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属于每一个人:讲故事的人,大众以及拒绝知识产权
故事属于每一个人:讲故事的人,大众以及拒绝知识产权
by Wu Ming1
自“剽窃”不再是“偷窃”的同义词并以宽松的文化运动为名开展行动,已二十载有余。你们定还有人记得1988年与1989年分别于伦敦和格拉斯哥举行的“剽窃节”。自此之后,我们都认同这样一种态度,即,所有关于知识产权的立法都是废退的,不适当的,因为,文化与创造从来都是集体结晶与集体过程。每一分钟都有无数的故事发生在我们眼前,开放系统与自由软件则提供了最美妙的礼物经济(gift economics)与社群分享意义。
然而,版权法从未像今天这般凶猛,压制以及愚蠢。专利几乎挟制了从逗猫玩耍的电筒等平常事到自混沌之初就生活在这个星球上的生物物种等生活之所有。这无异于一场战争:资本主义VS.集体智慧,帝国VS.大众,我们这个紧邻太阳的第三星球VS.破坏我们生活与环境的寄生虫们。 [宠物电筒,美国专利号#5443036:“这是一种引诱猫进行锻炼的方法,晃动手持激光装置发出的透明光束,将它投射到地板或墙或其他猫视野之内的不透明表面,这样,光的明亮图案毫无规则地移动会引起猫以及其他任何有追逐天性的动物的好奇心]
我认为每一个脑力劳动者应该从他们自己的工作开始挑战知识产权的现状。这是我作为一个故事讲述者的观点, 我与其他人一同工作,我们用词,图像,色彩以及声音我们从日常生活,历史以及媒体中的元素来写小说。尽管是无意识或者半意识的,整个开放的社区与我们一道讲述。这从来都是每一个作者和文化制品的创造方式,并不仅仅只存于现在。荷马的史诗实际上是在古代地中海社会的无名诗人们的帮助下写就的。伊丽莎白一世时代的戏剧完全是依靠来自公众的改造,修改,集体即兴创作以及反馈而成。18以及19世纪的连载小说则是由读者参与而不断发展的。
当今流行的“星际迷航“(Star Trek)以及文化宇宙(Cultural Universe)为我们提供了社会合作讲故事的最佳范例:星际迷不断地往一个由小机件,小说,网站,影迷协会以及Klingon-English词典等等组成的世界里增添新的元素。影迷俱乐部甚至修改剧本,投票表决这些情节更改。
故事讲述者(小说家,编剧,剧本作家以及电影制作者等等)精心地重述那些神话,以及一系列某个社群意识到,可能接受也可能质疑的符号所指。对任何一个社群,故事都是必需品,没有故事,我们就不无从了解我们的过去以及与他人的关系,并失去生活的基本条件。然而,一个故事讲述者只用讲述他或者她自己的活动,“专业化”不是指示,而是DIY场景的单纯补充物。正如并非每个人都是木匠,但每个人都能将钉子钉入木头。
故事讲述者并非要摆出伟大艺术家的姿态或者在雇佣写作中埋没自己,并非要写自我指涉的废物,或者不值一提的商业垃圾,并非要像脱口秀嘉宾一样愚弄自己,或者浪费生命为脱口秀主持人撰写发言,故事讲述者应该像非洲村落里的“Griots”(口述历史家)凯尔特游吟诗人或者古典希腊世界里的诗人们一样,在这个社会里扮演一个关键角色。
当然,将故事是一种特殊工种,可以为讲述者带来利益和优势,或多或少地,这是一种工作,就如燃火,犁地或者帮助弱者脱离苦海一样,讲故事也是社群生活里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换一种说法,讲故事应该属于“手艺”,而非“艺术”。它是社会之事,而非彻头彻尾的自恋行为,我并非在谈论内容,而是在谈论心灵。故事讲述者应该熟稔他们的艺术所发源的位置,人民与过程。不管们的工作如何“激进”,“实验”甚至“不可理喻”,一旦古树讲述者与其他工作写作的人完成了他们的工作,他们就不再是唯我论者,而成为于他人而言的有用之人,如此一来,他们就能够帮助其他的脑力工作者一道挑战知识产权。[……]
by Wu Min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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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剽窃”不再是“偷窃”的同义词并以宽松的文化运动为名开展行动,已二十载有余。你们定还有人记得1988年与1989年分别于伦敦和格拉斯哥举行的“剽窃节”。自此之后,我们都认同这样一种态度,即,所有关于知识产权的立法都是废退的,不适当的,因为,文化与创造从来都是集体结晶与集体过程。每一分钟都有无数的故事发生在我们眼前,开放系统与自由软件则提供了最美妙的礼物经济(gift economics)与社群分享意义。
然而,版权法从未像今天这般凶猛,压制以及愚蠢。专利几乎挟制了从逗猫玩耍的电筒等平常事到自混沌之初就生活在这个星球上的生物物种等生活之所有。这无异于一场战争:资本主义VS.集体智慧,帝国VS.大众,我们这个紧邻太阳的第三星球VS.破坏我们生活与环境的寄生虫们。 [宠物电筒,美国专利号#5443036:“这是一种引诱猫进行锻炼的方法,晃动手持激光装置发出的透明光束,将它投射到地板或墙或其他猫视野之内的不透明表面,这样,光的明亮图案毫无规则地移动会引起猫以及其他任何有追逐天性的动物的好奇心]
我认为每一个脑力劳动者应该从他们自己的工作开始挑战知识产权的现状。这是我作为一个故事讲述者的观点, 我与其他人一同工作,我们用词,图像,色彩以及声音我们从日常生活,历史以及媒体中的元素来写小说。尽管是无意识或者半意识的,整个开放的社区与我们一道讲述。这从来都是每一个作者和文化制品的创造方式,并不仅仅只存于现在。荷马的史诗实际上是在古代地中海社会的无名诗人们的帮助下写就的。伊丽莎白一世时代的戏剧完全是依靠来自公众的改造,修改,集体即兴创作以及反馈而成。18以及19世纪的连载小说则是由读者参与而不断发展的。
当今流行的“星际迷航“(Star Trek)以及文化宇宙(Cultural Universe)为我们提供了社会合作讲故事的最佳范例:星际迷不断地往一个由小机件,小说,网站,影迷协会以及Klingon-English词典等等组成的世界里增添新的元素。影迷俱乐部甚至修改剧本,投票表决这些情节更改。
故事讲述者(小说家,编剧,剧本作家以及电影制作者等等)精心地重述那些神话,以及一系列某个社群意识到,可能接受也可能质疑的符号所指。对任何一个社群,故事都是必需品,没有故事,我们就不无从了解我们的过去以及与他人的关系,并失去生活的基本条件。然而,一个故事讲述者只用讲述他或者她自己的活动,“专业化”不是指示,而是DIY场景的单纯补充物。正如并非每个人都是木匠,但每个人都能将钉子钉入木头。
故事讲述者并非要摆出伟大艺术家的姿态或者在雇佣写作中埋没自己,并非要写自我指涉的废物,或者不值一提的商业垃圾,并非要像脱口秀嘉宾一样愚弄自己,或者浪费生命为脱口秀主持人撰写发言,故事讲述者应该像非洲村落里的“Griots”(口述历史家)凯尔特游吟诗人或者古典希腊世界里的诗人们一样,在这个社会里扮演一个关键角色。
当然,将故事是一种特殊工种,可以为讲述者带来利益和优势,或多或少地,这是一种工作,就如燃火,犁地或者帮助弱者脱离苦海一样,讲故事也是社群生活里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换一种说法,讲故事应该属于“手艺”,而非“艺术”。它是社会之事,而非彻头彻尾的自恋行为,我并非在谈论内容,而是在谈论心灵。故事讲述者应该熟稔他们的艺术所发源的位置,人民与过程。不管们的工作如何“激进”,“实验”甚至“不可理喻”,一旦古树讲述者与其他工作写作的人完成了他们的工作,他们就不再是唯我论者,而成为于他人而言的有用之人,如此一来,他们就能够帮助其他的脑力工作者一道挑战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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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d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09-01-09 20:0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