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许多自诩脑残粉,怕大多数粉丝团
昨天说,世上许多争端,其实可以归结于粉丝团互掐。你喜欢苹果我喜欢梨子,没什么好说的;但若进入“苹果和梨子哪个更好吃,必须有一个”时,情况就不大妙。许多争端,其实只需要把“这玩意合我口味”和“这玩意煞是牛掰”清晰分开,自然就没了。实际上,大多数争端,都不是因为”我喜欢菠萝“,而是因为”菠萝就是最最最最牛掰的,比苹果梨子西瓜火龙果都牛掰!“
我见过许多人,很容易进入以下状态:“我喜欢某人——我和这个人同化了——他牛掰就代表我牛掰”的状态。
这种状态尚可,是一种赤诚粉,值得鼓励。但一旦进化成:
“我粉的人比别人粉的人强,我就比别人强,我的品位就比别人高就很有存在感,不行,非得吵赢了不可,把我喜欢的人连同我的爱好和我的标准推到世界之巅才显得我品味高“——
把存在感、自己喜欢的事物、自己喜欢的标准混一化组合拳了,阿弥陀佛,施主你就执迷了。
我很敬重且喜欢一类粉丝,这类人通常会半自嘲的自诩为“脑残粉”。许多自诩脑残粉对其偶像,一般熟知其人其事其歌其电影其书其绯闻其吃寿司时是不是喜欢沾酱油,知道哪张专辑哪个制作人又想尝试新几内亚毛 里塔尼亚打击乐器和保定卖火烧歌谣的混搭风……
如此这般,单体的脑残粉,很容易成为一个书斋隐士。你只要略一表示对其偶像感兴趣,他们立刻倒出几个硬盘的影像图文来,让你感叹得粉丝如此,夫复何求。
话说脑残粉最初并非好词,一个人会自诩+自嘲为脑残粉,其实也就是已经有自省情绪了。他们喜爱着一些东西或一些人,或热门或不热门,但通常能够自省,相对与世无争。小众事物的自诩脑残粉,会像隐士一样温润内敛,但也像隐士一样清高自许。他们会用一种谦和的口吻拒人于千里之外。比如,一个煎饼的脑残粉会婉转的拒绝我请他吃馒头的邀请:
“哎,我是煎饼的脑残粉,而且馒头嘛……呵呵(这个呵呵通常意味深长)不说了,不说了。”
但我还是喜欢他们。能有自嘲精神又毫无后悔的真心喜欢一样东西,实在很好。
相比起来,我比较怕粉丝团。粉丝团可怕,不只是在于他们容易进入“我粉的人比别人粉的人强,我就比别人强”的恐怖状态,在于他们“抱团”。
勒庞先生写《乌合之众》时,通过1789年法国的一些例子,认为人有这么个本性:
喜欢扎堆,愿意扎堆,在扎堆的过程中得到极大的快感。而且,扎堆还会改变(或者扭曲)一些人的倾向,做出一些自己平时不会做的事。
人类最怕孤单,所以有时难免从一下众。群体力量是如此伟大,你扎了堆就拥有温暖大家庭,不扎堆就很容易落在对立面,于是你会不由自主,做出一些让大家都喜欢的事。虽然自己未必喜欢,但看着大家乐呵,自己也获得了认同,于是也就觉得自己高兴了。所以说,一个群体的口号,越理性越没人理会,越感性或曰越扯淡,越有人影从。历来的口号都有一个原则:煽动性,大量重复,言辞铿锵。管你是不是道理呢,好听、响朗、让大家接受就行。
比如,我大喊“巧克力就是好,就是好来就是好”,或者“啊,巧克力啊,你是多么的好,多么的甜美,多么的光芒万丈”,唱而和之,音韵铿锵声音响亮,就比一篇《巧克力和可可豆溯源》的纯文资料有煽动性得多。
当一个群体有那么个疑似有道理、富有煽动性的口号存在,就能够把群众心理带起来。群众身入群体,出于下意识的”让大伙高兴,我也高兴"心理,不自觉的就跟大家一起玩一起闹,一起叫一起跳,然后获得了极大的快感,进而产生“我就是我们的团队”、“我的团队就是我”的幻觉。好多粉丝团夸自家偶像就罢了,所以爱攀比爱打压人,也是因为存着这样的心思:“我粉的人比你粉的人高级,所以我也比你高级”,这样的话未必需要宣之于口,但多多少少有这个意味。人们都需要优越感,而这就是最方便的优越感来源。人们需要发泄情绪,而一旦有一个公共的痰盂可以发泄和耀武扬威,那是何等的快乐。如果这还顺便媚了众,让自己感觉到了安全感和群体归属感,何乐而不为。
因此,任何形式存在的粉丝团,越往后来,粉一个人的成分就越少,延伸成为“群体、团”的成分越多。粉丝团的自闭和非理性倾向,也随之增长。比如说,谁年轻时没爱过几个人渣,崇拜过几个浑球,多年后被问起来自然会不好意思。但当是时也,由于“粉丝团的利益和我是一样的”,粉丝已经被绑架了,所以他们也不愿意(或者不可能)去理性的面对真实世界,还会受迫害妄想,觉得外部世界都在针对自己。如此,粉丝团对外界的意见,总保持一种很紧张的状态:既排斥,又警惕,其实很在意,但又不好意思显得太在意。粉丝团一旦打起架来,很难讲理。就事论事的少,互揪立场的多,而且通常会揭老底。
哪位问了,粉丝团心理怎么这么耳熟?的确,有些聪明的人物早就看明白了:重要的是拿个什么题目,把人哄成粉丝团,然后让人去斗人,其乐无穷。至于那个题目本身是否靠谱并不要紧,只要美化神圣之让人顶礼膜拜之,再辅以整齐划一的装束、宏伟壮观的建筑,使人们纷纷产生“世界宏大,我极渺小;成为团的一员,幸甚至哉”的感觉,进而达到”跟团队混在一起,我就又强大又威猛又长又硬,碾压别人真有快感“,一切自然无往不利。
当然,聪明到这地步的人,会利用煽动经营粉丝团去做更大的事,其目的,当然也不仅仅是骗几个粉丝的钱了。
我见过许多人,很容易进入以下状态:“我喜欢某人——我和这个人同化了——他牛掰就代表我牛掰”的状态。
这种状态尚可,是一种赤诚粉,值得鼓励。但一旦进化成:
“我粉的人比别人粉的人强,我就比别人强,我的品位就比别人高就很有存在感,不行,非得吵赢了不可,把我喜欢的人连同我的爱好和我的标准推到世界之巅才显得我品味高“——
把存在感、自己喜欢的事物、自己喜欢的标准混一化组合拳了,阿弥陀佛,施主你就执迷了。
我很敬重且喜欢一类粉丝,这类人通常会半自嘲的自诩为“脑残粉”。许多自诩脑残粉对其偶像,一般熟知其人其事其歌其电影其书其绯闻其吃寿司时是不是喜欢沾酱油,知道哪张专辑哪个制作人又想尝试新几内亚毛 里塔尼亚打击乐器和保定卖火烧歌谣的混搭风……
如此这般,单体的脑残粉,很容易成为一个书斋隐士。你只要略一表示对其偶像感兴趣,他们立刻倒出几个硬盘的影像图文来,让你感叹得粉丝如此,夫复何求。
话说脑残粉最初并非好词,一个人会自诩+自嘲为脑残粉,其实也就是已经有自省情绪了。他们喜爱着一些东西或一些人,或热门或不热门,但通常能够自省,相对与世无争。小众事物的自诩脑残粉,会像隐士一样温润内敛,但也像隐士一样清高自许。他们会用一种谦和的口吻拒人于千里之外。比如,一个煎饼的脑残粉会婉转的拒绝我请他吃馒头的邀请:
“哎,我是煎饼的脑残粉,而且馒头嘛……呵呵(这个呵呵通常意味深长)不说了,不说了。”
但我还是喜欢他们。能有自嘲精神又毫无后悔的真心喜欢一样东西,实在很好。
相比起来,我比较怕粉丝团。粉丝团可怕,不只是在于他们容易进入“我粉的人比别人粉的人强,我就比别人强”的恐怖状态,在于他们“抱团”。
勒庞先生写《乌合之众》时,通过1789年法国的一些例子,认为人有这么个本性:
喜欢扎堆,愿意扎堆,在扎堆的过程中得到极大的快感。而且,扎堆还会改变(或者扭曲)一些人的倾向,做出一些自己平时不会做的事。
人类最怕孤单,所以有时难免从一下众。群体力量是如此伟大,你扎了堆就拥有温暖大家庭,不扎堆就很容易落在对立面,于是你会不由自主,做出一些让大家都喜欢的事。虽然自己未必喜欢,但看着大家乐呵,自己也获得了认同,于是也就觉得自己高兴了。所以说,一个群体的口号,越理性越没人理会,越感性或曰越扯淡,越有人影从。历来的口号都有一个原则:煽动性,大量重复,言辞铿锵。管你是不是道理呢,好听、响朗、让大家接受就行。
比如,我大喊“巧克力就是好,就是好来就是好”,或者“啊,巧克力啊,你是多么的好,多么的甜美,多么的光芒万丈”,唱而和之,音韵铿锵声音响亮,就比一篇《巧克力和可可豆溯源》的纯文资料有煽动性得多。
当一个群体有那么个疑似有道理、富有煽动性的口号存在,就能够把群众心理带起来。群众身入群体,出于下意识的”让大伙高兴,我也高兴"心理,不自觉的就跟大家一起玩一起闹,一起叫一起跳,然后获得了极大的快感,进而产生“我就是我们的团队”、“我的团队就是我”的幻觉。好多粉丝团夸自家偶像就罢了,所以爱攀比爱打压人,也是因为存着这样的心思:“我粉的人比你粉的人高级,所以我也比你高级”,这样的话未必需要宣之于口,但多多少少有这个意味。人们都需要优越感,而这就是最方便的优越感来源。人们需要发泄情绪,而一旦有一个公共的痰盂可以发泄和耀武扬威,那是何等的快乐。如果这还顺便媚了众,让自己感觉到了安全感和群体归属感,何乐而不为。
因此,任何形式存在的粉丝团,越往后来,粉一个人的成分就越少,延伸成为“群体、团”的成分越多。粉丝团的自闭和非理性倾向,也随之增长。比如说,谁年轻时没爱过几个人渣,崇拜过几个浑球,多年后被问起来自然会不好意思。但当是时也,由于“粉丝团的利益和我是一样的”,粉丝已经被绑架了,所以他们也不愿意(或者不可能)去理性的面对真实世界,还会受迫害妄想,觉得外部世界都在针对自己。如此,粉丝团对外界的意见,总保持一种很紧张的状态:既排斥,又警惕,其实很在意,但又不好意思显得太在意。粉丝团一旦打起架来,很难讲理。就事论事的少,互揪立场的多,而且通常会揭老底。
哪位问了,粉丝团心理怎么这么耳熟?的确,有些聪明的人物早就看明白了:重要的是拿个什么题目,把人哄成粉丝团,然后让人去斗人,其乐无穷。至于那个题目本身是否靠谱并不要紧,只要美化神圣之让人顶礼膜拜之,再辅以整齐划一的装束、宏伟壮观的建筑,使人们纷纷产生“世界宏大,我极渺小;成为团的一员,幸甚至哉”的感觉,进而达到”跟团队混在一起,我就又强大又威猛又长又硬,碾压别人真有快感“,一切自然无往不利。
当然,聪明到这地步的人,会利用煽动经营粉丝团去做更大的事,其目的,当然也不仅仅是骗几个粉丝的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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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笠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3-05-11 22: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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飔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2-10-01 14: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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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になりたい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2-09-27 10: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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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b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2-09-20 20: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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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2-09-19 13: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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ちゃちゃ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2-09-19 10: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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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小跳。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2-09-19 09: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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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注销 转发了这篇日记
一般来说我都不会在网上表现出对某个明星或者名人的厌恶,免得招来骂战。上次在微博上发了一条“看张翰在胜女的代价里面还挺帅挺高端的嘛”立马就有三个张翰粉通过微博搜索对我表达了高度赞扬。
2012-09-19 08:27:03 -
脑子🈶变好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2-09-19 08: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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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dkram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2-09-19 05: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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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软的蒸馏器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2-09-19 01: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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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lessclock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2-09-19 00: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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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木仁子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2-09-19 0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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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目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2-09-18 23: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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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扎堆,愿意扎堆,在扎堆的过程中 得到极大的快感。而且,扎堆还会改变 (或者扭曲)一些人的倾向,做出一些 自己平时不会做的事。"
2012-09-18 23:06:12 -
豆友43266146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2-09-18 22: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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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唐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2-09-18 22: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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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ad发条兔子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2-09-18 20: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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撸撸要加油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2-09-18 18: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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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缮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2-09-18 18: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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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borg.z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2-09-18 1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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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刑的堕天使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2-09-18 16: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