗就招呼上去了。我啊,也不是完全没想过这个问题,我记得我在电视上看到过一个男明星我就很喜欢。他是谁来着?我正眯着眼想这个问题,就看到水池里最刺眼的那波金光里,突然窜出一道水浪,一个男孩子从水里站了起来,甩了甩身上的水珠。和他相比,我刚才甩头的样子真的很像一只狗。
这是王星在我生命中的第一次出场。他很瘦,但又不是像我弟弟那样皮包骨似的营养不良。他的手臂像藕节一样有紧实的线条,他的腰线比我作业本上任何的一个对勾都好看,他的皮肤不是太阳下暴晒的黑色,也不是我同学那些温室花朵男孩式的惨白,无数颗小水珠像无数个和我一样的少女,紧紧靠在他的皮肤上,反射出无数道刺眼的金光。
他浮上水面甩了甩头,随即又一口气潜了下去,仿佛他这石破天惊的出场并没有打算震慑到任何一位少女观众。他在水里像一条金龙,只需轻轻一探腿一伸头,就潇洒地搅动起粼粼水面上的层层暗流。
就在那天之后,我就拥有了一个本子,《关于王星的一切》。他比我大两岁,身高178CM,体重72KG,左眼近视200度,右眼远视125度。他在一中高二三班读书,喜欢斜跨式的书包。他喜欢和朋友一起打篮球,喜欢一个人游泳。他喜欢穿背心和拖鞋,喜欢在雨中跑步。他喜欢张柏芝,喜欢长头发的女孩,喜欢女孩子穿裙子,喜欢一班的一个女孩。他看见那个女孩会脸红。
9年后,当我们面对面坐下来的时候,我已经变成了他喜欢的样子。棕色长头发,发梢微卷,微微一点淡妆,弯眉毛,桃色口红。红色配黑色的套裙位置在膝盖上面一点,10公分黑色尖头高跟鞋。当介绍人向他侃侃介绍关于我的一切的时候,我看见他金丝眼镜后面闪过一丝光芒。那是那一年我在游泳池边看到的他从水中出来浑身闪出的光芒,比钻石还要闪烁的光芒。
关于王星的一切,我知道关于王星的一切。我还是耐着心微微笑,听介绍人说完了关于他的一切。“好了,我都介绍完了,你们年轻人自己聊聊吧。”介绍人借口离开,我和王星的相识,在他的印象中,始于一次相亲。
我终于成为我少年梦中情人的妻子,成为我梦想成为的样子。只是李蓓荻再也不能像一只狗一样甩掉头发上的水呈大字躺在泳池边舔冰激凌,西装革履的王星也再没有从水中钻出来,闪烁着比钻石还亮眼的光芒。
这是我和王星结婚的第三年,他认识我的第三年,我认识他的第十二年。
这十二年来,王星始终都陪着我,我就这么孤独地长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