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一篇及好书一本:“意义”的意义——评达米特《形而上学的逻辑基础》
“意义”的意义——评达米特《形而上学的逻辑基础》,作者:唐杰。原载于《思想史研究 第五辑——逻辑与形而上学》,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
最近总是纠结于诸如“文”和“质”的关系、文质二分的内涵、到底有没有本质之类的问题,费劲有限的鸡脑子也想不明白。今日忽然看到一篇好文,对我的疑惑作出了一点像样的探讨,在此摘抄、整理一下思路,仅作个人拓展思路用。再次强调:内容非原创,只是摘抄+整理+保存。
1. 发现问题:(二值逻辑受到挑战)
典型的形而上学争论是我们关于客观性和实在的哲学讨论,凡此种种都标志着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古老对立。(是不是类似于本质主义和反本质主义?)在达米特看来,这种对立实际表征的是经典二值逻辑与拒斥二值原则的非经典逻辑之间的深刻分歧。(抽象为二值逻辑原则:非是即非)
——原因:a. 实在论:关于物理对象、数学对象或者道德实体(这里可以加上很多)的任何命题,都自在地非真即假,是由某种独立自存的实体之外之状况决定的,符合这一状况便为真反之就为假,常识和柏拉图主义持这种立场。
b. 反实在论:如 经验主义、现象主义、构造主义和行为主义等,“只要细加分析,均可表明隐含着对二值原则的拒斥”,认为所有这些命题并不是在断定某种独立自存的实体,并不是非真即假,而是无论其语义值还是其表述内容都要取决于我们的经验、构造抑或证明,排中律在此是失效的。
2. 逻辑解决方案:(放弃“真”,转向“有效性”,再转向“意义”——达米特意义理论的提出)
拒斥二值原则是例如直觉主义逻辑和量子逻辑等现代非经典逻辑的普遍特征,它们认为经典逻辑的二值原则并不完善,不能刻画某类命题的种种微妙的意义差别,主张用更严格有效的推理系统取而代之。
——原因:在此,对语义值与逻辑常项等的不同理解,是导致不同逻辑系统的主要原因,它使得(以下行动)例如必要时需要引入新的逻辑算子和除真值以外的其他语义值才能充分刻画句子的意义。所以,关于推演形式有效性的分析,实际上是关于各类陈述所具有的意义的分析。于是,达米特将关于“争论的对象类分歧”(disputed class of objects),还原为关于“争论的陈述类分歧”(disputed class of statements)(意义解释分歧)。
思路整理:a. 达米特的讨论是对经典逻辑的反对,以及对拒斥二值原则的非经典逻辑的further discussion.
b. 非经典逻辑认为:“真”在很多情况下不能代替“有效性”、“可证性”等概念,很多情况也的确不是非真即假。具体如何指派和确定语义值,需要诉诸对句子意义的解释。
c. 达米特认为,支撑经典与非经典语义的,正是它们不同的语义学,亦即不同的意义模型。
d. 达米特于是相信,通过探讨一种正确的一般意义模型、意义理论应该是什么样子,就应该能确定下来什么是正确的逻辑,进而自下而上地给实在论和反实在论的形而上学争论作一个恰当说明。
3. 达米特意义理论的方法论建构(由“意义”转向“知识”,再转向“理解”)
a. 发现问题:”知道一个句子的意义就是知道其真值条件“是有问题的——自然语言中存在着大量依赖于我们的认识能力才谈得上判定其真假的语句,甚至还有些超越了这种能力,不能根据有效程序而被判定。
b. 提出主张:意义=知识=理解。
b1. 意义=知识
“意义理论必须是一种理解理论”——“表达式的意义就是说话者所拥有的这样一种知识内容,它构成了它们对该表达式的理解”,一个表达式的意义就是当某人理解它时所必须知道的东西。在此,表达式的意义首先被转化为说话者理解一种语言时所具有的知识内容,我们只要刻画出这种知识包含了什么,也就能构成对意义的直接说明。
b2. 知识=理解
知识的困境一:知识的隐含性
但是这种知识在实际的说话者那里是隐含着的,他们往往会使用一门语言,却并不能以命题的方式明确地来表述其意义。
知识的困境二:解释学循环——说话者说话,即是对对象语言进行解释。所以说话者通过“元语言”(知识)掌握语言,又对知识用语言进行解释。
故达米特提出:要解释说话者理解一门语言时必须知道的东西是什么,我们可以转而追问这种“理解的能力”体现在什么地方,以间接地显示这种知识。通过对“我们理解一个句子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的说明,即通过对一门语言如何工作的描述,来揭示词语与表达式在实际使用中如何具有意义,甚至对儿童在习得一门语言的过程中所学习的一切的描述,才能构成一种彻底的意义理论。
c. 小结:通过“知识”的中介,我们发现,意义理论必须是理解理论,且只有对于语言实践的彻底描述,才能显示这种理解,所以“真”便不适合于作为一种可行的意义理论的核心概念。
d. 对经典形式语义学的批判(追问“真”的概念)
d1. 自弗雷格开始,经典的形式语义学便把“求真”看作是语句陈述的目标,承认“含义决定指称”原理,主张可以借助“真”来刻画句子的内容:“知道一个句子的含义”因而被看做是去把握句子的真值条件;而作为句子的任一“表达式的含义”,则在于它对于它出现于其中的整个语句之真值条件的作用。
d2. 达米特指出:求真并不是语言活动的远处目的,尽管它的诞生有其必然性,但它只是特定的语言实践的产物,不足以用来刻画一切语言活动。“一种成功的意义理论必须为一语句或表达式的每一种依赖于其意义的特征提示出这种依赖性。”
d3. 质问弗雷格和柏拉图主义:人们理解一个句子并作出真假判定时,他的这种理解能力体现在什么地方?对“真”的理念的把握究竟是怎么回事?只能诉诸一种神秘兮兮的直觉吗?(”真“需要解释吗?)
d4. 如果将“真”视为已知的概念而不去寻求任何解释(戴维斯和塔斯基),与两种语言之间的翻译手册类似。用意义说明真(塔斯基),或用真来说明意义(戴维斯),只是在同一层次上的相互界定,无法给出一个彻底的关于其意义基础的说明。
d5. 所以,构造可行的意义理论应该摒弃以“真”为核心,而考察“以什么意义为核心”,且具体借助于对各种语言游戏的仔细考察分析。
e. 理论总结:分析哲学尤其是日常语言学派的语言分析在方法论上的合法性一目了然。达米特进一步相信,我们可以一点一点、一步一步地构筑各种语言游戏的意义模型,然后将它们演绎成关于语言整体的意义理论——因为人们学习语言的过程已表明,我们是在掌握一些基本表达式、基本区域与片段的基础上逐渐习得复杂的表达式的,不同类型的语言片段并非像维特根斯坦所认为的那样是一盘散沙。
4. 达米特意义理论的发展(“证实”和“后果”代替“真”)
a. 重建核心:
以“证实”和“后果”概念来代替“真”作为意义理论的核心概念,以刻画具体的意义。从而对一个句子的理解就在于“认识到其证实条件”或“接受其为真的后果”。
这不预设任何“超人”的概念,因为“证实”与“后果”是直接诉诸语言实践而被构造的。
它们组合在一起,标志的就是我们语言工作过程最广泛的描述性特征,无需说话者对“证实”或“后果”这两个概念本身有什么理解;而且旁观者很容易就能看出说话者的理解能力体现在哪些方面,从而决定了意义理论描述的可能性。
b. 对达米特意义理论的批评:如:赖特认为那些“不可判定语句”无法适用“显示性”的证实原则。
c. 理论的意义:
语言游戏的类型,是人存在与实践决定着对于逻辑的选择,并最终解释着语言的意义,奠定着人们关于是在的不同观点。于是,20世纪语言分析哲学不断“语义上行”(semantic ascent)的结果竟是走向了它的反面,将意义又还原到了世俗生活。
d. 新的启示:
语言活动本身已衍生出了实在论或反实在论的立场差异,由各种语言游戏所构成的世俗生活已经包含了各种形而上学态度。达米特所强调的意义理论描述的彻底性并不能解除这些态度,而只是解释其产生。循着达米特的思路实际上我们同样也可以追问“逻辑的形而上学基础”,因为显然,无论是“形而上学的逻辑基础”还是相反的命题,其意义都根源于作为语言游戏整体的生活世界本身。
最近总是纠结于诸如“文”和“质”的关系、文质二分的内涵、到底有没有本质之类的问题,费劲有限的鸡脑子也想不明白。今日忽然看到一篇好文,对我的疑惑作出了一点像样的探讨,在此摘抄、整理一下思路,仅作个人拓展思路用。再次强调:内容非原创,只是摘抄+整理+保存。
1. 发现问题:(二值逻辑受到挑战)
典型的形而上学争论是我们关于客观性和实在的哲学讨论,凡此种种都标志着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古老对立。(是不是类似于本质主义和反本质主义?)在达米特看来,这种对立实际表征的是经典二值逻辑与拒斥二值原则的非经典逻辑之间的深刻分歧。(抽象为二值逻辑原则:非是即非)
——原因:a. 实在论:关于物理对象、数学对象或者道德实体(这里可以加上很多)的任何命题,都自在地非真即假,是由某种独立自存的实体之外之状况决定的,符合这一状况便为真反之就为假,常识和柏拉图主义持这种立场。
b. 反实在论:如 经验主义、现象主义、构造主义和行为主义等,“只要细加分析,均可表明隐含着对二值原则的拒斥”,认为所有这些命题并不是在断定某种独立自存的实体,并不是非真即假,而是无论其语义值还是其表述内容都要取决于我们的经验、构造抑或证明,排中律在此是失效的。
2. 逻辑解决方案:(放弃“真”,转向“有效性”,再转向“意义”——达米特意义理论的提出)
拒斥二值原则是例如直觉主义逻辑和量子逻辑等现代非经典逻辑的普遍特征,它们认为经典逻辑的二值原则并不完善,不能刻画某类命题的种种微妙的意义差别,主张用更严格有效的推理系统取而代之。
——原因:在此,对语义值与逻辑常项等的不同理解,是导致不同逻辑系统的主要原因,它使得(以下行动)例如必要时需要引入新的逻辑算子和除真值以外的其他语义值才能充分刻画句子的意义。所以,关于推演形式有效性的分析,实际上是关于各类陈述所具有的意义的分析。于是,达米特将关于“争论的对象类分歧”(disputed class of objects),还原为关于“争论的陈述类分歧”(disputed class of statements)(意义解释分歧)。
思路整理:a. 达米特的讨论是对经典逻辑的反对,以及对拒斥二值原则的非经典逻辑的further discussion.
b. 非经典逻辑认为:“真”在很多情况下不能代替“有效性”、“可证性”等概念,很多情况也的确不是非真即假。具体如何指派和确定语义值,需要诉诸对句子意义的解释。
c. 达米特认为,支撑经典与非经典语义的,正是它们不同的语义学,亦即不同的意义模型。
d. 达米特于是相信,通过探讨一种正确的一般意义模型、意义理论应该是什么样子,就应该能确定下来什么是正确的逻辑,进而自下而上地给实在论和反实在论的形而上学争论作一个恰当说明。
3. 达米特意义理论的方法论建构(由“意义”转向“知识”,再转向“理解”)
a. 发现问题:”知道一个句子的意义就是知道其真值条件“是有问题的——自然语言中存在着大量依赖于我们的认识能力才谈得上判定其真假的语句,甚至还有些超越了这种能力,不能根据有效程序而被判定。
b. 提出主张:意义=知识=理解。
b1. 意义=知识
“意义理论必须是一种理解理论”——“表达式的意义就是说话者所拥有的这样一种知识内容,它构成了它们对该表达式的理解”,一个表达式的意义就是当某人理解它时所必须知道的东西。在此,表达式的意义首先被转化为说话者理解一种语言时所具有的知识内容,我们只要刻画出这种知识包含了什么,也就能构成对意义的直接说明。
b2. 知识=理解
知识的困境一:知识的隐含性
但是这种知识在实际的说话者那里是隐含着的,他们往往会使用一门语言,却并不能以命题的方式明确地来表述其意义。
知识的困境二:解释学循环——说话者说话,即是对对象语言进行解释。所以说话者通过“元语言”(知识)掌握语言,又对知识用语言进行解释。
故达米特提出:要解释说话者理解一门语言时必须知道的东西是什么,我们可以转而追问这种“理解的能力”体现在什么地方,以间接地显示这种知识。通过对“我们理解一个句子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的说明,即通过对一门语言如何工作的描述,来揭示词语与表达式在实际使用中如何具有意义,甚至对儿童在习得一门语言的过程中所学习的一切的描述,才能构成一种彻底的意义理论。
c. 小结:通过“知识”的中介,我们发现,意义理论必须是理解理论,且只有对于语言实践的彻底描述,才能显示这种理解,所以“真”便不适合于作为一种可行的意义理论的核心概念。
d. 对经典形式语义学的批判(追问“真”的概念)
d1. 自弗雷格开始,经典的形式语义学便把“求真”看作是语句陈述的目标,承认“含义决定指称”原理,主张可以借助“真”来刻画句子的内容:“知道一个句子的含义”因而被看做是去把握句子的真值条件;而作为句子的任一“表达式的含义”,则在于它对于它出现于其中的整个语句之真值条件的作用。
d2. 达米特指出:求真并不是语言活动的远处目的,尽管它的诞生有其必然性,但它只是特定的语言实践的产物,不足以用来刻画一切语言活动。“一种成功的意义理论必须为一语句或表达式的每一种依赖于其意义的特征提示出这种依赖性。”
d3. 质问弗雷格和柏拉图主义:人们理解一个句子并作出真假判定时,他的这种理解能力体现在什么地方?对“真”的理念的把握究竟是怎么回事?只能诉诸一种神秘兮兮的直觉吗?(”真“需要解释吗?)
d4. 如果将“真”视为已知的概念而不去寻求任何解释(戴维斯和塔斯基),与两种语言之间的翻译手册类似。用意义说明真(塔斯基),或用真来说明意义(戴维斯),只是在同一层次上的相互界定,无法给出一个彻底的关于其意义基础的说明。
d5. 所以,构造可行的意义理论应该摒弃以“真”为核心,而考察“以什么意义为核心”,且具体借助于对各种语言游戏的仔细考察分析。
e. 理论总结:分析哲学尤其是日常语言学派的语言分析在方法论上的合法性一目了然。达米特进一步相信,我们可以一点一点、一步一步地构筑各种语言游戏的意义模型,然后将它们演绎成关于语言整体的意义理论——因为人们学习语言的过程已表明,我们是在掌握一些基本表达式、基本区域与片段的基础上逐渐习得复杂的表达式的,不同类型的语言片段并非像维特根斯坦所认为的那样是一盘散沙。
4. 达米特意义理论的发展(“证实”和“后果”代替“真”)
a. 重建核心:
以“证实”和“后果”概念来代替“真”作为意义理论的核心概念,以刻画具体的意义。从而对一个句子的理解就在于“认识到其证实条件”或“接受其为真的后果”。
这不预设任何“超人”的概念,因为“证实”与“后果”是直接诉诸语言实践而被构造的。
它们组合在一起,标志的就是我们语言工作过程最广泛的描述性特征,无需说话者对“证实”或“后果”这两个概念本身有什么理解;而且旁观者很容易就能看出说话者的理解能力体现在哪些方面,从而决定了意义理论描述的可能性。
b. 对达米特意义理论的批评:如:赖特认为那些“不可判定语句”无法适用“显示性”的证实原则。
c. 理论的意义:
语言游戏的类型,是人存在与实践决定着对于逻辑的选择,并最终解释着语言的意义,奠定着人们关于是在的不同观点。于是,20世纪语言分析哲学不断“语义上行”(semantic ascent)的结果竟是走向了它的反面,将意义又还原到了世俗生活。
d. 新的启示:
语言活动本身已衍生出了实在论或反实在论的立场差异,由各种语言游戏所构成的世俗生活已经包含了各种形而上学态度。达米特所强调的意义理论描述的彻底性并不能解除这些态度,而只是解释其产生。循着达米特的思路实际上我们同样也可以追问“逻辑的形而上学基础”,因为显然,无论是“形而上学的逻辑基础”还是相反的命题,其意义都根源于作为语言游戏整体的生活世界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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