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全说书-美国史之马萨诸塞前传-北美的“光荣革命”
在菲利普王战争的最后阶段,一些北方的印第安部落向北退却寻求加拿大的法国人的帮助,在法国人的庇护下,这些人持续的困扰了马萨诸塞人半个世纪。.
这个时候法国正在路易十四的统治下,变成欧洲头号强国,并开始努力开拓海外殖民地,法国人在加拿大巩固了自己的地盘,并迅速深入密西西比河流域。
与此同时,英国人和荷兰人在贸易和殖民地方面的竞争日益激烈,西班牙也并未完全老朽,时不时的“雄起”一下。这样的情况下,英国的智囊团们提出了巩固北美殖民地的新“idiea”,那就是效仿西班牙的做法,把一些列小的殖民地整合成两到三个大的行政系统里,设立副王或者大总督来统治。
对于这样的点子,英王显然是欢迎的,因为它既有利于巩固英国的势力范围,也有利于扩大王权的力量——他承诺要和威斯敏斯特议会一起治理英国,但并没有承诺一起治理殖民地,尤其是他保留了任命殖民地总督的权力。
国王巩固殖民地统治的手段主要是通过设立国王亲自任命的总督和扶植当地大富豪作为亲英势力。
在这个过程中,南部相对容易,因为当地大土地所有者和英国的统治利益没有冲突,更愿意支持英国,而在马萨诸塞没有大土地所有者,最富有都是工商业和航运业的巨头,打击走私业就等于动了这些人的奶酪,所以马萨诸塞成了北美最硬的一块骨头。
当然能不能啃下这块硬骨头还需要试试才行。
在这之前还需要履行一个程序,因为马萨诸塞并不是皇家殖民地,英王不能直接任命一个皇家总督。
不过在这一点上,英王显然能够得到当时英国本土势力的大力支持,1684年,经过英国最高法院的审理,认为马萨诸塞殖民地在禁止居民到英国法院上述,反对国教,以及操纵选举权等方面违反了英国法律,因此马萨诸塞的特许状被吊销,把它变成直属的皇家殖民地。
然而就在这个胜利在望的关键时刻,查理二世去见上帝了。
他54岁死于中风(希望不是马上风),这是色欲过度的男人(而且男女通吃)中年以后非常常见的疾病,他是一个机敏而有胆识的政治家,如果他生活在检点一点,如果再活十年也许英国和北美的历史就会大变样,因为当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对采取法国式的“朕即国家”的独裁君主制非常有利,采取适当的方法是可以找到通向这样模式的一条道路。
接替查理二世的詹姆斯二世是个急躁的家伙,在登位之前,他身为约克公爵和海军大臣时,就夺取了荷兰在北美的殖民地,命名纽约。
1686年成立了新英格兰领地,包括马萨诸塞、新罕布什尔和缅因,后来又加上普利茅斯、康涅狄格、罗德岛、新泽西和纽约,为了实现这个计划,首要的任务是啃下马萨诸塞这个硬骨头,因为这里不仅是北美最大的工商业中心,而且也是航运中心和走私业中心,这里的商人公然践踏英国的航海条例,造成了大量税收损失。
于是国王的心腹埃德蒙.安德罗斯被任命为总督,这个人成经在纽约总督的位置上显示了自己的才干。
新总督一上任就全力以赴的打击走私和海盗。对海盗的打击不仅减少了贸易和消费,而且很重要的是减少了金属货币的流入,造成当地的“钱荒”,再加上对走私贸易的打击,破坏了马萨诸塞的工商业供给,让殖民地陷入了严重的经济危机。
由于在审判走私犯时当地的陪审团总是宣布“犯罪嫌疑人”无罪,总督又不得不取消陪审团——这也是备受诋毁的独立战争前英国在北美设立的海事法庭的前身,这种法庭可以不用陪审团就可以定罪。
正当大洋这边的总督和马萨诸塞的走私商人们殊死搏斗的关键的时刻,大洋另一面的他的英国老板却出事了。
詹姆斯二世羡慕法国“太阳王”路易十四天主教独裁君主的地位,试图在英国也建立一个以天主教为信仰基础,以中央集权政府为核心的国家,这种倾向让很多英国贵族和富商们感到不安,于是勾引詹姆士二世的女婿——荷兰执政威廉率领军队入侵了英国。
地方的乡绅们和高级军官们背叛了国王,威廉的军队长驱直入,詹姆斯二世逃离了英国,他“为了一台弥撒,丢掉了三个王位”。
这件事以不曾流血而“光荣”,被称为“光荣革命”。
不过如果按照“不流血”这个标准来看,现在发生在某些第三世界小国中的军事政变则更显得无比“光荣”——只需要一小队士兵把穿着睡衣的总统送上一架飞机,运到国外就宣布政府已经更迭了。
詹姆士二世“下课”的消息传到波士顿市,1689年4月反对者们发动了一次武装暴动,囚禁了总督埃德蒙.安德罗斯,紧跟着纽约市也响应波士顿赶走了他的副手。
詹姆斯二世从还是约克公爵时开始经营的殖民地事业,到这里画上了句号,这件事被称为北美的“光荣革命”。
在詹姆斯二世下台后,女婿威廉三世和女儿玛丽联合即位,不明真相的威廉三世以为马萨诸塞是为了支持自己才发动暴动,为了答谢马萨诸塞打算发还特许状,但是前总督埃德蒙.安德罗斯回到了英国诉说了马萨诸塞公然藐视母国权威,鼓励走私破坏《航海条例》的事情,才如梦方醒。
尽管如此,为了保卫自己的老家荷兰,他还是决定放松对北美殖民地的控制,以便集中力量在欧洲大陆上与路易十四进行战争。
如果他不放弃加强控制北美殖民地的计划,日后的独立战争大有可能不会发生,因为1689年的时候反抗者大多数都是工商业者,船主以及码头上工作的城市贫民,而1775年的反抗则有更庞大的社会基础,1689年加强控制是绝对可行的。
而一但控制开始,那么就像“温水煮青蛙”一样,殖民地的人就有可能逐渐习惯了英国政府的统治。
但是威廉三世毕竟是荷兰人,这个发誓宁愿“死在联合省的最后一条壕沟里”,也绝不投降的荷兰执政,在他的国家受到法国路易十四军事进攻的时候,首要任务是想尽办法把英国拖入欧洲大陆的战争冲突中。
他对英国没有好感,对请他当这个的国王的英国议会也没有好感,甚至对他的英国老婆也没有太多好感——相比这个英国腐女,他更喜欢他的荷兰情妇——他的目的只有一个,取得英国的经济和军事资源,以帮助军事危机中荷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