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五河两教师给县领导发短信被拘留引发争议

菏泽民间观察

来自: 菏泽民间观察(建设乡村和县城重建故乡精神气质)
2016-11-20 19: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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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菏泽民间观察 (建设乡村和县城重建故乡精神气质) 楼主 2016-11-20 19:57:05

    回顾一下五河张兆猛短信诽谤案 只看楼主 收藏 回复 maryzhangsz 榜眼12 五河县公安局对李茂余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这样写道:2006年3月25日至5月5日,县委组织部在对五河一中领导班子考核推荐期间,李茂余指使卢淑东,并自己编发匿名短信向一中教职工及有关领导散布、诽谤一中代校长张兆猛等,严重损害了他人的人格和名誉权,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董国平的处罚决定书和李茂余的大同小异,只多了一条“诽谤五河县委书记徐社新”。两人的处罚都是:“拘留十天、罚款500元”。 卢淑东老师因为是“被指使”,处罚稍微轻一些:拘留5天。潘宋梅因为只给县委书记徐社新发了一条“诽谤”短信,被罚款200元。 8月25日,李茂余、董国平、卢淑东三人被带到了拘留所,在拘留证上签完字之后,一位细心的警察发现,李茂余竟然是五河县人大代表!9月12日,在经过县人大常委会批准拘留后,李茂余重新被请进拘留所…… 还给案子定了性:“这是一起严重的有组织、有计划、利用现代科技手段,造谣诬蔑、混淆是非、诋毁他人、攻击组织的违法案件……保留对其进行刑事处罚的权力。” 新闻连续播了好几天,尽管没有点出名字,只是李某某、董某某地叫,但已让李茂余、董国平几人颜面扫地——从拘留所出来后,很长一段时间,他们都感觉很尴尬,在校园里能沉默时尽量沉默。 出了这个事,五河一中的老师们都谨慎起来,乱发短信的情况没有了。 一些小事 李茂余和董国平说,他们作为五河县一中的教务主任、副主任,和代校长张兆猛之间没有个人恩怨,只是觉得张作为校长不合适。 张兆猛也在五河县一中当过老师。1988年从安徽师范大学毕业之后,他在一中当了8年的老师,并兼任学校的团委书记,后来调到县委组织部干了8年。 五河县委宣传部的一位官员也证实,当时考虑一中校长人选的时候,曾在全县干部中选拔,主要有以下几个条件:一是曾在教育系统干过;二要本科学历;三是干过几年副科级别干部。“我也曾被列为考察对象,但几个条件一综合,张兆猛就显出来了。”这位中等师范毕业的官员说。 张兆猛说,他回一中工作,尽管“有些不太情愿,知道一中不好管理”,但既然组织上安排,他还是带着很大的激情来干这个代校长的。 上任没几天,他看到政教处主任朱儒标老师负责的楼道垃圾没打扫,让一位副校长传话给朱说,要赶快清理。碰巧朱正在给学生上课,给副校长解释说,那是学生留给勤工俭学岗位的,现在正上课,事情下了课再说。 自己的话没得到执行,41岁的张兆猛有些不满意,课后找到了朱儒标,两人发生了争执。于是,张兆猛把朱儒标的政教主任给停了。 朱的停职让一些老师心里不舒服,朱课讲得好,人缘也好,敏感的知识分子们也没把意见说出来。 一转眼,张兆猛就在一中代校长位置上呆了半年。这期间,他给学校老师加了工资,还请县委各级领导到学校宣布“创建全省示范性高中”。一些老师认为他干得很不错,另外一些老师则认为他工作浮夸、喜好酒色。 “作为一名校长,要办许多事,现在这个社会,哪里会没有应酬呢?”张兆猛很委屈,他告诉本刊,自己从来没有在一中老师面前醉过酒,也没有对哪位老师发酒疯,更因为洁身自好,生活方面没有绯闻。“我老婆就在一中当老师啊!”他说。 2006年3月22日,县委组织部和纪委派三人在一中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民主推荐校长。让老师们产生联想的是,发着发着,推荐票竟然不够了!几十名老师干坐在那儿,组织部和学校办公室的人只好手忙脚乱地去复印选票。 “选举校长,组织部怎么可能不知道一中有多少老师呢?”一位老师很不满。 再发复印选票时,场面就有些乱,已经领到票的,没有领到票的,分不清了。事后,有老师反映,“一人划了多张票”。加上传说头一天张兆猛已经知道第二天要民主推荐校长,事先和一些老师已经打招呼拉选票。一些老师更不满了。 3月22日的推荐结果没有公布。组织部长倪涛告诉本刊,在186张有效票中,张兆猛得92票,占49.5%。“这期间,一些县委领导收到了反映张兆猛问题的短信,县委组织部也作了一些考察,认为张兆猛身上不存在短信上所说的情况,但为了慎重起见,进一步征求老师们的意见,4月26日,又在一中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对张兆猛进行测评。” 这次测评,选票上只写着张兆猛一个人的名字,老师们只能“同意、弃权或反对”。“这显然是县委铁了心要让张兆猛当校长。三任校长都是从外面调来的,以为一中没有人才啊?!”一些老师说,县委没把一中放在眼里。 于是,反映张兆猛有问题的短信更多了,县公安局的人也承认,“发短信的人不止李茂余、董国平等被处罚的人”。 () maryzhangsz 榜眼12 至今,李茂余和董国平也不认为自己是“诽谤”张兆猛,他们发短信给县领导是“匿名信访”。 李茂余的短信是这么写的:“组织愚弄一中,设圈套对付民众,如此产生校长,太辱人本功德能。谁让一中复杂,组织若诚先自查,清除脑中回虫,痛改前非服民众。” “悲叹县委毁一中,硬把痞子当能人。众人皆明组织过,力保虚名违民情。兆猛浮夸好酒色,注重舞弊善投机。拉帮结派治骨干,差点因他丢示范。” 李茂余说,当时之所以匿名,“是觉得和张兆猛个人关系不错,还是用不公开向组织反映问题的方式比较好”。 “但我也不是一个怕事的人。”李茂余说,这期间,他曾几易其稿,亲自给县委书记写了封信,反映一中存在的问题。五月一日那天,县委书记徐社新接待了他,他向徐谈了自己对一中领导班子人选的看法,也说了一部分老师的意见。谈话中,徐社新说自己曾收到匿名短信。 当时,李茂余不知道,和他在同一个办公室的董国平老师也编了好多短信,言辞激烈,不仅写张兆猛,也表达了对县委书记徐社新的不满,大部分发给了能影响一中校长人选的县委领导,包括徐社新。 五河县副县长桂嘉琪说,这些不署名反映问题的短信,“最终引起了县委的警觉”。同时,代校长张兆猛也很快知道了有人在向领导反映他的问题——有朋友将短信转给了他。 4月28日,张兆猛到公安局报了案,称有人诽谤了自己,并讲了怀疑对象是朱儒标、副校长吴某以及李茂余等。“我那时就私下问过他们短信的事,但他们不承认。”张兆猛说。 8月18日下午,董国平被叫到学校办公室,那里人人“脸色凝重”。然后,他被带到另一间办公室,两个便衣向他亮明了“警察”身份。董国平被要求交出手机,并被当场检查了钱包。 接下来,他的住所遭到搜查,连“写有两首涂鸦之作(与诽谤无关)的台历”也被抄走。董国平当时有“坠落地狱的感觉”,“脑子一片空白”。 与此同时,李茂余的办公室和住宅也被搜查,他向县委书记反映问题的信件底稿、电话簿和一部旧手机被抄走,从教二十多年的李茂余当时“很紧张,心里很不是滋味”。 晚上,李茂余、董国平和图书管理员潘宋梅三人被带离学校,一路上“不允许互相交谈”。那一夜,他们没有睡觉,因为审讯一直在持续,到第二天中午,李茂余在审讯笔录上签完字回家,“都已经一点钟了”。 卢淑东因为董国平在审讯中提到他,也被传讯。 这四个从来没和警察打过交道的知识分子都吓坏了:一向以沉默老实著称的卢淑东是警察“让怎么说就怎么说”,警察说李茂余指使,他就说李茂余指使;李茂余因为“心里难过极了,想早点离开那地方,连审讯笔录都没看,就在上面签了字”;董国平出来后,大病了一场,直到8月25日被拘留,还要到医院吊盐水;潘宋梅至今仍不愿和记者谈起此事…… 被传讯后,李茂余忐忑不安地找到了县领导,诚恳地表示,自己只是想向组织表达真实的想法,只是方式不对。 这位48岁的老师没有明说,他真实的想法是想主动找到领导承认一下“错误”,看是否能免掉处罚。可接待他的县委副书记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先是批评教育了他一通,紧接着又不紧不慢地告诉他:你这个事情啊,我们的处罚还算是轻的,别的地方重的都有判七年徒刑的。 听到这话,李茂余不吭声了。 董国平也找了公安局长陈小高,“看局长太忙,又找了里面的科长,手里拿着申诉材料一直没敢拿出来”。 “我们没有个人目的” 李茂余、董国平等人被公安局抓了起来,分别处以拘留、罚款,可张兆猛也没能当成校长,理由是在任代校长期间出了诽谤短信事件,“驾驭大局的能力还不够强”。 而李茂余等四人从拘留所出来后,灰头土脸了好一阵子,“相互之间都不说话”。改任五河一中党总支书记的张兆猛也觉得书记当得无趣,很快主动申请到外地学习去了。 事已至此,双方都很尴尬。但县监察局还是不依不饶:给李茂余行政降一级的处分,建议县教育局罢免他的工会主席职务。县教育局则直接免去了董国平教务处副主任的职务。 李茂余和董国平不服气,觉得对他们的处分太重了,罚钱、拘留还降职,“不就发几条短信吗?” 李茂余到监察局申诉。没想到,县监察局又给其戴上几顶大帽子:“李茂余为达到干扰组织上对一中领导班子考察使用的目的……已超出了信访举报的范畴。据公安机关调查认定,在李茂余指使、策划下,五河一中教务处副主任董某某、教师卢某某等同期也编辑有损张某某人格、名誉的短信用手机秘密向外发送……” 五河县副县长桂嘉琪也告诉本刊,李茂余之所以发诽谤张兆猛的短信,是他有个人目的:想当校长。 李茂余大呼冤枉:“我只是教务处主任、工会主席,前面还有四位副校长,怎么可能轮到我当校长呢?” “其实我和张兆猛私交很好,只是对他的工作方法和言行有看法,觉得他不适合在一中干,在其他部门可能更适合。 在审讯笔录上,董国平也这样供认他发短信的目的:主要引起县领导对一中重视……希望县委派一个真正懂教育的人来干一中校长,也许张兆猛到其他单位更能发挥他的特长。 可是,五河县委、县政府并不这么认为——11月26日县公安局发通告,继续认定“这是一起有组织、有计划,公然侮辱他人、损害他人的违法案件,案件查处程序合法、证据确实完整”;在一次内部会议上,县委书记徐社新也表态:舆论的矛头直指县委,要为李、董二人平反,要把五河搞乱…… 现在,在申诉无果的情况下,李茂余和董国平将县公安局告上了法庭。 “无论结果是输是赢,我们都会微笑着去面对,我们不后悔当初发短信,只是对有关方面处理问题的方式感到遗憾。”李茂余和董国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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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菏泽民间观察 (建设乡村和县城重建故乡精神气质) 楼主 2016-11-20 20:01:50

    “五河教师短信案”引出贪官书记 2010年06月11日01:18北京青年报李晨我要评论(10) 字号:T|T “五河教师短信案”引出贪官书记 徐社新当庭受审(资料图) “五河教师短信案”引出贪官书记 李茂余、董国平两位教师一直在等待法院的公正判决■摄影/本报记者李晨 “五河教师短信案”引出贪官书记 五河县一中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摄影/本报记者李晨 “外界风传老徐受贿”,四年前安徽五河教师董国平发的一条短信内容终于得到了法律的确认。而当年因发这条短信被指诽谤,被拘十天、罚款500元的董国平至今仍未接到任何撤除处分的处理决定,更没有一个相关单位领导向他表示过歉意。 “五河教师短信案”引出贪官 昨天,记者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6月8日该院对原五河县县委书记徐社新做出一审判决。其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零三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同时追缴犯罪所得全部钱物。徐社新在听到判决结果后表现沉默,当庭没有表示上诉,与他4年前的嚣张霸气形成了鲜明对比。 法院判决书显示,徐社新1955年11月出生于江苏省滨海县。原系安徽省蚌埠市政协副主席,蚌埠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曾任蚌埠市经贸委副主任、五河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县长、县委书记。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09年4月10日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4月13日被逮捕。 一起因短信引发的案件 徐社新被媒体聚焦,却缘于2006年一起由短信引发的公众事件。那年4月28日,徐社新力挺的五河县第一中学代校长张兆猛到县公安局报案,称连日来学校教职工及县里多名副科级以上干部,陆续收到诽谤其本人的上述类似短信,损害了其人格、名誉,也扰乱了学校教学秩序,要求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后来徐社新本人也报案,称有人利用短信对其诽谤。 当年8月25日,五河县公安局在县委书记的压力下,对五河县第一中学教师李茂余、董国平做出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此事后来被媒体广为报道,成为当年轰动的“五河教师短信案”事件。为此,徐社新曾带着本县政法委书记等人到报道此事的新闻单位要求撤稿。 2008年4月,记者在五河采访该事件时,曾试图当面采访徐社新,但被其委婉拒绝。当时徐社新刚刚接到升任市政协副主席的任命,正在县委办理交接手续。一位县委办工作人员曾对记者说,“如果不是因为短信案的事,徐书记没准能升任副市长”。几个月后,徐社新就在蚌埠市政协副主席的位子上被双规。 五河教师短信案是否与徐社新下马存在必然的联系?当事人董国平告诉记者,当年短信事件刚发生时,徐社新的态度曾十分嚣张,但后来就慢慢缓和了下来,甚至开始与两位当事人进行短信联系。“是不是这件事让有关部门开始调查徐我不知道,但这件事肯定让徐社新进入了社会舆论监督视线之内。”董国平说。 书记碰头会成卖官鬻爵会 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4月至2008年3月,徐社新在担任五河县“一把手”期间,仅在为他人的提拔晋升、工作安排、职务调整方面就收受贿赂人民币近110万元、美金5000元和欧元500元,占其受贿总额的将近一半。 “徐社新受贿在五河是公开的秘密,当时社会上就有‘书记碰头会’就是他卖官会的说法。”董国平说。 据报道,时任五河县财政局副局长的荣某为了能够升任县财政局局长,从2003年初至2007年春节,多次找到徐社新,向徐社新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徐社新均答应考虑。在此期间,荣某先后6次共送给徐社新人民币2.5万元、美金5000元。 在2006年12月30日召开的书记碰头会上,徐社新提议把荣某调整到县发改委任副主任并主持工作,准备以后有机会再安排其任县发改委主任,与会的县委副书记和县委组织部部长表示同意。2007年3月,荣某被任命为五河县发改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主持工作。为感谢徐社新的帮助并希望在徐的关照下顺利升任县发改委主任,荣某之后又分两次送给徐社新1.3万元。 与此相类似的还有时任五河县发改委主任的薛某和时任五河县小圩镇党委书记的张某。徐社新在多次收受他们的贿赂后,于2006年12月30日召开的书记碰头会上,分别把他们提名为副县长和民政局局长的候选人,并最终帮他们落实了这一职务。据记者了解,在这些行贿的官员中,一些至今仍在其位。 啤酒纸箱装40万送书记 “徐社新任五河县委书记期间,搞拆迁和国企改制都是他捞钱的途径。”董国平说。 公诉机关指控显示,2002年初,五河县安徽天井啤酒厂(以下简称天井厂)改制为五河县皖啤酒业有限公司,同年9月更名为安徽皖啤酿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啤公司)。皖啤公司由天井厂原厂长杨静雪等股东募股成立,杨静雪任董事长、总经理。2003年3月,天井厂向五河县法院提出了破产申请。同年4月,法院宣告该厂进入破产程序,并依法成立清算小组。该厂进入破产程序后,杨静雪为了尽快结束破产程序,多次找时任五河县县长徐社新(2004年5月以后任县委书记)帮忙,请其督促县法院加快破产进度,徐社新均答应并多次给法院院长打招呼,要求他们加快工作进度。为此,杨静雪在2003年7月至2004年中秋节期间,先后五次送给徐社新合计4.1万元和一部价值6000余元索尼数码相机,徐社新均收下。 2005年11月,皖啤公司以2030万元的拍卖价,获得了天井厂抵押给金融机构的资产。由于该资产低于2002年原天井厂改制时的评估价,徐社新打算以2002年改制时的价格与皖啤公司结算。为了使徐社新同意以较低的拍卖价及时与皖啤公司结算,2006年6月的一天,杨静雪安排皖啤公司顾问送给徐社新10万元。2006年8月的一天,杨静雪又到徐社新家,将装在一个啤酒纸箱里的40万元送给他,并请求其尽快安排以拍卖价结算。徐社新在安排五河县经委主任具体核算时发现,该资产2002年的评估价要比2005年的拍卖价高出800余万元,考虑到以拍卖价结算会引起较大反响,最终没有同意杨某的请托。但是,对于杨某提出的将价值46万余元的天井啤酒商标权的无形资产奖励给皖啤公司,以及将皖啤公司在破产清算期间付给五河县政府的80万元租赁费返还的要求,徐社新表示同意,并于不久后落实到位。 教师处分至今未撤销 短信揭发徐社新受贿遭报复后,李茂余和董国平将五河县公安局告上法庭。一审五河县法院判两位教师败诉。法院认为,被告对原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基本事实清楚,程序基本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原告诉讼理由不能成立,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判决维持五河县公安局对原告李茂余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驳回董国平的行政赔偿诉讼请求。 2008年,李茂余和董国平将该案上诉至蚌埠中级人民法院。当年4月7日下午,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此案。在3个小时的庭审结束后,审判长赵小兵宣布择日宣判。此后,法院工作人员一再做李茂余和董国平的工作,希望他们能够撤诉。2009年底,经过双方协商,二人同意撤诉。换得的条件是,给他们恢复相应职务和工资待遇,并且撤销当年的所有处分。 据说,当年做出拘留李茂余和董国平决定的五河县公安局局长在离任后,曾发短信给两位教师,表示自己当年没能顶住徐社新压力做出错误决定的愧疚。“原来我是教务处副主任,现在安排到政教处当副主任,工资待遇也算恢复了。但当年因为揭发徐社新给我的记大过处分却一直没有撤销。”董国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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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菏泽民间观察 (建设乡村和县城重建故乡精神气质) 楼主 2016-11-20 20:06:53

    【風物誌】安徽五河原县委书记徐社新,6年卖光所有“官帽” 禾父的人生2016-11-08 08:32:22阅读(1426) 评论(0)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公众平台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举报   安徽省蚌埠市政协原副主席、五河县原县委书记徐社新因犯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案,一审被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零三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其犯罪所得人民币305.35万余元、13789美元、500欧元、5000港币及价值人民币5.5万元的购物卡等钱物追缴上缴国库。      大大小小74宗受贿事实,换来14年有期徒刑。   安徽省五河县原县委书记徐社新,在五河县为官的6年间,从反感吃请,到参加邀约,再到收下烟酒,对别人的“进贡”一一笑纳,共接受了82人的行贿,涉及金额近300万元。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徐社新供认不讳;面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他也没有上诉。   2010年8月10日,有关方面证实,徐社新正在接受入监教育。   “官场生态”作怪   县委书记vs推不完的饭局   从上任后的接风洗尘,到各局负责人的请示报告,徐社新总有推不完的饭局。原本并不热衷于此道的他慢慢适应了这种“官场生态”,而“腐败”便也随饭局慢慢侵蚀了他   现年55岁的徐社新是江苏省滨海县人。1982年7月从华东工程学院毕业后,被分配到安徽省蚌埠市经贸委工作。自经贸委办公室主任、经贸委副主任,到五河县县委书记,徐社新的仕途按部就班,但也顺风顺水。   2004年3月,时年49岁的徐社新担任五河县代县长,两个月后,当上了五河县县委书记。这一年也成了他仕途的分水岭,为他日后的“落马”埋下了祸根。   一切,恐怕还要从他那推不完的饭局说起。   从上任后的接风洗尘,到各局负责人的请示报告,徐社新总有推不完的饭局。对此徐社新起初并不热衷,能推则推,他宁愿回家陪陪妻子,读读书看看报。   但这只是徐社新的一厢情愿,宴请还是一波又一波,而且都是一个意思:“书记,您不去,这工作没法开展。”   推不完的饭局———这是当地的“官场生态”。细数当地“落马”的官员,几乎都是对这推不完的饭局慢慢习以为常,进而在饭局内外被腐败慢慢侵蚀。   徐社新就是这样的典型。   2004年7月的一天,一位县里领导来到了徐社新的办公室,“徐书记,皖啤啤酒厂老总晚上想宴请您,您一定要参加”。   徐社新知道皖啤啤酒厂是五河县最大的私营企业,对于这些老板们的私人邀请,他很想拒绝。   “您是书记,不去哪行,这也是书记您对地方工作的支持嘛。”同僚坚持,徐社新无奈只得应邀。   当徐社新到达酒店时,发现县里其他几位领导早已到达,宾客之间相谈甚欢,更像多年的老朋友。他一到来,大家纷纷站起来迎接,反倒是徐社新在这里显得有点生疏。   众人把徐社新推上首座,酒过三巡,一位同僚脸红耳热地对着徐社新说道:“徐书记,咱五河县这地方,干工作就要靠感情,您平时要多下来走动走动哟。”   酒席完毕,皖啤啤酒厂老板又为来客每人准备了礼品。徐社新连忙推脱,在拉扯间,又一位县里官员站出来圆场:“书记,你看这是人家一点心意,没别的意思,你看我们都收了。”徐社新只得收下。   回到家,徐社新对妻子说起晚上的应酬情况,连连摇头:“五河县这地方,官场都讲究裙带,讲究吃送,我看这种风气不好。”   妻子在一旁劝解道:“入乡随俗,你是县委书记,一些关系当然要你来出面处理,人还得处、官还要做,不违反原则就好。”   困扰徐社新的不仅有推不完的饭局,还有更多人开始拎着烟酒、土特产来到徐社新家中登门拜访。   一开始,徐社新对于烟、酒、礼品一概回绝,但过不久总有人打来电话说情,意思都是来客一点心意,请徐书记务必收下;特别是一些下属见徐社新不肯收,往往说道,“徐书记,您不收下就是对我的不信任”,令徐社新感到十分为难。   从反感到适应   县委书记vs官场处世哲学   时间越久,徐社新对“干工作靠感情”的感悟越深。他的感悟也落实在了行动上,慢慢地从反感吃请,到参加邀约,再到收下烟酒,徐社新开始“适应”这些氛围   在基层“一把手”位置上的时间久了,徐社新对当地官场的处世哲学有了更深的体会。   他发现,有很多次,当某项工作需要相关部门、基层乡镇落实办理时,之前有过交往,或者来拜访过的部门,工作往往干得漂亮出色。反之,之前交往不深的一些部门总是以工作难做为借口,推三阻四,拖拖拉拉,不能真正令行禁止。   徐社新终于悟出了“干工作靠感情”的“真谛”。   他的感悟也落实在了行动上,慢慢地从反感吃请,到参加邀约,再到收下烟酒,徐社新开始“适应”这些氛围,他为自己的行为找了个借口———工作需要。   “人必先自侮,而后人侮之”,徐社新的“防腐链条”开始松弛,“糖衣炮弹”自然乘虚而入。   2005年5月,江苏省滨海县人李海明来五河县考察投资。李海明和徐社新是老乡,有了这层关系,李海明由人带着直接来到徐社新的办公室。   对于李海明希望开发改造五河县城老城区项目,徐社新当即表示欢迎,并安排五河县建设局局长陪同考察。   在老城区转了一圈后,晚上,李海明又来到了徐社新的家中,“徐书记,能在他乡遇见来自家乡的父母官,真是三生有幸啊”。李海明和徐社新攀上了老乡情。   这以后,李海明隔三差五就来看望徐社新,每次都带上烟酒。徐社新明白李海明的意图,那是想让他在旧城改造项目上能有所关照。   2005年8月,李海明得知徐社新想在蚌埠市按揭买房,就找到徐社新说,因改造项目时间长,他也准备在蚌埠市买上一套住宅以方便办公,于是拉上徐社新一起去看房。   在蚌埠市紫荆名流小区,徐社新看中了一套150多平方米的住房,当时没带钱,李海明帮着交了首付款。   别人给交了首付款,徐社新总是觉得不安,他几次找到李海明,希望把钱还给他。   每次李海明都连连摆手。次数多了,刘海明急了:“徐书记,我不缺这点钱,您要再推,就是太见外了,我这钱就当是给侄女买房的首付了。”   刘海明和徐社新推心置腹:“徐书记,像您这样的干部现在真是不多了,恕我直言,您不为自己也要为女儿考虑考虑啊。”   李海明的话击中了徐社新的“死穴”,是啊,他可以两袖清风,妻子可以在家待业,可该为女儿留点什么啊!女儿大学毕业后,自己并没有利用影响力去为女儿换取一份稳定、舒适的工作,而是让她自食其力,应聘到一家私营公司做文员,女儿对此倒没什么意见,可他始终感觉给予太少。   这次,徐社新没有推脱,收下了李海明的18万元。   这之后,李海明又让人给徐社新买好装潢材料,请来装修工人,为徐家安排装修,总计花费3.6万元。   李海明的付出有了回报。2005年12月,徐社新主持召开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同意给予李海明在拆迁工作中以优惠政策。   收了这些钱,徐社新其实也有不安的时候,他不敢相信自己也走上了受贿道路,但他又安慰自己,自己做官,家人、亲戚从没有沾到光,这些钱就当是给女儿留的吧,更何况当地风气如此,收钱的又岂止是他一个人?   徐社新就在这种“鸵鸟思想”的支配下越走越远。   钱字当头是风气   县委书记vs82名行贿人   在位几年,共计82人向徐社新行贿,牵涉到五河县各界。从一开始对地方送请的反感情绪,到随波逐流,再到面对“进贡”一一笑纳,徐社新反过来又助长了这股歪风邪气的盛行   “贪欲的大坝”一旦决口,必然“洪水泛滥”。   这以后,徐社新对送上门来的烟酒、礼品甚至钱财都一一笑纳。而他也发现,相比较冷脸拒绝,这反而让他在当地的人际关系更加融洽,威信更高,周围的人对他更加热乎,工作容易开展得多。   “感情就是这样培养出来的”———徐社新自欺欺人地给自己吃“定心丸”。   2005年10月,徐社新到湖南考察期间,随行的五河县政协副主席朱某在一天晚饭后,来到徐社新的房间,表示还想给自己压压“担子”,再多干点事。   徐社新明白这是向他要官来了。临走前,朱某拿出一张银行卡,递给了徐社新,里面有10万元。后来,朱某如愿成为县委常委。   当年年底,朱某来到徐社新的办公室,拿出一个档案袋放在办公桌上,又掏出一个信封,说是一个开发商让带给徐社新的。   徐社新打开信封一看,是5万元。他自嘲地摇摇头,不禁莞尔一笑,开发商送钱给他,肯定也送给了朱某。   “现在这风气呀,什么都是钱字当头。”这让他的受贿更加心安理得,更加疯狂。   2006年8月,徐社新收受原皖啤啤酒公司老总杨某所送65万元和一部数码相机。   2006年下半年,朱某又代开发商余某送给徐社新8万元。   2006年年底,徐社新收受某民办中学校长王某所送10万元。   镇党委书记4万元。   县建设局长3万元。   县交通局长2万元。   ……   从一开始对地方送请的反感情绪,到随波逐流,再到面对“进贡”一一笑纳,徐社新反过来又助长了这股歪风邪气的盛行。   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在随波逐流,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一封封举报信“飞”到了纪检机关。   2009年4月10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徐社新立案侦查,同年4月24日,徐社新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9年12月,徐社新受贿案一审在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徐社新对自己的受贿行为供认不讳。   链接   成功演出“官帽售货郎”角色   在徐社新众多“事迹”中,卖“官帽”成了他在五河县主政期间的最大“政绩”。   在徐社新被认定的74宗受贿事实中,小到一般干部、大到县人大的副主任,都被列进了向徐社新行贿的一长串名单中。   法院审理查明,从2002年2月至2008年3月案发,徐社新在担任蚌埠市经贸委副主任、五河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五河县县长、五河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82人贿赂,合计人民币254.6099万元、5500美元、500欧元、价值人民币5.5万元的购物卡、3.5万元的装修材料、价格为人民币1.86万元的金箔字画2幅、索尼牌数码照相机1部、IBM牌笔记本电脑1台、女式欧米茄牌手表1块。   在这些受贿中,徐社新基本上能够做到买卖两讫:收了钱,给人“官帽”。   2005年国庆节前至2008年春节,五河县原县委常委、政协副主席朱世鲁为在职务调整上得到徐社新的关照及事后表示感谢,先后4次送给徐社新人民币12万元和存有人民币10万元的银行卡,后徐社新将存有人民币10万元的银行卡退还。朱世鲁得到的“回报”即是五河县县委常委的位子。   在收受刘会光人民币6万元后,徐社新在刘会光的职务晋升和职级调整上给予了关照:2005年3月,刘会光被任命为五河县临北回族乡党委书记;同年6月,被任命为五河县县长助理。   许德武为在职务晋升上得到徐社新的关照及事后表示感谢,先后6次送给徐社新人民币4.6万元和2000元购物卡,他也如愿先后当上了浍南镇党委书记、五河县副县长。   徐社新在收受薛昌露人民币3.7万元后,于2007年2月县人代会召开时,安排倪涛组织10名人大代表联名,推选薛昌露为副县长候选人,后薛昌露当选五河县副县长。   徐社新买卖“官帽”的重要领域是乡镇和县直重要部门的主管。比如在县直部门的水利、发改委、建设局、交通、卫生、科技、规划局、开发区等人事安排上,花了钱的人基本都会如愿以偿。   顾登奎在向徐社新送出人民币3.2万元后,于2006年10月被任命为五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正科级),2007年8月又被任命为五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副县级);于业春在送出人民币2.4万元和3000元购物卡后,于2005年8月被任命为五河县建设局局长,2006年3月被任命兼任五河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公司总经理,2007年4月又被任命兼任人防办主任。   五河县国税局局长朱郁在2005年春节至2008年春节前,为感谢徐社新对其职务安排上的支持及在工作上继续得到关照,先后4次送给徐社新人民币1.2万元。2007年3月,朱郁还为请徐社新对涉嫌职务犯罪的五河县国税局前任局长杨益军予以关照,到安徽省委党校徐社新学习的住处,送给徐社新人民币1万元。后徐社新打电话给五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过问此事。   至于五河县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可以说几乎都给徐社新“进贡”过。2003年中秋节至2007年中秋节,王辉为在职务调整及工作上得到徐社新的关照,先后11次送给徐社新人民币4.3万元。2007年5月,王辉和姚兰祥等人为感谢徐社新在他们职务调整上给予的帮助,一起到省委党校送给徐社新5000元购物卡。2006年11月,王辉被任命为五河县城关镇党委书记。2007年1月,姚兰祥被任命为五河县城关镇镇长。2007年春节后,姚兰祥为表示感谢,送给徐社新人民币1万元。五河县浍南镇党委书记曹永茂人民币2.3万元、临北回族乡乡长刘光祥人民币2万元、五河县武桥镇镇长查凤岐、五河县新集镇镇长王少柱人民币1.5万元、五河县浍南镇镇长黄林人民币2.1万元、大新镇镇长傅玉湘人民币1.4万元、沫河口镇镇长张道奎人民币1.4万元……这一长串名单读来令人窒息。   据当地一位干部说,这些向徐社新送礼的人中,一些人是没有办法而为之。因为在徐社新主政期间,徐收了钱才会提拔已是公开的秘密,不向其行贿而想得到提拔重用实在是太难了。   收钱打招呼名曰帮企业发展   在徐社新案件中,徐社新收受安徽皖啤酿造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杨敬雪人民币65.1万元和索尼牌数码照相机1部,算是单宗最高的。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7月至2006年10月间,杨敬雪为在天井啤酒厂破产清算、皖啤公司扩建征地、皖啤公司与县政府结算收购天井啤酒厂等事上得到徐社新的关照,先后10次在徐社新的办公室或家中送给徐社新共计人民币65.1万元和价值6000余元的索尼牌数码照相机1部。   为此,徐社新在上述事项中为杨敬雪提供了帮助:天井啤酒厂改制中向法院打招呼尽快结束破产程序;帮忙土地60亩。其中,2005年11月,皖啤公司以2030万元的拍卖价,获得了天井厂抵押给金融机构的资产。由于该资产低于2002年原天井厂改制时的评估价,徐社新打算以2002年改制时的价格与皖啤公司结算。   为了使徐社新同意以较低的拍卖价及时与皖啤公司结算,2006年6月的一天,杨敬雪安排皖啤公司顾问送给徐社新10万元。同年8月的一天,杨敬雪又送给徐社新40万元,请求徐社新尽快安排以拍卖价结算。徐社新在安排五河县经委主任具体核算时发现,该资产2002年的评估价要比2005年的拍卖价高出800余万元,考虑到以拍卖价结算会引起较大反响,最终没有同意杨敬雪的请托。但是,对于杨敬雪提出的将价值46万余元的天井啤酒商标权的无形资产奖励给皖啤公司,以及将皖啤公司在破产清算期间付给五河县政府的80万元租赁费返还的要求,徐社新表示同意,并于不久后落实到位。   徐社新在“热心”为企业办事时都有冠冕堂皇的理由,就是支持企业发展,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比如,徐社新收受了五河县桓裕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李海明人民币18.6299万元购房款和价值3.5万元的装修材料,李向其行贿的目的就是在开发五河县城老城中心区中得到徐社新的支持。在收受安徽鼎恒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新军人民币9万元后,徐社新在为吴缓缴竞拍的五河县机械厂的土地出让金上,向时任五河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打招呼,后该公司缓缴剩余的土地出让金。   在法院认定徐社新受贿的多宗事实中,也有十多家企业和个体户。而且,在兑价中企业获益多,徐社新收到的“回报”就越大。   教师短信举报贪腐曾被拘留   说到徐社新的案件,就不能不提曾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五河教师短信案”。   4年前,五河县教师董国平因发了一条有徐社新受贿内容的短信,而被指诽谤,被拘留10天、罚款500元,五河县电视台甚至进行官方辟谣。那也是徐社新首次被媒体聚焦。   同年4月28日,徐社新力挺的五河县第一中学代校长张兆猛到县公安局报案,称连日来学校教职工及县里多名副科级以上干部,陆续收到诽谤其本人的上述类似短信,损害了其人格、名誉,也扰乱了学校教学秩序,要求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后来徐社新本人也报案,称有人利用短信对其诽谤。当年8月25日,五河县公安局在县委书记的压力下,对五河县第一中学教师李茂余、董国平作出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但是,事实证明,徐社新确实收受了五河一中校长高明会、副校长王儒鸿和党总支书记张兆猛合计人民币4万元。经法院认定,2006年春节前,张兆猛、王儒鸿为在职务晋升及五河一中申报省级示范高中等事上得到徐社新的支持,二人从学校财务中支出人民币2万元送给徐社新。2006年8月,张兆猛被任命为五河一中党总支书记。2006年10月,王儒鸿被任命为五河一中副校长。2007年春节前,高明会为在协调五河一中新校区开工建设上得到徐社新的关照及感谢对其提拔,与王儒鸿从学校财务中支出人民币1万元送给徐社新;2008年春节前,高明会又送给徐社新人民币1万元。此外,五河一中校长吴峰为在该校玻璃厂的拆迁赔偿安置上得到徐社新的支持,还向徐社新送上了500美元。   经查明:徐社新在担任五河县代县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企业破产清算、城市拆迁改造、工程建设施工、规划用地审批、职级调整晋升等方面谋取或承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杨某、李海明等82人贿赂,合计人民币254万余元、购物卡5.5万元、美元5500元、欧元500元以及索尼数码相机一部、IBM笔记本电脑一台、女式欧米茄手表一块和价值人民币1.86万元的金箔字画两幅等。案发后,涉案赃款赃物已被全部追缴。   庭审中,徐社新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全部点头承认。针对县委书记岗位“贿随权集”的现象,他坦言:“县委书记对一县政治、经济全面负责,有最后拍板权,权力集中的同时也带来了岗位风险。”   2010年6月8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徐社新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宣判后,徐社新服判,没有提出上诉。据了解,目前,徐社新正在接受入监教育。   后记:   纵观徐社新案件,令人不禁有些疑惑:徐社新一步步堕落,究竟是个人的不廉洁行为带坏了社会风气,还是社会风气影响了个人?   其实,这是一个“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怪圈。   来源:法治周末、法制日报、法制网、网络

  • 麟州夜话

    麟州夜话 (鲁西南乡村公益图书馆) 2019-06-12 21:34:43

    安徽教师短信举报官员受贿被拘 4年后内容确认 2010年06月12日 12:45千龙网【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14条 “五河教师短信案”终见分晓 贪官倒台举报者仍背处分 “五河教师短信案”终见分晓 贪官倒台 举报者仍背处分 “外界风传老徐受贿”,四年前安徽五河教师董国平发的一条短信内容终于得到了法律的确认。而当年因发这条短信被指诽谤,被拘十天、罚款500元的董国平至今仍未接到任何撤除处分的处理决定,更没有一个相关单位领导向他表示过歉意。 “教师短信案”引出贪官 前天,记者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6月8日该院对原五河县县委书记徐社新做出一审判决。其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零三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同时追缴犯罪所得全部钱物。徐社新在听到判决结果后表现沉默,当庭没有表示上诉。 法院判决书显示,徐社新1955年11月出生于江苏省滨海县。原系安徽省蚌埠市政协副主席,蚌埠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曾任蚌埠市经贸委副主任、五河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县长、县委书记。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09年4月10日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4月13日被逮捕。 一起因短信引发的案件 徐社新被媒体聚焦,却缘于2006年一起由短信引发的公众事件。那年4月28日,徐社新力挺的五河县第一中学代校长张兆猛到县公安局报案,称连日来学校教职工及县里多名副科级以上干部,陆续收到诽谤其本人的上述类似短信,损害了其人格、名誉,也扰乱了学校教学秩序,要求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后来徐社新本人也报案,称有人利用短信对其诽谤。 当年8月25日,五河县公安局在县委书记的压力下,对五河县第一中学教师李茂余、董国平做出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此事后来被媒体广为报道,成为当年轰动的“五河教师短信案”事件。为此,徐社新曾带着本县政法委书记等人到报道此事的新闻单位要求撤稿。 2008年4月,记者在五河采访该事件时,曾试图当面采访徐社新,但被其委婉拒绝。当时徐社新刚刚接到升任市政协副主席的任命,正在县委办理交接手续。一位县委办工作人员曾对记者说,“如果不是因为短信案的事,徐书记没准能升任副市长”。几个月后,徐社新就在蚌埠市政协副主席的位子上被双规。 五河教师短信案是否与徐社新下马存在必然的联系?“是不是这件事让有关部门开始调查徐我不知道,但这件事肯定让徐社新进入了社会舆论监督视线之内。”当事人董国平说。 教师处分至今未撤销 短信揭发徐社新受贿遭报复后,李茂余和董国平将五河县公安局告上法庭。一审五河县法院判两位教师败诉。2008年,李茂余和董国平将该案上诉至蚌埠中级人民法院。当年4月7日下午,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此案。在3个小时的庭审结束后,审判长赵小兵宣布择日宣判。此后,法院工作人员一再做李茂余和董国平的工作,希望他们能够撤诉。2009年底,经过双方协商,二人同意撤诉。换得的条件是,给他们恢复相应职务和工资待遇,并且撤销当年的所有处分。 当年的五河县公安局局长离任后,曾表示自己没能顶住徐社新的压力。“原来我是教务处副主任,现在安排到政教处当副主任,工资待遇也算恢复了。但当年因为揭发徐社新给我的记大过处分却一直没有撤销。”董国平说。

  • 麟州夜话

    麟州夜话 (鲁西南乡村公益图书馆) 2019-06-12 21:42:45

    安徽教师发短信针砭教育被拘追踪 欲起诉公安局 时间:2019-06-12 00:41:27浏览:8来源:石家庄学院教务系统_青大教务处_辽宁大学综合教务管理湖南中医药 教务处发短信   在记者询问一中学生对拘留事件的看法时,虽然大多数学生对李、董等老师表示同情,但也有同学说,没做坏事,为什么公安局要抓他们?从拘留所出来,董国平在家休了近半个月的病假,那段时间,他想得最多的是出去后如何向学生,向乡下的老人交代。   起初他一直瞒着母亲。 但电视台的报道终于传到老人耳中。当老母亲从乡下赶来找他,问拘留的是不是他时,他矢口否认。可就在送老人到车站的时候,望着老人将信将疑的眼神,他终于忍不住告诉了母亲。   为了不在校园里引人注目,李茂余和董国平就像私下商量好了一样,即便在校园里见面,也视同陌路,更不要说打招呼了。这种小心翼翼的生活让他们感觉很累。   更令他们无法接受的是,9月开始县电视台连续播放对这起“有组织、有计划的诋毁他人,攻击组织的违法案件”的报道。报道中不仅点出了他们,还称公安机关将保留刑事处罚的权力。   但县公安局法制科华冬梅说“有组织、有计划”的话并不是公安局给予的结论。处罚的标准只有一条,即公然侮辱他人和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就电视上“保留刑事处罚权力”的说法,她指出当时报案时刘建的妻子已多次表示因无法忍受诬蔑要自杀,故一旦出现意外后果,警方势必要给予刑事上的处罚。这只是当时的情况。局里没有这个说法。   李茂余和董国平却不这样认为。“已被治安处罚了,为何还要被保留刑事处罚的权力?”由于电视面对的是整个县城,本来就不认为是有组织诽谤的李茂余、董国平,认为电视报道无形中加重了对他们二人的名誉侵害。于是在11月底分别将县公安局告上法庭,要求恢复名誉,赔偿损失。   两人的代理律师周赛文认为,李、董二人以手机短信方式对组织部拟任人选提出异议,是表明职工意见和看法,并不构成对他人的诽谤,更不涉及侵犯他人的人格权和名誉权,而且短信只是发给县级机关领导,并未在社会大范围流传。县公安局以“诽谤”之名对其处罚,显然违背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   但这次卢淑东却没有告。他说去法院问过一次,因为要写诉状、请律师,自己不太懂,而李、董二人也没叫他,所以现在再委屈也只能自己受着。   冬日的夜晚祥和而宁静。走在五河一中校园里,一位教师指着学校东北角的一大片废墟叹息说,这片地拆了好长时间了,本来要盖学生宿舍,也没盖起来,要做操场,也没下文。现在4000人的大学校,才有一个100多平方米不到的小食堂。“老这么闹下去,学校什么时候才能再好起来?”(注:文中刘建为化名,老L、朱X为县领导)本报记者潘京文\图   今年八九月间,因使用手机短信诽谤他人,董国平、李茂余先后被五河县公安局拘留。紧接着,县纪委、县教育局也分别对他们作出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几乎一夜之间,两位在县城小有名气的教师“身败名裂”了。“短信”泛滥从5月开始。在近3个月的时间里,   从五河一中普通教师到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甚至省、市、县领导,都收到了内容不同,却主旨相近的手机短信。   “组织愚弄一中,设圈套对付民众……谁让一中复杂,组织若诚先自查,清除脑中蛔虫,痛改前非服民众。”这是短信之一。   “朱X将五河一中交给乡镇书记,一中的人心散了,该走的走了,朱X自己升了;老L要把一中交给倒闭厂挂职书记,一中离倒闭就不远了,老L离发财也就更近了。”   此外,还有“校长心情日记”(系列),所涉词语无外乎“拉选票”、“缺德行”等。   县信访局一位领导收到短信后,立即回复,给予批评。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杨敬扣收到短信后,则立刻告知县委组织部,并将短信保留到组织上完全备案。而有的干部收到后,则转发出去。如此一来,短信愈演愈烈。经警方证实,全县约有300多副科级以上干部收到了类似短信。   短信所指的五河一中是有着60多年建校史的著名中学(前全国政协副主席钱正英曾在此工作过)。由于近年来教师流失严重,教学质量每况愈下。2005年下半年,随着一中校长一职空出,教师们把改变面貌的希望寄托在了新校长身上。可当9月初县委组织部宣布由刘建担任代校长时,却引来了非议:“好几届校长都是‘空降’的,这次又这样,为什么不从学校里民主推选呢?”   此外,刘建此前系五河县机械厂挂职副书记,把一个工厂领导调过来管学校,一些人也想不通。刘建任职的第二天,即因该校“玄览楼”楼道垃圾问题,将担任政教处主任多年的朱儒标撤掉反省。这样一来,更多的老师心里犯起了嘀咕。   一中的老教师王培林认为,学校管理的好坏取决于校长教学管理理念和水平的高低。按理,从教育系统里选拔有能力的人担任校长,应该比其他系统调来的领导更熟悉情况,更懂得教育。   可事实上,刘建虽是从县机械厂调过来的,却曾在一中当过8年老师,调走时就已经是校团委书记了。   议论归议论。2006年3月,当县委组织部对五河一中领导班子进行考核时,刘建没有通过。4月,当组织部举行二次考核时,有人便“敏锐”地觉察到有将刘建“转正”的意思,于是一些教师的抵触情绪产生了。   对方问他是不是发过手机短信,他立刻承认了。于是,在另一位副校长的配合下,他带警察到家搜查。搜查进行了一个多小时。当警察要搜女儿的房间时,他急了:“这是孩子的房间。”可还是被搜查了一番。   与此同时,一中教务处主任李茂余的家也被搜查了。“先搜查家,再搜查办公室,无条件配合。”当时李茂余感觉突然,家人更是惊诧不已。   被带到县公安局后,看董国平也在,李茂余纳闷:“怎么老董也来了?”不过,两人谁都没开口。饭后,他们被带到距县城十里外的剑坪山一个交警大队办公地进行审查。同行的车里,还有一中的图书管理员30多岁的潘宋梅。   之所以选择剑坪山,警方解释是讯问的条件较好。讯问从当晚10时开始,一直延续到次日上午。李茂余虽然承认自己编过两条短信,但对讯问人员称短信为“乱七八糟”表示反对,他还说自己从没有跟谁商量过。   而警方调查证实,在传播的20多条诽谤“版本”中,李茂余编了两条,董国平编了17条,潘宋梅编了1条。其中,李茂余编写的两条短信使用两个手机卡发出去了10多次。   由于干警轮流讯问,时间太长,本来就疲惫、紧张的李茂余在早上六点多的时候终于累倒在地。如今,对当时的讯问情形,董国平记不太清了。只记得讯问他的是自己以前的学生。   董国平和李茂余都承认编发短信不妥,也表示“很后悔”,却坚持认为自己发短信是一种“表达方式”,不能认为是错误,更不是诽谤。从问讯室签完字出来,县纪检委刘书记来了,批评董国平:“你们怎么能这样,反映问题的渠道很多,为什么要发匿名短信?”他回答说:“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但法制目前还不健全。”   就这样,董国平、李茂余、潘宋梅被告知听候处理。他们走后,当天一中的化学老师卢淑东又被带来讯问。“我没编过一条短信,也没有发过一条短信,叫我去太冤了。”不过,卢淑东向警方承认,李茂余用来发短信的手机卡是董国平托他买的,因为有亲戚开手机店,他经常给学校教师帮忙买。   而警方则称,为了发短信,“李茂余伙同董、卢二人购置了2部手机,6个不记名神州卡”。   回家后不久,“觉得不会有什么事”的董国平患上了肺炎。8月25日下午,当他正打吊针的时候,县公安局又来电话让他立刻到局里去。到公安科已是晚上8点多了。随后,他和李茂余、卢淑东三人一起被警车拉到了城西的拘留所。这一天,警方根据《治安处罚法》第42条“公然侮辱和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对李、董二人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金500元的处罚,卢被拘留5天,处500元罚金,潘宋梅则因情节较轻被罚款200元。   因一位民警发现李茂余是县人大代表,上报后李茂余便被放了回来。而董国平、卢淑东则开始了拘留生活。由于两人平时就交往不多,在所里很少交流。大部分时间都是董国平蹲在所里的鱼池边看鱼,一看大半天。   因肺积水,董国平提前走出了拘留所。 出来不几天,县电视台就开始连续播放关于此事的新闻,他的精神压力骤然增大。   报道用词极为严厉:“近日,我县公安部门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利用匿名手机短信散布谣言、中伤他人的诽谤案。诽谤一中代校长及县委领导。县公安部门透露,这是一起严重的有组织、有计划、利用现代科技手段,造谣诬蔑、混淆是非、诋毁他人、攻击组织的违法案件!”   “说我们是有组织、有计划的诽谤,根本不是这回事。”对电视报道中的内容,董国平很气愤。他说,当时短信很多,自己也发过,但根本不知道李茂余在发短信,更没跟卢淑东商量过。而卢则说,自己是一般教师,跟李、董二人平时仅限于打打招呼。   经记者到校了解,李、董二人因工作关系(教务处正副主任),交往较多。而卢个性较孤僻,的确很少与他们来往。   对短信中所指的内容,董国平至今认为都是属实的。李茂余则更是坚持自己的看法。他说刘建拉选票、好酒色等都是事实,自己也曾给组织上反映过,只是眼下迫于条件,无法一一证实。   “我本人对刘建没什么成见,他也很器重我,但我不认为他适合做五河一中的校长。”李茂余说。   对此,县公安局法制科华冬梅称,经过核实,短信中的事没有一件是有证据支持的。短信不仅使用了贬低人格、败坏名誉的言词,还攻击县里领导“强奸民意”,不仅对当事人造成伤害,也“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9月11日,县公安局向县人大常委会报请是否同意拘留李茂余,当天,县人大常委会便作出许可。次日,李茂余就进了拘留所。   “反正是被冤了,无法自白,不如自己想开些。”此时,他已被撤销职务、罢免了工会主席职务。而人大代表似乎也当不成了。为了不让家人担心,他故意说拘留所有空调吹,有电视看,还不用上课。到拘留所后,有不少老师前去探望,一位老师还把《传》带给他。“平时工作把人压得够呛,根本没时间看书。”而这段时间,李茂余扎扎实实地看完了这本厚厚的《传》。看后他豁然开朗。“人家伟人遭受了那么多磨难、逆境都挺了过来,自己遇到这点事算什么。”   今年48岁的李茂余先后担任过一中教研组长、教务主任、工会主席等职,受到过市县两级政府的嘉奖。2006年,因对教学工作贡献大,还曾获得代校长刘建的两万元特殊奖励。   而董国平也是一中的“重量级”教师。这位头发卷曲、声音洪亮的中年教师,也多次因工作出色获得奖励。与个性安静的李茂余不同,他性格豪爽,常在校内外主持一些活动,知名度甚高。   在拘留所里,李茂余想了很多。最想不通的是县人大常委会怎么会同意他被公安机关拘留。“关于县组织部安排刘建任职的事,我跟县人大的领导都反映过,按说他们不会同意拘留我。”李茂余出来后听说,当时人大常委会开会研究县公安局的请示时,有位副主任曾站出来替他说话,但最后还是批准了。   但记者求证此事时,却被县委宣传部告知县人大领导出去了,不在。如今没有了职务,李茂余担子没那么重了。此前的他,既是教务主任,又要带两个班的数学课,每天紧紧张张,身体越来越差。   在李茂余、董国平等人被治安处罚、行政处分之后,一中任代校长的刘建也被调整成了学校的书记。至此,短信风波中的每一个参与者无不受到影响。   5月中旬,他从别人手机上发现自己被描绘成那种样子,立即到县公安局报案。报案笔录中他称,近一段时间有人不断以手机短信公开向社会和党政机关散布侮辱、诽谤其名誉和人格的内容,令他无法忍受。 刘建的妻子则向警方控诉了短信对自身和家庭的伤害,她说短信上的内容纯属诬蔑,什么“好酒色”,他们感情很好。而且,说刘建是痞子、流氓,完全是造谣诽谤,没有任何事实依据。“要我去一中当校长,是看我在一中当过8年教师,对教学比较熟悉。其实,一中比较复杂,我也不想回来,毕竟搞行政工作已经得心应手了。”刘建说,因是组织研究的事情,故只好服从,绝没有为了当校长拉选票、搞行贿。   而一中的老教师王培林不这样看,他称曾多次找组织部反映刘建在考核时拉票的问题。“拉票是事实。”他说。   据了解,刘建并非没有能力,他来后给老师们做了校服,还提高了领导和教师的岗位津贴。但不好的是,很多教师说他说话“伤人”。一位曾与他共事的县委宣传部干部分析,论能力刘建并不差,但性格上有点“咋呼”。由于在县机械厂任职时,厂子已经倒闭,因此在行政方面还缺乏经验和历练。   还有一种说法是李、董等人要反映刘建不适合当校长,是为了自己当校长。对此,李茂余说,我不是党员,而且前面还有3位副校长,年龄都比我小,轮也轮不上我。   “我虽然不看好刘建,但极力做好工作,支持他。”这一点,李茂余说的是事实。刘建向警方报案时,李、董都不是第一被怀疑对象。   这也似乎可以说明在李茂余、董国平被传唤后,8月24日县委宣传部再次拟任刘建为总支书记时,为什么第一天公示就被撕掉了。而到了8月30日公示到期后,还有教师到组织部去反映刘建的“问题”。   “他们发短信欠妥,但也是被逼无奈的。有问题可以一级一级反映,但是,比起那些损害教育的人,他们做的又算得了什么?公安局是抓了举报防火的,却放跑了放火的。”王培林说。   没有回音的“正常渠道”反映为什么不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对这个问题,董国平说他在县委组织部把刘建定为校长人选进行第一次考核时,就曾向组织部、纪检委,以及部分县领导反映其不适合担任校长,但没有任何回音。   而李茂余则说自己曾为此找过县纪检委的陈某、组织部的张某进行反映。4月,看到考核组又组织第二次考核,大有必用刘建当校长的意图,他们才“本着实事求是的思想”,给县人大、县政协、县教育局的领导、县委书记、副书记、一些常委发手机短信。“当时学校很多人都在发,交流看法,并不仅仅是三四个人。”   对李、董等人的反映,县组织部有什么反应呢?组织部张利民副部长说,据他所知好像没有,是不是找过其他人就不清楚了。而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杨敬扣也称,他从没有接到过关于刘建不适合担任校长的反映,他是收到短信后,才明白“有那种意思”,却难以理解为什么要用那些“不好的言辞”。   今年11月底,安徽“五河短信诽谤案”经报道后,有网络传言是县领导施加了影响,才导致了对李、董等人的重处。对此,县委宣传部赵辉副部长表示,领导接到短信,只是过问过,但没有施加过任何影响。县公安局一直也是依法办案。就立案时为何要立成刑事案,他解释说刘建报案前,县上已经短信成灾,很多干部都收到了,影响恶劣,所以就立了刑事案。   而对县纪检委领导当天到剑坪山的情况,杨敬扣分析,李、董等人作为公务员,违纪了组织上当然可以去过问,因为参照公务员条例,组织只能依靠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给予行政处分,事先去了解一下情况很正常,并非是县领导要求重处的体现。   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的人士则称,对李茂余、董国平的撤职处罚,也是严格按照组织规定做出的,并没有加重、严处的意思。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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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麟州夜话 (鲁西南乡村公益图书馆) 2019-06-12 21:45:49

    安徽一县委书记卖官成公开秘密 教师举报被拘 2010年07月22日05:16法制网李光明我要评论(0) 字号:T|T 收了钱,给人“官帽”———作为县委书记的徐社新可谓是“诚实守信”的“官帽售货郎”。在安徽省五河县为官的6年间,徐社新没有“虚度光阴”,将所有乡镇和县直重要部门的“官帽”卖了个遍。 据当地一名干部说,在徐社新主政期间,徐收了钱才会提拔已是公开的秘密,不向其行贿想得到提拔重用实在是太难了…… 非常案件 安徽省蚌埠市政协原副主席、五河县原县委书记徐社新因犯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案,一审被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零三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其犯罪所得人民币305.35万余元、13789美元、500欧元、5000港币及价值人民币5.5万元的购物卡等钱物追缴上缴国库。 此案一审宣判已有月余,但《法制日报》记者翻阅徐社新长长的判决书,感觉徐社新除了具有大多数贪官们的“共性”外,还具有自己的个性和“传奇”———他将五河县几乎所有乡镇和县直重要部门的“官帽”卖了个遍,在遭人举报后甚至动用县电视台高调辟谣。 在近日中央发文要求副处级以上干部每年申报财产的背景下,像徐社新这样的贪腐样本,或许能够解读申报制度的必要性和艰巨性。 成功演出“官帽售货郎”角色 在徐社新众多“事迹”中,卖“官帽”成了他在五河县主政期间的最大“政绩”。 在徐社新被认定的74宗受贿事实中,小到一般干部、大到县人大的副主任,都被列进了向徐社新行贿的一长串名单中。法院审理查明,从2002年2月至2008年3月案发,徐社新在担任蚌埠市经贸委副主任、五河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五河县县长、五河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82人贿赂,合计人民币254.6099万元、5500美元、500欧元、价值人民币5.5万元的购物卡、3.5万元的装修材料、价格为人民币1.86万元的金箔字画2幅、索尼牌数码照相机1部、IBM牌笔记本电脑1台、女式欧米茄牌手表1块。 在这些受贿中,徐社新基本上能够做到买卖两讫:收了钱,给人“官帽”。 2005年国庆节前至2008年春节,五河县原县委常委、政协副主席朱世鲁为在职务调整上得到徐社新的关照及事后表示感谢,先后4次送给徐社新人民币12万元和存有人民币10万元的银行卡,后徐社新将存有人民币10万元的银行卡退还。朱世鲁得到的“回报”即是五河县县委常委的位子。 在收受刘会光人民币6万元后,徐社新在刘会光的职务晋升和职级调整上给予了关照:2005年3月,刘会光被任命为五河县临北回族乡党委书记;同年6月,被任命为五河县县长助理。 许德武为在职务晋升上得到徐社新的关照及事后表示感谢,先后6次送给徐社新人民币4.6万元和2000元购物卡,他也如愿先后当上了浍南镇党委书记、五河县副县长。 徐社新在收受薛昌露人民币3.7万元后,于2007年2月县人代会召开时,安排倪涛组织10名人大代表联名,推选薛昌露为副县长候选人,后薛昌露当选五河县副县长。 徐社新买卖“官帽”的重要领域是乡镇和县直重要部门的主管。比如在县直部门的水利、发改委、建设局、交通、卫生、科技、规划局、开发区等人事安排上,花了钱的人基本都会如愿以偿。 顾登奎在向徐社新送出人民币3.2万元后,于2006年10月被任命为五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正科级),2007年8月又被任命为五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副县级);于业春在送出人民币2.4万元和3000元购物卡后,于2005年8月被任命为五河县建设局局长,2006年3月被任命兼任五河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公司总经理,2007年4月又被任命兼任人防办主任。 五河县国税局局长朱郁在2005年春节至2008年春节前,为感谢徐社新对其职务安排上的支持及在工作上继续得到关照,先后4次送给徐社新人民币1.2万元。2007年3月,朱郁还为请徐社新对涉嫌职务犯罪的五河县国税局前任局长杨益军予以关照,到安徽省委党校徐社新学习的住处,送给徐社新人民币1万元。后徐社新打电话给五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过问此事。 至于五河县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可以说几乎都给徐社新“进贡”过。2003年中秋节至2007年中秋节,王辉为在职务调整及工作上得到徐社新的关照,先后11次送给徐社新人民币4.3万元。2007年5月,王辉和姚兰祥等人为感谢徐社新在他们职务调整上给予的帮助,一起到省委党校送给徐社新5000元购物卡。2006年11月,王辉被任命为五河县城关镇党委书记。2007年1月,姚兰祥被任命为五河县城关镇镇长。2007年春节后,姚兰祥为表示感谢,送给徐社新人民币1万元。五河县浍南镇党委书记曹永茂人民币2.3万元、临北回族乡乡长刘光祥人民币2万元、五河县武桥镇镇长查凤岐、五河县新集镇镇长王少柱人民币1.5万元、五河县浍南镇镇长黄林人民币2.1万元、大新镇镇长傅玉湘人民币1.4万元、沫河口镇镇长张道奎人民币1.4万元……这一长串名单读来令人窒息。 据当地一位干部说,这些向徐社新送礼的人中,一些人是没有办法而为之。因为在徐社新主政期间,徐收了钱才会提拔已是公开的秘密,不向其行贿而想得到提拔重用实在是太难了。 收钱打招呼名曰帮企业发展 在徐社新案件中,徐社新收受安徽皖啤酿造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杨敬雪人民币65.1万元和索尼牌数码照相机1部,算是单宗最高的。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7月至2006年10月间,杨敬雪为在天井啤酒厂破产清算、皖啤公司扩建征地、皖啤公司与县政府结算收购天井啤酒厂等事上得到徐社新的关照,先后10次在徐社新的办公室或家中送给徐社新共计人民币65.1万元和价值6000余元的索尼牌数码照相机1部。 为此,徐社新在上述事项中为杨敬雪提供了帮助:天井啤酒厂改制中向法院打招呼尽快结束破产程序;帮忙土地60亩。其中,2005年11月,皖啤公司以2030万元的拍卖价,获得了天井厂抵押给金融机构的资产。由于该资产低于2002年原天井厂改制时的评估价,徐社新打算以2002年改制时的价格与皖啤公司结算。 为了使徐社新同意以较低的拍卖价及时与皖啤公司结算,2006年6月的一天,杨敬雪安排皖啤公司顾问送给徐社新10万元。同年8月的一天,杨敬雪又送给徐社新40万元,请求徐社新尽快安排以拍卖价结算。徐社新在安排五河县经委主任具体核算时发现,该资产2002年的评估价要比2005年的拍卖价高出800余万元,考虑到以拍卖价结算会引起较大反响,最终没有同意杨敬雪的请托。但是,对于杨敬雪提出的将价值46万余元的天井啤酒商标权的无形资产奖励给皖啤公司,以及将皖啤公司在破产清算期间付给五河县政府的80万元租赁费返还的要求,徐社新表示同意,并于不久后落实到位。 徐社新在“热心”为企业办事时都有冠冕堂皇的理由,就是支持企业发展,帮助企业做大做强。比如,徐社新收受了五河县桓裕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李海明人民币18.6299万元购房款和价值3.5万元的装修材料,李向其行贿的目的就是在开发五河县城老城中心区中得到徐社新的支持。在收受安徽鼎恒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新军人民币9万元后,徐社新在为吴缓缴竞拍的五河县机械厂的土地出让金上,向时任五河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打招呼,后该公司缓缴剩余的土地出让金。 在法院认定徐社新受贿的多宗事实中,也有十多家企业和个体户。而且,在兑价中企业获益多,徐社新收到的“回报”就越大。 教师短信举报贪腐曾被拘留 说到徐社新的案件,就不能不提曾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五河教师短信案”。 4年前,五河县教师董国平因发了一条有徐社新受贿内容的短信,而被指诽谤,被拘留10天、奉500元,五河县电视台甚至进行官方辟谣。那也是徐社新首次被媒体聚焦。 同年4月28日,徐社新力挺的五河县第一中学代校长张兆猛到县公安局报案,称连日来学校教职工及县里多名副科级以上干部,陆续收到诽谤其本人的上述类似短信,损害了其人格、名誉,也扰乱了学校教学秩序,要求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后来徐社新本人也报案,称有人利用短信对其诽谤。当年8月25日,五河县公安局在县委书记的压力下,对五河县第一中学教师李茂余、董国平作出拘留10日、奉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但是,事实证明,徐社新确实收受了五河一中校长高明会、副校长王儒鸿和党总支书记张兆猛合计人民币4万元。经法院认定,2006年春节前,张兆猛、王儒鸿为在职务晋升及五河一中申报省级示范高中等事上得到徐社新的支持,二人从学校财务中支出人民币2万元送给徐社新。2006年8月,张兆猛被任命为五河一中党总支书记。2006年10月,王儒鸿被任命为五河一中副校长。2007年春节前,高明会为在协调五河一中新校区开工建设上得到徐社新的关照及感谢对其提拔,与王儒鸿从学校财务中支出人民币1万元送给徐社新;2008年春节前,高明会又送给徐社新人民币1万元。此外,五河一中校长吴峰为在该校玻璃厂的拆迁赔偿安置上得到徐社新的支持,还向徐社新送上了500美元。 案意 从徐社新等县委书记落马案件中可以看出,权力过大、缺乏有效监管正是他们贪污腐化的主因。在弄权时,他们往往以发展地方经济为名,调动各部门为其谋私利服务,尤其在重要项目、重点工程、重大资金使用,企业改制、矛盾纠纷解决、有关费用减免等方面,其权力的行使往往没有边界,基本是处于监督的真空。在干部任用上,书记的话往往就是圣旨,根本没有人挑战。 徐社新腐败案中警示我们,对县委书记需要重点管理。古人云:“郡县治,天下安。”县一级政权在我国机构设置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位置,作为一县之“首”,是县级领导班子中的主要决策者、指挥者,是更高层次领导干部的重要来源。在整个干部队伍中,县(市、区)委书记这一层级至关重要。其素质高低,不仅关系到县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关系到一个县(市、区)的党风、政风、民风,而且直接影响到当地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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