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丢失了一小片灵魂
八月初随父亲去北京住了半个月,那时北京的暴雨才停歇不久。
去之前就在盘算这回要好好记录在北京的生活,但一直到现在——也就是国庆假期结束——才决定把所有的杂草一般的思绪好好规整,形成一篇能让人完整阅读下来的文章,而不只是碎碎念。但是写完已经十月末了。之前本来准备发在朋友圈,但是我对北京的情感终究是自我高潮式的,想想便作罢。投入茫茫的互联网大海中会让我感到真诚和安全。
正文开始之前,我似乎应该摆出背景,给后面的抒情加以稀释,使其不至成为过咸的浇头一样的存在。
由于父亲的工作原因,小学之前我在北京和秦皇岛之间都断续生活过,念高中之前的寒暑假也基本上都在北京及其周边度过。北京对于我来说像是第二故乡般的存在,记得初一的时候,游学潮正盛,年级里组织了几百号人去了北京,开学之后办了一个征文活动,写自己在北京的经历与感想。我没去游学,却依然交了文章上去——我写北京给父亲提供了工作,我爱小区里的梣树,我爱弯弯绕绕的胡同,我爱北京。高中学业繁忙,但我仍惦念着北京。高考之前我曾说除非能考上武大,不然我绝对不会留在湖北。志愿表上武大是第一志愿,下面就是北京的学校,阴差阳错地,我真的来了武大。也许万般皆是命。

总之,至今年八月,我与北京已是四年未见。
到北京的第一天晚上,我和父亲先是打扫房子的卫生,然后我到附近的新华书店买了张巨大详细的北京城区图,回家之后就在上面用记号笔圈了很多想去的地方。

住处周围的景观变化不大,但父亲说送外卖的人比以前多了好多好多,而且很多和他年纪相仿。或许是经济下行的压力以及外卖行业的繁荣使然,我猜想。
我去了很多博物馆和纪念馆,大多都是免费且较为小众的馆,我去了一些书店,在三里屯的三联书店读完了《檀香刑》。热门的景点我基本上都没去,一是因为以前去过,二是因为不喜欢人潮汹涌的感觉。虽然我知道这些地方是常去常新的。我还去了很多大学(的门口),原计划是一天骑车转完海淀所有的学校,但是那天出门晚了(更准确地说是起晚了)而且阳光毒辣,我已经尽力了。骑完车晚上坐公交只感觉屁股发酸。
如果不是那些场馆要预约,我出门应该会更加随机。我的旅行确实是随便的,挎上一个包,拎一杯子水,再戴个帽子就出门了,防晒经常不涂,行程总是不定,一般是以去的博物馆为中心向四周辐散。几乎每次都和老头老太太一起坐公交,听取“敬老卡”声一片。
说到公交,不赶时间的话,我用性命推荐坐公交出行。对于我来说,公交能提供更加便利的点对点运输。同时公交没有地铁拥挤(还比地铁便宜),除了给老爷爷老奶奶让座,我一般都能从上车坐到下车。最重要的一点是在公交上可以看着窗外发呆——这对于一个喜欢北京风物的人来说是莫大的享受,特别是在二环内坐公交。低矮的四合院,灰墙灰瓦,蓊郁的树,各种小店,不时出现的红墙古迹。我的眼睛是搁浅的鱼,渴望着流动如水的街景。

不知是不是因为我太过学生气,一个人出门在外时,总能遇到散发着毛茸茸善意的陌生人。
有天骑车停在胡同口看导航,旁边的男人突然凑过来问我要去哪,我说郭沫若纪念馆,他就操着京腔噼里啪啦给我讲了详细的路线,怕我记不住还重复了几遍。
我想拍下晚霞映衬下的鼓楼,却因为还不上共享充电宝先是斗胆走进一家没什么人的音乐餐吧,被告知还不了之后焦头烂额走到了什刹海酒吧一条街。解决充电宝时已经月上柳梢,于是乱走一气,弯弯绕绕还是到了地安门外大街。遇到画素描人像的大叔,面前摆了一些明星素描像,现场作画十块一张。我坐下。除了一些必要的引导外,他几乎不说话。画完之后他突然开口说,我给你贴个膜吧,这样可以永久保留。我点点头,心却想,贴膜要加二十欸。
贴完之后他看着我说,这幅画送给你了,祝你在北京玩得愉快。我哑然,在心里为我的阴暗道歉。
去德云社看相声那天,我走进了新街口附近一家三元梅园,店里一对情侣讨论着一会儿去吃哪家涮肉,我买了一份双皮奶,入口之后惊为天人。店主是一位和母亲年纪相仿的女性,健谈,亲和,带一点小女孩似的调皮。离开北京的前一天,我又骑车从那边路过,买了份杏仁豆腐。我说我马上要回湖北上学啦,她说,以后常来北京玩。可惜不知道下次来是什么时候啦,到那时是否你还在这里,是否还记得我,都是未知数了,我想。但我说,好——

下面是经常闪回的记忆碎片:
去天安门散步赶上降旗,旗杆周围一圈圈密密麻麻的人。很多小孩坐在爸爸的肩膀上拿手机录像。
地坛公园里,有很多鸽子,秾纤合度,娇憨可爱。有一只落单的鸽子,一直在啄地砖缝里的土块,我在旁边看了很久,竟哀哀自怜起来。

在北京图书大厦挑了本《美丽新世界》看,读到一半睡过去了,“波卡诺夫斯基流程”,像是某种催眠的咒语。
那天从五道营胡同走,路过school,我就想,如果以后我有了自己的乐队,一定要上school演出一回。

去鲁博(鲁迅博物馆)那天,我走进了阜成门地铁站旁边那家护国寺小吃。没敢尝试老北京豆汁儿,我点了碗面茶,配一块驴打滚和一块蛤蟆吐蜜。我喝面茶,超大手笔给它面儿上撒椒盐,喝一口叹道,我是咸丰(疯)帝。我吃蛤蟆吐蜜,酥皮的点心,一嘴下去分崩离析,盘中惊现蛤蟆碎尸案。(苦笑)
跟着高德导航骑车走错道了,正准备发牢骚的时候扭头看见旁边胡同里的几只小猫,遂原谅一切。

我很喜欢柳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小时候看小区里的柳树看习惯了。我所见到的,北京的柳树大多有参差披拂的摇曳之态,秀丽颀长,像那些性别模糊、柔中带刚的美人——这也恰好贴合了我的审美倾向。(xp暴露)

离开北京的前一天,我去了北海公园。
一个人去逛公园略显孤单,于是我随走随拍,脑子里一直是《让我们荡起双桨》的旋律,想到这园林原来可是皇家的地盘,顿时觉得心情亮堂了点。很多人在公园里拍古装写真,有一种穿越的错觉。这种大公园得分几次去才好,不然走马观花实在是没什么意思——可能这也是我抵触特种兵式旅游的原因。


其实北京是个很包容的城市,承得住千年文化,容得下众生百态。在街头,我能看到赤裸上身,躯体干瘦的拾荒老人,也能看到被不安分的狗狗牵着走的男人,还有行色匆匆的上班族。城市也只是城市,所有的城市都养着众多的平头老百姓。所以没必要神化或中伤任何一个地方的人们。
放一段坐高铁回老家途中写的话:
出城的路上,透过火车轨道旁网格状的隔音挡板看建筑,像是抽帧的影片,一跳一跳的。火车朝着天津开,路过的玉米地一片一片地枯黄,应该是被前段时间的洪水淹死了。耳机里在放初中时喜欢的英文歌,当时看歌词都看不太懂,现在空耳居然已经可以听懂意思了。或许我真的成长了吧。
何时才能再见?
我如渴望爱情一样渴望北京。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要死在那片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