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处忍让,实不能再忍,曾国藩与江西官场彻底决裂 —— 068《刚朴诚拙曾国藩:第一名臣与晚清巨变》
第三节、弹劾江西巡抚
曾国藩晚年提到的生平四“大堑”,这第四次便是“乙卯年九江败后,赧颜走入江西,又参抚、臬;丙辰(1856)被困南昌,官绅人人目笑存之”。曾国藩弹劾江西大员在前,湘军遭遇重创在后,因此他在南昌的处境越发难堪。
陈启迈是湖南常德人,虽然他长曾国藩十五岁,却是曾氏的进士同年,也被选为庶吉士,散馆后得授编修。道光二十九年,陈氏由江西左江道迁为按察使,又擢升为直隶布政使;咸丰三年调任江宁布政使,太平军攻占南京后,他又奉命前往徐州办理粮台事宜,次年升任江西巡抚。曾、陈二人本是同乡又是同年,且同为翰林,本来私交也不错,曾氏当年对他印象也不错,清廷安排他做赣抚大约也是出于他与曾氏这层关系的考虑,但二人为何就闹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呢?

曾国藩在这一年六月十二日的上疏《奏参江西巡抚陈启迈》中称:而今东南局势艰危,全要仰赖相关各省督抚得力,才有可能挽回局面,可是他这几个月来观察陈启迈的居心、行事,又与社会舆论相互印证,便认定此人极不称职,恐怕要贻误全局。去年时总兵赵如胜已被革职发往新疆,但被陈氏上奏留赣效用,负责管带战船百余艘、水勇四千余人、大小火炮七百余门,去年十一月初五太平军来袭,赵如胜率先逃奔,致使全军覆没;但在上奏时陈氏却信口雌黄,称赵奋不顾身、力战终日。此后他又用赵防堵饶州等处,但仅仅一个正月间赵氏就败逃了三次,然而陈启迈还是继续为其辩护。又有一位被革职的前守备吴锡光,也很类似赵如胜的情形。
曾国藩又指出:洪、杨起事以来(当时称为“军兴以来”,即大规模用兵以来),各路奏报多讳言失败,但没有一个人会像陈启迈这样全无一句实话的。他曾某人率军进入江西,虽然说对于全国大局没有太大帮助,但对于江西战局而言总还是有功可论的,如今军饷只能依靠赣省的援助,可是陈启迈却多方掣肘,动不动就以不给军饷相要挟,自己怕有损大局,只能暂时委曲求全。但没想到陈氏总是朝令夕改、反复无常,今天调罗泽南部去湖口,明天又说调到义宁,令人无所适从。在二月间他与陈氏商议重办水师时,陈某人也是反复无常,令人感到难以与其共事。义宁团练本来办得有声有色,但就是因为陈启迈保举私人为知县,导致民怨沸腾,以至于造成团练解体;义宁被攻破之后,由于太平军素来痛恨团练,导致义宁有数万人被杀。
曾国藩还列举了陈启迈的诸多为政乖张之处,他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年印象不错的这位同乡、同年、同僚,居然变成了这样的庸劣之徒,这样毫无公心的封疆大吏!此外,在奏疏中,曾国藩还弹劾了主管江西刑狱的臬司(即提刑按察使)恽光辰,指出此人不辨黑白,酿成了一起耸人听闻的冤狱。而今安徽、江西两省是防堵太平天国的前沿阵地,形势最为吃紧,若是朝廷继续任用这等颟顸无能之辈主持赣省大局,后果将不堪设想。
咸丰帝早对半年来急转直下的战局甚为不满,对湖北、江西官兵的表现极为愤怒,对于陈启迈的所作所为早已有所微辞(如年初时咸丰帝曾批评陈氏没有接应孤军在外的萧捷三部水师),如今见了曾国藩的弹劾奏疏,便立即下旨将陈启迈革职、恽光辰先行撤职,并听候新任巡抚文俊查办。

去了一个陈启迈,按理说曾国藩在江西的处境应该会有所改观,而且朝廷也应该会派遣一个得力且能够顾全大局的人来主持赣省大局,可令他没想到的是,还是天不遂人愿!行伍出身的文俊是蒙古镶黄旗人,他一向看不起汉人官员,由于在分配利权上的冲突,他上任后便团结整个江西官场,处处与曾国藩及湘军为难,因此这一时期便成为曾氏的又一段噩梦!
除了咸丰帝君臣继续不知死活地猜忌曾国藩之外,也说明了这朝廷、这官场的确是烂到了根儿上,文俊可谓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若是掣肘曾国藩及湘军还勉强算奉旨办事,但在防备太平军方面,他也是无能至极,给曾国藩及湘军增加了诸多的压力与危险。
行文至此,我们不能不先行补充一个财政方面的主要问题,即“厘金”的创设。
前面我们已经提到,清朝最被士大夫认可的仁政之一,便是所谓赋税总额低且表示不再增加作为“维正之供”的田赋,即地丁税(即“盛世滋丁,永不加赋”),尤其是不大征收工商税,其实这就与明太祖朱元璋大有关系。
在北宋时期,除了很多官营的工商业,还有大量的工商税征缴,以至于北宋政府的工商总税入与农业税一度几乎持平。但到了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后,不仅工商税被大幅消减,农业税也被适度消减,因为朱元璋认为明帝国不需要那么大的开销。由于北宋是募兵制,且始终面对着辽国及西夏的军事威胁,需要保持一支巨大的常备军,因此其大部分支出都用于军费,但明初实行了军户制,朱元璋表示国家养兵百万但不需要花费百姓一文钱;而且朱元璋还尽量调低了官员的俸禄,从而降低了官僚机器的运行成本。当然,更为根本的原因还是明朝是大一统帝国,外在的竞争压力很小,因而财政上呈现出一种非扩张性的收缩模式。
清袭明制,国家的税额依然保持在低水准上,因此为了弥补财政亏空才大开捐纳之途。在咸丰之前国家税入主要有地丁、钱漕、关税、盐课等四个方面,其中地丁就占到了全部岁入的三分之二甚至更高,对比北宋的财政结构,不难想见其实清朝还有很大的征税空间。地丁、钱漕、关税向有定额,这些是不能随意加增的,何况由于各地的动乱甚至被反对势力控制,很多地丁税实际上已无法征收;像捐纳也不算正道,只能从工商税入这方面着手,而哪怕是在太平天国运动时期,各地的商贸往来还是较为频繁,这一方面是由于不少商人贪图重利而不惜冒险,另一方面则是太平天国为了筹措军费,一般也不阻挠商旅经过防区,而且当时西方商人仍在中国大量活动,这也会刺激中国的商业运营。
为了镇压太平天国等反清势力,军费开支自然是大规模快速增长,财政上的困难日渐凸显,如军兴三年之后糜饷已达近三千万两,但至咸丰三年六月户部存正项待支银仅余22.7万两,而道光三十年户部库存银尚有八百多万两。规模巨大的战争,对于几乎所有国家都是一种极其巨大的考验,也是一种国家能力锻造的良机,就近代而言,战争是形成财政-军事国家体制的催化剂,如美国南北战争爆发之初,联邦政府既没有全国性的银行体系,也没有为资助战争而筹集资金的税收制度,此后为了筹集资金,不仅提高了关税、增加了消费税等,而且还首次立法征收了个人所得税,也尝试了发行债券与新纸币等举措。
为了解决这种空前的财政危机,缺乏见识且魄力不足的咸丰帝君臣想出了一些顾此失彼、急功近利甚至饮鸩止渴的昏招,如给官、兵减俸减饷,这让官员越发变本加厉地搜刮,而很多士兵本就被长期欠饷,再遭减扣,因闹饷而发生的哗变越加频繁,有些士兵干脆做起了打家劫舍的营生;再如大开捐例,卖官鬻爵,为了吸引捐纳者,捐纳金额甚至一减再减,官场风气越发败坏;再如铸造大钱、发行银票与宝钞,不仅造成货币贬值与金融混乱,而且给民生带来更大的困扰。在地方上,很多主事官员都加重了对民众的盘剥,这给底层民众带来了更多的苦难,因而也引来更多的反抗与混乱。
“厘金”制度正是在这种巨大的财政压力之下应运而生的,它实际上属于额外征商之税,而厘金税之所以能够落地实行,也在于它的税率仅为千分之十二,较之曾一度被清廷上下所热烈讨论的“贾税”要轻微得多(“厘”在计量单位上是银的百分之一,因而得名“厘金”)。而且厘金比之地丁、钱漕相对更为合理,因为这主要是一种间接消费税,消费力越强者一般缴税数量越大,所以左宗棠在湖南时一方面大兴厘金,另一方面却在降低漕粮的征收及在整顿田赋时依靠乡绅直接征税,以杜绝官吏“中饱”并减轻民众负担(当然如财产税等是相对更公平的,但很难实现)。
按照罗玉东所著《中国厘金史》中的说法,厘金的创设之议始于咸丰三年夏。当时江南、江北大营设立,对于江浙一带的财政压力极大,时为副都御使的雷以諴以刑部侍郎的身份在扬州帮办军务,由于练勇需饷,他便上奏请求于里下河设局劝捐,但又觉得劝捐实在不是长久之计,便又在幕僚钱江的建议之下,采用了一种类似捐输而又能施行较久的办法,这就是“捐厘之法”,称呼上是“捐”,实际上就是“征”。雷以諴在咸丰三年九月先在扬州部分地区实行捐厘助饷,到次年三月才上奏朝廷,并请求在江苏各府州县推行此法。
朝廷加以允准,咸丰帝开始下旨让各地试行此法,至此厘金制度也由一地方筹饷之法渐变而为全国筹饷方法。按照罗玉东《中国厘金史》中的统计,湖南厘金开始于咸丰五年四月,创办人为湖南巡抚骆秉章;江西厘金开始于同年八月,创始人为兵部侍郎、帮办军务曾国藩;湖北厘金开始于同年十一月,创始人为署理湖北巡抚胡林翼。据现代学者的一些初步统计,当时湖南、湖北、江西三省平均每年约可得厘金数额分别为两百万、三四百万、一百余万两【1】,这三省是支撑湘军作战的主要财源补给地,因此厘金制度运行成功的意义尤为重大。
另外,按照郭嵩焘《玉池老人自叙》中的说法,在骆秉章幕府办事、前革职官员黄冕曾施设厘局于常德,郭嵩焘觉得这是筹饷的一种好办法,于是进言于骆秉章,希望能在湖南全省推行。在郭氏赴援江西的过程中,他在中途遇到了一些盐贩子,他们一路上要经过很多太平军所设立的哨卡,每个哨卡都要征税;盐贩子向郭嵩焘出示自己保存的税单道:“这就是厘捐章程。”郭嵩焘觉得这个办法好,因为当时湖南缺盐,盐贩子到湖南来有利可图,而湖南方面正可借机征收盐厘,因此他急忙给湖南各官府大员寄去书信,提议各处设立卡局。后来盐厘设立了,对于湘军的军饷筹备助益极大,“而湖南亦恃以为富强之基,支柱东南数省”。以上郭嵩焘所述的厘金制度实行日期应该是在咸丰三年夏,与雷以諴在江苏的举措几乎同步甚至更早,不过由于郭氏是在老年时回忆往事,厘金制度在咸丰三年间的湖南实行多半确有其实,只是名目可能稍有不同——尤其是最初应该只是针对食盐。
厘金如何征收,也是很重要的问题。为了避免官场习气的腐蚀,保证厘金的征收取得最大的成效,骆秉章任用廉洁、能干的士绅,采取薪酬聘任的方式来进行管理,每月收缴的税银还会张榜公布;为了育养士绅们的廉耻,杜绝侵吞、欺瞒现象,在厘金局的相关费用及在任官绅的薪酬方面,骆秉章都秉持着稍微宽余的原则(除了湘军中的各级将官之外,湖南的捐输局、盐茶专卖局、东征饷局等也都是士绅们的天下)。正是在这种有效措施之下,湖南的厘金得以正常收缴,也防止了对商人收取重税的弊病,官吏私吞的现象大为减少。
厘金的征收也涉及到了各省的利益,比如当湖南当局决定对粤盐入境征收厘金时,每包盐的课税就从原来的六钱增长到了一两,导致湖南官盐售价大幅度提高,从而致使广东方面的贩运私盐的活动重新猖獗起来;经过广东方面的一番游说与协商,湖南方面撤销了粤盐的厘金征收,但是仅仅几个月之后,由于财政压力的巨大,湖南方面又恢复了旧法。
厘金创行之初,本视为一种临时筹款办法,未列为经常征税,又以创行不久即发生扰民、中饱私囊等种种弊端,因此在太平天国被平定之后,曾有大臣上奏酌量裁撤各省厘局,但并未成功,此后厘金便“默然取得经常正税的地位,而得延长其寿命至于数十年之久”【2】。
如湘军、淮军等兴起,清廷军权本已下移,待到清廷财政困窘、地方自筹军费之后,财权也被迫下移,清廷只剩下了人事任免这一项大权。从近代历史总的趋势看,自然是地方权力在逐渐上升,乃至造成后来的军阀割据;只是中央在集权方面也并非全无作为,仅就晚清数十年来看,这场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博弈中充满了起伏与变数。
另外需要补充一说的是,除了大航海所激发的商业繁荣之外,资本主义的产生就与近代列国激烈军事竞争所产生的巨大财政压力有直接关系,当中国也被强行拉入这种全球强竞争体系时,为了应对巨大的军事压力,财政困窘的中国也就不得不竭力发展资本主义——尽管后发国家往往走的是发展“国家资本主义”的道路。
【1】参见龙盛运《湘军史稿》,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2】罗玉东《中国厘金史》,商务印刷馆2010年版,第2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