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窝工损失是否属于优先受偿权范围?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设立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制度的初衷是保护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但此项保护并非直接指向建筑工人的工资权益,而是通过保护承包人的建设工程价款债权,间接保护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的范围,实践中存在争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条之规定,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依照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价款范围的规定确定。承包人就逾期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而工程停窝工损失是否属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行使范围,在司法实务中存在不同的观点:
观点一:停窝工损失是建设工程价款组成部分,属于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行使范围。
在龙元公司与府河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22最高法民终24号】中,最高院审理后认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18〕20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工程价款范围,根据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本案中由鉴定机构鉴定的停窝工费用,均为住建部、财政部规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属于工程价款而非逾期支付工程价款导致的损害赔偿金,故该部分费用,应享有优先受偿权,
而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皖民终238号案件中,法院认定:关于优先受偿权范围问题。索赔损失7726188.58元包括脚手架费用1734823.18元、机械费用2668284元、模板摊销及内支撑费用3094175.2元及停工人工费用228906.2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三条规定“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本案鉴定机构鉴定的工程脚手架、机械租赁费、模板摊销及内支撑费用、停工人工费用等损失实质仍是承包人为案涉工程施工所支出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付的费用,是工程施工的成本及内容,不超出工程造价的内涵,该费用并非承包人因履行合同对第三人的违约损失赔偿以及履行案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预期可得利益。故该7726188.58元索赔损失应纳入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范围。
观点二:停窝工损失属于发包人因违约造成的损失,不属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的范围。
在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与安徽瑞讯公司、安徽高速公路控股集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一终字第56号】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三条规定:“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能够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权利范围不包括因发包人违约导致的损失。而从前述中铁公司在本案中被支持的诉请款项来看,包括因瑞讯公司违约给其造成的停窝工损失和材料价差损失两项,均不属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权利行使范围,故一审法院未予支持中铁公司主张对案涉工程项目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请求,并无不当。
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终1310号民事判决书,维持一审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裁判观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应当为欠付的工程款,宏成公司主张包括利息、违约金和窝工损失,明显与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不符,利息、违约金和窝工损失不属于优先受偿权的范围。
从以上司法判例来看,最高法在停窝工损失是否属于优先受偿权范围这一问题上,也存在较大的分歧,目前没有形成统一意见。本律师认为,停窝工损失属于工程价款的组成部分,属于优先受偿权范围。
1、停窝工损失属于工程价款的组成部分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第一条费用组成第(二)款规定“为指导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计算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按工程造价形成顺序划分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见附件2)”。附件2明确:“(三)其他项目费“1.暂列金额:是指建设单位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工程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即停窝工发生的索赔费用已包含在暂列金中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其他项目费。
综上,停窝工损失列为建设工程价款的组成部分,应属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权利行使范围。
2、停窝工损失的本质是承包人为工程施工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因停窝工事件导致工程脚手架、机械租赁费、模板摊销费用、停窝工人工费用、管理人员工资、已进场材料损耗等损失实质仍是承包人为工程施工所实际支出的费用,其依附于工程本身,是工程施工的成本及内容,未超出工程造价的内涵,将其纳入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范围,更符合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立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