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王还是一枝枯草时
朗姆酒日记 代后记:
当天王还是一枝枯草时
文║郝彬
“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已经找到了最近几期的《温哥华太阳报》。如果它看上去还不是全无价值,那么我的工作申请继续有效。不要觉得我这种傲慢是无心之举:我宁愿现在触怒你,而不是在我为你工作之后。
我上一任老板在我开始为他工作后才知道我是个什么人。那就好比萨德侯爵 突然发觉自己在给比利•格拉汉姆 打工。那个人看不起我,当然,除了对他和他捍卫的一切表示蔑视,我也做不了什么。如果你问他,他会告诉你,我不讨人喜欢,我讨厌人类,我只想一个人待着,我自恃甚高所以不能和正常人交往。——这都是从他发给出版人的内部通知中引用的原话,没有什么比好的引用更棒的了。”
上面这段话是1958年亨特•汤普森写给《温哥华太阳报》编辑的求职信,当时,他21岁,四处碰壁,一贫如洗,但桀骜的个性并不因此而有所收敛,汤普森一生都认为战斗的人才是真正的人,这封颇具挑衅意味的求职信即是他人生观很好的证明。
1958年,卡斯特罗的革命还未成功,肯尼迪当选美国总统是在两年之后,美国的公民权利运动正在酝酿,鲜花力量也还是子虚乌有,登月、越战、摇滚乐、毒品……所有这些让一个时代燃烧起来的东西都还没有粉墨登场。垮掉派的几位先贤虽然已发动了反抗既有文明的游击战,但就像格雷戈里•柯尔索 说的:“三个作家无法称其为‘一代’。”他们也只能是在汤普森这样内心敏感、同时对未来感到迷茫的年轻人那里找到些许共鸣。在那个年代,垮掉派更多地被看作是文化上的恐怖分子,主流社会严阵以待,希望在这些打游击的不安定因素感染更多年轻人之前将他们绞杀。
一个大时代即将到来,墨守成规的芸芸诸众们浑然不觉,像汤普森这样敏感的年轻人却已率先嗅到了变革即将出现的气息,青年们无因的反叛虽然还找不到具体的靶子,但地下的岩浆已四处奔流,蠢蠢欲动,等待着喷薄而出的时刻。
1958年的汤普森,像一个浑身绑满炸药的人肉炸弹,模糊地感知到自己的命运,但面对严丝合缝的现实,只余无助和困惑,找不到明确敌人的汤普森最先把枪口对准了自己,他让自己沉醉在暴力、疯狂、酒精中,像一只蜥蜴,蹒跚着爬过剧痛的青春,这本半自传性质的小说《朗姆酒日记》就是当时汤普森个人生活的生动写照。
但是,如果我们回顾亨特•汤普森的一生,则能从他这部最初的文学习作中听到一些弦外之音,世界的陈腐和反动让人无奈,青年正在变成枯草,但汤普森并不甘于做一只枝草的命运,他正在为即将到来的战斗准备武器和弹药,这位未来的刚左新闻教父、美国历届总统坚定不移的反对者正在像一个学徒般苦练技艺——通过写作来学习写作,把浪漫和敏感埋葬,为自己换上刀枪不入的坚硬盔甲,迎接属于自己的战纪的到来。
思想的形成,首先是意志的形成。
——莫洛亚
对很多人而言,汤普森常常是作为一个颠覆分子、吸毒吸坏脑子的小说家的面目出现的,但事实是,他有生之年常常扮演的角色是一名体育记者(同时也是他自称的政治瘾君子)。他在文学上取得的成功,像大多数作家/记者们一样,只能说是退一步而言,靠插漏补空得到的。亨特•汤普森的好朋友、普利策奖得主威廉•肯尼迪说过,他和汤普森都是“失败”的小说家,为稻粮计,最终不得不依附于媒体,当了记者。
《朗姆酒日记》就是他在做记者之余进行的早期写作练习,小说描写了一段混乱的爱情故事,其中有嫉妒、不忠、暴力、酒精,故事发生在加勒比海地区波多黎各的一个新兴城市圣胡安。“那是一片金色的丛林,到处都是赤身裸体的人。”这是汤普森的第二部小说,之前他还写过一部从未发表过的小说《水母王子》。《朗姆酒日记》在汤普森成名很久之后才得以出版,距创作完成差不多有四十年。
汤普森头两部小说事实上完全是海明威式的,也有些许菲茨杰拉德的影子——虽然其中也有他自己后来文体的雏形,但当时只能算是在萌芽状态,冷静的抨击和醉酒式的幽默像扭曲的双刃般搅在一起。在他于2005年开枪自杀后,《滚石》杂志找来历史学家道格拉斯•布林克利写了一篇回忆他晚年岁月的文章《猫头鹰农场的最后岁月》,布林克利提到汤普森这两部最初的习作,评论说:“亨特只是在对迷茫一代的偶像进行拙劣的模仿。喝了威士忌的海明威可能会去非洲大草原猎狮子,而沉醉于朗姆酒的汤普森能做的却只是咒骂着赶跑活跃在波多黎各街道满溢垃圾之上的老鼠。”
《朗姆酒日记》一次一次地被出版商退回,总计达七次,汤普森几乎要放弃它了。1998年,这本书终于出版,汤普森在之后参加一次谈话节目时提到这部小说时说:“它对政治和金钱有一种浪漫的看法,我被迫去面对这个四十岁的故事所发掘出的现实……我不能修改它,就好像是,这是我,这是我曾经生活过的世界……我作为一个作者来进入它……它是个不错的故事。”
借故事讲述者保罗•坎普之口,22岁的汤普森说出了那个时代还少有人关注的年轻人的焦虑:
“在某些方面来说,我也是属于这一群人——也许比一些人更有能力,也许又比另一些人安分不少——在那些年里,我很少没有工作。有时我一次替三份报纸写稿,也替新的赌场和保龄球馆写些广告词,当过斗鸡协会的顾问,也做过餐厅的美食评论家、游艇摄影师,还定期被警察迫害。那时的生活充满了贪婪,但我如鱼得水,乐在其中。我交了些有趣的朋友,赚了些钱,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也见识了其他人未必能见识的世界。”
“我心中也同样存有质疑:再这样下去,以后的生活一定一无是处,我们所有人都如演员一般,在毫无意义的漂泊中欺骗自己。一方面怀抱着无尽的理想,另一方面又为未来感到彷徨”。
尽管只有22岁,汤普森却在小说中花了很大篇幅借主人公坎普(30岁)之口描述了对“走下坡路”和变老的恐惧。
“虽然大部分的时间他都令人感觉恶心,但偶尔,次数十分稀少,他却令人惊讶地展现出一闪而过的智慧。不过,他的头脑已经被酒精腐蚀,他的整个生活就像是在废油中泡太久而坏掉的老旧机器。”这段描写汤普森不是在说自己,而是在写其他人,一个年纪更老、已经丧失目标的新闻人——莫贝里,他最大的能耐就是可以在晚上喝完酒之后找到自己的汽车,因为他的车太臭了,以至于活跃在那座城市街道上的拆车党对他的车都敬而远之。作为汤普森化身的保罗•坎普也陷在一个毫无出路的工作里,感觉自己的梦想——成为菲茨杰拉德和海明威那样的作家,像他手头里的朗姆酒蒸发得一样快。
《朗姆酒日记》的一个重要意义在于,通过这本小说,这位未来的刚左新闻教父、散文文体大师开始形成自己的风格,他在成熟期用来对付这个伪善、冷漠的世界的武器:怪诞的智慧、没完没了的嘲讽、不必要的越轨行为、不可一世的自信、侠肝义胆的亡命徒与生俱来的愤怒,都在这部早熟的创作中得以体现。
成名后的汤普森有广泛的读者群,这个群体由形形色色的人组成:摇滚青年、政客、新闻学学生、执法人员……几乎遍布美国各行各业,如果这样的描述有点流于表面,可以参看这样一个事实:汤普森出版的第一本书、纪实小说《地狱天使》,是首部从“地狱天使”这个摩托车俱乐部内部进行详细曝光的文学作品,为了写这本书,他和地狱天使们混了差不多一年,因为它如此深入地报道了地狱天使内部的运作机制,后来这本书甚至成为很多警察巡查部门的培训手册。
七〇年代,他的代表作《拉斯维加斯的怕与恨》,与六〇年代的《在路上》相若,成为一部关于毒品文化和反叛青年的圣经。
……
对汤普森来说,有些东西不应该被遗忘,也永不会消逝,这也是一直以来他通过自己的文字向世人表达的东西。在一个黑暗的时代,他试图去了解,为什么美国梦会变成一把枪口向内的手枪。对这个问题,美国现代文学界还没有人走得足够近,去作出解答。与同行相比,汤普森显然离答案更近。这个总是用最本真方式对此进行体验的男人,这个“绝对自然的存在”,从未退缩,即使在生命的最后时刻。
书名: 朗姆酒日记
著者:[美]亨特•汤普森
书号:978-7-5495-0902-7
责任编辑:孙瑞岑
出版时间:2012.1
定价:34.00
当天王还是一枝枯草时
文║郝彬
“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已经找到了最近几期的《温哥华太阳报》。如果它看上去还不是全无价值,那么我的工作申请继续有效。不要觉得我这种傲慢是无心之举:我宁愿现在触怒你,而不是在我为你工作之后。
我上一任老板在我开始为他工作后才知道我是个什么人。那就好比萨德侯爵 突然发觉自己在给比利•格拉汉姆 打工。那个人看不起我,当然,除了对他和他捍卫的一切表示蔑视,我也做不了什么。如果你问他,他会告诉你,我不讨人喜欢,我讨厌人类,我只想一个人待着,我自恃甚高所以不能和正常人交往。——这都是从他发给出版人的内部通知中引用的原话,没有什么比好的引用更棒的了。”
上面这段话是1958年亨特•汤普森写给《温哥华太阳报》编辑的求职信,当时,他21岁,四处碰壁,一贫如洗,但桀骜的个性并不因此而有所收敛,汤普森一生都认为战斗的人才是真正的人,这封颇具挑衅意味的求职信即是他人生观很好的证明。
1958年,卡斯特罗的革命还未成功,肯尼迪当选美国总统是在两年之后,美国的公民权利运动正在酝酿,鲜花力量也还是子虚乌有,登月、越战、摇滚乐、毒品……所有这些让一个时代燃烧起来的东西都还没有粉墨登场。垮掉派的几位先贤虽然已发动了反抗既有文明的游击战,但就像格雷戈里•柯尔索 说的:“三个作家无法称其为‘一代’。”他们也只能是在汤普森这样内心敏感、同时对未来感到迷茫的年轻人那里找到些许共鸣。在那个年代,垮掉派更多地被看作是文化上的恐怖分子,主流社会严阵以待,希望在这些打游击的不安定因素感染更多年轻人之前将他们绞杀。
一个大时代即将到来,墨守成规的芸芸诸众们浑然不觉,像汤普森这样敏感的年轻人却已率先嗅到了变革即将出现的气息,青年们无因的反叛虽然还找不到具体的靶子,但地下的岩浆已四处奔流,蠢蠢欲动,等待着喷薄而出的时刻。
1958年的汤普森,像一个浑身绑满炸药的人肉炸弹,模糊地感知到自己的命运,但面对严丝合缝的现实,只余无助和困惑,找不到明确敌人的汤普森最先把枪口对准了自己,他让自己沉醉在暴力、疯狂、酒精中,像一只蜥蜴,蹒跚着爬过剧痛的青春,这本半自传性质的小说《朗姆酒日记》就是当时汤普森个人生活的生动写照。
但是,如果我们回顾亨特•汤普森的一生,则能从他这部最初的文学习作中听到一些弦外之音,世界的陈腐和反动让人无奈,青年正在变成枯草,但汤普森并不甘于做一只枝草的命运,他正在为即将到来的战斗准备武器和弹药,这位未来的刚左新闻教父、美国历届总统坚定不移的反对者正在像一个学徒般苦练技艺——通过写作来学习写作,把浪漫和敏感埋葬,为自己换上刀枪不入的坚硬盔甲,迎接属于自己的战纪的到来。
思想的形成,首先是意志的形成。
——莫洛亚
对很多人而言,汤普森常常是作为一个颠覆分子、吸毒吸坏脑子的小说家的面目出现的,但事实是,他有生之年常常扮演的角色是一名体育记者(同时也是他自称的政治瘾君子)。他在文学上取得的成功,像大多数作家/记者们一样,只能说是退一步而言,靠插漏补空得到的。亨特•汤普森的好朋友、普利策奖得主威廉•肯尼迪说过,他和汤普森都是“失败”的小说家,为稻粮计,最终不得不依附于媒体,当了记者。
《朗姆酒日记》就是他在做记者之余进行的早期写作练习,小说描写了一段混乱的爱情故事,其中有嫉妒、不忠、暴力、酒精,故事发生在加勒比海地区波多黎各的一个新兴城市圣胡安。“那是一片金色的丛林,到处都是赤身裸体的人。”这是汤普森的第二部小说,之前他还写过一部从未发表过的小说《水母王子》。《朗姆酒日记》在汤普森成名很久之后才得以出版,距创作完成差不多有四十年。
汤普森头两部小说事实上完全是海明威式的,也有些许菲茨杰拉德的影子——虽然其中也有他自己后来文体的雏形,但当时只能算是在萌芽状态,冷静的抨击和醉酒式的幽默像扭曲的双刃般搅在一起。在他于2005年开枪自杀后,《滚石》杂志找来历史学家道格拉斯•布林克利写了一篇回忆他晚年岁月的文章《猫头鹰农场的最后岁月》,布林克利提到汤普森这两部最初的习作,评论说:“亨特只是在对迷茫一代的偶像进行拙劣的模仿。喝了威士忌的海明威可能会去非洲大草原猎狮子,而沉醉于朗姆酒的汤普森能做的却只是咒骂着赶跑活跃在波多黎各街道满溢垃圾之上的老鼠。”
《朗姆酒日记》一次一次地被出版商退回,总计达七次,汤普森几乎要放弃它了。1998年,这本书终于出版,汤普森在之后参加一次谈话节目时提到这部小说时说:“它对政治和金钱有一种浪漫的看法,我被迫去面对这个四十岁的故事所发掘出的现实……我不能修改它,就好像是,这是我,这是我曾经生活过的世界……我作为一个作者来进入它……它是个不错的故事。”
借故事讲述者保罗•坎普之口,22岁的汤普森说出了那个时代还少有人关注的年轻人的焦虑:
“在某些方面来说,我也是属于这一群人——也许比一些人更有能力,也许又比另一些人安分不少——在那些年里,我很少没有工作。有时我一次替三份报纸写稿,也替新的赌场和保龄球馆写些广告词,当过斗鸡协会的顾问,也做过餐厅的美食评论家、游艇摄影师,还定期被警察迫害。那时的生活充满了贪婪,但我如鱼得水,乐在其中。我交了些有趣的朋友,赚了些钱,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也见识了其他人未必能见识的世界。”
“我心中也同样存有质疑:再这样下去,以后的生活一定一无是处,我们所有人都如演员一般,在毫无意义的漂泊中欺骗自己。一方面怀抱着无尽的理想,另一方面又为未来感到彷徨”。
尽管只有22岁,汤普森却在小说中花了很大篇幅借主人公坎普(30岁)之口描述了对“走下坡路”和变老的恐惧。
“虽然大部分的时间他都令人感觉恶心,但偶尔,次数十分稀少,他却令人惊讶地展现出一闪而过的智慧。不过,他的头脑已经被酒精腐蚀,他的整个生活就像是在废油中泡太久而坏掉的老旧机器。”这段描写汤普森不是在说自己,而是在写其他人,一个年纪更老、已经丧失目标的新闻人——莫贝里,他最大的能耐就是可以在晚上喝完酒之后找到自己的汽车,因为他的车太臭了,以至于活跃在那座城市街道上的拆车党对他的车都敬而远之。作为汤普森化身的保罗•坎普也陷在一个毫无出路的工作里,感觉自己的梦想——成为菲茨杰拉德和海明威那样的作家,像他手头里的朗姆酒蒸发得一样快。
《朗姆酒日记》的一个重要意义在于,通过这本小说,这位未来的刚左新闻教父、散文文体大师开始形成自己的风格,他在成熟期用来对付这个伪善、冷漠的世界的武器:怪诞的智慧、没完没了的嘲讽、不必要的越轨行为、不可一世的自信、侠肝义胆的亡命徒与生俱来的愤怒,都在这部早熟的创作中得以体现。
成名后的汤普森有广泛的读者群,这个群体由形形色色的人组成:摇滚青年、政客、新闻学学生、执法人员……几乎遍布美国各行各业,如果这样的描述有点流于表面,可以参看这样一个事实:汤普森出版的第一本书、纪实小说《地狱天使》,是首部从“地狱天使”这个摩托车俱乐部内部进行详细曝光的文学作品,为了写这本书,他和地狱天使们混了差不多一年,因为它如此深入地报道了地狱天使内部的运作机制,后来这本书甚至成为很多警察巡查部门的培训手册。
七〇年代,他的代表作《拉斯维加斯的怕与恨》,与六〇年代的《在路上》相若,成为一部关于毒品文化和反叛青年的圣经。
……
对汤普森来说,有些东西不应该被遗忘,也永不会消逝,这也是一直以来他通过自己的文字向世人表达的东西。在一个黑暗的时代,他试图去了解,为什么美国梦会变成一把枪口向内的手枪。对这个问题,美国现代文学界还没有人走得足够近,去作出解答。与同行相比,汤普森显然离答案更近。这个总是用最本真方式对此进行体验的男人,这个“绝对自然的存在”,从未退缩,即使在生命的最后时刻。
书名: 朗姆酒日记
著者:[美]亨特•汤普森
书号:978-7-5495-0902-7
责任编辑:孙瑞岑
出版时间:2012.1
定价: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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稼轩门下走狗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12-02-16 1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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