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玫瑰庭院成立业委会的“配套幼儿园”之争!

李沧玫瑰庭院成立业委会的“配套幼儿园”之争!
位于青岛市李沧区清溪路的中海玫瑰庭院小区,从2016年开始筹建业委会,但是一直未能成功。中间的阻碍很多,今天就来讲一讲其中的障碍之一:小区配套幼儿园。
今年八月底,玫瑰庭院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但是最终表决结果未能获得通过。世园街道办的否决理由是:因参与面积未达到三分之二导致选举结果无效。
民法典规定,成立业委会要达到“双三分之二”的要求,也就是“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那么差距是多少呢?
不到1%!
按照媒体报道的数据,此次投票表决的参与面积79585平方米、占比65.26%,距离三分之二的差距不到1%。
业主们不认可街道办的计算方式,其中包括将一处3220平方米的配套幼儿园也列为统计范围。
业主们认为,配套幼儿园属于开发商所有,属于小区之外的独立场所,有何证据证明属于专有面积?
那么,小区配套幼儿园能算专有面积吗?
没有明确规定,民法典只规定了房屋、车位和其他附属设施等属于小区专有面积,并没有明确包括小区幼儿园面积。
那么在现实中应该怎么办呢?
专业律师的看法是,可以从产权归属上划定,如果属于开发商,那肯定是要交费的,就应该算到面积里面,如果不接受,就没投票权利,则不应该核算在面积之内。
简单说,可以查一下是否支付了物业费来确定产权问题。
律师认为,如果不接受物业管理不缴物业费,还想去参与投票,那就不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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