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与自由意志01(关于强度)
意识的强度和深度
1、意识状态之间的差异不是数量性的,而是强度性的,前者是空间性的分割,是可测量的;后者则是不可分割,不可测量的。
2、意识的强度不具有广延性:a人们习惯于把强度想象成某种空间性的容者与被容者,强度可以被翻译为广度,这是不可能的。b也不能外在原因(实验的方式)来检验内在感觉,因为感觉是先于原因被给予的,一般情况下,都是感知到了强度,再反推引起这一强度的原因。c意识不能被还原为原子运动,因为意识的呈现和意识的物理实质明显存在区别。
3、区分两种强度:第一种是心理的纯粹意识状态,第二种是肌肉的努力感,柏格森试图说明第一种强度:a、一开始人只具有某种孤立的情感→b、这种情感逐渐“渲染”到其他因素上→产生根本变化,对同样的东西有了不同地看法。这种强度变化的过程是质量的而非数量的。
4、为什么会把情感的强度结束为数量?柏格森认为是因为人们把不同性质的具有差异的情感误认为是占据不同的空间,并因此认为这种强度是一种数量上的关系。而事实上,柏格森借助优美感论证论证,情感是一种具有节奏的连续体,并且逐渐由一种情感指向另一种情感。进一步,艺术产生的美感也是类似的,即通过将内在情感翻译成外在艺术品的节奏,当读者进行阅读的时候,其感受到了这种节奏,也感受到了这种类似的情感。因此,大自然的美感或大自然的节奏也是内在的外化。(美学的哥白尼革命?)
5、深度:以上的论证表明情感之间的变化是由暗示而非因果性造成的。另外,除了强度,情绪同样具有深度,即对于,某一情感的分析不可能是单一的不牵扯到其他情感的,情感的丰富性被称为情感的深度。情感的深度和强度可以决定一个情感的性质。
意识与身体
6、然而,这种内在情绪的同时伴随着外在肌肉的变化。(即3b中所说的第二种强度);并不存在一个绝对的内在,绝对内在的努力引起外在的变化。而只是伴随,只要情绪变化,细小的肌肉一定发生变化,两者是平行的(升级版斯宾诺莎主义)。一切动作的引起的努力感不是离心的,而是向心的。同时,肌肉的努力也会引起其他肌肉的变化,并对应着情绪上的变化。而在肌肉上数量的变化(面积增大)也会带来肌肉性质上的变化,并对应着的是情感上性质的变化。
7、具体分析肌肉努力和心理状态,能得到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为纯思想性的观念(努力、注意力),另一种为激烈的情绪。前者趋向思索,后者趋向行动,但是都与外在肌肉有关,一种去除掉肌肉运动/外表感觉的纯粹情感仅是理智上的设定,是没有强度的。
8、由强度走向深度:于是,外在肌肉是内在情绪的组成部分,情绪越是具有强度,外在肌肉/外表感觉的活动也就越剧烈,但逐渐外表会逐渐消失并让位给内心状态。反过来说,也存在内心状态向外表感觉变化的过程,单一强度取代多元深度。
9、小总结:根据以上的分析,得到了意识的两种形式和状态:a、情绪性感觉-强度-外在-肌肉;b、表象性感觉-深度-内在-内心(不过柏格森似乎也把深度称为强度的另一种状态)
10、然而,柏格森进一步探讨,如果身体的扰动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还原为物理学,那意识是否也能进行类似的操作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意识虽然和外表感觉对应,但是并不总是与外在刺激对应。意识除了回应外界的刺激,同时也表现为一种对外界刺激的阻力,也就是对未来的预期会产生一种对无意识知觉的阻力,而并非过去刺激的翻版,这种情绪被柏格森称之为“自由意志的萌芽”。因此,对无意识动作的知觉产生了情感性的感觉,它是可以被内心捕获的,但是外在的物理运动则不能。
11、因此,强度不能用数值上的大小来衡量,而只能用多少来衡量,即身体多少部分被强度所影响了,强度是有内容的,质性的,而不能被量化。情绪的“大小”只能用身体的偏好或者“惯性力”解释。
对于意识的量化解释的原因和反驳
12、但同时,9当中说的两种情感中,b表象性感觉往往具有a情绪性,因此有人会把两者相联系并通过将情绪归结为一个外因加以量化。但是柏格森认为,我们面对的不同性质的情绪的变化时,会将原因移入效果,并因此产生其他情感或产生情感的变化,并由此产生量化的思维。(比如将痒-疼-痛苦还原为针刺入手指的范围);例证分析,声音不论是音量还是音高都是性质的,认为其是数量的原因是因为人们将原因(所花的力气范围或音域范围)置入了声音之中。
总结:表象性的感觉感知到了原因,这些原因放入效果,将刺激延长,会导致情绪性的变化。
13、接下来到本章结束都是对于实证科学尤其是物理学和心理物理学对于量化心理的反驳。主要要点有:a、不能混淆物理学的对象(物理效果)和我们意识中的对象(感觉),比如说黑色和白色相对,被意识呈现为实在,而非明度为0的白色;我们只能意识到强度的性质的变化,而意识不到数量上的变化。b、两种感觉之间的差异是难以被说清楚,试图对感觉之间的差异进行量化是绝对不可能的,而只是一种记忆和想象的模糊比较。(其实也是一种私人语言)(德尔波夫)c、同时,将差异还原为刺激和感觉的微分也是不可能的。其基本思路是:首先,感觉之间确实具有“跳跃性”,将感觉视为可微分的同时表示感觉存在某种“总和”,或者诸感觉之间可以被表象为一种函数关系。柏格森的反驳在于,感觉之间确实存在差异,但是这种差异明显不是量化的而是质性的。

(虽然柏格森持批判态度,但很显然这里的微分和差异概念对德勒兹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因此记录下来)
总结
14、强度有的时候需要外因,有的时候则不需要,前者是一种知觉并会表象原因,后者是一种内心现象是混乱的,两者总是混杂在一起的,强度最终表现为外界广度大小的观念和内在众多性观念的混合,然而,柏格森认为如果把原因置入效果之中,在一种不好地情况下,会影响我们的知觉和关于自由意志的观念。