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力批判 读书笔记6 导言 VI VII
VI
反思性判断力会引导知性去寻找其中的规律性,从而使发现规律成为可能。这种引导有它的偶然性。而这个判断力的引导作用是发生在认知能力之中,发生在产生概念之前,并不与客体直接发生关系。
自然界中存在很多规律,有的规律已经能够被人的理性把握,但有的还不能,但在反思性判断力的作用下,人会认为无论是能或不能被把握的自然规律后都有一种秩序——就是诸规律都是按照一个简单普遍的规律发展出来的。至于是不是有这样的一种秩序呢?不知道。有时候我们觉得是经验性的,是一种认知上的惯性,认为已发现的规律都符合这样的秩序,但康德认为这种预设是先天的,不在知性之中而存在于反思性判断力的原则之中。
这里话锋一转。
广义上的意图的实现,会让人感觉到愉快。如果这个愉快是反思判断力的原则,那么这种愉快就是被先天的规定的,对每个人都有效。正如上面说的,反思性判断力在逻辑上先于经验性的概念的形成,仅仅是作用在认知本身,所以和经验上欲求的对象没有关系。于是产生愉快情感的审美是这样的一种机制,它在发生认知本身时就有了。并不是某种得到了欲求中的东西而得到的满足感。亦或者对这种经验性满足感的期待。所以这种愉悦是没有利害关系的。
我们的念头里找不到愉快这个东西,它也不是知性范畴与自然规律的符合带来的崇高(这是道德)。这种愉快是知性按照其本性行事的结果,这个本性就是判断力的原则。所以科学原理里也解释不了审美的愉快。但如果我们偶然的发现,两个规律居然合乎目的地置于一个规则之下,那么我们就会觉得愉快,觉得惊奇,有时候熟悉了都会有这种感受。但逐渐的,这种认知中的和目的性会随着认知的发生而和知识混在一起,不再引起人的注意,从而失去那种愉悦的感觉。
我们需要一种东西,一种让我们意识到反思性判断力作用的东西。
我们需要一种研究,一种尽可能地对自然界中偶然的研究,以便有更多的机会把这些偶然纳入到一个更高的统一之中。这种一致发生时,人得到的是一种审美上的愉悦。
相反,人讨厌违背期待的东西,讨厌设立标准后,没有与这种预期匹配的结果。
判断力原则所预设的那个唯一真理有没有呢?其实不知道。有人觉得最终会有一个不可逾越的鸿沟,阻止大一统理论的建立。也有人觉得总是可以达到的,越是接近真理,道理越是简单的,而且随着这个进程的发展,人的经验知识就会随着增加。
判断力的原则就是,不认为当前所把握的知识就是真理,知识的边界之外还有知识。经验知识不能被规定边界。
VII
在认识事物的时候有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表象和主体的关系,一个部分是表象和对象的规定性关系。前者是审美的(感性的),而后者是逻辑的。这两个部分是同时出现的。
我们现在有一个因为感性而被给予的现象,需要被人知性所把握成为概念。那现象和概念之间有一个规定性关系(由知性提供),但人和现象之间还有一种不通过概念而产生的关系,这是审美的来源。
我们感性事物的时候,有一个先天直观形式,比方说空间。这个是主观的。现象那里其实是没有空间这么一说的。当然,我们可以说直观到的这个空间有知识性的部分,比方说这个东西有长宽高,但还有一个部分,就主观的组织这个形式产生的愉快或者不愉快的感受,这个也是认知的结果,但并不带来知识。
这里区分出了情感和知识。我们看一幅画,会在知性层面形成对有关于这幅画的知识,同时又通过反思判断力从纯形式上获得一种愉悦。两者相伴相随,都从认知这幅画中达到,但又不一样。
当没有通过概念,而反思判断力又感受到一种合目的性的时候,就产生了愉悦的感情。这种 愉悦是然后我们从人的角度看,知识概念和愉悦就是叠加在一起的,我们这个时候就说产生了知识和情感的那个事物是美的。从而产生审美鉴赏。
这里强调没有知识性,是因为知识是被知性和感性表象,从而被规定的。这个部分是死的,是分析的。而反思判断力从形式上反思出来的那个合目的性,是主体多出来的部分,美是综合,是有别于知识,主体上多出来的部分,而不是从知识中分析出来的(没有多出的部分)。
愉快的根据只存在于反思对象的形式之中,而不在与概念结合的那个感觉里。它更像是一种想象力,联想的能力。想象力和联想力就是与事物的形式相关,而非规定性关系。我们无法确定一个人看到一个事物就会联想到一个特定的事物,但人总会去联想。
人经验事物的感性能力是普遍的,是所有人身上都具有的可能性,这是先天的。人的审美体验也是同样先天地作为所有人都具备的能力。我们无法先天地规定这种鉴赏属性,因为我们需要通过品尝才能达到这种鉴赏。我们通过鉴赏获得的愉悦来判断这个对象是不是有美,是不是合目的性的。
我们会就自然界中的自然概念反思,给出出合目的性。我们也会根据自然界种的自然概念就人类自己的自由概念反思给出合目的性。这是两种不同的合目的性。这是接下来要探讨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