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意义
人生的意义
人生在世,所为何事?也许多数人都不会否认,答案是为了追求幸福。人生的价值何在呢?也在于幸福。这是同一问题的不同表述方式。价值侧重于人生的度量方面,是着眼于对人生的衡量的,它构成人生或幸福的实质的一面。什么是最幸福的人生与什么是最有价值的人生事实上是同义的。
人生的观点总是时代的,而不是超乎时代的。满清时代的人生观便是与今日的人生观不同,民族战争年代的人生观也与今日的人生观不同,对于各个个人来说,人生观也各有各的差别。人生观或人生哲学,是关于人类生活的总的基本的观点,它不能离开具体的现实生活而存在。人生观因此也绝不是纯粹理想的,而是相对于每一个时代的现实与个人现实而变的。这又是现实真理存在的一个显例。
人生之路取决于个人的选择与能力,他可以选择良好的人生道路,也可以选择恶劣的人生道路。而人生道路的选择又取决于他的个性和精神形态。在缺乏精神发展的情况下个性是决定因素。不自觉的人生也是一种选择,只是选择权在上帝手里。人的个性取决于个人所生活的环境,他自己的意志和先天的基质,其中生活环境为决定性因素。如个人的精神发展良好,则人生道路的选择完全取决于个人这方面的素养。可以说,个性与精神决定人的命运。
人生光明抑或黑暗的问题,取决于两个因素。一个是自我的因素,一个是社会环境的因素。古人云: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天下有道则显,无道则隐。都说明社会环境所起的决定作用。在一个黑暗的,日趋没落的社会环境中,几乎谈不上个人人生的幸福和光明。起而反抗这一社会,倒是一种可选择的人生。但是在一个充满朝气,蒸蒸日上的社会环境中,个人的幸福人生几乎是有保障的,因为正是社会个体的成功与幸福组成了社会幸福与成功的总体。
总括说来,当人类社会处于不断向上的进化过程中时,无论社会暂时的黑暗或倒退,个人都可以选择一种积极的、光明的人生而获得快乐与成功。同时,个人也可以选择一种腐败的或苟且偷生的人生,这完全取决于个人的选择。只有当人类社会完全败坏,在宇宙时钟上已处于全面退化、崩溃的过程中时,个人才会失去选择人生的自由。
人各有各的哲学,利己主义、利他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英雄主义、虚无主义等等。实现各人的哲学即是各人的幸福境界。可是就没有一种统一的,人人都宜接受的正确哲学么?也许存在这样的哲学,就象社会存在着公理。不过没有必要作这种哲学的统一,人们所要摈弃的,不是杂七杂八的诸般哲学,而是一切异化了的哲学,或是哲学中异化了的部分。世界乃是一个万花筒。
不仅不同的个人具有不同的人生观与价值观,不同的时代也具有不同的人生观与价值观。人生观与价值观不仅随人而变,也随时代而变,随现实环境而变,不存在绝对的人生观与价值观。这也就是说,个性自由与精神自由的具体内容是随时代现实的变化而变化的,不存在固定的、僵死的、一成不变的个性自由与精神自由。原因很简单,时代的内涵规定了人生的内涵,也规定了人生幸福的内涵,时代的内涵变了,人生的内涵自然随之而变。
幸福等于个性自由与精神自由,用通俗的说法,就是等于实现人的自由欲望。只不过人的精神是有质量的,欲望也是有质量的,但只要实现了自由,就是幸福。这一公式之所以不包括物质自由,是因为人以精神为本,要获得内心的幸福,对物质的需求是很少的。幸福乃是人的一种精神状态,不是生理状态。尽管后者是基础,但也只是基础而已。根据这一公式,也可以说,最知足,最少欲望的人最容易获得幸福了。
对个人而言,人生的选择具有可能性。但问题在于人类社会是否为这种可能性提供保证。为了回答这一问题,就得考证人类社会是否具有幸福和美满的可能,这需要观察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即人类社会的发展是后退的,还是向前发展的;是异化的,还是人化的。如果答案是前者,那么人类社会是处于不断的退化过程中,社会系统的熵值在不断增大,社会愈来愈无序,愈来愈不可能向人提供正常的人生环境。如果答案是后者,那么人类社会尚处于进化的过程中,社会愈来愈有序,愈来愈克服自身的异化而向人化的方向发展,给人提供的正常的生活环境就愈有保证,这是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生的外部环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