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罗:劳碌一生
来自: 西绪福斯(为现实所伤,但又去追寻现实)
劳碌一生
艾丽丝·门罗
王 芫 译
我父亲十二岁那年,乡村学校能给他提供的教育就已经到了尽头。于是他去镇上参加了一连串“入门考试”。我父亲要跨入的那扇“门”,表面上指的是“中学”,隐含的意义则是“世界”。那是一个职业人士的世界,一个由医生、律师、工程师或教师组成的世界。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的几年里,乡下男孩子进入职业世界会比下一代人容易得多。休伦县欣欣向荣,国家正在开疆拓土。那是1913年,加拿大作为一个国家还不到五十岁。
我父亲以极其优异的成绩通过了考试,进入了布莱斯镇的继续教育学校。该校为四年制中学,不能提供高中最后一年的课程。那时,不同地方的人们对高中五年级各有不同的叫法。有些地方称其为“高等学校”,有些地方称其为“第五年级”。我父亲要想读高中五年级,就必须在四年后前往一个规模更大的镇子。人人都相信我父亲会沿着那条康庄大道一直走下去。
在继续教育学校的第一周,老师给大家读了一首诗:
莉莎、格里曼,还有奥利,都是负的; 我们可以把爱莉莎弄瞎。 安迪分手了,李·比韩那斯 福王子处于桑萨时间。
我父亲曾经把这首诗当作笑话背给我们听,不过对当时的他来说,这首诗可一点也不搞笑。大约在同一段时间,我父亲在文具店里向店员表示:他要买信号雪纸。
信号雪纸(Signs Snow Paper)。
科学记录纸(Science notepaper)。
不久,他惊讶地发现那首诗被抄在了黑板上:
伟人的生命提醒我们, 我们可以让自己的生命崇高。 来,出发吧,将脚印 留在时间的沙丘上。
他没有料到这首诗可以如此明白晓畅。他做梦都没想过他也许可以请教一下。他心甘情愿地认为:那所学校里的人有权享用一种奇怪的语言和逻辑。他当然不会要求他们特意为自己解答什么。他内心骄傲,外表却可以十分谦逊。骄傲令他既胆怯又易怒,随时准备着彬彬有礼地退出。我对这一点看得很清楚。他喜欢把自己弄得十分神秘,将自己的原则和秘密以令人费解的方式结合在一起,为的就是拒人于千里之外,从而保护一些根本不存在的东西。他当时一定是嗅到了周围的嘲弄,同时又高估了自己面临的竞争,于是,以往家中长辈的警告与乡下生活的智慧便一起涌向他的心头,教他从那里撤退。
在那些日子里,城里人普遍认为乡下人更木讷、更笨嘴拙舌,也不够文明开化;乡下人都是老实巴交的,尽管有把子力气。乡下人则认为城里人过着游手好闲的生活,缺乏韧性,不能自给自足,也做不来艰苦的工作,碰到难关一准挺不过去。其实,那年头城里人也是干得多挣得少(无论是在工厂还是在商店工作),镇上的许多房屋里也是没电、没自来水、没抽水马桶。但城里人会在星期六或者星期三休息半天,还能在星期日休息一整天,仅这一条就足以令他们意志软弱。农夫们一辈子没歇过一个节日,连苏格兰长老会信徒也不例外[35]。奶牛不懂得什么叫安息日。
乡下人进城去,无论是买东西还是去教堂,通常都显得僵硬、羞涩,城里人却不明白这也许正是高手的表现,“我才不会让他们把我当成傻瓜”。金钱在这类事上很少能帮上忙。和城里人做生意的时候,无论是买还是卖,农夫们表面上不动声色,内心里则充满骄傲和警觉。
多年以后,我父亲会说:他那时还太年轻,不知道上学的重要性。他其实应该留在继续教育学校,也许他能成为一个人材。不过,他说这种话时,总像是在走形式,我并不觉得他内心里真的为此懊悔。事实上,他也并不是一遇到挫折就跑回了家。他始终也没说清自己到底在学校待了多久。三年零几个月?两年零几个月?辍学并非毫无征兆。他并不是头一天还好好的呢,第二天突然就不去了,然后从此再也不去上学了。他只是在林子里待的时间越来越长,在学校里待的时间越来越短,直到他的父母终于明白:没必要送他去更大的镇子读高中五年级了。他显然不可能上大学并成为职业人士。他们虽然并不宽裕,但还是有能力供他继续读书,只是看来那并非他想要的生活。对此,他们也谈不上多么失望。他是他们的独生子。农庄早晚是他的。
即便在那时,休伦县内尚未开垦的土地也所剩无几了。早在1830至1860年间,即休伦地块的公开发售期,适于耕作的农地就已经得到了彻底的开发,溪流就已经得到了疏浚,未来还将被一点点取直,像水渠一样在田野上驯服地流淌。那个时代的农夫眼里见不得树,他们只欣赏一望无际的田野。男子汉对土地就应该说一不二。只有女人才可以关心一下风景,适当思考一些与征服和产出无关的事情。据说,我祖母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她因为挽救了路边的一排银枫树而远近闻名。这些树紧靠一块庄稼地,随着年深月久,树越长越高,让庄稼得不到足够的阳光,同时地下盘根错节,给犁地造成麻烦。有天早上,我祖父和我父亲走出家门,刚要动手砍伐,就被我祖母透过厨房窗子看到了。她连围裙都没脱就飞奔出来,声色俱厉地将他们斥责了一番,直到他俩收拾起斧子和锯子乖乖离开现场。树活了下来,继续对庄稼造成损害,直到死于1935年那个可怕的冬天。
那时的法律规定:每家农庄都必须保留一块林地。这是农夫们的自留林。林子里的树可以砍伐,砍下的木头可以自用,也可以卖掉。于是,理所当然地,木材就成为农民最主要的收成。木栓榆可以用来做船板,五针松可以用来做桅杆。渐渐地,这两种树越来越稀少。如今政府针对存活下来的树种,如杨树、白蜡树、枫树、橡树、山毛榉、雪松和铁杉树,都有了具体的保护令。
我祖父的农场深处也有一块杂树丛生的林地,我们管它叫“丛林”,布莱斯河就从这里穿过。很久以前,在农场刚刚被开垦的时候,布莱斯河就得到了疏浚。挖出来的土堆在河的两侧,加高的堤岸上又长出了密密的雪松。我父亲就在“丛林”里开始了他的捕猎生涯。他在不知不觉间远离了学校,进入了捕捉动物贩卖毛皮的生活。他沿着布莱斯河行走,活动范围长达好几英里。他可以向上走到它的发源地格雷镇,也可以向下走到它与梅特兰河交汇的地方(梅特兰河流入休伦湖)。这条河虽然有部分河道(主要是在布莱斯村)是公共的,但整体来说,绝大部分河道都穿行在私人农场之间,两侧杂树丛生。一个人在河边行走,完全可以把远处的农田、被开垦的土地、有围栏的农舍,以及更远处的笔直的道路置之度外,那感觉就和走在原始森林里差不多,你可以深信自己正漫步于一百年前,甚至几百年前。
到那时为止,我父亲已经读了很多书。他读家里的藏书,也从布莱斯图书馆,或者主日学校图书馆借书。他读过芬尼莫尔·库帕的书,那些关于蛮荒之地的神话(或者半神话)已经在他头脑中留下了鲜明的烙印,而他周围绝大多数的农村男孩子则对这些毫无感觉,因为他们中间鲜有读书人。被文字激发起想象力的男孩子基本都是城里人。如果家里有钱,他们会在夏天随家人一起去北方旅行,先划独木舟,再选择钓鱼、打猎等项目。如果家里十足有钱,他们会在印第安导游的带领下,到北极圈附近的河流去航行。那些一心向往荒原生存的人们,就这样目不斜视地驾车途经我的家乡,根本注意不到我们这儿也有一小片无人之境。
休伦县的男孩子们,尽管根本不懂得欣赏前寒武纪地盾的广袤和遥远,也没见过荒野上奔流的大河,却也仍然会对布莱斯河两岸的丛林感兴趣(哪怕这兴趣极其短暂)。他们会在那里钓鱼、打猎、扎木筏、下兽夹。他们一头扎进未曾通过文字了解的生活。只不过,他们很快就会撤出,以便进入真正的繁重劳动,承担自己作为农夫的宿命。
那时的农民生活与现在的截然不同:那时的人们可不是为了舒筋活血而选择当农民的。
我父亲虽然也是乡下男孩儿,但他的思维更活跃,感觉也更浪漫、敏锐(他自己未必喜欢“浪漫”这个说法),再加上芬尼莫尔·库帕激发起了他的渴望,于是他便将青春期的追求延续到了十八、十九,也许是二十岁。他不仅没有走出丛林,反而更执着、更一本正经地留在了那里。在外人看来,他越来越像一个猎人,而不是一个农夫。他孤独沉默,有一点点古怪,但既不令人恐惧,也不惹人讨厌。他就这样一步步地摆脱了农民的生活模式,如同早先一点点地放弃了通过教育成为职业人士的模式一样。他走向了自己尚且无法看清的生活。他说不清自己想要什么,可是很清楚自己不想要什么。
在丛林中生活——既远离乡村的中心,也和城市不搭界——听起来有点不可思议吧?
总是能办到的。虽然我们这儿的绝大多数男女都接受了命运的安排,却总是有那么几个男人能活出自己的想法。乡村生活总的来说是单调乏味、一成不变的,但如果仔细找,也总能找到几位世外高人。有人放弃了自己继承的农场;也有来路不明的人擅自进驻了别人放弃的土地。他们一会儿钓鱼、打猎、四处游荡;一会儿不见了,过一会儿又回来了;过一会儿又不见了,然后再也不回来了。本地的农夫也会外出——从前坐着马车或雪橇,如今则更多坐着汽车。他们出发的时候心里知道自己要去哪儿,到了那边就开始办事儿,办完就回来了。
我父亲的捕猎活动是能挣钱的。卖掉几张兽皮的收入就相当于替人打谷两个星期的工资。家里人对他没什么可抱怨的。他付膳宿费。他父亲需要帮助的时候他也会搭把手。父子俩从不交谈,他们可以在丛林中相对无言地伐木一上午,只在必要的时候交流几句,都是跟活计有关的话。在他父亲眼中,丛林就是自家的产业而已,除此之外再无别的意义。那也是一块土地,只不过出产的是劈柴而不是燕麦。
他母亲却流露出了更多的好奇。她会在星期天下午到林子里来。她是一个高大挺拔、相貌堂堂的女人,走路的样子仍然带有几分男孩子气。她会把裙摆拢在一起,娴熟地迈过一道栅栏。她认识很多野花和浆果。她也能凭借叫声辨认出鸟的种类。
他给她看自己捕鱼的网。她看了之后有些心神不宁,因为鱼可能在任何一天被捉住,自然也可能在星期天被捉住。她一向严格遵守长老派的规则和仪式。追溯起来,她的严格精神又有着颇不寻常的来历。她并非从小就接受长老派教育。她是在英国国教的哺育下度过了无忧无虑的童年和少女时代。英国国教徒在我们这一带并不多见,人们有时候会认为他们与天主教徒很接近,有时候又会认为他们跟自由思想家差不多。在外人看来,他们的宗教生活由一系列的鞠躬和唱咏、短小的布道、浅显的教义阐释,以及世俗化的牧师组成,总之是形式夸耀而内容浅俗的,是给我祖母的父亲那种人——快乐随和,爱讲故事的爱尔兰酒鬼——量身定做的。我祖母结婚以后,立刻就用她丈夫的信仰将自己武装了起来,甚至比很多从小就接受长老派教诲的人做得还要彻底。虽然生为英国国教徒,改宗后的她敢与任何长老派教徒比拼信仰的纯正。正如她天生是一个假小子,结婚后却敢与任何一个女人较量谁是合格主妇一样。她全心全意,全力以赴。人们也许会问:她这么做是出于爱吧?
但是我父亲,以及其他了解她的人,都不这么认为。她和我的祖父并不般配,尽管他俩之间没什么争执。他喜欢思考,沉默寡言;她活泼开朗,热爱社交。不,这不是出于爱,而是出于骄傲。她争强好胜,受不了被人批评。她更不愿意人们嚼舌根,说她后悔自己当初的选择,也不愿意人们认为她想要自己得不到的东西。
她和她的儿子一直是朋友,尽管她拒绝烹饪他在星期日捕到的鱼。她对他拿给她看的兽皮很有兴趣,知道它们能卖多少钱。他搬运鱼饵,给动物剥皮开膛,这些工作都让他的衣服变得臭烘烘的。她给他洗臭烘烘的工作服。她心力交瘁,但还是能包容他,就仿佛他还是一个孩子。也许在她眼里,他就是还没长大。瞧他喜欢做的那些事儿:沿着河边跑来跑去放兽夹;不擅长社交。他从不追女孩子,这让他和发小们渐渐疏远,因为他们都处在求偶期。她对此也不介意。也许,正是他如此这般的行为举止才帮助她克服了自己对他中断学业、不能成为医生或者牧师的失望。也许她假装相信他还会继续往前走。他并非忘记了自己给他制订的计划,他只是在推迟它的实现。好在,他不会成为一个沉默寡言的农夫,就像他父亲那样。
我祖父则不发表任何意见,既不赞成也不反对。他保持着自我克制,尊重自己和别人的隐私。他生在莫里斯,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民,一个政治上的自由派,一个长老派教徒。这样的人生下来就应该反对英国国教,反对贵族自治[36],反对斯特罗恩主教[37],支持一人一票的普选(妇女除外),支持免费学校教育,支持负责任的政府。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拒绝诱惑。
但我祖父的人生,和上述限定比起来,又发生了两个小小的偏差——他学会了拉小提琴;他娶了一个身材高大、感情丰富的爱尔兰姑娘,她的眼睛有两种颜色。做完这两件事之后,他便收敛起锋芒,终其一生停留在勤勤恳恳、有条不紊、沉默寡言的轨道上。他也喜欢读书。冬天里,他会先把家里的活儿做完,而且是出色地做完,然后他就开始读书。他从不张扬自己读什么书,但是人们全都知道,并因此而尊重他。这件事说来有点怪——有个女人也喜欢读书,她一向从图书馆借书,但没有一个人因此而更加尊重她。人们谈到她,总是说她的床下积满了灰尘,她丈夫吃的是冷饭冷菜。也许因为她读的是小说、故事,而我祖父读的都是沉重的大部头。沉重的大部头,每个人都记得这一点,至于书名,大家倒是都忘了。不过既然它们是从图书馆借的,我估计那个年代的图书馆多半会有布莱克斯顿、麦考利、卡莱尔、洛克,以及休谟的《英国历史》。有没有《人类理解研究》呢?有没有伏尔泰、马克思?都是有可能的。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那个床下灰尘都起了球的女人也读大部头的书,人们会原谅她吗?我觉得可能性不大。说她闲话的都是女人,女人挑剔起女人来,比挑剔男人更加苛刻。再说,请不要忘记,我祖父首先做完了他分内的工作:烧壁炉的木头堆得整整齐齐,牲口棚收拾得干干净净。从行为层面来看,阅读丝毫也没有对他造成影响。
我祖父另一件被人津津乐道的事情是他能够发家致富。当然,那个时代的人们并不认为财富很重要,也不会刻意去追求财富,这一点和今天很不一样。我记得我祖母说过:“每当我们需要用钱:比如你父亲去布莱斯上学,需要买书,买新衣服等,我就对你祖父说:我们最好再养一只小牛,或者别的什么,换点零用钱。”可是照我看来,既然他们原本就知道挣钱的方法,他们本可以早就拥有这笔钱。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额外的需求,他们是不会竭尽全力地去挣钱的。他们不想把自己弄得筋疲力尽。他们从不以金钱为标准来衡量生活。然而,他们也并没有把省下来的精力拿去享乐,就像他们的部分爱尔兰邻居那样。
那么,他们到底是如何看待人生的呢?在我看来,他们心目中的人生就是一种仪式。周而复始,一成不变,和家务活儿差不多。挣钱去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或者挣钱而使生活更加轻松,己所不欲也。
这种人生观,与当年那个执意前往伊利诺伊的祖先迥然不同。也许正是他的挫败给他的后人带来了阴影,令他们更加胆小谨慎,顾虑重重。
现在想来,我父亲必定是把未来等待着他的生活早已经看透;而我祖母对于我父亲的逃离丝毫也不感到遗憾,虽然她自己顺从地接纳了生活的安排。
只有一点矛盾。当你描写真实的人物时,你总是不可避免地要碰到矛盾。我祖父是在莫里斯第八条地界[38]第一位拥有汽车的人。那是一辆灰色的多特牌汽车。我父亲在十几岁的时候拥有一台晶体管收音机,那可是当时的男孩子们都渴望拥有的。当然,也许是他自己花钱买的。
也许,他是用捕猎挣的钱买的。
我父亲下兽夹抓捕的动物有麝鼠、水貂、貂鼠,偶尔还会有一只短尾猫。此外还有水獭、黄鼠狼和狐狸。春天是捉麝鼠的季节,一直到大约4月末之前,麝鼠的毛皮都颇为厚实。其他动物的最佳捕猎期则是从10月底开始,直到冬天来临。白鼬鼠的毛要等到12月10日才会变成纯白。我父亲穿着雪地鞋去干活儿。他将几根树枝搭成一个“4”字形机关,上面压一块重物(可能是石板,也可能是树干)。当麝鼠和水貂触动机关时,重物就会砸在它们身上。他会把鼬鼠夹子钉在树上。他会用几块板子钉成一个方盒子,工作原理和陷阱一样,但是更隐蔽,不会引起其他捕猎人的注意。钢夹子一般都拴在斜伸到河上的松枝上,麝鼠一旦被夹住就会被淹死。从事这种营生需要有耐心、预见和狡猾。对于素食动物,他用可口的苹果、萝卜当诱饵,对于食肉动物比如水貂,他会自己调配美味的鱼饵,将其放在罐子里,埋在地下熟化。他为狐狸准备类似的肉类混合物,6月或7月埋进去,到了秋天再挖出来。狐狸一旦找到这些饵食,就像掉进了蜜糖罐,为其刺鼻的腐败芳香而欣喜若狂。
捉住一只狐狸后,你怎么杀死它呢?你不能开枪,这样会在狐狸皮上留下弹孔,血腥味也会污染兽夹。
你用一根又长又结实的棍子将它打昏,然后一脚踩在它的心脏上。
野生狐狸通常是红色的,但是偶尔也会因基因突变而出现一只黑色的。我父亲从未抓住过这样的狐狸,但他曾经听说过。有人捕获到基因突变的狐狸,并且运用人工选择的方式培养出一个新品种:银狐——后背上有一道白色条纹,一直延伸到尾巴。人工养殖银狐在加拿大刚刚兴起。
1925年,我父亲买了一对银狐,一公一母。他在谷仓旁边给它们建了个圈。起初,人们只知道这家农庄新添了一个玩意儿,比鸡、猪,甚至是班腾矮脚鸡还要新奇,有点像孔雀,非常罕见,目的是为了向来访者显摆。但当父亲给它们修建了住处之后,人们开始意识到这个行为发出的信号:他将留在家乡。他要走一条与其他农夫不同的道路,但他仍然要做个农夫。
第一窝幼崽生下来了,他又将圈进行了加建。他拍了一张照片,照片上他母亲抱着三只小狐狸。她的表情里既有淡淡的担忧,又有淡淡的无所谓。三只小崽里两公一母。秋天到了,在公狐狸的毛皮最为茂盛的时候,父亲将它们杀掉,把皮子卖了,收入颇丰。就这样,他从猎取野生动物转型为人工饲养动物。
一个年轻女子前来参观。她是我母亲的爱尔兰家族那一边的亲戚。她是个教师,生气勃勃,执拗顽固,相貌好看,比他要大上几岁。她一下子就被狐狸吸引住了,并非如他母亲所理解的,是假装对狐狸有兴趣,实际意在勾引她儿子。(他母亲第一次见到这位客人就对她产生了反感,完全不顾两位年轻人实际上是表姐弟的关系。)她来自一个更贫穷的家庭,她家的农场比他家的还要贫瘠。她是靠着自己近乎绝望的挣扎成为一名教师。她本来还可以走得更远,但在那个时代,当教师已经是女人最好的出路了。她工作努力,受人欢迎,但她清楚地知道自己尚有一部分潜能,无法在教师这个岗位上发挥出来。她天生善于发现机会,有挣钱的天分。这种天分在我父亲的家里不被看重,在她家里也是一样。在这两个地方,人们对挣钱能力都很不屑一顾,尽管正是这种能力使这个国家得以建立(人们认为挣钱能力的重要性远低于勤奋工作和不屈不挠)。她看着眼前的那几只狐狸,并没有对旷野啊、浪漫啊心驰神往。她看到的是一个新产业,一个发财致富的机会。她已经存了一小笔钱。她热切地要买下一个地方,让我父亲的事业启动。她成了我的母亲。
我有时会在脑海里描画我父母在成为我父母之前的样子,我指的是那一段特定的时间:他们已经选择了对方,但还没有让婚姻成为既成事实(在过去的那个时代,人们一旦结婚便无法回头)。在我的想象中,这是两个既柔情似水又楚楚可怜的年轻人,虽然被眼前的机会欺骗,却又散发出以后任何日子里都不会再有的魅力。他们就像从未遇到过霜冷严寒的花骨朵,相信自己的生活即将在枝头绽放出无尽的可能;他们尽情享受着手里的权力,尽管不久之后就要向对方屈服。当然我知道那只是假象,绝对的。他们的内心肯定已经焦虑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特别是我母亲,作为一个二十大几的未婚女子,想必已经极为焦虑。他们各自都早已经品尝过失败的滋味。他们之所以接受对方,很可能是出于妥协,而不是如我想象的那样,出于任性的乐观。但我愿意那样想象,人人都愿意。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把自己看成是一桩缺疼少爱的婚姻的果实,或是半心半意例行公事的产物。于是,我的脑海里便浮现出这样一幅画面:一个明媚的春天,他俩前去挑选房子。那幢房子位于休伦县特恩伯里镇,就在梅特兰河边,文海姆以西。他们将在那里度过余生。他们驾车行驶在干燥的公路上,一路顺风。他们两人心情不错,模样潇洒,身体健康,深信自己遇到了好运。
不久前,我和我丈夫开车走在格雷县的偏僻小路上。那地方在休伦县的东北方。我们在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看到了一个已经废弃的乡村商店。小店的窗户是旧式的,窗玻璃又长又窄。店的前面有个棚子,从前是放加油机的地方,现在加油机已经不见了。紧挨着商店有些杂乱的漆树和纠缠在一起的藤萝,如今已经成了人们扔各种垃圾的地方。那几棵漆树突然唤醒了我的记忆,我不禁又回头望了商店一眼。我好像来过这里,那场景似乎在传达一种失望或沮丧的情绪。不过我很清楚我绝对不可能是在成年后路过这里的,至于少年时代,我似乎也不应该到这里来。这儿离我家太远了。当年,我们如果开车出城,基本上只能去我祖父母位于布莱斯的家——他们退了休,卖了农场,搬到了布莱斯镇上。唯一的例外是在一个夏天,我们开车去了趟高德里奇湖。我一边跟我丈夫讲述这些,一边清晰地记起当年那种失望的感觉。冰淇淋。一下子我全想起来了——1941年,我父亲带我去玛斯蔻卡的时候,我们经过了这里。我母亲当时已经到了玛斯蔻卡,在格里温赫斯特北边的松树饭店卖皮草。
就是在那次旅行途中,我父亲停在一个乡村小店前加油,还给我买了一个冰淇淋蛋筒。那地方游人罕至,冰淇淋大概在冰柜里待了很久。我猜它很可能融化过,然后又被重新冻上,所以里面有小冰碴儿,很纯的冰碴儿。味道差得令人难过。蛋筒部分也疲软而不新鲜。
“可他去玛斯蔻卡为什么要走这条路呢?”我丈夫问道,“难道不应该先走9号路然后转11号高速北上?”
他说得对。我于是怀疑自己想错了。我们也可能是在另一个十字路口、另一个店加油并且买冰淇淋的。
我们继续向西,目标是布鲁斯县和21号高速。在连续的山丘之间,在夕阳西下天色尚未完全转黑之前,我讲起了小时候经历过的长途汽车旅行(在我小时候,任何十英里以上的旅行就会被认为是长途)。那是些充满了艰难与不确定性的旅行。我丈夫来自一个更为现实的家庭,他的父母觉得自己实力不够,于是就没买汽车。我给我丈夫描述我家汽车的噪声和运行状况,如何上下颠簸与左右摇摆,引擎如何使出全力,排挡如何呻吟;无论爬上一道山坡还是走完一长段平路,坐在车里的每个人都会觉得自己出了力。轮胎会不会瘪掉?散热器会不会烧坏?车子会不会崩溃?听听这个词儿,崩溃,它让我们的车显得那么虚弱,那么善变,那么神秘,几乎像人类一样不可靠。
我总结说:当然,如果你有一辆更新的车,或者你能负担得起维修保养,长途旅行就会是另外一种体验。
就在这时,我忽然想通了我们为什么会经由偏僻小路前往玛斯蔻卡。我还真没搞错。我父亲是在刻意避开有一定规模的城镇或交通干道。我们的车浑身都是毛病。它压根就不应该上路。在我的记忆里,我们有好几次付不起修车费,想必那就是其中的一次。我父亲使出浑身解数自己把车鼓捣好,只要能开就行。我们的邻居也帮过忙。记得我父亲说过:“那家伙是个机械天才。”这话令我疑窦丛生,原来我父亲自己不是机械天才。
现在我完全明白了,为什么我会记得那些没铺柏油的,甚至连砂石都没铺过的路面,为什么我的记忆里会混杂着危险与惊惶。我记得一些特别坑洼的路,我父亲将它们命名为“搓板路”;还有一座单车道的桥,桥面是用木板铺的。我想起来的东西越来越多,我想起我父亲对我说过:他身上的钱只够我们找到我母亲,要是她手里也没钱的话,他就完全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了。但事实上他当时不可能跟我说这种话。当时他给我买了冰淇淋蛋筒。当我们的车奋力爬坡的时候,他嘱咐我用力推仪表盘。我照做了。这是我们之间的例行玩笑,尽管我暗地里早已对这个玩笑失去了信心,但他看起来依然兴致勃勃。
许多年以后,我母亲去世以后,我父亲回忆起他们也曾有过几次同舟共济。直到那时,他才将当年那趟旅行的背景原原本本地告诉我。
我妈妈卖给美国旅游者(我们总是三句话不离“美国旅游者”,好像只有他们才对我们有所帮助)的皮货并非生皮,而是经过鞣制与加工的。有些皮子经过剪裁、缝制,做成了披肩,另一些保持着完整的形态,做成了围巾。狐狸皮围巾由一整张狐狸皮制成,水貂皮围巾则通常需要两至三张水貂皮。动物的头都保留在围巾上,还安上了金黄色亮闪闪的玻璃眼睛,以及人造下巴。搭扣缝在爪子上。现在想来,缝水貂围巾的时候是把几张水貂皮首尾相接,缝狐狸围巾的时候想必是把两只爪子扣在一起。狐狸头有时会被缝在一些别出心裁的位置上,比如后背正中,成为纯粹的装饰。
三十年以后,这些皮草很可能流落到二手商店,人们只有出于搞怪的心理才会购买并穿戴它们。将动物皮毛如此赤裸裸地穿在身上,是所有过时且丑陋怪异的时尚中,最野蛮、最不可思议的一种。
我母亲依据狐狸皮上所含白色(人们管它叫“银色”)毛发的多少,将狐狸围巾定价为二十五元、三十五元、四十元、五十元。披肩则定为五十元、七十五元,或许还有一百元。从20世纪30年代后期开始,我父亲除了狐狸之外又开始了水貂养殖,不过我母亲似乎没有太多水貂围巾可卖,即使有我也不记得她是怎么定价的。也许我们把水貂皮都处理给蒙特利尔的皮货商了,自己并没有蒙受多少损失。
狐狸圈占了我家农场上好大一块地,从谷仓开始,一直延伸到俯视河床的高高的河岸。我父亲造的第一批圈是用红松木做框架,四周围以铁丝网,上面有屋顶,下面是裸露的土地。后来建的圈则使用加高了的铁丝网做地板。所有的圈都成行成列,有“街道”,有“交叉路口”,宛如一个“镇子”。镇子外围有高高的围栏。每个圈内都有一个木盒子做的窝,窝上开有通风孔,还有倾斜的屋顶或可以掀开的盖子。圈的一侧有一个木制斜坡,供狐狸们锻炼身体。因为这些圈是陆续建成的,不是在一开始就全部计划好的,所以它们就像一个真正的城镇那样,充满了风格各异的建筑。有宽阔的街道,也有狭窄的街道。有宽敞的、泥土地面的旧式圈,也有尺寸更小的、铁丝网地板的新式圈。后者的比例看起来有点别扭,但是更有利于保持卫生。这里有两排长长的公寓楼,我们管它们叫“棚屋”。新棚屋由两排面对面的圈组成,两排圈之间有加盖的走廊,每个圈都有倾斜的木屋顶和高高的铁丝网地板。旧棚屋的圈就比较原始,数量也少,简单地连成短短的一行。新棚屋是个可怕的嘈杂地方,里面住的全都是青春期的狐狸,绝大部分在满一岁之前就会被杀死剥皮。旧棚屋有点儿像贫民窟,住的都是表现不佳的种狐,死期同样在一年之内。这里偶尔会有个残疾狐,有一段时间甚至还有一只红色的狐狸。这只红狐对人友善,被我们当成了宠物。或许是因为受宠,或许是因为它与众不同的毛色,总之它遭到了其他狐狸的孤立。它的名字——它们都有名字——叫“老处女”。我始终也不知道它是打哪儿来的。自家生的基因突变的狐狸?一只晕头转向的野狐狸,从围栏下挖了条地道自投罗网?
我们会从自家的地里割草,再把草铺在圈的顶上,既为狐狸遮阴,又能防止它们的毛皮变成棕色。不过,在夏天里,它们看起来反正是脏兮兮的。夏天是它们的换毛期,旧毛纷纷掉落,新毛参差不齐。11月份一到,它们就会焕然一新,尾巴尖雪白雪白的,背上的毛又长又黑,中间一道银色。于是它们的死期就到了,除非被选中繁殖后代。剥下来的皮要经过拉直、清洗,再经过鞣制,最后送去拍卖。
拍卖之前的一切都在我父亲的掌控之中,除了无法预测流行疾病,以及繁殖中的不确定性。各个环节均由他亲手打造——狐狸圈、供它们躲进去生儿育女的窝、喝水的机关——用马口铁制成,斜着从外面插进去,一天两次注入新鲜的水;补水的方式——先把水从井里抽到水箱里,再用手推车载着水箱,轰隆隆地沿“街”送水;设在谷仓里,用来混合主食、水和碎马肉的饲料槽;屠宰用的盒子:先将狐狸的头部固定住,再朝它狂喷三氯甲烷。凡此种种,不一而足。不过,一旦兽皮晾干、洗好、再从拉伸板上取下来,此后的进展就不再由我父亲掌控了。一张一张皮子平整地叠放在箱子里,运到蒙特利尔去,接下来我们就只能眼巴巴地等待消息:它们会被定为几级?在拍卖会上能卖到什么价钱?我们全年的收入都仰仗于此,我们指望用这笔钱来支付饲料账单、还银行贷款、还我祖母的私人借款(自从我祖父去世后,我父亲开始从他母亲那里借钱)。有几年的收入相当不错,有几年还算差强人意,剩下的年头则入不敷出。当时没有一个人能看懂其中奥妙,真相其实很简单:我父亲入行有点儿晚了。在最初几年行情还不错的时候,他没有足够资金迅速扩张。等他的生意刚刚初具规模,大萧条又开始了,而大萧条对他生意的影响又不是一目了然的。有那么几年,他的收入比起务农来还算是好的,但总的来说,坏年景要比好年景多。战争开始后,生意也没有相应好转。实际上,1940年他遇到了从业以来最低的收购价。他能够忍受大萧条年代的低收入,因为那时大家都在同一条船上,谁的日子也不好过;可是现在,战争开始了,与战争相关的工作机会大增,国家眼看着重新繁荣起来,而他如此努力地工作,收益却几乎为零,这实在让他不能接受。
他告诉我母亲他想参军。他打算把所有存栏动物都处理掉,卖掉所有皮草,然后以手艺人的身份从军。他还不算太老,他拥有的技能可以在军队找到用武之地。他可以做木匠——他在家里亲手搭建了那么多东西。他也可以做个屠夫——他杀了那么多匹马,把它们切成小块喂狐狸。
我母亲另有打算。她建议我们把最好的皮子留下来,不是送去拍卖,而是自己将它们鞣制、加工好,做成围巾和披肩,带着眼睛和爪子的那种,再拿出去直销。人们现在不差钱了。她周围就有一些女人,手里颇有些闲钱,很想打扮。别忘了还有旅游者。我们这里固然比较偏僻,游人罕至,但她知道在哪里可以找到他们,听说玛斯蔻卡的饭店、度假村都住满了。他们从底特律来,从芝加哥来,愿意花钱买英国进口的骨瓷、谢德兰毛衣、哈德逊湾公司的毯子。为什么他们不能买银狐皮呢?
当人们面对变化、入侵,或灭顶之灾时,通常会有两类态度。设想一条高速公路修在了家门口,有些人会觉得自己受到了侵犯,他们会悲叹失去的隐私,铲掉的牡丹花丛和丁香花丛,甚至会觉得自己身上掉了一块肉;另一些人则看到了机会,他们会支起热狗摊,开一个连锁快餐店,或者一家汽车旅馆。我母亲就是后一种人。想到有钱的美国人正在拥进北方的森林,我母亲禁不住热血沸腾。
于是,在1941年的夏天,我母亲带着一箱子皮货去了玛斯蔻卡。我父亲的母亲前来我家执掌家务。她仍然是那个身姿挺拔、相貌堂堂的妇人。她带着一身令人不安的强大气场,大摇大摆进入我母亲的领地。她讨厌我母亲的生意。小商小贩。她声称自己希望美国游客全都绕着我母亲走。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有一天,她和我母亲在家里单独相处了一小会儿,她在那段时间里回归到了表情冷峻、沉默寡言的自我,而我母亲忙得团团转,没有对她的情绪加以特别的关照。不过,当我祖母独立操持家务长达一天之后,她的态度开始软化。她决定原谅我父亲的婚姻,起码是暂时原谅,一并谅解他那异想天开的生意及其失败。我父亲则决定谅解她对他的羞辱,也就是他欠她钱这个事实。她烘烤面包和馅饼,精心照顾花园里的蔬菜,捡拾母鸡新下的蛋,给泽西母牛挤奶。我们的母牛奶汁浓稠,做出的奶油味道鲜美。(尽管我们家不富裕,但我们的伙食一直不错。)她用力擦洗碗柜的里面,刮掉我们以为无法去掉的锅底黑灰。她还从犄角旮旯找出许多需要修补的东西。傍晚时分,她用桶提了水去浇地里的花和西红柿。这时我父亲也结束了在谷仓和狐狸圈的工作。大家一起坐在花园里的椅子上,头顶上是茂密的大树。
我们的九英亩农庄——在我祖母看来我们根本就没有农庄——坐落在一个十分不寻常的位置上。镇子在我们东边,当树叶落光之后,可以看见教堂的尖顶和镇政府的塔楼。从我家到镇上有一英里多,沿着这条路往镇上走,房屋会越来越稠密,一条囫囵的土路会渐渐分出行车道和人行道,走到最后,你还会看到一盏孤独的街灯。所以,尽管从法律上说我家不属于该镇,你仍然可以将我们看作城镇上最边缘的人家。但如果你从我家往西看,却只能看到一座农庄,并且十分遥远,远在一座小山的顶上,几乎位于从我家到地平线的中点。我们知道那是罗利·格林的房子,但罗利·格林又是谁,哪条路通向他家,我从来没有打听过,也压根没有想象过。它实在是太遥远了,要去他家必须先穿过一片极宽的玉米田,也许是燕麦田,然后是一片森林,然后是一片河积平原,向下倾斜插入到隐蔽而弯曲的河流之中,然后是河对岸的山地,有的山丘光秃秃的,有的山丘长了树,彼此交相掩映,形成图案。在这人口稠密的农耕社区里,你很难找到一片如此令人浮想联翩的空旷山野。
我们坐在那里,眺望着眼前的景色。我父亲会卷一支烟来抽。他和我祖母会聊一聊昔日农庄上的生活、曾经的邻居和可笑的事情。“可笑”意味着既奇怪又有喜剧效果。我母亲的不在场成就了一种平和的氛围——不但我父亲和我祖母之间显得平和,我们所有人都显得心平气和。那种警觉和刻意不见了。咄咄逼人、自负,也许还有怨气,都不见了。彼时我尚无法确切命名我们究竟缺失了什么。我也无法预料,如果那种东西一去不复返,我竟会感到被剥夺的痛苦,而不是被解脱的轻松。
我的弟弟和妹妹经常缠着我祖母,要看她的“窗户”。我祖母的眼睛是榛子色的,但其中一只眼珠上有一个很大的蓝色斑点,至少占据虹膜的三分之一。人们因此会说她的两只眼睛颜色不一样,但严格来说这并不符合事实。我们管那个蓝色斑点叫她的“窗户”。当我们要求看她的“窗户”时,她会假装生气。她会低下头,挥手赶开那个试图凑近看个仔细的人。要么她就用力闭上眼,过一会儿再把那只纯榛子色的眼睛睁开一条小缝,看看是不是还有人在盯着她。最终,她总是被我们捉住,乖乖地坐定,两只眼睛大睁着供我们欣赏。那块蓝色十分清澈,一丝杂质也没有,被它周围的棕黄色衬得十分明亮,就像夏日的天空,因为飘着朵朵白云而显得愈加湛蓝。
傍晚时分,我父亲拐进了饭店的车道。我们从石头门柱中间穿过,眼前便呈现出一座长长的带有山墙和白色露台的石头建筑。吊在半空中的花篮里花团锦簇。我们错过了停车场入口,只能沿着半圆形的车道继续向前。经过露台前面时,坐在秋千和摇椅上的人们无所事事地望着我们。我父亲说:
闲得发呆。
我们看到了那个很不显眼的标志,顺着指示来到了网球场边上一块沙砾铺就的空地。我们从车里走出来。我们的车子灰头土脸,跟停车场里的其他车子比起来,分明是一个冒冒失失的闯入者。
一路上我们都开着车窗,热风吹进来,将我的头发弄得又干又乱。我父亲觉得我的样子不大妥当,于是问我有没有梳子。我返回到车里去找,最后在椅背的夹缝里找到了。梳子很脏,还缺了几个齿。我用力梳了两下,他也帮我梳了两下,最后他说:“要不就把头发全都拢到耳后吧。”接着他又给自己梳了几下,还弯下腰从汽车的后视镜里看了看自己,皱了皱眉头。我们穿过停车场,我父亲边走边问:我们是应该走前门呢,还是走后门呢?他似乎觉得我也许能提供有用的意见——他以前可从来没有过这种念头。我表示我们应该试试前门,因为我还记得那条半圆形的车道围起来的草坪上有个种满百合花的花池,我想再看它一眼。那里有一座肩膀赤裸的女子的雕像,一件古代式样的宽松袍子紧贴着胸脯垂落下来,肩膀上还扛着一个水罐。这可是我有生以来见过的最高雅的东西。
“准备迎接挑战吧。”我父亲轻声说。我们走上台阶,穿过露台,经过那些假装不看我们的人们的面前。我们进了大堂。大堂里很暗,所以需要开灯。小巧的灯泡罩在圆球形的磨砂玻璃里,装在高高的墙面上,将深色的木墙板照得闪闪发亮。大堂一侧是餐厅,透过玻璃门可以看到里面的情形。晚餐时间已过,餐厅收拾得很整齐,每张桌子上都铺着白布。大堂另一侧房间的门敞开着,那是一个长长的乡村风格的房间,房间尽头有一个巨大的石头壁炉,地上铺着一张熊皮。
“看那儿,”我父亲说,“她肯定就在这附近。”
父亲指给我看大堂角落里一个半人高的玻璃展示柜。柜子里有一张银狐皮,平铺在一张白色的天鹅绒上,煞是好看。柜子上有一块黑板,上面用银、白两种颜料描出了流畅的美术字:“银狐,加拿大奢侈品”。
“就是这附近。”我父亲又说了一遍。我们朝带壁炉的房间里张望了一下,一个正在书桌前写字的女人抬起头来说:“你们可以按一下铃,会有人过来接待的。”她的声音很和蔼,但跟你有距离。
一个我以前从没见过的人会直接对我讲话,这让我感觉异样。
我们后退几步,穿过大堂,又来到餐厅的门前。越过数不清的白色桌子以及桌上的银餐具、倒扣着的酒杯、鲜花、叠成印第安棚屋形状的餐巾,我们看到两位女士的身影,坐在靠厨房门的桌旁,正在吃晚餐,也许是喝茶。我父亲转动了一下门把手,两个人抬起头。其中一个站起身,穿过桌子,朝我们走来。
有一瞬间,我没有认出那是我的母亲。这一瞬间稍纵即逝,但它确实存在。我眼前的女人穿一件陌生的裙子,奶油色的底子上印着红色小花图案。裙子上打着褶,走起路来发出脆爽的“唰唰”声。在这间镶有深色护墙板的房子里,那裙子和白色桌布一样耀眼。那个穿裙子的女人看起来生气勃勃、高贵优雅。她的深色头发在中间分开,于两侧编成辫子,再利落地于头顶盘成冠状。她用胳膊搂住我,亲吻我,周身散发出令我不习惯的香味。在她脸上看不到一丝以前常有的匆忙和悔恨,也看不到一丝以前经常对我流露出的不满——她一向都对我的外表和性格很挑剔。我心里很清楚这就是我的母亲,但不知为什么我仍然感觉她是一个陌生人。她从容不迫地穿过餐厅,似乎她一直都属于这个饭店的世界,而我和我的父亲则像两个误闯进来的流浪汉,或者是用来吓唬麻雀的稻草人。我的第一反应是难以置信,进而感觉遭到了背叛,接下来则是既兴奋又期待,我的脑子飞快地盘算着:在这种新形势下,我可以为自己争取到哪些利益?
刚才正和我母亲聊天的女人原来就是这个餐厅的领班。她皮肤黝黑,一脸倦容,唇膏和指甲油都是深红色的。我后来才知道,她曾经跟我母亲倾心长谈,将自己生活中的诸多麻烦和盘托出。她属于那种一下子就能和你热络起来的人。当大人们寒暄的时候,我插嘴提起了路上吃过的冰淇淋,我说那里面有冰碴,味道也不新鲜。她立刻走向厨房,然后给我端出一大份香草冰淇淋,上面浇着巧克力汁,顶上还放了一颗红樱桃。
“这是圣代吗?”我问。它看起来就像我在广告上见过的圣代。因为这将是我首次品尝圣代,我必须确认它的名称。
“我觉得是,”她说,“一份圣代。”
没有人责备我,我父母居然还笑了。那个女人又端来新沏的茶,还给我父亲端来一种三明治类的东西。
“我走了,你们聊吧。”她说完就走了,将我们仨留在这个寂静而华丽的餐厅里。我父母开始谈话,但我几乎没留心他们在谈什么,只是时不时插句嘴,给我母亲描述一下路上的遭遇,或者家里正在发生的事情。我指给她看我腿上被蜜蜂蛰过的地方。他们谁也没让我闭嘴,而是既开心又耐心地应和着我。我妈妈说:今晚我们一起睡在她的小木屋里。酒店后面有几间小木屋,其中一间是她的。明天早上我们还可以在这里吃早餐。
她又说:等我吃完冰淇淋,我应该跑出去,好好看看百合花池。
想来那一定是场愉快的谈话。我父亲卸掉了心头的重负,而我母亲则洋洋得意。她干得不错,带过来的货几乎全都卖掉了,这桩冒险的生意获得了成功。她不仅证明了自己,还拯救了我们全家。我父亲一定在思考接下来该做什么,是在这附近修车呢,还是沿着小路冒险开回去,在我家附近修车?毕竟他跟那边的人更熟。哪笔账必须立刻偿付?哪笔账可以先还一部分?我母亲一定在展望未来:如何扩大销售?下一站她应该去哪个饭店?明年做多少件披肩和围巾?这桩生意是否可以不再局限于旅游旺季?
她完全没有料到美国即将卷入战争,而战争将把美国人留在家里。汽油供应将实行配给制,而这将对旅游业造成沉重一击。她也无法预料到自己将受到病魔的侵袭,毁灭的力量已经开始在她身体内积聚。
此后的一年又一年,她都喜欢谈论她在那个夏天创造的辉煌。她是怎么摸索出正确的销售方法的:永远不再过分推销,只是向客人展示皮货,将自己从中体会到的快乐传递给客人。赚钱是次要的。如果客人不提起,自己甚至都没有想过出售。要让酒店的管理者感觉到她不是一个小商小贩,她不仅不会降低酒店的档次,相反,她是一位高贵的女士,将自家的奇珍异宝奉献出来为酒店锦上添花。她必须成为酒店管理层的朋友,酒店员工的朋友,当然也要成为酒店客人的朋友。
而这一切对她来说丝毫也不勉为其难。她有一种混淆友谊与生意的天分,优秀的销售员都有这种天分。她从不需要先计算利益再冷酷攫取。她的热情会朝着利益所在的方向流淌,随后的行动则会自然而然地跟上。这样一个女人,与自己的婆婆时有摩擦,跟整个婆家都处不好关系,被邻居们认为端着架子,被镇上教会里的女人们认为过于争强好胜,却在一个陌生人组成的世界里,如鱼得水,宾至如归。
而我,随着年龄增长,对这一切产生了一种几乎可以算是憎恶的感情。我讨厌如此这般地利用自己,讨厌依赖别人的反应生存,讨厌如此娴熟、自然地恭维别人,以至完全意识不到自己的口不对心。这么做无非是为了钱。我为此感到羞耻,我和我祖母的立场显然是一致的。我还想当然地认为我父亲跟我的立场也是一样的,只是没有表现出来罢了。我相信,或者自以为相信,人应该艰苦工作、自尊自爱,将贫穷置之度外,对那些养尊处优的人表示淡淡的鄙视。
只是,对于失去那些狐狸,我确实感到惋惜。不是为生意失败而惋惜,而是惋惜那些动物本身,它们的漂亮尾巴、金色眼睛,还有愤怒的眼神。随着年龄增长,我对乡村生活方式越来越陌生,对乡下人的思维方法越来越不以为然,这时我反过来质疑对动物的圈养,对屠杀动物并以此赚钱感到悔恨。(我对于水貂倒没有这么深的感情。它们样子丑陋,很像老鼠,命该如此。)我知道怀有这种想法是一种奢侈。多年以后,当我跟父亲谈起这件事的时候,我只是点到为止。我父亲也以同样轻描淡写的口气说,他依稀记得印度有一种宗教,认为所有的动物死后都能上天堂。想想吧,他说,如果这是真的,得有多大一群狐狸在那里狂吠着等待他,这还不算那些他用兽夹捕杀的动物、那些被他杀了喂狐狸的马。
然后他语气凝重地说:“你陷进去了,就是这样。你就那么不知不觉地陷进去了,不知道等在面前的是什么。”
在我母亲死后的几年里,他有时会谈起我母亲的推销生涯,谈到她如何救了我们一家。只有到那时,他才向我透露:当年,在我们的旅行接近终点的时候,他是多么不知所措。如果我母亲没有赚到钱,他完全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但是,她挣到了,”他说,“她挣到了钱。”他的语气让我意识到,他从没有附和过我祖母和我对我母亲的负面看法。即使他有过同样的羞愧,他也早已断然将其埋葬。
我为母亲感到的羞愧,最终还是远兜远转,回到了我自己身上。
1949年春天的一个傍晚,我骑着自行车去铸造厂给我父亲送口信。那个春天将是我在家里度过的最后一个春天,也将是我在家里度过的最后一个完整的季节。那时的我已经很少骑自行车了。在过去,至少是在整个五十年代,女孩子如果长到一定年纪——比如说到了戴胸罩的年纪——还骑自行车,就会被看作怪人。不过,我去铸造厂可以走小路,不必经过镇上。
我父亲从1947年起开始到铸造厂去上班。那之前的一年里,不仅我们家生意不好,整个毛皮养殖业都在迅速衰退。倘若我们早一些把重心转移到水貂上,或许可以渡过难关;如果我们不是负债累累的话,兴许也能挺过去。我们欠饲料公司钱,欠我祖母钱,欠银行钱。然而,事情无法假设,水貂没能拯救我们。恰恰在那时,我父亲犯下了很多养狐人都会犯的错误。当时传说一种颜色更浅的狐狸,铂金狐,能够挽救市场,于是我父亲借钱买了两只雄性种狐。一只是挪威铂金狐,几乎通身雪白;另一只叫珍珠铂金狐,长着可爱的蓝灰色毛皮。我们揣测人们已经看厌了银狐,一旦将这些美物推出,市场定会重新活跃起来。
然而,新引进的种狐总是存在风险:它在繁殖上的表现到底如何?它的后代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继承它的毛色?尽管我妈妈不许提问,禁止在家里谈论这些话题,我还是能看出我们在两方面都遇到了挑战。一只种狐性情冷淡,而另一只的后代绝大部分毛色偏深。不过,这些反正也不是我们失败的关键,因为服装潮流已经整体转向,长毛皮草已经失宠。
我父亲开始找工作。他必须找一个夜班工作,因为他白天要打理与结业有关的事务。他必须将尚存的动物宰杀、剥皮,能卖多少算多少;他必须拆除护栏、旧窝棚、新窝棚,以及所有的圈。我猜想他其实可以慢慢来,但他一定希望尽快毁掉这桩生意的一切痕迹。
他在铸造厂找到了一份守夜人的工作,从下午五点到晚上十点。守夜人本身工资不高,但幸运的是,他同时还可以兼职检查厂房。不过,到了守夜人应该下班的时间,兼职工作却从未完成。他有时超过午夜才能回到家中。
我给我父亲带的口信本身并不重要,但在我们的家庭生活中却有着极其重要的位置。我需要提醒他:今晚下班回家时,不论多晚,务必要去看望我的祖母。我祖母现在和她的妹妹同住,她俩一起搬到了我家附近的镇上。我祖母认为这种安排对我家有好处。她烘烤馅饼和蛋糕,给我们补衣服,给我父亲和我弟弟缝袜子。按理说,我父亲应该下班后去她家里取这些东西,顺便和她一起喝杯茶,不过我父亲总是忘记。他不来,我祖母就坐在那里编织,在灯下打盹,听收音机,一直熬到午夜之后,熬到所有加拿大电台都停播了,熬到耳边飘来不知哪国的新闻和美国的爵士乐。她就这么等啊等啊,始终也等不到我父亲。昨天晚上这样的情境又重演了一遍,于是今天晚饭时分,她给我家打了个电话,用一种令人难受的拐弯抹角的语气问道:“你知不知道你爸爸是应该昨天晚上来还是应该今天晚上来?”
我说:“不知道。”
一直以来,每当听到我祖母的声音,我就会觉得自己要么做错了事,要么该做的事情没有做。我觉得我们全家都让她深深失望。其实,她的精力还是很旺盛的,她能照料自己的房屋和院子,能一个人把扶手椅搬上楼,再说,我的姑奶奶又在跟她做伴,但她总让你感觉你欠她什么。她需要更多的感激,更多的服从。
“嗯,我昨天晚上一直等着他,但他没来。”
“那他一定是今天去。”我不想跟她啰唆。我正在准备十三年级考试,这对我来说是一场命运攸关的考试。(时至今日,每当走进凉爽明亮的春夜,感觉到新芽正在树枝上萌发,我都能回忆起当年那场命运之战如何令我蠢蠢欲动,我的野心如何像新生的树叶一样,在料峭春寒中既蓬勃向上,又瑟瑟发抖。)
我把电话内容转述给我母亲。她说:“噢,你最好骑车去找你父亲,提醒他一下。要不然就该有麻烦了。”
一旦需要应对我祖母的神经过敏,我母亲立刻就会精神焕发,仿佛如此一来,她的身体和她在家中的重要性都会得到恢复。我母亲得了帕金森症。但在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那些折磨她的古怪症状一直得不到命名。她的病只有在最近才得到确诊,被确诊也意味着被明确宣布为无药可治。这些年来,她的注意力越来越多地放在自己的身体上。她无法正常地走路、吃饭和说话。她的身体越来越僵硬,不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但她前面还有一段漫长的岁月要渡过。
只要她说一些针对我祖母的话——只要她表明她能意识到其他人的存在,哪怕表明她能意识到家务活儿的存在——我的心就会软下来。但只要她在句子结束时又把话锋指回自己,就像刚才那样,我就会生她的气,我的心就会再次硬起来。我恨她放弃了自己的责任,厌恶她的自我沉溺。身为一个母亲,这是多么不得体,而她居然不以为耻。
我父亲在铸造厂上班已经两年了,但我一次也没去过,也不知道在哪里能找到他。我这个年龄的女孩子们不应该闲来无事到男人的工作场所里去逛。她们如果到男人工作的地方去,或者独自沿着铁轨、河流长距离地散步,又或者独自在乡间小道上骑自行车(我至少做过后两样事),人们就会说:她们是在惹祸上身。
再说,我对他的这份工作反正也不感兴趣。他的养殖业虽然未能使我家致富,但至少令我们显得特立独行。一想到他跑到铸造厂去上班了,我就觉得他遭受了人生的重大挫折。我相信我母亲与我有同感。但如果她表示:你父亲做那份工作太屈才了,我就会反过来跟她争辩,话里话外地暗示她是个势利之徒,不愿意做工人阶级的妻子。
最让我母亲心烦的就是接受铸造厂的圣诞果篮,里面有水果、坚果和糖果。在这种事儿上,她绝不能容忍自己不是派送方,而变成受赠方。第一年的圣诞果篮送来后,我们不得不将它直接装上车,驱车直奔她亲自挑选的一个适于接受馈赠的人家。到了第二年圣诞节,她的权威已经大大削弱,于是我不由分说将果篮打开,宣布我们也需要年货,和其他人一样。面对我的强硬态度,她忍气吞声擦干了泪水。我吃掉了一块巧克力,那巧克力已经快过期了,颜色泛白,一掰就碎。
铸造厂的建筑从外面看上去黑乎乎的一片。这也许是因为灯光无法透出来,因为窗户的内侧都涂上了蓝色。办公室位于主厂房的一端,是一座很旧的砖房子。我看到了从威尼斯式百叶窗里透出来的灯光,于是我猜想那里有个经理或者职员在加班,我只需要敲敲门,他们就会告诉我去哪里找我的父亲。但透过门上的小窗户,我看到里面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我的父亲。他独自一人,正在擦洗地板。
我从来都不知道擦洗办公室地板也是守夜人的职责之一。(我并不是说我父亲一直瞒着我们,也许他说过,只是我没听到。)我非常吃惊,因为我没见过他干这一类的活儿。这是什么活儿?家务活儿。自从我妈妈病倒以来,这类活儿都成了我的。他没有时间,不可能指望他。再说,世界上的活儿分为两类:一类属于男人,另一类属于女人。我相信这一点,所有我认识的人全都相信这一点。
我父亲用来擦地板的设备却丝毫也不具备家务活儿的气质。两只水桶,放在一个有轱辘的架子上,两边各有一系列支架,上面挂着各种各样的拖把和刷子。他擦洗时动作幅度很大,一下是一下,效率很高,绝对没有女性干家务时常见的心不在焉和例行公事。他看起来心态不错。
他走过来,打开锁,让我进来。
但当他看清门外站着的人是我的时候,他的脸色变了。
“家里没出什么事吧?”
我说没有。他放松下来,说:“我以为是汤姆。”
汤姆是工厂经理。这里的人都只叫他“汤姆”。
“既然没事儿,你是过来看看我工作得认不认真?”
我把口信转达给他。他摇摇头。
“我知道。是我忘了。”
我坐在桌子的一角,腿抬起来,免得影响他擦地板。他说这里的活儿已经快干完了,如果我愿意等一会儿,他可以带我在铸造厂转一圈看看。我说我愿意等。
当我说他在工厂里心态不错时,我并非暗示他在家里心态不好,郁郁寡欢,动不动就发脾气。我只是说他在这里显得轻松快乐,这样的神情放在家里,反而有可能显得不妥。在我看来,他在工厂里的样子像是卸下了心头的重负。
他检查了一遍地板,感到完全满意,然后他将拖把挂到支架上,推起这套设备,沿着一道倾斜的走廊走向主厂房。他来到一扇门前,将门打开。门上的标牌写着:
保洁员 “我的领地”
他把水桶里的水倒进一个铁池子里,再放一点水去冲洗水桶,然后再把水倒掉,顺便把池壁冲洗干净。池子上方的搁板上放着各种工具、橡胶水管、保险丝、用于更换的窗玻璃,还有他的饭盒。给他装饭盒是我每天放学回家以后的工作。我往保温瓶里灌满热腾腾的浓红茶,往饭盒里装三个厚厚的中间夹着炸肉和番茄酱的三明治。有时,我还会给他放一块涂了黄油或果酱的麦麸松饼和一块馅饼,如果家里有的话。我们吃的肉是最便宜的,乡村肉卷的两头儿,或者巴隆尼香肠。
他领着我进了主厂房。里面的灯就像街道上的灯一样,也就是说:它们只照亮了通道的交叉口,而不是把厂房全部照亮。主厂房又大又高,我觉得自己置身于一片漆黑、浓密的森林里,或者是一座有着高大、整齐建筑的城市里。我父亲又打开了几盏灯,周围的事物顿时缩小了一点点。现在你能看到被熏黑的砖墙,窗户不仅被涂得严严实实,还罩上了黑色的铁丝网。箱子一个摞一个,摞得比我的头还高,沿着通道两侧摆开。此外还有做工精致,一模一样的金属盘子。
我们来到一块空地上,地上放着好大一堆金属块。金属块的表面疙疙瘩瘩的,看起来像是长了瘤子,或者是水下的岩石上吸附了数不清的贝壳。
“这是铸件,”我父亲说,“还没有经过清理。他们会把铸件放进一种叫作砂粒喷磨机的设备里,朝它们狂喷一阵,然后所有的疙瘩就都不见了。”
接下来我们看到一堆黑色的尘土,要么就是极细的黑色沙子。
“那东西看起来像是煤末子,但你猜他们管它叫什么?叫绿沙。”
“绿沙?”
“用来铸造的。它含有一种胶质物,就像黏土。也有时含有亚麻籽油。你对这些东西感兴趣吗?”
我说“是的”,部分原因是出于骄傲。我不愿意显得像个没脑子的姑娘。再说,我确实也感兴趣,倒并不是对这些技术细节有多大的热情,而是对这里的总体氛围颇有感觉:阴郁的气氛;空气中悬浮着的纤细颗粒。想想看,全国上下到处都有一些这类的厂房,每个镇、每座城,窗户都涂得严严实实。你乘着汽车或者火车经过它们时,完全意识不到里面正在发生着什么。但其实里面正在发生很多事,它们占据了某些人的全部生活。那些永无休止、不断重复的工序,消耗着人们的精力和生命。
“就像坟墓一样。”我父亲说,仿佛他察觉到了我的想法。
但他其实是另外的意思。
“我是说和白天比。你根本无法想象白天这里多么嘈杂。厂方要求工人带耳塞,可是工人不肯。”
“为什么?”
“我不知道。也许他们太相信自己了。他们也不愿意带防火围裙。看这儿。他们管这儿叫‘圆屋顶’。”
我面前矗立着一条巨大的黑色管道,最上面的确有一个圆屋顶。他指给我看生火的地方,还有将熔化的铁水倒进模子里的长柄勺。他如此这般给我讲解的时候,声音里有一种韵味悠长的满足,仿佛他指点着的这些事物,都给了他真实可信的享受。
我们转过一个弯儿,向两个正在干活儿的人走去。他们身上只穿着裤子和贴身背心。
“给你介绍两个勤劳的家伙,”我父亲说,“你认识弗格吗?乔第呢?”
我不认识他们。我的意思是,我知道他们是谁,仅此而已。乔第·豪尔白天送面包,晚上还必须在铸造厂上夜班挣外快,因为他家孩子太多。人们开玩笑说:他妻子逼他工作,是为了不让他接近自己。弗格年轻一些,经常能在镇上看到他。他脸上长了个脂肪瘤,所以找不到女朋友。
“她过来瞧瞧我们劳工阶层的生活。”我父亲幽默地说,语气里有一种歉意,替我向他们致歉,同时也替他们向我致歉。这是我父亲的一贯风格,向周遭的一切致以淡淡的歉意。
两个人紧握着长而有力的铁钩子,小心翼翼地协同动作着,将一块沉重的铸铁从砂型箱里抬了出来。
“那东西很热,”我父亲说,“今天刚铸好的。他们现在要把周围的砂子去掉,为下一道工序做准备。然后他们就要对付另一件。这是计件工作,你知道吗?铸一件付一件的钱。”
我们继续向前走。
“这两个人一起工作有一段时间了,”他说,“他俩总是一起干。这种活儿我一个人就能做。我能做这个厂子里最重的活儿。我花了一点时间去适应,但现在对我来说一点问题都没有。”
那天晚上我看到的一切,用不了多久就消失了。圆屋顶、手持长柄勺,令人窒息的烟尘。(那烟尘确实能致命。在我们镇上,到处都可以看到一些脸色蜡黄、毫无生气的男人,从自家小巧而整洁的房子走出来,坐到露台上去透透气。每个人都知道他们的肺被堵塞了。他们在铸造厂得了病,如今在等死。)很多独特的技术和相应的危险都将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很多工作中司空见惯的风险,与之相伴相生的鲁莽、勇敢、心灵手巧和随机应变,都将从工作场所中消失。我那天看到的工艺流程,想必更接近中世纪的,而不是当代的。
于是,在我的想象中,随着制造工艺的改变,铸造厂工人的性格也将会有所改变。他们应该与其他工厂的工人,与从事其他职业的人,越来越趋向一致。现在我眼中的他们,更强壮,更粗野,更骄傲,也许因为从事的工作更脏更危险,他们身上有一种更夸张的豪迈。出于骄傲,他们谢绝任何劳动保护,事实上,正如我父亲所言,他们对厂方提供的保护不屑一顾。据说,他们也不屑于成立工会。
但是,他们从工厂偷东西。
“告诉你一件乔第的事。”我们往前走的时候,我父亲说。他正在进行例行检查,这项工作要求他在厂房的各个角落留下打卡记录。然后他就要下楼去检查自己的楼层。“乔第喜欢拿点木头或者别的什么回家,几个筐什么的,只要他觉得家里能用得上,修修房子啦,或者在后院建一个小棚子。前几天的一个晚上,他拿了一堆东西,天黑以后将这些东西放进了他的车里,这样他下班后就可以直接开着车把东西带走。但是他没想到汤姆碰巧站在办公室窗前,看到了这一切。汤姆那天没开车,他的妻子把车开走了。汤姆是走路到工厂来处理一点小事或者取一点东西的。就这样,汤姆看到了乔第的勾当。他等着乔第下班。等他一出来,汤姆就走上去说:嘿。他说:嘿,你能不能把我送回家呢?太太把车开走了,他说。于是两个人就坐进了车里。人们站在旁边七嘴八舌,乔第紧张得汗都下来了。汤姆不动声色,就那么轻松地吹着口哨,等着,乔第费了好大劲儿才把钥匙插进锁孔。直到乔第把他送回家,汤姆一个字也没提东西的事儿,也不曾转身往车的后座上看一眼。他压根就没打算那么做,就打算让乔第出一身汗。不过,到了第二天上班的时候,他却把这件事嚷嚷得全世界都知道了。”
这件事很容易被过度解读为:在管理层和工人中间存在着一种轻松的熟稔与宽容,甚至可以从捉弄对方中获得满足。这些因素的确存在,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中间没有仇恨、冷漠甚至欺骗。但不管怎么说,玩笑总是重要的。上晚班的人会偷偷休息一会儿,抽根烟。他们通常聚集在我父亲的小屋里(保洁员工作室),只有天气特别热的那几天里才会站在大门外。他们会讲最近这几天跟别人开的玩笑,或者若干年前跟某人开的玩笑。他们会讲已经死去的人跟别人开的玩笑,或者别人跟他们开的玩笑。他们有时也会谈论严肃的话题。他们争论鬼是不是存在,转述那些声称见过鬼的人所描述的遭遇。他们也谈论钱:谁挣到了钱;谁失去了钱;谁以为钱马上要到手了可最后还是没挣到;人们究竟把钱放在哪里。这些谈话内容是我父亲很多年以后才告诉我的。
某一天晚上,一个人问道:对男人来说,一生中最美好的是什么时候?
有人说:当然是童年,一天到晚无忧无虑。夏天到河里嬉水,冬天到路上打曲棍球。满脑子都是玩儿,别的什么都不想,怎么痛快怎么来。
也有人说是青年,已经走向了社会,可还没有被责任束缚。
还有人说:如果你爱你的老婆,那么刚结婚的时候最美好;再晚一点也行,孩子们还小,四处跑来跑去,还没有显出任何变坏的可能。
我父亲这时插话说:“眼下。我认为人生最好的阶段就是眼下。”
大家问他为什么。
他说:因为你还不算太老,身体里的零件都还没坏掉,你的阅历又足够多,能够看清你以前期望的东西如今永远也得不到了。很难跟你们解释清楚这种情形下一个人怎么能够快乐,但有时候我的确觉得这时候的人是最快乐的。
讲到这里,他对我解释说:“我觉得快乐,是因为我喜欢跟那些人在一起。在那以前,我一直都是单打独斗。他们也许算不上精英,但却是我遇到过的最好的一群人。”
他还告诉我,有一天晚上,就在他开始在铸造厂上班不久,午夜下班的时候他发现外面正在下着暴雪。路上已经积满了雪,雪大风疾,扫雪车不到早晨不会出动。这种情况下他只能把车留在厂里。就算他能把盖在车上的雪都清理掉,他也没法开车上路。他决定走路回家。我家离工厂大约两英里。新下的雪在脚下打滑,风从西边吹过来,正好逆着他前进的方向。那天晚上他已经检查了几层楼,他已经开始适应了工作。他穿的是一件厚重的双层棉服,军队发的那种,是我们的一个邻居送给他的,他退伍回来在家用不上。我父亲并不经常穿它。他通常穿一件防风衣。那天他穿着这件厚棉服去上班,一定是因为温度已经低于这个季节的正常温度了。我们的车里没有暖气。
他顶风冒雪地走着,渐渐觉得双腿沉重。离家大约四分之一英里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原地不动了。他陷进了一个雪堆里,根本没法抬腿。狂风肆意吹打,他几乎站立不住。他已经筋疲力尽。有一瞬间他觉得自己的心脏已经停止了跳动。他想到了死。
如果他现在死了,他将留下一个卧病在床、无法自理的妻子;一个垂垂老矣、满腹牢骚的母亲;一个从小就身子弱、经常病恹恹的小女儿;一个还算健壮聪明的大女儿,经常表现出自我中心的倾向,同时令人费解地缺乏应付生活的能力;一个既聪明又可靠的儿子,但毕竟现在还小。他的债务还没有还清,狐狸圈还没有拆完。它们只好一直戳在那里。铁丝网将会垂头丧气地耷拉在红松树干上,那是1927年夏天他在奥斯丁沼泽砍下的红松树。他失败的标志将永存于世。
“这就是你当时的全部想法?”当他讲到这里的时候,我问道。
“还不够吗?”他问。接下来他告诉我:他先把一条腿从雪里拔出来,然后再挪动另一条腿。摆脱了那个雪堆之后,他就再也没有遇上那么深的雪了。没过多久,他走近了一排松树,那是他在我出生那年种下的防风带,这排松树此刻为他提供了庇护。他平安到家了。
但我真正想问的是:他当时有没有想到自己呢?有没有想过那个沿着布莱斯下兽夹的男孩?那个去文具店买信号雪纸的男孩?他当时难道不是为自己而挣扎?我的意思是:他所剩的生命,难道仅仅是对别人有用吗?
我父亲总是说:直到他去铸造厂工作,他才真正长大。他从不愿意谈论养狐场,或者毛皮生意,直到有一天他老得可以轻而易举地谈论任何事情。我母亲则不同,她的病情日益恶化,身体上受到日益严重的束缚,她总是热切地谈论松树旅馆,她在那里交到哪些朋友,挣了多少钱。
接下来的事情峰回路转,我父亲发现他面前还有另外一个职业在等待着他。我指的不是他离开铸造厂之后一直到七十岁之前养火鸡这件事。养火鸡损害了他的心脏,因为他必须经常拽着五十甚至六十磅重的大鸟,跟它们玩摔跤。在彻底放弃了体力工作之后,我父亲开始了写作。他写回忆散文,并把其中一些发展成了短篇小说,发表在当地一个品质很高但寿命很短的杂志上。就在去世之前不久,他完成了一部关于早期移民的小说,名为“麦克格里格家族”。
他告诉我,写作的过程让他惊讶。他很意外地发现自己居然能够写作,并且居然能够从中找到快乐,仿佛写作给他带来了前途。
以下这段摘自《祖父们》,描写的是我父亲的祖父托马斯·莱德劳,也就是那个十七岁时来到莫里斯,被指派去烧饭的托马斯。
他是一个虚弱的老人,满头稀疏的略长的白发。他的肤色也是苍白的,因为他患有贫血症。他吃一种叫Vita—Ore的专利药,这种药做了很多广告。药想必有效,他活到了八十多。他退休之后便回到了村里,把农场租给了我父亲,直到那时我才意识到他的存在。他会过来看看农场,或者像我认为的那样,看看我,我也会去看他。我们会一起散步。和他在一起我有一种安全感。他讲起话来比父亲轻松,但我也不记得我们有过任何长谈。他给我讲解问题的时候,总给人感觉他自己也同时获得了发现。也许他当时的确是在从一个孩子的角度看待世界。
他从不用严厉的语气说话,从不说“从栅栏上下来”,或者“小心那摊水”。他喜欢顺其自然,让我自己学习成长。拥有行动的自由,反而能够激发小心谨慎。当一个人真正受伤的时候,任何同情都不会显得过分。
我们慢悠悠地散步,因为他走不了太快。我们沿路捡起含有化石的石头。这种石头里包裹着来自遥远过去的奇异生物。我们这一带到处都是碎石,找到含有化石的石头的机会很大。我们每人都有自己的收藏,当他去世后我继承了他的,我一直保存着我俩各自的藏品系列,保存了很多年。这是我与他之间的纽带,我不愿轻易放弃。
我们沿着附近的铁轨走上一段坡道,坡道下面是另一条铁轨和一条小溪。我们站在一个巨大的由石头和水泥做的拱形门上。往下可以看到几百英尺下面的铁轨。我最近又回去了一趟,那座高坡很奇怪地缩小了,火车也不从那里走了。铁轨还在下面,但看起来没有那么深。溪流也显得更小了。
我们去附近的木材加工厂,看锯子嗡嗡作响地转动。那个年代,人们用姜饼木饰[39]来装饰房檐、露台以及你想装饰的任何东西。你能在那里找到人们扔掉不要的小块装饰品,各种有趣的形状。你可以把它们拿回家。
到了晚上,我们就去大干线[40]上的火车站,伦敦人[41]又把这条大干线叫作“黄油和鸡蛋”[42]。你把耳朵贴在铁轨上,可以听到很远的地方传来的火车的轰鸣,然后是一声汽笛的长鸣,空气都因为充满了期待而显得紧绷绷的。汽笛越来越近,越来越响,火车终于闯进了视野。大地晃动,天幕敞开,大怪物尖啸着滑了过来,刹车忍受着折磨,最终还是让它停了下来。
我们这里每天都能读到晚报。有两份伦敦发行的报纸:《自由报》和《广告报》。《广告报》是自由党的,而《自由报》是保守党的。
这里不存在中间派,你要么是右派要么是左派。我祖父是个实打实的自由派,追随老乔治·布朗[43],所以他看《广告报》。我也因此成了自由派,并保持这一立场至今。也就是说,我们这个世界上最好的民主制度是这样运作的:哪一派能执政取决于哪一派生的孩子多,因为人们从小就分成自由派或者保守派,只等到够了法定年龄就可以投票选出代表自己的政府。
列车员紧抓着扶手,站在脚踏板上。他大喊一声:“开车!”同时挥舞手臂。蒸汽从火车头里喷射出来,车轮发出哐啷哐啷的响声,呻吟着向前移动,越来越快,经过称重台,经过货场,从拱门上开过,越来越小,仿佛逐渐后退的银河,直到彻底消失在未知的北方世界。
我家曾经来过一个客人,我祖父的表弟。他从多伦多来,我就是用他的名字命名的。这人据说是个了不起的百万富翁,但我却对他有些失望。他没什么特别的,和我祖父差不多,只不过外表修饰得更精致些,言谈举止略有些城府罢了。两个人坐在房前的枫树下面聊天。估计就像其他老人一样,聊些过去的事吧。我小心地待在不引人注意的地方。我祖父虽然没有直说,但却巧妙地暗示过:小孩子可以出现在大人周围,但不能发出声音。
他俩有时讲苏格兰方言,不是那种R发出颤音的苏格兰话,就像你时不时会从苏格兰歌手或者喜剧演员那里听到的那种,而是一种柔软的,有些哀伤的口音,又带一点类似于威尔士语或者瑞典语的轻快活泼。
我以为这样的场景是一个完美的收束:两位老人坐在木头椅子上,头顶上是曾经为祖辈们遮过风挡过雨的大树。一个小男孩,充满好奇但又不敢靠得太近,远远地听老人们用他们的童年方言聊了整整一个下午。老人们在长大成人后抛弃了自己童年的语言,于是他们的后代就再也无法懂得他们。
注释
[35]苏格兰长老会信徒以虔诚著名,坚决反对在安息日工作。
[36]原文为Family Compact,指的是1810—1948年在上加拿大(今安大略省)拥有政治、经济和司法权力的一个政治集团,集团中人并非属于一个家庭,但均来自精英家族,他们在政治上持保守主义,反对民主政府。
[37]第一任英国圣公会多伦多主教,是一位介入政治极深的宗教领袖,也是前述贵族自治的核心人物。
[38]原文为:“My grandfather owned the first car on the Eighth Line of Morris.”“Line”是南北向贯穿全镇的划分地界的小路。line与line之间有很多横线进一步划分地产,但这些横线通常不是路,而是用树、篱笆等隔开。莫里斯县时至今日还有许多叫Line的路名,凡是路名中有个Line的,该路必是土路或砾石路。
[39]姜饼木饰指的是盛行于维多利亚时代的一种木制装饰物。之所以叫这个名字,大概是因为它是在平整的木板上刻出花纹,有点像姜汁饼干的制作法:在一张擀平的面片上刻出花纹。
[40]这里指的是在横跨加拿大的太平洋铁路成立之前,一条运行在安大略省乡村与城市之间的地区性铁路线。
[41]这里的伦敦指的是加拿大安大略省的一个叫伦敦的城市。
[42]伦敦人认为这条大干线的主要目的是给城市人运进农副产品。
[43]乔治·布朗(1818—1880),出生于苏格兰的加拿大报人、政治家,是影响加拿大建国的关键人物,“联邦之父”之一,曾创办《多伦多环球报》,后与另一报纸合并而为《环球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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