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y的阅读)乔伊斯《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
来自: 飞翔2003
这段时间我在看乔伊斯的《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相比乔伊斯早期相对来说中规中矩并且达到相当成熟和完美的中篇《死者》,这个篇幅不甚长的长篇小说就显得有些艰涩、不那么好看、也不那么容易看懂了。倒不仅仅因为作者运用了非情节性叙述、意识流色彩的写法等在技术上形成的难度,主要在于他年纪轻轻即已达到常规的文学创作与审美的很高层面并且具有很深的造诣——1907年他25岁时完成的《死者》即是明证,而当时文学创作向前展开的空间对他及当时的顶尖高手而言已所剩无几,甚至早在莫泊桑那个时代已有这种趋向,我在相关的帖子里谈到∶“莫泊桑的中短篇作品,以及我上溯翻看的一些左拉、都德的中短篇,给我一个初步感受∶当时,十九世纪中后期,法国文学在现实主义道路上,在把情节的戏剧性与反映现实生活的真实性、典型性的结合上,已经达到一个很难超越的高度。之后法国文学、世界文学在尖端处的转型,也在于这种以情节为主的表现方式已没有多少可开拓的空间。”于是,作为一个具有独立精神、创新能力、富有学识和精力的文学家,他开始向新的高度新的领域谋求发展,眼中的目标和审美情趣也随之转变,非一般人所及。1916年出书的《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还仅仅是这位文学大师的原创性创作的起步,他在1922年出版的《尤利西斯》已经达到使至今的文学圈难以解读但仍然承认其经典地位的高度,到1939年他最后的作品《芬尼根守灵夜》,热衷于开列经典书目的评论家中的那些学风严谨或处世慎重的人对该书往往就不予表态了,因为已晦涩得形如天书。不过对于《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还是值得也有可能为我们尝试去解读一下的。 先来看看开篇的前面2、3页∶ 乔伊斯《乔伊斯精选集》北京燕山04版——黄雨石 译∕P61 〖1〗从前有一个时候,而且那时正赶上好年月,有一头哞哞奶牛沿着大路走过来,这头沿着大路走过来的哞哞奶牛遇见了一个漂亮的孩子,他的名字叫馋嘴娃娃……【A】 〖2〗他的父亲跟他讲过这个故事∶他父亲从一面镜子里看着他∶他的脸上到处都是汗毛【a】。 〖3〗他那会儿就是馋嘴娃娃。那条哞哞奶牛就是从贝蒂•伯恩住的那条路上走过来的∶贝蒂•伯恩家出卖柠檬木盘子。 〖4〗哦,在一片小巧的绿园中, 野玫瑰花正不停地开放。 〖5〗他唱着那支歌。那是他自己的歌。 〖6〗哦,绿色的麻瑰开放开放。 〖7〗你要是尿炕了,你先觉得热呼呼的,后来又觉得有些凉。他母亲给他铺上一块油布。那东西有一种很奇怪的味道儿。 〖8〗他妈妈身上的味道比爸爸的好闻多了。她在钢琴上演奏水手号角歌,他就跟着跳舞。他这样跳着。 〖9〗特拉拉拉,拉拉, 特拉拉拉,特拉拉拉底, 特拉拉拉,拉拉, 特拉拉拉,拉拉。 〖10〗查尔斯大叔和丹特都鼓掌了。他们都比他父亲和母亲年岁大,而查尔斯大叔又比丹特大。 〖11〗丹特的衣柜里有两把刷子。那把绛紫色绒背的刷子是给迈克尔•达维特【B】预备的。那把绿绒背的刷子却是给帕内尔【C】预备的。每当他给她拿来一张包装纸的时候,丹特就给他一块茶糖。 〖12〗万斯家住在七号。他们也有他们自己的爸爸和妈妈。他们是艾琳的爸爸和妈妈。等他们长大以后,他就要和艾琳结婚【D】。他躲在桌子底下。他母亲说∶ 〖13〗——哦,斯蒂芬一定会道歉的。 〖14〗丹特说∶ ——哦,要不,那些山鹰会飞过来啄掉他的眼睛。 〖15〗啄掉他的眼睛, 快道歉, 快道歉, 啄掉他的眼睛。 快道歉, 啄掉他的眼睛, 啄掉他的眼睛, 快道歉。 〖16〗那个宽广的操场上挤满了男孩。他们都不停地叫喊着,各班的级长也大喊大叫,催促他们前进。傍晚的空气有些阴暗、清冷,在那些足球队员每次发动进攻,踢一脚的时候,那油光光的皮制的圆球就像一只大鸟在灰暗的光线中飞过。他一直待在他那班同学的最边上,那里级长看不见他,粗野的脚也不会踢到他身上,他不时也装做跑来跑去的样子。在那一群足球队员中,他感到自己的身体太瘦弱,眼睛也老湿糊糊地有些不济。罗迪•基克汉姆可不是那样∶所有的同学都说,他会当上三年级的队长的。 ﹍﹍ A——乔伊斯的父亲斯坦尼斯洛斯•乔伊斯于一九三一年一月三十一日写给他的信中曾提到,“我不知道你是否还记得当年在布赖顿广场的情况?那时你是馋嘴娃娃,我常给你讲哞哞奶牛下山来……抓走小男孩的故事。”(转引自莫里斯•贝加编《詹姆斯•乔伊斯∶〈都柏林人〉和〈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资料汇编》第七十三页) B——迈克尔•达维特(1846-1906),爱尔兰民族运动领袖,一八六五年参加芬尼运动,和帕内尔一起在爱尔兰推行土地改革运动。由于他的革命活动,他曾三次被英国政府关进监狱。一八七九年“民族土地改革联盟”成立,他和帕内尔同是该组织重要领导成员。 C——查尔斯•斯图尔特•帕内尔(1846-1891),爱尔兰民族主义政治家。于一八七五年被选入英国国会,他在国会中极力为爱尔兰的利益奔走,因而获得芬尼运动的全面支持。在反对爱尔兰土地法的活动中他正式参加芬尼运动,并于一八七九年成为“民族土地改革联盟”主席。他在爱尔兰人民中声望极高,曾被称为爱尔兰“无名的国王”。 D——后文所写斯蒂芬所爱恋的那一姑娘,当即此艾琳。 a——黄雨石的北京燕山04版译为“汗毛”,同一译者的人民文学98版译为“寒毛”。整句话的原文为“he had a hairy face”。 (中译本上的注用大写字母编号,小写字母的注是我根据写帖需要加的,数字编号是我为方便起见划分的段落) 这个开篇,和我看完这本小说的感受相类似,就是觉得不如《死者》好看,文学味也没那么浓,这是由我当前对文学的认识和审美情趣所决定的。需要一而再强调的是,我在这个帖子里所谈的是感受、认识和有一定依据的主观判断,而不是评论,我写的是读书笔记,而不是文学评论。 这部分文本粗看起来不难看明白个大概,但细究起来,就有好些不容易理解的地方∶ 2——“他父亲从一面镜子里看着他∶他的脸上到处都是汗毛”,这2句话起初我都感到莫名其妙,为什么这么写,有什么用意? 7——从上下文的顺序来说,这里干嘛写到尿炕,而且改用第二人称?起初我也看不明白,觉得跳跃,衔接得不够自然。 8——跟着妈妈的钢琴声跳舞的是爸爸还是娃娃?显得有点指代不分明。 12——这里人称代词“他们”对应的对象是变动不定的,这一段落的原文为“The Vances lived in number seven. They had a different father and mother. They were Eileen’s father and mother. When they were grown up he was going to marry Eileen. He hid under the table. His mother said”。不过更使我疑惑的是为什么把“他躲在桌子底下”这部分容放在介绍邻居的后面,合在一个自然段里,按常规应该是分开成2段的。 15——文本并没有说他因为什么躲在桌子底下,也就是说并不关心他做了什么错事这个情节,侧重于由此引导出来的歌词,那么罗列这段歌词并且到重复的地步,用意何在?另外,这是谁在唱?从表面看应该是丹特,表现丹特唱歌干什么?会不会是娃娃唱的? 16——全书分成5章,在章里还用空行作进一步划分,但对婴孩时期和童孩时期的内容却连接在一起,用空行分隔开来不是更合乎层次的条理性吗? ———————————————————— 下面我尝试按自己的理解谈谈对上述引文的认识、判断和疑惑∶ 第2段很莫名其妙。不过刚才我看到徐晓雯译的译林版,这段她译为“父亲讲给他这故事∶父亲透过单片眼镜在看他,他脸上有很多毛”。显然这么译看起来要合理得多。在没借来这个译本之前,我是往毛骨悚然的方向去猜测的。有3个因素引导我这样去判断∶第一,注释A提到乔伊斯的父亲常给他讲“哞哞奶牛下山来……抓走小男孩的故事”,这无疑会引起娃娃的恐惧。第二,他父亲看着他这句的后面是冒号;不过英文的冒号用法我还没领会,黄雨石的译本较忠实于原文的标点,但也并不完全,有些原文用冒号的它改用分号(印象里孟湄译的《被背叛的遗嘱》也有很多冒号)。第三,这个开篇在人称代词上挺让人费神,有的不显明,有的干脆就是飘忽不定的(常规的话不会这样,也许这是一种特定状况下的文体风格或者暗示?),按我对这一段人称代词的判断,我觉得“他的脸上”的这个“他”是指娃娃。可是这么一个小屁孩的脸上能看到有什么毛?即便是“悚然”的。为了不出洋相,傍晚我特意去了图书馆一趟。 徐晓雯也有译得不好的,虽然不是错译,但在我看来比错译还要严重。比如第1段她译为∶“从前,那可是好时候,有一头牛哞哞沿路走过来,遇到一个俏生生的小男孩,小男孩名叫大口娃……”这句的原文是这样的∶“Once upon a time and a very good time it was there was a moocow coming down along the road and this moocow that was coming down along the road met a nicens little boy named baby tuckoo...”很显然黄雨石要更忠实于原文。错译对一本书而言是免不了的,不是错在这里就会在别的地方,当然错漏也不能太多,但在翻译过程中不尊重原文,擅自加以省略、概括、调整或者添加,特别在形成习惯之后,就会大范围污染了作品,是有违于基本的翻译原则的。乔伊斯在这里无非是想通过特定风格的叙述来表现童年生活,不仅仅在于这种罗嗦的没有必要的语句形式上的重复,还在于一些很幼稚的语句内容上,比如后面的∶“They had a different father and mother. They were Eileen’s father and mother.”把前面幼稚的语句形式“成人化”了,那么后面幼稚的语句内容要不要也处理,否则就会不统一不协调了呢? 我的英语不太好,“a glass”能不能直接译为“单片眼镜”我不得而知,不过我觉得,按照开篇部分的幼稚的叙述风格,也就是从一个婴孩的眼光和口吻,把它译为“一个玻璃片”可能会更贴切,“单片眼镜”这个名称未免显得太正式、太成人化了。 ———————————————————— 从一些背景介绍可以看出,《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具有很强的自传色彩,“主人公斯蒂芬所经历过的事,乔伊斯几乎都经历过,但乔伊斯却对自传性的材料进行了精心的艺术加工”。这本书的最早雏形是一九○四年他花了一整天时间写的一个题为《艺术家的画像》的短篇,当即送交一家杂志社请求发表。被杂志社负责人以“不可理解”为由予以拒绝。后来他写作长篇小说《斯蒂芬英雄》,“写成后长达千余页,内容庞杂,自传性十分明显。此书在他生前未能出版。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乔伊斯和诺拉移居苏黎世,开始改写《斯蒂芬英雄》,一九一六年出版《艺术家青年时期的画像》,这本书为乔伊斯赢得了巨大的声誉。《斯蒂芬英雄》的手稿于一九四四年问世,这为研究《艺术家青年时期的画像》的创作过程提供了宝贵的材料。”从“长达千余页”的《斯蒂芬英雄》“经过两次修改”成为不足2百页的《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可想而知乔伊斯对写作材料的大量舍弃和精心提炼。 比方说婴孩时期在《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中只有2、3页排版宽松的篇幅——很可能对应部分在《斯蒂芬英雄》里就长得多了,而且可以感到这部分内容的写作并不着重于对这一时期的个人化的回忆上。为什么这么说呢?除了前3段叙述哞哞奶牛和馋嘴娃娃外,后面唱歌、尿床、跳舞、丹特的两把刷子、躲在桌子底下等内容,从我个人理解,都是一些平常的、不那么容易留下深刻印象的细节;从单纯回忆一个人的婴孩时期来说,这些内容也不太值得写;要写的话也不会如蜻蜓点水般这样简洁。然而在篇幅如此小的情况下仍然零零星星地写这样一些平常琐碎的内容,那么作者的着眼点很可能也就不在于单纯回忆那段时期的具体的某些往事,而是通过写一些经过提炼的细节来表达一定的含意,达到别的目的。 目的论的意识形成了,那么对如此短的篇幅内写的这些看似零碎、松散的细节,相对来说就容易概括出一定的共性,掌握到一些内在线索,也就能理解作者这样写背后的构思是什么了。我以为开篇这部分除了展现一些婴孩时期的生活片段外,乔伊斯的构思主要有3个方面∶ 一、一些主要人物的登场亮相和对斯蒂芬的家庭背景的简介。从听故事引出父亲,从尿床引出母亲,从跳舞引出查尔斯大叔和丹特,直接介绍未来的妻子艾琳。从父亲戴着单片眼镜表明他是一个读过书的人,从母亲弹钢琴表明她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也就是说,斯蒂芬出生在一个有文化有艺术氛围的家庭。 二、通过在很短的篇幅内侧重于叙述唱歌、跳舞这些方面,来表现主角从婴孩时期就有艺术家的潜质。虽说大多数婴孩都喜欢唱唱跳跳,但侧重这种偏向文艺方面的描述,至少是点题的,能确立起全书的基调和涉及的范畴。 三、通过对一些细节的描述来暗示或者象征本书的一些主要内容和主要氛围。由丹特的两把刷子引出爱尔兰的政治,这是全书表达中的一个声部。由丹特对他说快道歉否则山鹰会飞过来啄掉眼睛这样一种能引发内心无端的恐惧,而丹特是书中坚定的天主教信徒并且她对不信教的人表现出一种不妥协的憎恨,来作为他青少年时期深受宗教等对其心灵折磨的提示。歌词的多次反复也象征着他遭受的多次精神上的磨难。至于哞哞奶牛这部分,如果毛骨悚然不能成立的话,虽然按乔伊斯父亲的说法是可以引起恐惧的,但作者在小说中并没有传递出这种情感,反倒具有轻快的童话色彩,那么这部分内容也就是单纯的回忆,作者讲述这一人生初始阶段是以一个真切的印象为出发点。 总的来说,由于一个人在婴孩时期还不具备个性化的主观意识,从本书着重表现的是一个青年艺术家的成长过程而不是乔伊斯这个人的成长过程,因此,无关乎这个主题的个人经历和感受,作者给予了坚决的舍弃。尽管小说特别是长篇小说不可能完全都围绕着主题展开,一些旁枝末节能起到丰富主题和人物的作用,但从大处着眼,围绕主题来取舍、提炼,是小说艺术也是其他艺术形式的基本原则之一。 我不清楚文学理论上有没有区分自传体小说和自传性较强的小说这种提法,如果存在有这种说法或者这种区分有意义的话,我觉得《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虽然表现出很强的自传色彩但它不算自传体小说,在我看来自传体小说的主题是人,通过这个人,就能把不管他经历的事和感受多么各不相干但都能串联起来,成为一个整体,也就是一本小说;而且自传体小说应该是基本真实的,虚构的成分较少。乔伊斯这本书在多大程度上真实我不得而知,即便基本属实,我觉得由于它有侧重点,它围绕既定的主题展现的是不同人生阶段的为数不多的几个片段,没有全面、相对完整地表现这个人物,因此它可能也就不能算是自传体小说。正像乔伊斯的这本书,我在表达上只是说它具有较强的意识流色彩,但它未必是意识流小说一样,因为我并不打算涉及它是不是意识流小说的判断上。 (未完待续)
你的回应
回应请先 登录 , 或 注册相关内容推荐
最新讨论 ( 更多 )
- 乔伊斯全集(Complete Works of James Joyce) (龘龘爨龘)
- 都柏林人的版本问题 (入梦解石)
- 布鲁姆日 (啃奇)
- 想问下Joyce, Race and Empire的作者Vincent J. Cheng中文名... (Jabberwock)
- 解读芬尼根的守灵夜 (静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