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爷》 夏目漱石
高中的时候,短暂地喜欢过一段时间二宫和也,也知道他演过一部电影,名字究竟是《少爷》还是《哥儿》,我已经想不起来了,只记得他留着江户时代男性的秃瓢发型。
《少爷》这本书,我也忘记究竟是什么时候买的了,看过一点,没看下去,最近才花了不到两个小时读完。我已经很久没有读这种名家写的书了,从高中以后,我的阅读量骤减,说话时总感觉词不达意,啰啰嗦嗦——当然这也要归咎于我过于感性的思考方式,说着说着话,就会被自己触动,于是不断旁逸斜出,究竟要说什么,自己也不清楚了。看这本书是为了捡起阅读,结果看完了以后,捡是捡起来了,昼夜颠倒看了几本耽美小说。
又扯远了。
我不喜欢因为一本书,去了解作者。我是一个很冷淡的读者,不习惯因为喜欢一本书,而如狂热粉丝一般搜集这个作者的所有作品。如果非要说,我的确做过这种事。第一个获此“殊荣”的作家是东野圭吾,高中时我几乎把他所有的书看了个遍,有名的没名的。我最喜欢的是《圣女的救济》,当时在学校图书馆读完,震撼于那种得不到就干脆毁灭的作案手段。那段时间我非常喜欢推理作品,也对推理小说里的凶手、作案手段有一些自己的看法。对我而言,推理小说就像是提取出案件前后的时间段,把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牵扯到的人物描述出来,发生化学反应,解决问题,作案手法也包括在内。《圣女的救赎》就好像提取出了那段时间,但作案手法在哪里呢?在这段时间更渺远之前。之后我又读了《解忧杂货店》,我不喜欢,但也没对东野圭吾失望。这也是为什么我不愿意因为喜欢一本书,而看这位作者的所有作品。作家是人,写出的作品就会有好有坏。如果用神的标准来约束他、喜欢他,一定会有失望的一天。
后来我又喜欢上加西亚·马尔克斯,他的书封面总设计得很漂亮。先看的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后来又买了《百年孤独》,人物太多名字太长,看了几次都没看下去。他的作品我也几乎全都买了,都是实体书。后来我想了想,我看马尔克斯,好像并不是因为我有多喜欢他行文的方式,而是单纯因为人们说他写得好,或者单纯想在人们谈论到文学时,自己可以搭得上话。
再后来,我喜欢莫言,实体书买的是《蛙》、《檀香刑》、《丰乳肥臀》,电子书买了《生死疲劳》。比起马尔克斯,我更喜欢莫言。我喜欢那些奇异而乡土气的东西,让我感觉到土地的吸引力。
所以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人真的可以喜欢上各种类型的文学吗?
对我来说,比起西方作品,我更喜欢东方作品。韩国作家的书我从没读过,但中日作家的书,我喜欢它们的程度要远超西方作家。曾经读过一本挪威作家的小说(《长夜将尽》[挪威] 佩尔·帕特森),读完了的感觉就好像什么也没读,就好像抱了一大团冰,读完了化了,要问什么感觉,冰冰凉凉,空空荡荡。欧美作家的书描写总是很华丽,掺杂着翻译腔,大段的环境描写看起来就让人疲劳,且丝毫没有共情。
比起日本作家的东西,我又更喜欢中国作家。我总有一种感觉,中国作家应该向这片土地吸取力量,中国的文化是一种极致的“人文”,它由家长里短和一个个人构成,厚重而有烟火气。我喜欢这种烟火气,喜欢这种贴近于自己历史文化和思想的东西,正如我喜欢《围城》。
我也很喜欢《少爷》,喜欢里面那种真实有趣的社会与人。读它的时候,我能感觉到心与书和作者贴在了一起。
其实这本书也没有讲一个什么重要的故事,简直就像是一个普通人随手记的回忆录,还是一个没有多高的文化水平的人。
我只能说它很有意思,我还记得当我看到村里的学生说话末尾加上“那摩西”时,笑出声的场景。
故事发生在“我”身上,从小就是个混不吝的小痞子,无所事事,好惹是生非。“我”妈疼我哥哥,“我”爸认为我没有出息,我“哥”是个精明自利、看不起“我”的“娘娘腔”。但“我”一点都不想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尤其是身边有个事事顺着“我”溺爱“我”的阿清婆。
“我”是个很幸运的人,正如书名的“少爷”,是个心灵纯净、单纯正直的小少爷。不高兴就生气,不喜欢就直说,不喜欢的人摆脸子,丝毫不会融入进大人复杂的社会。
他好像是有退路的,在做老师时总想着大不了回京都,但实际想想,他的退路好像也不怎么样——大不了去送牛奶,也是能养活自己的。
别人都为了地位和名声遮掩美好人性,扭曲自己,好像只有他愿意为了纯净的天真和理想主义,让出地位和名声。我一直很喜欢这种人,喜欢这种无畏的少年气。作者用主角的嘴说出了很多他自己想说的话,比如“既然就是这么个世道,我也不能服输啊,得同流合污,是不是?不然的话,这日子怎么过呢?也就是说,如果不跟小偷、扒手、骗子分成拆账就吃不上一日三餐的话,那么,如何才能活着这件事,还真得好好盘算盘算了。”
结果他并没有和那些人同流合污。
所谓的小偷、扒手、骗子,哪里只是街头巷尾那些小混混呢。大家都是小偷、骗子、扒手,区别只在于作案手段的高低隐蔽罢了。少爷好像想通了世界运行的规律,可仍那么纯粹地用喜好活着,不说客气话,不为了加薪站到老实人的另一边,实在是很难让人不喜欢。
故事的结尾,少爷把想揍的人揍了一通,回到京都。故事到这里就讲完了,谁也不知道他之后的生活如何,是不是真的去送了牛奶,是不是如阿清婆希望的那样,买了一座大宅子,娶上了媳妇。我想,故事到这里结束也好,把他最纯粹的人格留在这里,不要再管未来了。
他是个被溺爱的孩子吗?他好像是不够成熟,不够圆滑。他好像还没有长大一样,活在不长大的世界里,横冲直撞。大人们喜欢让孩子接触社会,让孩子们早早地变得圆滑,并且教育他们,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如果你不这样,吃亏的就是你自己。
少爷他的确吃了亏,很憋屈的亏,被小人阴狠摆了一道。吃过亏的人会变成两种人,一种升级成给别人亏吃的,一种升级成把小人这道摆回来。
这个世界永远都会这样吗?永远都要教育我们的下一代变得“成熟”吗?人不可以直来直去,随性地活着吗?不可以不撒谎、不偷窃、不抢夺地过吗?
好像真的不行,因为我们人类中永远都会有天生的小偷、扒手、骗子,只要这种人存在,我们就不得不告诉孩子们,你要注意提防,你要成为更成熟的大人,否则就会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