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现象认知——2024041101
4月2日,有网友称,在广西阳朔旅游时,遇到不少闹心事,如金水岩景区民俗表演活动进“洞房”喝茶3分钟收费168元,游览遇龙河时筏工收取小费等。目前,阳朔县相关部门和单位对该景区涉嫌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部分项目未明码标价等问题开展调查处置工作。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对部分项目额外收费却未明码标价,这在旅游景区可谓大忌。许多网友对景区民俗表演这种收费方式表示质疑,认为其“黑心”敛财,不仅亵渎民俗文化,还损害了景区声誉。景区挖掘特色文化资源,推出民俗表演项目,让游客体验当地风土人情,值得鼓励和探索。其表演成本可以包含在景区门票中,也可以明码标价单独收费。然而,涉事景区擅自举办营业性演出,且未对婚俗节目明码标价,任由演员以不正规的方式私下收取小费,吃相难看,更涉嫌违法违规。类似设置陷阱、宰客敛财的乱象在一些景区并不鲜见。比如,不少景区曾一度出现过“孙悟空”扮演者在未明码标价的情况下主动与游客合影,事后索取费用。前不久,海南三亚市警方发布通告称,有犯罪团伙以在水下摘游客潜水面罩等手段强迫其接受额外消费项目,实施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等。为促进旅游业良性发展,各地景区和管理部门应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建立更加完善、价格合理的配套产业链,给游客提供更加贴心周到的服务,如做好消费预警、交通提示、游客分流等工作,尤其是对游客比较敏感的消费环境中的老问题,要采取集中检查、随机抽查、暗访等形式,亮出鲜明的监管态度,为本地商誉、口碑而战。当前,“下沉式旅游”“特种兵式旅游”“打卡式旅游”等在游客中颇受欢迎,甚至成为现象级旅游场景,这在某种角度上对各旅游目的地提出了新的课题,当文旅市场进入了“拼情绪价值”的阶段,“一锤子买卖”再好做也要掂量掂量社交平台上的“避雷攻略”。——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6977722
“串串房”,也被称为“陷阱房”“贩子房”——炒房客以低价收购旧房子或者毛坯房,用极度节省成本的方式对房子进行装修,之后作为精修房高价租售,因甲醛等有害物质含量极高,又被称为“白血病套房”。当前房屋租赁市场存在不少“串串房”,显著特点就是使用廉价劣质的装修材料和家电家具,虽然看上去很新且精致,但实际上不仅因装修质量差影响居住,屋内有毒物质如甲醛、苯、TVOC等含量也超标,危及租客身体健康。实践中,不少承租人租到“串串房”后遭遇维权难题。例如,出租人不承认房屋有毒物质超标、只愿解除合同但不退押金、二房东/房屋中介和房东之间相互推卸责任等。而承租人因多是外地来打工的年轻人,一般很少有精力走到诉讼这一步,往往只能不了了之,自认倒霉。新装修或使用劣质家具的屋内容易含有大量甲醛、苯、TVOC等有害气体。长期居住在甲醛超标的房屋内,会刺激皮肤和黏膜,导致瘙痒、干燥、溃疡等症状,还可能刺激鼻咽部黏膜,引发局部干燥、疼痛、溃疡等问题,甚至对支气管和肺部造成严重损害,严重者甚至影响肝肾功能。而长期处于苯的气味环境中,人体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等组织器官会受到刺激,影响人体正常生理活动。重度苯中毒可能出现全血细胞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甚至诱发白血病。TVOC能引起机体免疫水平失调,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出现头晕、头痛、嗜睡、无力、胸闷等自觉症状;还可能影响消化系统,严重时可损伤肝脏和造血系统,出现变态反应等。有的城市一些区域的合租房基本被二房东垄断了,而他们的业务收入主要依靠租房,所以会压缩空置期,降低装修成本,导致甲醛房、“串串房”出现。而租房对于打工人来说又是刚需,在既要压缩成本又要找性价比高一点房子的需求下,“串串房”进入了很多人的视野。实践中,租到“串串房”的多是些从外地到大城市打拼的年轻人,他们不仅对“串串房”缺乏了解,而且受工作、生活条件等多种因素限制,被“坑”后往往维权困难,有的无奈认栽,有的经历漫长维权也只要回了租金。“串串房”问题维权存在诸多难点。一是出租方可能不具备合法的房屋出租资质,一旦发生纠纷,承租人的权益往往难以得到保障。二是取证问题,房屋质量问题、安全隐患、违规装修等证据可能难以获取,或者需要专业的检测和鉴定,如甲醛检测(CMA资质)产生的费用较高,增加了维权的难度。三是法律界定和责任主体不明确:“串串房”可能涉及房屋的改造、装修和出租等多个环节,涉及多个责任主体,如房东、租客、中介、装修公司等,导致维权时难以确定具体的违法行为和责任方。遇到此类现象,租客需要负担较多的时间成本和前期维权成本,而维权过程可能涉及多次协商、投诉、鉴定、诉讼等环节,耗时较长,加上维权涉及较多的法律知识,部分租客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可能不清楚如何正确行使自己的权益。这些都可能让租客压力过大、身心俱疲,从而放弃维权。出租人不向承租人作任何提示,存在合同欺诈、隐瞒之嫌,这样形成的合同无效,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负有告知义务的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当事人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欺诈。而在‘串串房’租赁情境下,出租人不仅未尽对承租人的安全保障义务,还在明知住房可能会对承租人造成健康损害的情况下隐瞒房屋不宜住人的实情对外出租,显然已构成欺诈行为,故承租人可主张撤销该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除主张撤销合同外,承租人亦可直接主张解除该租赁合同,具体的解除路径有三: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房屋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直接向出租人主张违约责任以解除合同;向出租人主张侵权责任以解除合同。若出租人提供的房屋有害气体超标构成侵权,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则属于根本违约,这种情况下满足合同解除的条件,从而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何防止租赁市场中的“串串房”乱象?首先要明确执法主体。房屋租赁监管主体较多,包括城市管理、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但是多头管理容易造成各部门之间缺乏交流合作、监管不及时甚至相互推诿的情况,也容易造成被侵权方不知道去哪个部门申诉的情形。其次要确定执法内容。各部门通过实地检查,对各租赁房屋是否都履行了登记备案程序以及登记备案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合进行核查,对于没有履行登记备案手续以及登记备案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要求其限期改正,否则处以罚款等。有关部门还应检查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承重安全、电气安全和外观质量等,对屋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确保租赁房屋的安全可靠;对于存在安全问题包括空气质量不达标在内的租赁房屋,要求出租人及时进行整改。若存在空气质量不达标等问题,有关部门可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中予以注明,提示租房者注意。建议相关部门建立监管机制,如设立统一的租赁房源信息平台,要求所有房源必须经过严格审核、空气质量检测合格后方可挂牌出租,确保房源信息透明、真实。细化有关房屋租赁装修装饰家具家电质量方面的规定,明确出租人对房屋装修装饰、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责任,细化违规出租的法律责任。推动房屋租赁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加强对会员单位的监督。提供便捷的维权途径,简化维权流程,例如有关部门可以开通维权热线,联合司法部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或法律援助服务,设立快速调解机制,缩短纠纷解决周期,减轻租客维权负担。此外,负责普法的相关部门应当进一步普及租房法律知识,提高租客对住房安全、空气质量重要性的认识,了解纠纷解决的渠道和维权的途径,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租客应提高法律意识,并尽量选择信誉好、质量可靠的房屋中介;可以通过实地考察、与房东或中介沟通等方式,了解房屋的实际情况和出租方的信誉度,关注房屋的结构、设施和管理情况,注意检查房屋装修情况,并在合同中对相关环保内容进行约定;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请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以确保人身健康和安全。对于租赁合同,要关注租金支付方式、维修责任、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要加强对房地产中介公司的监管,规定中介公司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认证,并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对于违规操作的中介公司,要依法予以处罚,甚至吊销其营业执照。——https://news.youth.cn/jsxw/202404/t20240410_15185779.htm
在这个社交网络时代,女生对美的追求是无限的。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女生对美的向往也使大部分女生对自己的容貌、身材感到焦虑。对于身材焦虑这个话题,很多女生感同身受,在网上分享自己因身材而自卑的经历。抖音一位网友说道她因为身材问题在淘宝买不到合适的衣服;还有一位网友分享到因为自己“165”“120斤”被身边的说胖。她们真切地表达了身材带来的困扰。细腰长腿、白又瘦,是人们对于漂亮女生固有的认知,他们便将这些标签强加在女生身上。大众推崇白瘦,于是女孩子们擦各种美白产品,做各种减肥运动;大众喜欢时尚,于是女孩子们学穿搭,学如何利用衣服遮盖自己的身材。可尽管做了这么多,女生还是会被身材困扰。大部分人有时候只会赞美身材好的女生,那些微胖的女生心里便会产生一些落差,渐渐就开始变得不自信。无论身材胖瘦,都是女生生活中常有的状态,它并没有站在女生的对立面,女生也不该为它而焦虑。其实,女生最应该做的是与自己和解,别再给自己制造身材焦虑。伊索曾经说过:“我们应该注重内心,而不应该只看外貌。”你要接受真实的自己,不论她完美与否,勇敢地去拒绝那些贴在女生身上所谓身材的标签。胖和瘦并不矛盾,只是每个人的思考与立场不同。其实,女生最好看的样子不是在减肥之后,而是任何时候,任何模样,都充满自信的样子。女生不用妄自菲薄,自我焦虑,自信的状态就是女生们抵御焦虑的最佳武器。女生们应该将目光转移到自己身上来,与其一味地追求好身材,不如学会寻找自己身上的闪光点。不论是学识修养,还是兴趣爱好,当你们能够找到自身的美好时,就会发现,原来自己早就光芒万丈了。你不需要减肥或是增肥,你不用因为别人的看法而瞻前顾后,你不用去迎合大众的审美标准,也不用去承受这份容貌焦虑。你只需要自信地做自己,活出生活的美好。身材好坏不应该被定义,社会将尊重你的每一个选择,容纳每一份独特。当你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并感到自适时,人们对于美的认知和理解也在悄然改变,社会的审美更加趋向多元化。——https://hlj.rednet.cn/content/646848/54/13719509.html
导师压榨现象层出不穷的背后暗含着现行教育的某些弊端。首先,是导师的职权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给了不少毒导师以操作空间。某些道德意识淡漠,急功近利的导师,可以把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为自己的课题、项目打工,或者做一些私事。同时相关学生囿于导师在自己出国、留学、毕业等层面的重要话语权,不少都选择了息事宁人和默默承受,这又进一步助长了毒导师们嚣张气焰。其次,学校对涉事导师的追惩机制并不完善并且往往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不少学校的处理,基本都是取消该教师的研究生导师资格或者研究生招生资格,至多将其停职检查。如此的处理,显然浇不灭某些导师对压榨学生的热忱。为了解决导师压榨层出不穷的问题,当务之急是要明确导师的职责边界、规范导师在科研中的具体行为准则及奖惩机制。对导师职责边界的明文规定不但能让相关学生在维权过程中“有法可依”,让导师们在事前投鼠忌器,更可以为公众就该类现象的讨论搭建一个明确的框架共同为促进学术公平集思广益,不再局限于对“毒导师”个人的价值评判上。正如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所言:“在某些发达国家的大学里,导师不能布置学生与完成学位论文无关的任务,如果让学生为自己的项目、公司‘打工’,必须获得学生的同意,并按规定支付报酬。如果导师越权布置任务,把学生当廉价劳动力,学生可以向学校的教授伦理委员会投诉,由教授伦理委员会调查导师的行为是否超出职责范畴,并进行处理。——https://hlj.rednet.cn/content/646848/54/13719465.html
近年来,在短视频、外卖等平台,恶意索赔乱象成风。“去年,市场监管系统接受投诉1740.3万件,人均参与投诉1.8件,而有人投诉超过3000件。”有的是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恶意构陷、团伙作案,一边误导消费者,一边污染市场环境;有的是个别买家钻平台退赔机制的空子,碰瓷线上商家;更有甚者,尝到免费午餐的甜头后,大张旗鼓售卖“美团退款”、“饿了么赔付直接教”等教程,把黑心买卖直接发展成黑产链。打假人的勒索、买家的小额多频索赔,都是小商家苦不堪言的噩梦。做买卖最耗时间精力,哪个经营者也不能保证自己的商品服务没有瑕疵,哪个经营者也经不起与挑刺儿顾客来来回回地扯皮。碰上这种糟心事,大部分商家只能选择息事宁人,掏钱了事。把自己包装成受害人的形象,打着正义的幌子恶意索赔,妨害商家生意、破坏市场规矩、侵蚀商业生态,和直接敲诈勒索一样可恨。新条例对消费投诉举报的首次约束,对消费者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危害列举,对骗取赔偿行为的定罪处罚警告,无不是向恶意索赔亮剑。维权是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是消费者赚黑心钱的工具;维权不是针对消费者单方面,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都受到法律保护;维权必须客观理性,绝不能无中生有,狮子大开口。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还在避免“小错大赔”、“小过重罚”等方面向监管部门提出了硬性规定。一面规范消费索赔,倡导公正维权,一面规范执法行为,倡导裁量适当。双管齐下,共同发力,为的是优化营商环境,用实实在在的举措帮助民营企业树立市场信心。——http://views.ce.cn/view/ent/202404/11/t20240411_38965648.shtml
水费异常这种事不是第一次发生。一般家用水龙头一小时可以放1.27吨水,整天不关,一个月算下来也才900吨水左右。无论是从数据还是从常识看,这1023吨用水显然都不正常。出现异常用水,大概有三种原因:漏水、水表异常或有人偷水。目前来看,自来水公司上门检查未发现漏水点,且张先生家住顶楼,偷水“操作”难度较大。在水表检验结果未知的情况下,自来水公司此时回应“如实抄表,按表计费”,难免让网友们觉得有些“不近人情”。如今很多水表升级为智能水表,但机械和系统也可能出错。发现异常,供水公司还是应以问题为导向,把事情先查清楚。若水表有问题,换表并按实际用水补缴费用就好。若水表正常,企业也应承担异常原因的举证责任、再行处理。——http://views.ce.cn/view/ent/202404/11/t20240411_38965711.shtml
“倒贴钱上班”成为现实——媒体日前调查发现,付费实习过去常见于金融、医药、互联网领域,如今蔓延到了快消、教育、物流等越来越多的行业,甚至非营利组织的实习机会都出现了明码标价。就业、升学竞争压力下,不少大学生高价购买名企实习机会,是希望为自己的简历增色,成为找到好工作或申请留学的敲门砖。之所以不自己找实习,而是花钱找中介,少部分人是图省事,“没时间也没精力自己找”,绝大多数人看重的是中介宣称的“名企内推”“0经验可投”“拿不到offer全额退款”。想花钱走捷径,还没挣到钱就舍得拿出几千到十几万元刷实习经历,“倒贴钱上班”看似荒诞,但其实算得很精。中介何以如此神通广大,能够提供多家名企offer供付费大学生选择呢?综合过往案例,一种情况是,中介机构和企业员工合作,走正常入职流程的话,的确有可能是真实习,若不走人事流程则很悬。另一种情况是,名企实习岗位是捏造的,屏幕那边的“带教导师”不是企业正规员工,实习证明上的章也是假的。比起线下实习,远程实习因价格低廉、方便快捷而更受青睐,也是实习骗局的重灾区。有不明真相的大学生拿着所谓的“名企实习证明”求职,被认定简历作假后痛失机会。也有腾讯、普华永道、中信证券、美团等多家名企声明,从未与任何第三方机构合作,整个招聘和求职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中介却仍推出相关实习岗位。桩桩件件都在提示,付费实习的水不是一般的深。相关人士总结“十个付费实习九个坑”,哄骗实习生签订协议、买卖虚假实习岗位和实习证明的中介机构,可能涉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或伪造印章罪。那么,假如提供的是真实习,有大学生愿意付费的话,外界是否管不着呢?部分企业员工通过出售实习生名额给中介获取报酬,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中介机构可能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此前就有企业公布员工勾结中介机构提供付费实习被解聘,甚至因犯罪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的典型案例。值得进一步思考的是,中介若非通过行贿达成合作,如一些人本身就是名企离职员工,积累了一定人脉,因此能开展业务,如此促成的付费实习是否合规?需要进一步厘清边界。“付费内推”涉嫌不正当竞争和欺诈,求职者难以主张自身权益。参考房地产中介、留学中介,实习中介能发挥信息撮合作用,不宜一棒子打死,只不过一方面要警惕付费实习包装下的诈骗等陷阱,另一方面要避免其成为部分学生拿钱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的捷径,损害就业公平。这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对实习中介的监管,企业完善内推等招聘机制,高校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多方合力规范学生实习发展。——http://views.ce.cn/view/ent/202404/11/t20240411_389658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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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人-易乾 赞了这篇日记 2024-04-14 20: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