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未成年杀人案的看法
一直没有去读这个新闻,只是看到标题,说实话,好震惊,这么小的孩子,做出这样的事,这世界怎么了?孩子怎么啦? 从现有的报道来看,这四位13岁的少年,无一例外都是留守儿童。生而不养是犯罪啊!生而不教是祸害啊! 在学校的时候,被害人应该就被霸凌了,为什么没有告诉大人?为什么没有告诉老师?为什么没有报警?三个为什么,有谁能回答。没有告诉大人,是因为大人可能会说这是孩子之间的打闹,也有可能是因为父母不在身边,缺少最直接的保护;其实对于某些孩子来说在大人眼中的打打闹闹,哪怕只是拉拉袖子,可能就是霸凌。感受这个东西是当事人的,而不是其他人的,当事人觉得不舒服,就该被制止。没有告诉老师的原因,是因为老师也会说这是正常的,十多岁的孩子打打闹闹多正常啊,对于老师来说,能省一事是一事,现在的老师有多卑微(尤其是那种乡镇学校),老师做什么都不对,有些人已经失去了对老师的最基本的尊重。报警,这最后一条路,孩子怎么没做?最大的可能是孩子没有这样的意识:这件事可以报警处理,可以依靠法律的力量。所以说今后不论在哪种情况下遇到霸凌,只有零容忍,一定要寻求帮助。 但报道说三位杀人者在头一天都在大棚里挖坑了,那说明这杀人是有预谋的啊。三位13岁的孩子,怎能这样恐怖呢?看来人之初性本恶,是后天的学习让我们学会了善。有时也会想,这样的孩子再回归社会,就一定改造好了吗?就一定善了吗?有没有社会学家追踪这些孩子,做连续的研究呢? 有人说是因为现在信息的发达,这些孩子知道不到14岁,不会承担法律的责任(或只承担有限的责任)。像报道过的许多未成年人案例,最后的处罚远小于所造成的后果,法律应该对不法的行为有所表示,而不是放任自流(据网上说那个一直说自己不满14岁而残忍杀害几岁孩子的未成年只判了三年劳教,还有好多案例查不到结果),应该有明确的条款对待这样的恶性事件,正因为之前这样的案例太多,才会给未成年人造成一种错觉:杀人也不过如此而已,不用负刑事责任。(网络已经教会未成年人好多东西) 一个社会的道德是需要法治来约束的。这起案子最终会怎样,拭目以待吧。但愿这个案子成为一个新的起点,但愿在未来没了这样恶意的杀人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