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进玉:真正的艺术不是美和丑就能简单定义的
被很多观众定义为“丑书”的书法作品,相当一部分观者是因为自己暂时看不懂或者有违自己对书法的美的固有认知而给出的非理性评价和一种主观的情绪发泄,但举凡真正了解书法史,真正具备一定的审美修养与创作实力的话,就不会轻易有此看法、下此判断,因为他们知道,真正的艺术不是美或丑就能简单定义的,甚至无关美丑,而有着更为深刻的、复杂的、多元的价值判断。何况美和丑是相对概念,没有一个恒定或绝对的标准,要辩证地、历史地、发展地去看,你觉得美的东西在别人眼里也许是丑的,你觉得丑的东西在别人眼里可能是美的。像王羲之的书法,在当时就被看作不入流,因为他是创新派,写的是新体,所以在当时的主流和正统眼里便是野狐禅一路,直到唐代被李世民发现后才倍加推崇,才算彻底给正名,才有了所谓“书圣”的美誉。但尽管如此,在此后不同历史时期对其书法依然褒贬不一,宋代的米芾就曾藐视王羲之,骂其书法是“恶札”,而到了康有为这里,更把王羲之,把整个帖学都贬低得不行。同样,对于当下的所谓“丑书”,毁誉参半也很正常,但绝不能一概而论、一棍子打死,其中不乏优秀书家的精品佳作,它们并非真的丑,而是突破了我们习惯性的书写状态和审美程式。尤其像“流行书风”的代表人物王镛、沃兴华、石开、何应辉等的作品,位置的经营、点画的质量等都是过了关的,都十分遵循、符合艺术创作的规律,也充分彰显了他们的艺术思想与个性,延展了书法的审美边界,不仅是对传统书写的一次极大拓荒,还是对书写当代性、书法艺术化的一次有力推进,虽然在大众看来一时难以理解和接受,但在学术价值上是完全立得住的,在经济价值上也开始逐渐凸显。——节选自王进玉《艺术不只是审美问题》(美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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