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红楼梦后四十回也是作者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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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据一:程伟元和高鹗所说并非虚言 乾隆五十六年(1791)程甲本程伟元序言: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好事者每传抄一部,置庙市中,昂其值得数金,不胫而走者矣。然原目一百廿卷,今所传只八十卷,殊非全本。即间称有全部者,及检阅仍只八十卷,读者颇以为撼。不妄以是书既有百廿卷之目,岂无全璧?爰为竭力搜罗,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中无不留心,数年以来,仅积有廿余卷。一日偶与鼓担上得十余卷,遂重价购之,欣然翻阅,见起前后起伏,尚属接榫,然漶漫不可收拾。及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复为镌板,以公同好,红楼全书始自是告成。书成,因并志其缘起,以告海内君子。凡我同人,或亦先睹为快者欤?——小泉程伟元识。 高鹗序言:予闻“红楼梦”脍炙人口,几廿余年,然无全璧,无定本。向曾从友人借观,窃以染指尝鼎为憾。今年春,友人程子小泉过予,以其所购全书见示,且曰:“此仆数年铢积寸累之苦心,将付剞劂,公同好,子闲且惫矣,盍分任之?”予以是书虽稗官野史之流,然尚不谬于名教,欣然拜诺,正以波斯奴见宝为幸,遂襄其役。工既竣,并识端末,以告阅者。——时乾隆辛亥冬至后五日铁岭高鹗叙并书。 程伟元和高鹗在程乙本序言中再次强调:“书中后四十回,系就历年所得,集腋成裘,更无它本可考。惟按其前后关照者,略为修辑,使其有应接而无矛盾。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俟再得善本,更为厘定。且不欲尽掩其本来面目也。” 程高二人说得很明白,两人是在“漶漫不可收拾”的旧稿上做的编辑整理的工作,从春到冬,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红学家刘梦溪先生说:“续书作者原来认为是高鹗,后来梦稿本出世,高续说土崩瓦解。其实,程伟元和高鹗在百二十回本《红楼梦》的序言中说的话原很明确,他们只是在搜罗到的‘患漫不可收拾’的后四十回的基础上,‘截长补短,抄成全部,复为镌板’,我们没有理由认为这是撒谎。” 中国红学会会长张庆善先生说:“多年来,人们经过研究,特别是通过对有关历史文献的研究,对程伟元、高鹗人生经历的研究和对《红楼梦》版本的研究,越来越感到高鹗不可能续写后四十回。主要依据是:一、在程伟元、高鹗刊刻程甲本以前,就有《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抄本存在;二、高鹗没有时间和精力续写后四十回;三、程伟元、高鹗没必要撒谎;四、张问陶说“补”,不是续书的证据;五、到目前为止,所有关于高鹗续写后四十回的所谓“根据”都不成立。”而商务印书馆、三秦出版社、广西师大、吉林大学等众出版社等则不需“无名氏”,直接120回全书为“曹雪芹著”。 程伟元印书之前,当时世上还没有任何续书出现,甚至“续书"这个词都没出现。所有的文献中都见不到这个“续”字,也没人提出要续。脂砚斋最后一次在石头记上做批语,记载的时间是1774年,距离程甲本出版只剩17年,所有手抄本都是脂砚斋加批后亲抄定稿而后流传的,如果红楼梦没写完,要续书最多只有17年时间,哪有那么巧的事这期间正好有一位有幸读过《红楼梦》的天才,默默努力把书续上不留姓名,而且随即又任其流落街头“漶漫不可收拾”?即便有,后四十回的书稿也是半新的,不可能破烂成“漶漫不可收拾”而被人遗弃,以至于程高二人需要近一年的时间来补缀整理。 程伟元以“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来叙说《红楼梦》后四十回的来历,很多人认为这是搪塞的借口,但冯其庸认为:“要否定这段话,没有确凿的、充分的证据是不行的。”更何况程伟元和高鹗在程乙本序言中再次强调:“书中后四十回,系就历年所得,集腋成裘,更无它本可考。”因此,后四十回的来历已经很清楚了,即来自于原来市面上所流传的红楼梦手抄残稿,这说明,120回完整版红楼梦早已在市面上流传多年。 •论据二:红楼梦是一部写完了的小说,有三个主要证据 第一,脂砚斋批语证明书已写完。庚辰本第二十五回中有眉批:“通灵玉除邪,全部百回只此一见,何得再言僧道踪迹,历实幻笔,幻想写幻人于幻文也。壬午孟夏雨窗。”蒙府本第三回在“若为他这种行止,你多心伤感,只怕伤感不了呢”处,脂批道:“后百十回黛玉之泪,总不能出此二语。”脂批透露红楼梦至少有一百多回。另外脂批中提到关于后四十回中的诸多伏线,以及部分书稿的“迷失”,都明确全书已写完。 第二,《红楼梦》前几回交代了金陵十二钗、副钗、又副钗众多人的命运,而在前八十回只死了秦可卿、晴雯,其他所有人物的命运需要在后四十回中体现,“批阅十载,增删五次,攥成回目,分出章回”写成的书,不可能连最基本的人物结局都没有。无论是曹雪芹还是脂砚斋,用红楼梦学会会长张庆善的话说:“翻来覆去只修改前八十回。这不符合创作规律。” 第三,在1754甲戌年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开始之后,曹雪芹活了将近十年。中国红学会副会长蔡义江先生说:“没有证据表明曹雪芹最后十年在写或在改《红楼梦》。”并且,1754年脂砚斋都已经再评了,即第二或第三次评石头记,初评必定在1754年之前。脂砚斋不可能在书没写完的情况下就一遍遍抄评《红楼梦》,并且还透露出许多后四十回的故事情节。这说明曹雪芹去世前至少十年,《红楼梦》就已写完。 •论据三:红楼梦是120回的书,有三个主要证据 第一,程伟元说了“原目一百廿卷,今所传只八十卷,殊非全本。......不妄以是书既有百廿卷之目,岂无全璧?"程伟元见到带有120回目录的红楼梦,在程甲本出版前,程伟元就已经知道并且明确这原是一部120回的小说,而他要做的是把失去的后四十回找回来完璧。 第二,周春《阅读〈红楼梦〉随笔》记载:“乾隆庚戌秋,杨畹耕语余云:雁隅以重价购抄本两部:一为《石头记》,八十回;一为《红楼梦》,一百二十回。”这一说法,与程伟元的说法是相互佐证的关系。乾隆庚戌是1790年,而程伟元最早印书是1791年。 第三,舒序本舒元炜写的序中说:“”惜乎《红楼梦》之观止于八十回也。全册未窥,怅神龙之无尾;阙疑不少,隐斑豹之全身。漫云用十而至五,业已有二于三分。从此合丰城之剑,完美无难;其探赤水之珠,虚无莫叩。核全函于斯部,数尚缺夫秦关。”舒元炜明确说只得到前八十回,序中的“秦关”是用典唐朝诗人骆宾王的诗句“秦塞重关一百二”,他抄全了前八十回,“业已有二于三分”与“秦关”,都是说《红楼梦》是一百二十回。舒元炜的序写于1789年,比程甲本的刊印早了两年。 •论据四:曹雪芹去世前,已有完整版红楼梦流传 既然曹雪芹去世前,红楼梦已经创作完成,那么完整版书稿有没有流传出来呢?答案是:有!主要证据有两个: 第一,爱新觉罗•永忠的《延芬室集》中,写有《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绝句,红学家考证,这三首诗写于曹雪芹去世后第五年,即1768年。 其一:传神文笔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泪流。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 其二:颦颦宝玉两情痴,儿女闺房笑语私。三寸柔毫能写尽,欲呼才鬼一中之。 其三:都来眼底复心头,辛苦才人用意搜。混沌一时七窍凿,争教天不赋穷愁。 在永忠“三绝句”上方,有一眉批:“此三章诗极妙,第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 永忠的“三绝句”是因读《红楼梦》敬吊雪芹,是对作者的无限赞赏,同时对《红楼梦》文学艺术水平的高度评价,却只字未提小说未完,也没有表达一丝一毫小说不完整的遗憾。如果他看到的《红楼梦》缺少后四十回,不可能写下“传神文笔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泪流”这样的诗句,因为永忠连曹雪芹是谁他都不认识,能让永忠“掩卷哭曹侯”的《红楼梦》,故事一定有结尾,人物一定有结局,是一部写完的小说。 第二,富察明义的《题<红楼梦>二十首》,也能明确的证明他看到的是一百二十回《红楼梦》。这二十首诗红学界考证,最晚做于1761年,那时曹雪芹还在人世。 第十八首:“伤心一首葬花词,似谶成真自不知。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疴续红丝。”这首诗显然题写的是小说第九十八回林黛玉悲惨死去的情节,“安得返魂香一缕”明显是从小说中“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人梦遥”化用而来。 还有第十九首:“莫问金姻与玉缘,聚如春梦散如烟。石归山下无灵气,纵使能言亦枉然。”这首诗题写的是贾宝玉离家出走的情节,"石归山下"来自于最后一回“那僧道仍携了玉到青埂峰下,将宝玉安放在女娲炼石补天之处”这一描写。 富察明义的二十首题红楼梦的诗,说明在1763年曹雪芹去世前,120回完整版的红楼梦就已经存在并且在市面上流传,永忠读到的红楼梦也是这个版本。 总结:综上史料记载所述,《红楼梦》是一部写完了的小说,并且是120回!程伟元和高鹗所做的工作,就是把之前市面上流传过的120回旧书稿搜集整理出版而已。这足以证明,红楼梦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的作者是同一人,试想曹雪芹和脂砚斋都在人世好好活着,却让别人续写后四十回,这种说法极其荒唐,古今中外没有这样的先例,也没有半点证据支持,半点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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