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潮:快乐即正义
阅毕。一本关于潮流玩具的MOOK,全书分为面孔、爆裂、浪潮三个章节。我原本是打算将三章分为人与物两部分进行评述,但细想后会发现做不到,因为,潮玩自诞生那一刻,就意味着人和物的高度绑定,这个人不仅包括设计师,还有粉丝群体,这个物不仅代表诞生的新品,还可以上升到行业的演化。所以,我给三章改个通俗点的名字,分别叫体验、历史、大陆案例。
体验章节,罗列有设计师、售卖方、粉丝等行业内不同群体的代表的经历。对于圈内人来说,这是同好间的惺惺相惜,是其他伙伴的感动岁月,其中夹杂着孩童时期的梦、成长阶段的念、进入社会的爱。对于圈外人士来说,会无聊,毕竟这种情绪没有体验过,或者说连种子都没种过的话,会给人产生匪夷所思的印象,譬如普遍父母对于盲盒的态度。
历史和大陆案例两章,写得非常非常好,特别是从花园人一节到泡泡玛特一节,三节变相组成为一段行业发展史:由Michael Lau掀起香港潮玩的盛世,影响一批后辈加入潮玩的创作,至铁人兄弟无奈解散,其中的Kenny Wong在个性化作品受阻后,创作出商业化的Molly,最后泡泡玛特成功转型,借用Molly打开盲盒潮玩化的大门,继而多元化IP延伸。其中人的情绪、营销拆解、作品展示、演变流程,作者写得面面俱到。对我来说宛如上了一节潮玩营销专业课,受益匪浅。
随着行业的发展,潮玩这个词也在拓展。潮流玩具,潮流是什么?万代MB系列的限定牛高达算不算潮流一部分?dimoo的新艺术家系列算不算潮流一部分?村上隆的作品联名公仔算不算潮流一部分?对于所谓的圈内人,即相关受众来说,这一定是潮流,dimoo死忠粉无所谓艺术家是谁,只要出新系列一定端盒,村上隆的爱好者哪怕联名款是自己用不到的猫窝,他都愿意入手。而对于圈外人,对该IP不感兴趣的人来说,联名再多都与我无关,黑帮王国系列不会和Jellycat出现在同一个购物篮,Nanci囡茜也不会和HOT TOYS出现在同一个购物车,除非是真的潮哥。小众的圈子愈来愈核心化,细分群体的忠诚度不断攀升,哪怕这个细分只包括一个IP,这就导致,已经没有能掀起市场巨浪的潮流,更多的潮流是受限于受众内部的小浪。所以说,潮玩这个词也就不足以概括当前的市场。
同时呢,潮流这个概念也在不断被稀释。可能过去十年,潮玩代表着一种精神、一个态度,但现在的潮玩已经被稀释成为价格贵的代名词。抛开受众和潮哥,潮玩本身的时代属性、文化属性也被IP和品牌取代,变得普通而世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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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夫帝的哈撒韦 赞了这篇日记 2025-03-03 23: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