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做一个对他人有价值的人
一直以来我接受的教育都是让我去做一个对他人有价值的人,一个我成长道路上的引路人的长辈说你有价值,别人就自然会跟你做朋友,要做一个对他人有用,对社会有用的人。这种利他主义,几乎贯彻了我的受教育生涯,极端的时候几乎让我变成一个讨好型人格的人,为体现自己的价值,不会拒绝别人的利用,甚至自我付出,自己牺牲,充当一个工具人。
但现在,我不想做一个对他人有价值或者一个有价值的人了,这种价值观念让我觉得我在物化我自己,在丧失自我的主体性,难道我本身的存在不值得吗?我存在的本身就有价值,不需要向任何人言说,也不需要向任何人证明。对他人而言我有没有利用价值,那是他人的事,不是我的事。我不需要通过被他人需要证明我本身的价值存在。我可以与他人进行平等的利益交换,但我不必去展示自己的价值,具体点是向他人像推销商品一样展示自我的价值。当然有人愿意去展示自我的价值,那是他们的事,他们如何展示、展示多少都与我无关,因为他们也不会无缘无故地给予我一大笔利益,让我可以去尽情地享受世界。
当然我也很清楚我现在这样想法是基于我有一份可以养活自己的工作,所以我才可以去拒绝去推翻这个一直以来让我痛苦的价值观念,才能说出我不想怎样。这是我的经济基础决定我的上层建筑即思想观念,不然我仍然会囚困于得到他人的价值认可。如果我现在朝不保夕,没有工作,那我需要的就是老板对我的价值认可。不过如果我没有那么高的物质欲望,仅以养活自己为目标,那他人的价值认可对我来说也是不重要的。在保证了基本的生存需要之后,自我价值的认可,自己内心的价值评价体系的构建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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