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小问题#党的纪委是监督部门 那么纪委的行为谁来监督呢?
从理论上讲,纪委并非“独立王国”,其权力是受约束的,这主要来自四个层面:
一是同级监督,纪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工作,党委有权监督纪委及其负责人;
二是上级监督,纪委在上级纪委领导下工作,上级纪委有权监督下级纪委及其负责人进行;
三是内部监督,任何党员都有权举报纪委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的事实;
四是党外监督,人民群众有权监督纪委及其工作人员。
这四个监督在《党章》、《党内监督 条例》里都有明示,法理上是坚实的。但从监督的效果来看,由于纪委本身就是监督者,使其比非监督部门少了道天然的体外监督屏障,以致这些监督往往形同虚设,纪委处于他人监管的“真空地带”。 纪委书记一般又是党委副书记,手心手背的同级监督很难做到,如果再结成党内“利益同盟”,那监督更是难上加难;党内监督,纪委“左手捏着任命权,右手举着撒手锏”,谁敢监督?
由于纪委的特殊身份及他的神秘性,群众监督更是成为一种停留在概念上虚监督;从真正意义上讲,对纪委的有效监督就只有上级监督了,可上级鞭长莫及,又能掌握多少情况呢?事实情况是上级监督常常为事后监督。了解情况的不敢监督,不了解情况的没法监督;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群众监督太悬,组织监督太短,纪委监督太晚。没有法律程序的监管约束,缺乏权力制约的平衡机制,这就从源头上、过程中导致了对纪委的监督失控。
来自:http://t.cn/z8jVxYa
一是同级监督,纪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工作,党委有权监督纪委及其负责人;
二是上级监督,纪委在上级纪委领导下工作,上级纪委有权监督下级纪委及其负责人进行;
三是内部监督,任何党员都有权举报纪委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的事实;
四是党外监督,人民群众有权监督纪委及其工作人员。
这四个监督在《党章》、《党内监督 条例》里都有明示,法理上是坚实的。但从监督的效果来看,由于纪委本身就是监督者,使其比非监督部门少了道天然的体外监督屏障,以致这些监督往往形同虚设,纪委处于他人监管的“真空地带”。 纪委书记一般又是党委副书记,手心手背的同级监督很难做到,如果再结成党内“利益同盟”,那监督更是难上加难;党内监督,纪委“左手捏着任命权,右手举着撒手锏”,谁敢监督?
由于纪委的特殊身份及他的神秘性,群众监督更是成为一种停留在概念上虚监督;从真正意义上讲,对纪委的有效监督就只有上级监督了,可上级鞭长莫及,又能掌握多少情况呢?事实情况是上级监督常常为事后监督。了解情况的不敢监督,不了解情况的没法监督;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群众监督太悬,组织监督太短,纪委监督太晚。没有法律程序的监管约束,缺乏权力制约的平衡机制,这就从源头上、过程中导致了对纪委的监督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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