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孟海:我最不相信康有为说的“集帖学之成者刘石庵也”这句话!
沙孟海先生曾说:“我最不相信康有为'集帖学之成者刘石庵也'这句话。刘墉的作品,有如许声价,多半是因了他的名位而抬高的(赵孟頫、董其昌等也有些这样)。他的大字是学颜真卿的,寻常书翰,只分些苏轼的厚味来,很少晋人意度,不知南海先生的话从何说起?评刘字最审当的,要推包世臣了,他在《艺舟双楫》里说:'诸城刘文清相国,少习香光,壮迁坡老。七十以后,潜心北朝碑版。虽精力已衰,未能深造,然意兴学识,超然尘外。'(《论书十二绝句》自注)说他'意兴学识,超然尘外'是对的,说他'集帖学之成',未免太过了。”

沙孟海先生对于康有为评价刘墉(刘石庵)为“集帖学之成者”的质疑,不仅触及了书法艺术评价的核心问题,也引发了我们对书法艺术价值、历史定位及个人风格形成背后复杂因素的深入思考。在探讨这一观点时,我们有必要从刘墉的书法艺术、其时代背景、以及后世评价的多维度进行剖析,以期更全面地理解沙孟海先生的质疑及其背后的深意。
首先,刘墉作为清代著名的书法家,其艺术成就确实不容忽视。他的书法风格独特,既有颜真卿的雄浑大气,又融合了苏轼的醇厚韵味,晚年更是潜心于北朝碑版,力求在帖学与碑学之间找到新的平衡点。这种跨时代的艺术探索,无疑展现了刘墉深厚的学识与不凡的意兴。然而,正如沙孟海先生所指出的,刘墉的书法声誉,在很大程度上或许受到了其显赫名位的影响。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文人墨客的身份地位往往与其艺术成就紧密相连,这种现象在书法领域尤为显著。赵孟頫、董其昌等书法大家,同样在一定程度上因其高官厚禄而声名远播,这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艺术评价应有的纯粹性。

沙孟海先生对康有为评价的质疑,实际上是对书法艺术评价标准的一次深刻反思。他认为,将刘墉视为“集帖学之成者”,不仅忽略了书法艺术风格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也未能充分考虑到个人风格形成背后的多重因素。刘墉的书法固然有其独到之处,但若将其提升至“集帖学之大成”的高度,则显得过于笼统且缺乏具体分析。在书法艺术史上,每一位大师都有其独特的艺术贡献和局限性,刘墉亦不例外。他的书法虽融合了多家之长,但并未能完全超越前人,形成完全独立的艺术风格。
在这一背景下,沙孟海先生认为包世臣对刘墉的评价显得更为中肯和具体。包世臣在《艺舟双楫》中详细记录了刘墉书法风格的演变过程,从早年学习董其昌,到壮年转向苏轼,再到晚年潜心北朝碑版,这一系列的转变不仅体现了刘墉对书法艺术的不懈追求,也反映了其深厚的学识和超凡的意兴。包世臣特别强调了刘墉“意兴学识,超然尘外”的特点,这是对刘墉书法艺术精神层面的高度评价。然而,即便如此,包世臣也并未将刘墉视为帖学的集大成者,而是更加关注其个人风格的独特性和艺术探索的精神。

沙孟海先生对康有为评价的质疑,实际上是在倡导一种更为客观、全面的书法艺术评价标准。他认为,在评价一位书法家的艺术成就时,应充分考虑其时代背景、个人经历、艺术风格以及后世影响等多个方面,避免将个人喜好或时代偏见强加于艺术评价之中。同时,他也提醒我们,在欣赏和学习书法时,应保持开放的心态和批判的思维,既要看到大师们的艺术成就,也要看到其局限性,从而在不断的学习和实践中提升自己的艺术修养。
进一步而言,刘墉的书法艺术之所以能够在历史上留下深刻的印记,并非仅仅因为其“集帖学之成”的虚名,而是因为其独特的艺术风格、深厚的学识修养以及超凡的意兴所共同构成的艺术魅力。这种魅力超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成为后世书法家学习和借鉴的宝贵财富。因此,我们在评价刘墉的书法艺术时,应更加关注其艺术风格的独特性和艺术探索的精神,而非仅仅局限于其是否“集帖学之成”的虚名。

此外,沙孟海先生的质疑还引发了我们对书法艺术传承与发展的深入思考。在书法艺术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位大师都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不断前行的。他们通过学习和借鉴前人的艺术成果,结合自己的艺术实践和创新精神,形成了独特的艺术风格。这种传承与发展的过程,既是对前人艺术的尊重和继承,也是对个人艺术风格的探索和创造。因此,正如评论家王进玉所说,在评价一位书法家的艺术成就时,我们应更加关注其艺术风格的独特性和创新精神,而非仅仅局限于其是否超越了前人或是否达到了某种“集大成”的境界。
综上所述,沙孟海先生对康有为评价刘墉为“集帖学之成者”的质疑,不仅是对书法艺术评价标准的一次深刻反思,也是对我们如何正确看待和评价书法艺术的一次重要启示。在欣赏和学习书法时,我们应保持开放的心态和批判的思维,既要看到大师们的艺术成就和独特风格,也要看到其局限性和不足之处。同时,我们也应更加关注书法艺术传承与发展的过程和精神内涵,从而在不断的学习和实践中提升自己的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领略到书法艺术的无穷魅力和深远意义。(袁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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